[中报]*ST全新(000007):2023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3:48:59 中财网 |
|
原标题:*ST全新: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2023年8月30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陆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326004号)。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全新”、股票代码为“00000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公司所涉谢楚安案件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3032、303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对裁决结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做预计并计提。练卫飞作为(2019)深国仲受3032号、3033号案件第一被申请人申请撤销裁定暂未出裁判结果。公司存在因涉及相关诉讼和仲裁导致可能面临的偿债风险。如公司在谢楚安案件最终担保责任确定,公司违规担保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则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相关1.59亿元交易尾款作为全新好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所受损失的补偿、赔偿。北京泓钧已就《股份转让协议》和全新好共同作为申请人,汉富控股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调解。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同意并赋予全新好拥有数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分配权,为确保公司利益,北京泓钧已先行支付公司8,000万元,剩余补偿款项能否收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事项后续进展。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波、财务负责人陈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翔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原件。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
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全新好 | 指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 | 汉富控股 | 指 |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 | 泓钧资产、北京泓钧 | 指 |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联合金控、全新好投资 | 指 | 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 零七投资 | 指 | 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明亚保险经纪 | 指 | 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 新城汽车、福德汽车 | 指 | 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都合纸业 | 指 | 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 佳杉资产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乐铮 | 指 | 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丰泽投资 | 指 | 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 海南港澳 | 指 | 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汇富投资、共青城汇富、汇富欣然投
资 | 指 | 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 博恒投资 | 指 | 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ST全新 | 股票代码 | 000007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全新好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全新好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Quanxinhao Co,.Ltd.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陆波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伟彬 |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
想时代大厦6楼 | | | 电话 | 0755-83280053 | | | 传真 | 0755-83281722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3,851,971.66 | 105,034,198.03 | -1.1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12,136,746.88 | -9,989,822.79 | 221.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6,219,348.06 | 320,797.41 | 1,838.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88,754,920.17 | 158,385,264.75 | -43.9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0 | -0.0288 | 221.5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50 | -0.0288 | 221.5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7% | -10.37% | 22.94%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0,323,372.86 | 354,185,895.12 | 1.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102,654,703.85 | 90,517,956.97 | 13.41%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7,782.86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还、减免 | 25,068.61 | 税收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541.33 | 政府补助 | | 债务重组损益 | 12,618,861.06 | 收回宁波佳杉转让尾款确认的债务重
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 -5,492,805.41 | 谢楚安案件新增利息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4,687.65 | 证券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 12,472.05 | 其他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90,874.0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335.25 | | | 合计 | 5,917,398.8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由物业租赁及管理、汽车销售及服务、杀菌卫生产品及日常用品贸易组成。
