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美丽生态(000010):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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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4:12: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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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丽生态: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飞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成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孔凤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美丽生态/公司/本公司/本集团/深华新 | 指 |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 佳源创盛 | 指 | 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浙江佳源 | 指 | 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红信鼎通 | 指 | 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江阴鑫诚 | 指 | 江阴鑫诚业展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 美丽生态建设 | 指 |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美丽生态 | 股票代码 | 000010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美丽生态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ECOBEAUTY CO., LTD.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ECOBEAUTY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飞霖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念保敏 | 何婷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 6号海纳
百川总部大厦 B座 1701-1703室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 6号海纳
百川总部大厦 B座 1701-1703室 | | 电话 | 0755-88260216 | 0755-88260216 | | 传真 | 0755-88260215 | 0755-88260215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4,096,730.47 | 434,695,932.34 | -55.3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5,430,765.69 | 9,420,879.69 | -1,325.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5,674,143.67 | -9,765,739.35 | -1,084.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88,642.15 | -570,914,515.65 | 99.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90 | 0.0089 | -1,324.7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90 | 0.0089 | -1,324.7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81% | 1.80% | -19.61%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26,532,369.59 | 3,622,677,862.65 | -5.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90,246,008.74 | 705,676,774.43 | -16.3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44,766.6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0,445.5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443,5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63,676.4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4,556.7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7,101.07 | | | 合计 | 243,377.9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在 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业务仍然以建筑行业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市政、公路等领域。公司依托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及隧道专业工程等领域所具备的施工资质及相关优势,并充分发挥下属区域经营单位的市场开发能力,持续拓展主营业务范围和项目资源。
(二)经营模式
在建筑工程行业经营模式上,公司根据工程专业、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方支付能力等差异因素,灵活地采用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分包,EPC+F、PPP、ABO等多种模式。
(三)市场地位
目前,公司在建筑业务生态链中仍是以施工终端为主,并占有一定建设方身份的市场份额。此外,公司在建筑行业产业生态链各环节上均保持一定竞争力。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变化
目前,公司建筑业务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在于:一是,战略合作伙伴在区域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领域的持续投资带动公司建筑业务施工工程量的增长;二是,建筑行业相关特点在向新基建、城市群、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转向;三是,建筑行业资质新政策改革方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四是,项目建设模式逐渐由单一建设向合资、授权、融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移交等多阶段灵活、成熟的建设方案转变。综上所述,以上四种驱动因素的变化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驱动业绩的增长。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94,096,730.47 | 434,695,932.34 | -55.35% | 受宏观经济影响,施工进度较为缓慢。 | | 营业成本 | 176,989,153.86 | 373,774,615.51 | -52.65% | 受宏观经济影响,施工进度较为缓慢。 | | 管理费用 | 25,823,787.75 | 32,166,066.31 | -19.72% | | | 财务费用 | 75,177,982.59 | 33,193,713.16 | 126.48% | 融资增加导致利息成本增加。 | | 所得税费用 | 183,466.95 | 3,993,228.16 | -95.41% | 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5,688,642.15 | -570,914,515.65 | 99.00% | 上期经营活动流出净额高于本期主要系上
