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合力科技(603917):合力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合力科技:合力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17 公司简称:合力科技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施定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国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楼小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中已经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重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模具制造”,行业代码为C3525。 (二)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模具、压铸模具、热冲压模具、铝合金部品和汽车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发动机模具、变速箱壳体模具、新能源汽车电池盒模具、电机模具等大型精密模具,汽车用门环、A柱、B柱、防撞梁、保险杠等热冲压模具以及汽车发动机缸盖、汽车发动机支架、汽车飞轮壳体、汽车动力转向器壳体、轨道交通齿轮箱壳体等轻量化铝合金部品,商用车制动总成系统。 1、公司模具类产品
2、公司模具生产的部分产品
(三)经营模式 公司的模具产品及铝合金部品,具有差异化和个性化的特征,均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订单式生产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包括原材料采购和外协加工服务采购,其中原材料包括模具钢、铝合金锭、刀具、铸件、标准件、板材等,外协加工服务主要包括数控粗加工、热处理等,绝大部分原材料和全部外协加工服务均在国内完成采购。 公司在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前会进行实地考察以初步筛选,并形成初步评审表,评估合格后方能进入供应商名录。公司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和管理,以确保公司采购原材料和外协加工服务的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集中资源于产品生产制造的核心工艺环节,公司将部分产品中加工难度较低、工艺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一对一”的直销模式,不存在经销商销售。具体而言,企业销售人员通过邮件、电话、展会、实地拜访等方式主动接洽目标客户,在技术中心的协助下完成客户需求沟通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并组织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在产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交付客户;对于模具产品来说,模具厂商还需协助客户进行上线调试,并提供必要的后期技术支撑及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趋势 (1)轻量化大势所趋 近几年,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促进了轻量化产品的更新迭代。新能源汽车虽然取消了发动机系统,但其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壳体仍采用铝合金材料。此外,由于新能源汽车跟传统燃油车在动力部分、底盘部分、车身部分构造不同,这就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在生产制造时,需要对车身各个几何结构重新设计,既要满足新能源系统功能及结构强度要求,还要满足生产工艺性的要求。不同结构铝合金部件根据自身的性能要求,可选用高压压铸、低压铸造、重力铸造等多种工艺,并通过模具、铸造设备和铝合金材料得以实现。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结构不断创新,轻量化产品更新迭代将持续加速,这也催生了对铝合金部品供应的市场需求以及对多品类模具的开发需求,进一步推动了上游铝合金部品产业、模具产业快速发展。 (2)制造工艺的轻量化,一体化压铸蓄势待发 汽车制造工艺的轻量化是在汽车材料和结构轻量化的同时,通过改进零部件的制造工艺,从而达到零部件减重目的。当前热门的轻量化工艺主要包括激光焊接工艺、液压成型工艺、热冲压工艺和一体化压铸工艺等。 一体化压铸通过大吨位压铸机,将多个单独、分散的铝合金零部件高度集成,再一次成型压铸为1-2 个大型铝铸件。一体化压铸是当前最为热门的轻量化工艺,多家车企和零部件厂商都在研发与试验中。根据特斯拉电池日发布会介绍:特斯拉Model Y将采用一体式压铸后地板总成,可将下车体总成重量降低30%,制造成本因此下降40%。一体化压铸工艺减重效果明显,但由于是最近兴起的技术,所以在材料、设备、模具和制造端均具有较高壁垒。 2、铸造模具 铸造成型的零部件已广泛用于机械行业、汽车行业以及其他制造业,随着铸造工艺水平和铸造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汽车轻量化进程的加速,汽车上原有的一些非铸件零部件将被铸件替代,铸件的应用范围在现有基础上仍将不断扩大。铸造工艺中使用的模具被称为铸 造模具,目前铸造模具已广泛应用于汽车用发动机缸体、发动机缸盖、发动机缸盖罩、飞轮 壳、变速箱、轮毂、后纵梁,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壳体以及轨道交通车 辆齿轮箱体等部件的生产。常用的铸造工艺包括高压铸造、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和砂型铸 造,相应的模具分别被称为压铸模具、低压铸造模具、重力铸造模具及砂型铸造模具。 