(一)物业租赁及管理
物业租赁及管理是公司老牌业务,其主要经营活动区域为深圳华强北,该块业务虽体量较小,但多年来发展相对稳定。华强北是国内知名的综合电子专业市场,聚集国内大量电子产品交易商,拥有深圳最繁华的金融商业区,周边配套设施完备,使得公司在物业管理(含停车场)和租赁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与极强的竞争力,也成为公司主要经营业绩的稳定来源之一。公司将继续深耕这一资源业务优势,提高核心资产的价值,打造公司品牌形象。
(二)汽车销售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汽车行业是子公司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福德”)业务,新城福德为上海通用汽车公司授权的别克品牌经销商,与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签订授权合同,从上海通用汽车公司采购汽车、零配件,从事新车销售、零配件销售、车辆售后维修、保养及其他相应的服务。由于上海通用汽车对授权经销商在同一地区的数量有严格控制,再加上子公司股东盐城新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深行业销售经验与优质的客户资源,形成资源互补,使得新城福德公司在经营地开展经销业务板块具有相对较高的竞争力。
(三)杀菌卫生产品及日常用品贸易
报告期内,公司大健康行业主要为子公司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由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与都合纸业开展经营。零度大健康拥有日本 eleten株式会社世界专利技术的授权(纳米胶囊零度分解技术、干式生活杀菌纸巾),通过采购生产设备,与相关厂商签订承揽开展业务;江门都合具有出口经营权,主要从事杀菌纸巾类产品及日常用品的贸易。业务开展时间较短,随着市场开拓及产品推广,该业务仍具备进一步发展及提升的空间。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业务稳定
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由于其地理优势,业务开展常年保持稳定,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是公司在探索战略转型的有力支柱。同时公司在物业租赁及管理行业有多年的经营经验,成熟的经营理念,优质的人才团队,注重公司品牌,在经营地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二)资源整合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业务多元化探索。大健康产业与汽车行业均为国家政策扶持产业,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拥有日本eleten株式会社世界专利技术的授权(纳米胶囊零度分解技术、干式生活杀菌纸巾),通过收购江门都合拓展大健康业务;子公司新城福德取得上海通用汽车公司授权,通过合作方盐城新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深的行业销售经验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实现优势整合,目前上述业务均在稳定开展中。
(三)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合作融洽,深刻了解公司现状,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较高敏锐度,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高效、稳步发展。同时高层领导注重公司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更有利于公司未来打造一支高效、优质的团队。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03,851,971.66 | 105,034,198.03 | -1.13% | - | | 营业成本 | 85,283,555.84 | 87,811,740.87 | -2.88% | - | | 销售费用 | 4,913,770.20 | 4,321,598.38 | 13.70% | - | | 管理费用 | 10,890,681.76 | 14,158,925.33 | -23.08% | - | | 财务费用 | -1,063,363.87 | -726,921.97 | | 主要为本期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1,012,778.40 | 537,393.79 | 88.46% | 主要为本期计提宁波
佳杉项目收益的所得
税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88,754,920.17 | 158,385,264.75 | -43.96% | 主要为上期有收到北 | | 流量净额 | | | | 京泓钧保证金、诉讼
补偿款,以及支付吴
海萌、王沛雁和解款
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793,174.23 | -284,375.15 | | 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
减少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78,123,444.44 | -75,570,514.15 | | 主要为本期归还借款
金额增加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2,464,702.38 | 82,530,375.45 | -84.90% | 主要为上期有收到北
京泓钧保证金、诉讼
补偿款,以及支付吴
海萌、王沛雁和解款
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3,851,971.66 | 100% | 105,034,198.03 | 100% | -1.13% | | 分行业 | | | | | | | 物业管理及停车
费 | 9,815,312.34 | 9.45% | 9,703,634.55 | 9.24% | 1.15% | | 房屋租赁 | 13,387,054.30 | 12.89% | 13,006,106.57 | 12.38% | 2.93% | | 杀菌卫生产品 | 5,442,707.27 | 5.24% | 9,800,415.41 | 9.33% | -44.46% | | 日常用品贸易 | 930,945.77 | 0.90% | 388,619.53 | 0.37% | 139.55% | | 汽车销售及相关
服务 | 64,933,989.68 | 62.53% | 64,207,558.00 | 61.13% | 1.13% | | 汽车售后服务
(维修、保养
等) | 9,328,957.87 | 8.98% | 7,919,537.43 | 7.54% | 17.80% | | 其他 | 13,004.43 | 0.01% | 8,326.54 | 0.01% | 56.18% | | 分产品 | | | | | | | 分地区 | | | | | | | 境内 | 97,522,760.80 | 93.91% | 95,388,765.43 | 90.82% | 2.24% | | 境外 | 6,329,210.86 | 6.09% | 9,645,432.60 | 9.18% | -34.38%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房屋租赁 | 13,387,054.3 | 387,935.04 | 97.10% | 2.93% | -12.53% | 0.53% | | | 0 | | | | | | | 汽车销售及相
关服务 | 64,933,989.6
8 | 67,755,871.2
0 | -4.35% | 1.13% | 1.18% | 1.28% | | 分产品 | | | | | | | | 分地区 | | | | | | | | 境内 | 97,522,760.8
0 | 80,150,446.4
3 | 17.81% | 2.24% | 1.92% | 1.4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176,256,629.
06 | 48.92% | 163,682,626.