期收到定增资金后支付前期应付未付工程
款。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6,000.00 | -109,848.84 | 114.57%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788,100.68 | 900,981,449.78 | -99.91% | 上期收到定增资金。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 -4,884,541.47 | 329,957,085.29 | -101.48% | 上期现金净额增加多于本期主要原因系上
期收到定增资金并增加融资渠道使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194,096,730.47 | 100% | 434,695,932.34 | 100% | -55.35% | | 分行业 | | | | | | | 工程项目 | 186,705,899.69 | 96.20% | 392,874,283.77 | 90.38% | -52.48% | | 其他收入 | 184,384.78 | 0.09% | 20,490,114.37 | 4.71% | -99.10% | | 苗木销售 | 7,206,446.00 | 3.71% | 21,331,534.20 | 4.91% | -66.22% | | 分产品 | | | | | | | 工程项目 | 186,705,899.69 | 96.20% | 392,874,283.77 | 90.38% | -52.48% | | 其他收入 | 184,384.78 | 0.09% | 20,490,114.37 | 4.71% | -99.10% | | 苗木销售 | 7,206,446.00 | 3.71% | 21,331,534.20 | 4.91% | -66.22% | | 分地区 | | | | | | | 华东 | 38,102,863.89 | 19.63% | 65,944,081.61 | 15.17% | -42.22% | | 西北 | 8,676,118.63 | 4.47% | 43,816,242.25 | 10.08% | -80.20% | | 西南 | 74,629,128.20 | 38.45% | 158,116,739.75 | 36.37% | -52.80% | | 华北 | 71,940,079.58 | 37.06% | 138,011,951.15 | 31.75% | -47.87% | | 华南 | 748,540.17 | 0.39% | 28,806,917.58 | 6.63% | -97.40%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工程项目 | 186,705,899.69 | 169,448,637.34 | 9.24% | -52.48% | -49.67% | -5.06% | | 分产品 | | | | | | | | 工程项目 | 186,705,899.69 | 169,448,637.34 | 9.24% | -52.48% | -49.67% | -5.06% | | 分地区 | | | | | | | | 华东 | 38,102,863.89 | 35,805,516.90 | 6.03% | -42.22% | -41.27% | -1.52% | | 西北 | 8,676,118.63 | 7,117,040.82 | 17.97% | -80.20% | -80.13% | -0.27% | | 西南 | 74,629,128.20 | 64,427,621.26 | 13.67% | -52.80% | -50.11% | -4.66% | | 华北 | 71,940,079.58 | 68,900,951.25 | 4.22% | -47.87% | -44.40% | -5.9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资产减值 | -7,798,402.24 | 5.14% | 根据减值政策计提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3,363,676.40 | -2.22% | 计提企业所得税滞纳
金及中小股东赔偿款 | 否 | | 其他收益 | 1,050,445.59 | -0.69% | 税收返还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57,129,979.01 | 37.66% | 根据减值政策计提 | 否 | | 资产处置收益 | 444,766.60 | -0.29% | 使用权资产处置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14,553,000.37 | 0.42% | 23,166,103.09 | 0.64% | -0.22% | 本期回款减少 | | 应收账款 | 1,800,919,699.06 | 52.56% | 1,856,944,846.64 | 51.26% | 1.30% | | | 合同资产 | 276,993,955.53 | 8.08% | 320,323,939.87 | 8.84% | -0.76% | | | 存货 | 109,506,127.80 | 3.20% | 113,170,881.49 | 3.12% | 0.08%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056,964.44 | 0.61% | 21,900,579.71 | 0.60% | 0.01% | | | 固定资产 | 12,065,609.17 | 0.35% | 13,849,289.17 | 0.38% | -0.03% | | | 使用权资产 | 8,517,892.53 | 0.25% | 11,314,236.06 | 0.31% | -0.06% | 使用资产提前
到期 | | 短期借款 | 165,000,000.00 | 4.82% | 165,000,000.00 | 4.55% | 0.27% | | | 合同负债 | 81,084,459.40 | 2.37% | 87,646,893.79 | 2.42% | -0.05% | | | 长期借款 | 37,000,000.00 | 1.08% | 37,000,000.00 | 1.02% | 0.06% | | | 租赁负债 | 6,976,365.58 | 0.20% | 8,407,857.51 | 0.23% | -0.03% |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2,643,959.16 | 0.08% | 104,263,120.77 | 2.88% | -2.80% | 定期存单到期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2,294,790.72 | 司法冻结等 | | 应收账款 | 257,804,049.63 | 抵押受限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710,002.36 | 抵押受限 | | 无形资产 | 1,137,299.55 | 抵押受限 | | 合计 | 291,946,142.26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名称 | 投资
方式 | 是否
为固
定资
产投
资 | 投资
项目
涉及
行业 |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 截至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际
投入
金额 | 资金
来源 | 项目
进度 | 预计
收益 |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收
益 | 未达
到计
划进
度和
预计
收益
的原
因 | 披露
日期
(如
有) | 披露
索引
(如
有) | | 南粤
南溪
大道 1
号私
募投
资基
金 | 其他 | 否 | 市政
工程 | 0.00 | 330,00
0,000.