60 | 46.21% | 2.71% | | | 应收账款 | 16,878,944.9
4 | 4.68% | 17,037,139.2
0 | 4.81% | -0.13% | | | 存货 | 23,436,231.6
8 | 6.50% | 32,591,335.4
2 | 9.20% | -2.7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507,759.8
8 | 10.69% | 39,472,897.3
8 | 11.14% | -0.45% | | | 固定资产 | 45,422,397.8
2 | 12.61% | 46,368,887.8
0 | 13.09% | -0.48% | | | 使用权资产 | 14,751,123.6
6 | 4.09% | 5,439,316.87 | 1.54% | 2.55% | | | 短期借款 | 24,397,179.1
4 | 6.77% | 32,000,339.3
1 | 9.03% | -2.26% | | | 合同负债 | 472,893.35 | 0.13% | 902,175.45 | 0.25% | -0.12% | | | 租赁负债 | 11,124,222.5
0 | 3.09% | 3,063,835.92 | 0.87% | 2.22%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 690,270.0
0 | 327,723.0
6 | | | 549,001,1
16.01 | 550,136,0
73.66 | 116,964.5
9 | 0.00 | | 4.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 | 14,816,80
0.00 | | | | | | | 14,816,80
0.00 | | 上述合计 | 15,507,07
0.00 | 327,723.0
6 | | | 549,001,1
16.01 | 550,136,0
73.66 | 116,964.5
9 | 14,816,80
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其他变动为本期出售形成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97,725.54 | 司法冻结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6,958.73 | 被深圳地税局查封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230,925.86 | 谢楚安诉讼查封 | | 存货 | 22,091,988.41 | 抵押 | | 合计 | 60,737,598.54 |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
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
投资
成本 | 会计
计量
模式 | 期初
账面
价值 |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 | 计入
权益
的累
计公
允价
值变
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报告
期损
益 | 期末
账面
价值 | 会计
核算
科目 | 资金
来源 | | 境内
外股
票 | 30003
3 | 同花
顺 | 1,017
,993.
06 | 公允
价值
计量 | 690,2
70.00 | 327,7
23.06 | 0.00 | | 1,041
,748.
40 | 23,75
5.34 | 0.00 |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 自筹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
资 | 0.00 | -- | 0.00 | | 0.00 | 549,0
01,11
6.01 | 549,0
94,32
5.26 | 93,20
9.25 | 0.00 | -- | -- | | | | 合计 | 1,017
,993.
06 | -- | 690,2
70.00 | 327,7
23.06 | 0.00 | 549,0
01,11
6.01 | 550,1
36,07
3.66 | 116,9
64.59 | 0.00 | --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交易 | 被出 | 出售 | 交易 | 本期 | 出售 | 股权 | 股权 | 是否 | 与交 | 所涉 | 是否 | 披露 | 披露 | | 对方 | 售股
权 | 日 | 价格
(万
元) |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股
权为
上市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 对公
司的
影响 |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 出售
定价
原则 | 为关
联交
易 |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 按计
划如
期实
施,
如未
按计
划实
施,
应当
说明
原因
及公
司已
采取
的措
施 | 日期 | 索引 | | 北京
泓钧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宁波
保税
港区
佳杉
资产
管理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 2019
年12
月24
日 | 12,00
0 | 0 | 公司
对产
业并
购基
金的
投资
收益
得以
变
现,
符合
公司
长远
发展
需
求,
有利
于维
护公
司全
体股
东利
益。 | 0.00% | 依据
市场
价
格,
协商
定
价。 | 否 | 无 | 是 | 是,
2022
年12
月10
日,
公司
披露
《关
于公
司参
与并
购基
金对
外投
资的
进展
公
告》
(公
告编
号
2022-
083)
,公
司已
收到
由北
京泓
钧委
托南
京晟
佰励
科技
有限
公司
支付
的第
二期
剩余
回购
款 | 2022
年12
月10
日 | 巨潮
资讯
网,
《关
于公
司参
与并
购基
金对
外投
资的
进展
公
告》
(公
告编
号
2022-
083) | | | | | | | | | | | | | 1,300
万
元。
截至
目
前,
北京
泓钧
对并
购基
金份
额回
购款
已全
部支
付完
成。 | | |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深圳市零
七物业管
理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物业管理 | 300万元 | 91,923,27
3.23 | 84,468,90
2.13 | 8,945,767
.68 | 2,090,363
.84 | 1,575,380
.94 | | 盐城新城
福德汽车
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销
售、维
修、保养 | 5600万元 | 68,609,00
5.29 | 31,819,26
1.99 | 74,275,95
1.98 | -
4,628,428
.37 | -
4,628,428
.37 | | 深圳全新
好私募股
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投资 | 5600万元 | 97,255,83
0.14 | -
14,650,70
4.44 | 0.00 | 248,242.1
1 | 248,242.1
1 | | 深圳市零
七投资发
展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投资 | 2800万元 | 43,787,55
9.34 | 38,528,24
9.21 | 0.00 | -
614,459.0
0 | -
614,459.0
0 | | 深圳市广
博投资发
展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投资 | 1500万元 | 14,138,03
3.16 | 12,523,75
8.77 | 0.00 | -
297,078.8
9 | -
297,078.8
9 | | 江门市都
合纸业科
技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贸易 | 50万元 | 19,281,73
7.41 | 2,701,412
.87 | 6,347,520
.60 | 807,899.0
9 | 782,049.0
7 | | 零度大健
康技术(深
圳)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健康 | 2000万元 | 92,175,77
0.33 | -
3,221,194
.43 | 97,424.48 | 335,946.9
2 | 335,946.9
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326004号)。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 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全新”、股票代码为“00000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2020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因汉富控股前期承诺其与北京泓钧股权转让尾款用于补偿上市公司吴海萌、谢楚安相关仲裁、诉讼的损失,基于汉富控股现状及相关案件实际损失已经产生,公司以汉富控股、北京泓钧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 03民初 534号,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 1月 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公司再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2年1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与北京泓钧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协议就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的履行进行附条件生效的约定。
2022年 2月 16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已按要求完成董事会改选且收到北京泓钧送达的《董事会成员确认书》,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生效条件成就。
2022年 4月 30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泓钧与公司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汉富控股经北京仲裁委仲裁调解:汉富控股需向北京泓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1.59亿元。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决定先行支付公司 8,000万元,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 8,000万元款项。剩余补偿款项能否收到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20万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2020年 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法院公告拍卖暂缓,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暂无进展。
4、经公司与北京泓钧协商,北京泓钧同意以人民币 12,000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全部合伙份额(即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7,713.04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认缴财产份额的 8.15%并签订《回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2022年 4月 2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北京泓钧已支付回购款 200万元,支付担保款9,200万元,第一期剩余回购款尚有 600万元尚未收回或取得担保。2022年 4月 3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已收到北京泓钧支付的第一期剩余回购款及担保款和第二期回款担保款200万元。2022年10月 1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2-069),同意将北京泓钧(乙方)尚未支付的并购基金份额回购款1,800万元调整为 1,300万元,北京泓钧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2022年12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2-082),公司尚未收到北京泓钧应予支付的 1,300万元份额回购款。经公司向北京泓钧询证,北京泓钧回复:“针对《补充协议》中 1,300万元回购款,我司目前正筹措资金,拟于 2022年 12月 31日前完成前述款项支付。”2022年 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3),公司已收到由北京泓钧委托南京晟佰励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剩余回购尾款 1,3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关于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份额回购款已按回购协议及2022年10月15日的补充协议全部收回。
5、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 2021年 2月 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 6月 16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9月15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所有的公司股票2,02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履行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因 2014年 10月练卫飞与谢楚安借贷纠纷,练卫飞违规造成全新好担保,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2021)粤 03执 2448号、(2021)粤 03执 2450号)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执行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练卫飞的财产(以人民币 94,140,752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2021年5月 27日,该案被执行人之一的练卫飞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因上述案件需承担的担保责任不确定。如公司在谢楚安案件最终担保责任确定,公司违规担保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则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9.8.2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7、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与王可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的公告》(2023-005)。
2023年 3月 25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王可欣拟自2023年3月24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4日-2023年 9月 23日)增持公司不少于 0.18%股份,即不少于 623,600股。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王可欣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签署后,三方合计持股超过公司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的持股数量,后共青城汇富提名董事候选人王东石、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鲁光、刘烁,相关议案于 2023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表决未通过。