00 | 自筹 | 100.00
% | 0.00 | 0.00 | 不适
用 | 2018
年 10
月 09
日 | 巨潮
资讯
网
(公
告编
号:
2018-
144) | | 合计 | -- | -- | -- | 0.00 | 330,00
0,000.
0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
份 | 募集方
式 | 募集资
金总额 |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 2022 | 非公开
发行股
票 | 72,364.4
6 | 21.47 | 72,318.3
2 | 0 | 0 | 0.00% | 46.14 | 补充流
动资金 | 0 | | 合计 | -- | 72,364.4
6 | 21.47 | 72,318.3
2 | 0 | 0 | 0.00% | 46.14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321号文核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向控股股东佳源创盛发行股票 238,837,579股,发行价格为 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49,998.06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服务费、印花税、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438,964.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511,033.21元。截至 2022年 6月 6日止,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将扣减承销
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6,305,356.53元)后的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723,644,641.53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2】第 0027号《验资
报告》。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723,183,199.61元,募集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461,441.92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2,618.34元,支付手续费 0元。 | | | | | | | | | |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福建美丽生
态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施工 | 506,880,00
0.00 | 3,145,419,3
90.82 | 491,507,34
6.67 | 186,815,42
7.31 | -
118,095,87
9.34 | -
121,514,92
6.5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美丽生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发起设立 | 暂未产生影响 | | 贵州美丽生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发起设立 | 暂未产生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虽面临着国家加大生态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力度的机遇,但由于市场竞争总体比较激烈,公司自身条件还不足,需要加快积累和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将通过业务板块市场化改革,理顺业务流程,优化激励机制,加大业务领域的拓展力度,并通过合作和自主研发,提升产业链条技术竞争优势。同时通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建立高效绩效考核,切实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推动公司管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业务发展。
(二)PPP项目风险
公司承接了部分 PPP项目,受政策调整、银行融资政策变化等影响,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继续研究 PPP项目,积极对接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项目回报率和回报周期,挖掘运营潜力,并结合实际审慎考虑项目风险,及时采取措施。
(三)工程实施所形成的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根据工程合同的不同,部分项目在工程实施未与业主计价结算前形成了合同资产,在项目计价结算后转为应收账款,逐步回款。这符合公司工程项目的经营模式特点,也与行业内企业表现一致。公司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决算,但若因政策变化或业主方违约导致存货减值和回款难度增加,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及项目结算,努力提高合同资产周转率,降低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四)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部分工程在工程结算之前需要垫付较多资金,回款周期较长,存在工程应收款项不能按时回收从而计提坏账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严格考核奖惩,明确职责做好债权分类清收管理工作,同时积极研究资产盘活措施,实现公司财务结构的改善,降低回收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8.25% | 2023年 01
月 16日 | 2023年 01月
17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9.67% | 2023年 05
月 19日 | 2023年 05月
20日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佳源创盛、
沈玉兴 | 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
的承诺 | 在本企业/本人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
决权比例的期间,本企业/本人及下
属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
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
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
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
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
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
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
务等方面的独立。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佳源创盛 | 与上市公
司同业竞
争的承诺 | 在本企业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
比例的期间,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
相同、相似的业务。若本企业控制
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经营上的竞
争关系,本企业承诺将在相关企业
规范运作、符合资产注入条件的前
提下,在本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后的三年内,将经营上存在
竞争的业务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
益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或者转让
给无关联第三方。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沈玉兴 | 与上市公
司同业竞
争的承诺 | 在本人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
例的期间,若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
市公司存在经营上的竞争关系,本
人承诺将在相关企业规范运作、符
合资产注入条件的前提下,在本人
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例后的
三年内,将经营上存在竞争的业务
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注