故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暂未发生变更,公司目前仍然维持原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根据实际情况,后续相关方能否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应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子公司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向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2025.41万元),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前期向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63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已使用额度273.14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目前前述担保事项正常履行中。前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9、公司于 1993年设立深圳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称)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在 1996年向当地工商银行哈尔滨市田地支行借款 100万元,后因哈尔滨分公司经营不善解散,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0月 11月 29日做出哈工商企处字第 00003号处罚决定书,吊销哈尔滨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
工商银行哈尔滨市田地支行为收回借款及利息起诉公司,经审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2年 11月 1日出具(2002)黑商终字第 207号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5日内以哈尔滨分公司财产中清偿债务100万元及利息。
哈尔滨分公司为公司聘用当地人员经营管理,后因经营不善解散,前述法院判决后公司尝试对分公司清算,但因始终未能取得账册而无法完成清算。2003年法院查封公司房产,因公司提起执行异议,哈尔滨中院裁定解除对公司房产的查封。后来该债权已转让至自然人于蕴潇。于蕴潇近期申请恢复对公司的执行。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将公司列为失信人并限制消费。
哈尔滨分公司为独立法人,其债务应以其自身的财产偿还,公司作为其股东、投资人,仅是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同时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日出具的(2002)黑商终字第 207号判决书“公司仅有清算责任,以哈尔滨分公司财产中清偿债务 100万元及利息”。哈尔滨中院直接执行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违反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已提起执行异议,哈尔滨中院已经受理,目前正在审理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1.48% | 2023年05月22
日 | 2023年05月23
日 | 巨潮资讯网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23-
03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 | - | - | - | - | -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以社会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重视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1、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创造和谐社会;积极探索企业战略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回报社会。公司注重企业的社会价值体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股东、员工与社会共同发展。
2、股东权益
公司一直注重保护股东权益,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股票上市规则指引》等监管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实行公司内部控制,做好投资者热点接听回复工作,树立公司公开透明的企业形象。公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向多个领域拓展,既为保障股东权益,又为公司未来转型发展谋求新出路。公司将继续恪尽职守,奋勇拼搏,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3、员工权益
公司坚持以为人本的精神,严格执行《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配有高温补贴等关怀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公司有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明确的员工晋升制度,保护员工谋求发展的权益;同时保障员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利,通过员工间选举监事,召开监事会议等方式,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共同维护员工权益,实现企业价值。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博恒投资、汇
富欣然投资、
王可欣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为有效避免潜
在的同业竞
争,信息披露
义务人承诺:
“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目
前与上市公司
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或潜在
的同业竞争关
系。信息披露
义务人单独或
与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全新
好5%及以上股
份期间:
1、如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信
息披露义务人
控制的其他企
业未来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的
任何商业机会
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主
营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形成竞
争关系,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
在征得第三方
允诺后,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上市公司
或其下属公
司;
2、如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公
司未来拟从事
的业务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控制的其他 | 2023年03月
2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 | 企业的业务构
成直接或间接
的竞争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
人届时将以适
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转让
相关企业股权
或终止上述业
务运营)解
决;
3、信息披露
义务人保证绝
不利用对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了解和
知悉的信息协
助第三方从
事、参与或投
资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
或项目。
信息披露义务
人保证将赔偿
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因信
息披露义务人
违反本承诺而
遭受或产生的
任何损失或开
支。同时,信
息披露义务人
将督促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存
在关联关系的
自然人和企业
同受本承诺函
约束。”
为避免和规范
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义务人
承诺:
“1、尽量避
免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上
市公司之间在
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规避的
关联交易时,
保证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
作,按相关法
律、法规、规 | | | | | | | | 章等规范性文
件及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并保证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上
市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进行交
易,不利用该
等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上市公
司及下属子公
司利益的行
为。信息披露
义务人保证不
会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
义务人承诺不
利用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地
位及重大影
响,谋求上市
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予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投资的
其他企业优于
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或谋求
与上市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达
成交易的优先
权利,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
益。
3、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杜绝
一切非法占用
上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的行
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
上市公司向信
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关联方提
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
4、信息披露
义务人保证将
赔偿上市公司 | | | | | | | | 及其下属公司
因信息披露义
务人违反本承
诺而遭受或产
生的任何损失
或开支。” | | | | | | 博恒投资、汇
富欣然投资、
王可欣 | 其他承诺 | 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
合计控制上市
公司15.84%股
份。为保证上
市公司的独立
运作,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依
据《公司
法》、《证券
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
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确保权益变动
完成后上市公
司在资产、人
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
面的独立性,
具体措施及事
项如下:
(一)人员独
立
上市公司将继
续拥有独立完
整的劳动、人
事管理体系,
该等体系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
完全独立。上
市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任
职并领取薪
酬。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干预
上市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
行使职权作出
人事任免决
定。
(二)财务独
立 | 2023年03月
2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 | 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继续保
持独立的财务
会计部门、独
立的会计核算
体系和独立的
财务管理制
度。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的银
行账户,不存
在与信息披露
义务人共用银
行账户的情
况,能够依法
独立纳税,独
立作出财务决
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会干
预上市公司的
资金使用。
(三)机构独
立
上市公司将继
续保持健全的
股份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拥
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
上市公司的股
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
管理层等按照
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
定独立行使职
权。
(四)资产独
立、完整
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上市
公司对自己全
部资产拥有完
整、独立的所
有权,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
资产严格分
开,完全独立
经营,不存在
混合经营、资
产不明晰的情
形
(五)业务独
立
上市公司拥有
独立的经营管
理体系,有独
立开展经营业 | | | | | | | | 务的资产、人
员、技术和场
地,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主
持续经营的能
力。
本次权益变动
对上市公司的
资产独立完
整、人员独
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
立、业务独立
不会产生影
响。 | | |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练卫飞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关于关联交易
方面的承诺:
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零七股
份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
股东大会对有
关涉及本人及
关联方事项的
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
务;本人承诺
杜绝一切非法
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
的行为;在任
何情况下,不
要求零七股份
向本公司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
保;在双方的
关联交易上,
严格遵循市场
原则,尽量避
免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发生,
对持续经营所
发生的必要的
关联交易,应
以双方协议规
定的方式进行
处理,遵循市
场化的定价原
则,避免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发
生。
本人及关联方
与零七股份之 | 2010年05月
03日 | 长期 | 因谢楚安案件
存在违规担保
情形。 | | | | | 间将尽可能地
避免和减少关
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人承诺
将遵循市场公
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并
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
程序,按照零
七股份公司章
程、有关法律
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
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零七
股份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
益。
关于同业竞争
方面的承诺:
1、本人及所
控制的企业将
不会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零七
股份构成竞争
的业务,参与
或入股任何可
能与零七股份
所从事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
务。
2、本人及所
控制的企业有
任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参与
或入股任何可
能与零七股份
所从事的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
务,本人及其
所控制的企业
应将上述商业
机会通知零七
股份,在通知
中所指定的合