入上市公司,或者转让给无关联第
三方。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佳源创盛、
沈玉兴 | 与上市公
司关联交
易的承诺 | 本企业/本人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措施
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的关联
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
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
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2018年
08月 08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 上市公司及
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信息
披露及申
请文件真
实性、准 |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信息披露和 | 2015年
11月 03
日 | 自 2015
年 10月
9日公司
收到证监 | 正常履行 | | | | 确性、完
整性的承
诺 | 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2、如本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
露的文件涉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
不转让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受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深华新董事会,由董事会
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投
资者赔偿安排。 | | 会核准批
复起,至
相关承诺
期满为
止。 | | | | 五岳乾坤 | 关于提供
信息真
实、准
确、完整
的承诺 | 如本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
涉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受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深华新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
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公
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投资者赔
偿安排。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受让
五岳乾坤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股东应
当承接五岳乾坤作出的相关承诺。 | 2015年
11月 03
日 | 自 2015
年 10月
9日公司
收到证监
会核准批
复起,至
相关承诺
期满为
止。 | 正常履行 | | | 所有交易对
方 | 关于提供
信息真
实、准
确、完整
的承诺 | 1、本人/本单位保证及时向深华新提
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2、如因本人/本单位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深华新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 | 2015年
11月 03
日 | 自 2015
年 10月
9日公司
收到证监
会核准批
复起,至
相关承诺
期满为
止。 | 正常履行 | | | |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
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涉嫌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本人/本单位不转让在深
华新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受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深
华新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
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通过司法
拍卖等方式受让本次资产重组交易
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股东应当原
交易对方作出的相关承诺。 | | | |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 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无
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3、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由董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6、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
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
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年
06月 26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佳源创盛、
沈玉兴 | 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2、切实履
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
履行本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 | 2021年
06月 26
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 |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 | | | | | 佳源创盛、
浙江佳源、
沈玉兴 | 本次非公
开发行认
购对象及
其关联方
出具不减
持公司股
份承诺 | (1)美丽生态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
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
日,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主体不
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美丽生态股票
的行为。(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至美丽生态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主体承
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丽生
态股票,亦不存在减持美丽生态股
票的计划。(3)本公司/本人及其控
制的主体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
的,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主体承
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美丽生
态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
律责任。 | 2021年
06月 11
日 | 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
日至美丽
生态本次
发行完成
后六个月
内。 | 履行完毕 | | | 佳源创盛 | 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
诺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佳源创盛
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佳源创盛
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22年
06月 24
日 | 至 2025
年 6月
27日 | 正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是 |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如下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管理层已审慎考虑本公司日后的流动资金、经营状况以及可用的融资来源,以评估本公司是否拥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以确保本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1日后 12个月内能够清偿到期的债务并持续经营。本公司已实施多项措施改善财务状况及减轻流动资金压力,包括: 1、对于大额债权的实现,公司正在与客户积极沟通,探讨多种方案的可行性。