理期间内,零
七股份做出愿
意利用该商业
机会的肯定答 | | | | | | | | 复,则本人及
所控制的企业
放弃该商业机
会;如果零七
股份不予答复
或者给予否定
的答复,则被
视为放弃该业
务机会。
3、如违反以
上承诺导致上
市公司遭受损
失,本人及所
控制的企业将
向零七股份进
行充分赔偿。 | | | | |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 练卫飞 | 其他承诺 | 练卫飞本人承
诺签订本承诺
书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
将提供练卫飞
本人(或第三
人)名下足额
财产向公司提
供担保,以便
解决案件之担
保措施。若练
卫飞本人未能
尽快解决上述
诉讼,给公司
造成任何损
失,公司有权
处置练卫飞本
人(或第三
人)提供的担
保物,练卫飞
本人无条件承
担给公司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
失。 | 2017年04月
21日 | 长期 | 2017年8月
16日公司与相
关方签订《保
证合同》,由
相关方对公司
涉及与吴海
萌、谢楚安的
诉讼及仲裁案
件案号分别为
((2017)粤
0304民初585
号、SHEN
DX20170235
号、SHEN
DX20170236
号、(2016)
深仲受字第
2123号)之全
部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 | | 上海乐铮 | 股份增持承诺 | 深圳市全新好
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北京泓
钧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泓
钧”)将其持
有全新好的股
份转让给汉富
控股有限公司
后,上海乐铮
将与吴日松、
北京泓钧解除
《一致行动暨
共同控制协
议》,该协议
解除以后,上
海乐铮对全新 | 2017年09月
26日 | 2019年3月
19日 | 承诺到期未履
行 | | | | | 好的增持承诺
继续有效,在
不谋求全新好
控制权的前提
下,由上海乐
铮或上海乐铮
指定主体依法
通过协议转
让、二级市场
增持、大宗交
易等方式增持
全新好不少于
10%股份,时
间为2017年9
月26日《一
致行动暨共同
控制协议》签
订之日起至未
来12个月内
(剔除全新好
股票停牌时
间)。 | | | | | | 练卫飞 | 其他承诺 | 练卫飞违规以
上市公司名义
向自然人王坚
借款产生的借
贷纠纷引发诉
讼,练卫飞承
诺:(一)除
上市公司截止
本函出具日已
披露的诉讼、
仲裁争议事项
外,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
不存在包括但
不限于违规借
款或担保等其
他对上市公司
权益造成或可
能造成损害的
事项。(二)
本人一定会积
极应诉,包括
但不限于提起
反诉、追加第
三人参加诉讼
等应诉措施;
(三)若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
贵司应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承诺对贵司造
成的损失承担
全部责任。 | 2017年10月
12日 | 长期 | 根据深圳市宝
安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宝安法
院”)《民事
调解书》
(【2017】粤
0306民初
23581号)
原、被告经协
商一致同意由
被告向原告支
付人民币800
万元了结本案
纠纷。承诺人
未履行承诺承
担公司损失责
任。 | | | 朴和恒丰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于2017
年4月24日
召开第十届董 | 2018年03月
27日 | 2019年3月
28日 | 2018年10月
9日至2018年
10月16日期 | | | | | 事会第二十二
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同意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佳杉资产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与相关方签订
<股权收购协
议>及<增持协
议>的议
案》,并购基
金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佳杉资
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
称“佳杉资
产”)与北京
朴和恒丰投资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朴和
恒丰”)、北
京道合顺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道合
顺”)、胡忠
兵、杨臣、卢
洁共同签订
《股权收购协
议》。同时鉴
于签订的《股
权收购协
议》,约定佳
杉资产向朴和
恒丰、道合
顺、胡忠兵、
杨臣、卢洁收
购明亚保险经
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明亚保险经
纪”)66.67%
股权,上市公
司作为收购方
的劣后级有限
合伙人,出售
方业绩承诺能
否完成对全新
好业绩及投资
者权益有较大
影响。各方本
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达成
协议并签订 | | | 间,因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
朴和恒丰一致
行动人王昕、
朱勇胜通过证
券公司融资融
券账户持有的
部分股份因强
制平仓导致被
动减持。 | | | | | 《增持协
议》,根据
《增持协议》
约定,朴和恒
丰及其一致行
动人王昕、朱
勇胜于2018
年3月27日
完成增持工
作,同时按照
约定自增持完
成之日(2018
年3月27
日)起,增持
股票的锁定期
不低于12个
月。 | | | | | | 博恒投资 | 股份限售承诺 | 博恒投资所持
有的3750万
股全新好股
票,自解除限
售之日,36个
月内不会通过
二级市场减
持。 | 2021年01月
01日 | 解除限售之日
后三年 | 正常履行 | | | 北京泓钧 | 其他承诺 | 北京泓钧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与汉富控股有
限公司股权转
让完成后,北
京泓钧对上市
公司并购基金
的担保责任承
诺如下:1、
北京泓钧承
诺,在本次股
权转让交割后
半年内,解除
上市公司对并
购基金优先级
和中间级承担
份额远期转让
及差额补足义
务的连带责任
保证;2、若
在北京泓钧未
解除上市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期间给上市公
司造成任何实
际损失的,北
京泓钧将向上
市公司承担全
额赔偿或补偿
责任。
经北京泓钧申
请并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 | 2018年05月
15日 | 2019年11月
22日 | 承诺超期履
行,担保已经
解除,公司已
收到由北京泓
钧委托南京晟
佰励科技有限
公司支付的剩
余回购尾款
1,300万元。
截至目前,公
司关于宁波保
税港区佳杉资
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并购基金
份额回购款已
按回购协议及
2022年10月
15日的补充协
议全部收回。 | | | | | 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北
京泓钧解除上
市公司对并购
基金(即“宁
波梅山保税港
区佳杉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差额
补足义务承诺
的履行期限延
长至2019年
11月22日。 | | | | | 其他承诺 | 汉富控股 | 其他承诺 | 吴海萌和谢楚
安共计四件诉
讼、仲裁案件
全部判决生效
后,如上市公
司因此受到的
全部直接经济
损失未得到全
额补偿、赔偿
的,我公司将
在上市公司实
际损失产生后
10日内以股权
转让尾款1.59
亿人民币为上
限,以现金或
其他等额资产
支付给全新
好,作为上述
诉讼、仲裁案
件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的补
偿,保障上市
公司及投资者
利益。 | 2019年04月
29日 | 长期 | 违规变更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否 |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上海乐铮未能完成对公司的增持承诺、朴和恒丰股票强制平仓导致违反公开承诺,深交所已对二者发
出监管函;针对练卫飞由于其借贷纠纷造成的损失及多次收到的行政处分,深交所已对其给与警告,
并处60万元罚款;汉富控股违规变更对吴海萌、谢楚安等共计四件诉讼给公司带上的损失补偿承诺受
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将积极跟进承诺进展及未按承诺履行的进一步履行及整改情况,敦促相
关承诺人履行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