2、公司继续加强项目工程款催收,狠抓结算回款。对于疑难项目的催收工作,通过帮助甲方融资、资产置换等方式回款,同时也将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和解、发送律师函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公司将不断拓展市场,积极承接优质客户项目。随着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也将进行大幅优化和调整,以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
4、公司科学管控内部资金调度,妥善安排到期债务的偿还、续贷等事宜。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控,控制成本,逐步改善经营现金流以及资金紧张的问题。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
响 | 诉讼(仲
裁)判决执
行
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公司与上海睿卉
的民间借贷纠纷 | 61,729.32 | 否 | 一审已判
决,二审
审理中。 | 尚未结案 | 尚未结案 | 2023年 05
月 20日 | (公告编
号:2023-
031) | | 美丽生态建设与 | 22,452.76 | 否 | 一审审理 | 尚未结案 | 尚未结案 | 2023年 04 | (公告编 | | 六盘水市水城区
城市投资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的建
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中 | | | 月 04日 | 号:2023-
008) | | 美丽生态建设与
北京城建道桥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 | 8,442.29 | 否 | 仲裁中 | 尚未结案 | 尚未结案 | 2023年 04
月 04日 | (公告编
号:2023-
009) | | 美丽生态建设与
陈源川的纠纷 | 1,972.46 | 否 | 一审已判
决,尚处
于上诉期
中 | 尚未结案 | 尚未结案 | 2023年 04
月 20日 | (公告编
号:2023-
011) | | 美丽生态建设与
北京城建道桥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 | 10,705.58 | 否 | 仲裁中 | 尚未结案 | 尚未结案 | 2023年 04
月 20日 | (公告编
号:2023-
011) | | 公司、美丽生态
建设与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晋安支行的金
融借款合同纠纷 | 3,709.54 | 否 | 终局裁决 | 1、确认 6号、7号、8
号、9号、12号《借款合
同》项下借款于 2023年 4
月 14日提前到期。2、美
丽生态建设向华夏银行偿
还借款本金 37,000,000元
及利息 268,875.23元(截
至 2023年 5月 5日的欠
息);自 2023年 5月 6日
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罚
息及复利按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1年期
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加 215基点上浮
50%为标准计算,其中罚
息以欠款本金为计算基
数,复利以相应欠息为计
算基数,且利率应当按照
案涉 5份《借款合同》约
定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3、美丽生态建设向华夏银
行赔偿保全费支出 20,000
元。4、本案仲裁费
229,282元,由美丽生态建
设承担。5、华夏银行对美
丽生态建设提供的位于福
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六一
中路 277号福满家园 5#楼
101单元、102单元、202
单元、302单元的房产享
有抵押权,有权就抵押物
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优
先受偿,优先受偿权的范
围包括上述第 2项、第 3
项、第 4项裁决确定的债
权,且应以最高债权额
13,613,154元为限。6、华
夏银行对美丽生态建设提
供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新
港街道五一南路 1号联信 | 执行中 | 2023年 05
月 25日 | (公告编
号:2023-
033) | | | | | | 中心主楼 15层 01室、06
室、07室、08室、09室
的房产享有抵押权,有权
就抵押物拍卖、变卖的所
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
偿权的范围包括上述第 2
项、第 3项、第 4项裁决
确定的债权,且应以最高
债权额 13,380,000元为
限。7、美丽生态对上述第
2项、第 3项、第 4项裁
决确定的债务向华夏银行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 | 美丽生态建设与
珠海红信鼎通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的借款合同纠纷 | 5,151.23 | 是 | 一审审理
中 | 尚未结案 | 尚未结案 | 2023年 05
月 25日 | (公告编
号:2023-
034) | | 美丽生态建设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市晋
安支行的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 | 1,522.99 | 否 | 一审判决
已生效 | 1、被告美丽生态建设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偿还原告中国银行借款本
金 1,500万元并支付相应
的利息、罚息、复利(暂
计至 2023年 3月 6日止的
利息为 24,375元、罚息、
复利计为 160,573.01元,
之后继续按《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
定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
全部清偿之日止);2、被
告美丽生态建设应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中国银行支付实现债权
的律师费 4.5万元及财产
保全申请费 5,000元;3、
原告中国银行有权从被告
美丽生态建设对外三笔合
同编号分别为 NYXM-LW-
SD04[2019]003、云建投
(路桥部)2020-GC-HJL-
13-001、FB-2021-76#应收
账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第
二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
先受偿;4、原告中国银行
有权从被告美丽生态名下
位于山东省威海市张村镇
皂东塘村土地使用权(不
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鲁
(2022)威海市不动产证
明第 0019056号)的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
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
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
受偿;5、被告美丽生态对
第一、二项判决内容债务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暂未执行 | 2023年 05
月 25日 | (公告编
号:2023-
034) |
其他诉讼事项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
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未达到重大
诉讼事项的
其他案件汇
总(作为被
告或第三人
案件) | 16,163.17 | 否 | 部分案件审
理中,部分
案件执行中 | 部分案件尚
未判决,部
分案件尚未
执行完毕,
对公司未造
成重大影
响。 | 案件尚未执
行完毕,对
公司未造成
重大影响。 | |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执行完毕的所有其他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16,163.17万元。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00.90万元。除此之外,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12个月内的其他诉讼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为 4,499.95万元,未达到披露标准。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