铸造工艺具有良好的成型性能,较好的适用性、较低的生产成本,使得其在汽车领域得 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汽车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底盘行走和悬挂系统中的一些重要的、 结构复杂的零部件均需使用铸造工艺来生产,该领域为铸造模具在汽车中的传统应用领域, 具体包括发动机缸盖、发动机缸体、发动机下缸体、发动机缸盖罩、变速器壳体、变扭器壳 体、链轮罩、进气歧管、油底壳体、前副车架、后副车架、转向节等,具体如下: 铸造工艺中的压铸具有熔融合金填充速度快、生产效率高、操作简单的特点,易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可用来生产大型、薄壁、复杂的汽车车身结构件。采用铝合金压铸工艺生产的结构件,具有重量轻、韧度高以及力学性能好等特点,在汽车上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近年来,在汽车轻量化不断加速的大背景下,国内外各大汽车厂商均已大规模使用铝合金压铸结构件替代传统的钢质或铁质冷冲压结构件。目前,压铸模具可用来生产汽车减震塔、内扭矩壳体、外扭矩壳体、仪表板、H柱、门框、后横梁、后纵梁、行李箱框、中通道等20多种汽车车身结构件,具体如下: 3、热冲压模具 热冲压成型技术作为零件冲压强化的有效途径,在汽车上有很大的应用前景,可应用到 B柱、A柱、防撞梁、保险杠、顶盖纵梁、门梁及车顶侧梁等重要结构件。使用超高强钢板热 冲压结构件,可在保证安全的同时,为减重作出贡献。热冲压结构件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部 分中高端传统燃油车,具体应用部件包括前/后保险杠支架、A/B柱、中央通道、底部横梁、 门槛、顶盖纵梁等重要结构件以及门环等一体化热冲压部件等,具体如下: 随着国内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家关于汽车安全和节能减排等强制法规的推出和执行,节能、环保和安全已成为汽车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考虑的要素。热冲压超高强度钢板可在保证汽车安全性能的基础上,降低油耗、提高乘车舒适性。近年来,我国热冲压成型技术和热冲压生产线得到了快速发展,热冲压成型件在我国汽车车身结构件中的渗透率逐渐提高,但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汽车的执冲压结构件的渗透率仍然相对较低。随着国内汽车轻量化进程的加速以及热冲压成型技术的不断进步,未来国内汽车厂家将更多地采用热冲压结构件来代替传统的钢质结构件,国内热冲压模具的市场需求将持续较快增长。 4、铝合金部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节能减排政策的发布、推行与实施,减轻车身重量,汽车车身轻量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路径。铝合金、铝镁合金等轻量化部品能够有效地降低车身重量,实现汽车轻量化,在中高端汽车、新能源汽车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中国汽车工业用铝量评估报告(2016—2030)》预测,中国汽车行业的用铝量将从2018年的380万吨增加到2030年的91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9%,预计2025年将提升至187.1千克,2020-2025年复合增速为6.2%。 5、汽车制动系统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机动车保有量随之增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亦加速了我国居民人均机动车的普及率。随着机动车普及率的提高、汽车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汽车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产品的安全性能成为汽车厂商竞争的重点。汽车制动系统作为整车安全的核心部件,中国汽车制动系统行业发展向好。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设计研发优势 模具行业和铝合金部品行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推动力,以大型一体化精密压铸模具、热冲压模具和高端铝合金部品为发展方向。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掌握了大型精密铸造工艺设计和铸造模具复杂结构设计技术、热成型工艺设计、热冲压模具复杂结构设计技术、CAE模拟分析技术、模具温度控制技术,具备很强的研发实力。公司拥有卓越的模具设计和产品开发能力。公司应用UG / CATIA / PRO-E / FLOW-3D MAGMA /CERO 等多类专业软件,拥有11项标准和30余项专利。 公司凭借强大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在行业内多次为重要客户提供新产品开发的首套模具或者首套国产化模具产品。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使得公司的模具设计水平在行业内居于前列,公司开发的模具产品曾多次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和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评定的“精模奖”。 2、加工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建成模块自动化加工线、电极自动化加工单元打造数字化工厂。涵盖DMG MORI、GROB等品牌精密机加工设备,保证加工精度;国内最大1000吨合模机,支持万吨级大型模具装配。 模具加工技术水平的提升,不仅依赖先进的模具加工设备,还需要有相应的加工管理技术与之相匹配。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模具加工经验,采用对加工面加工余量设计的精确化,对加工流水线上的加工用刀、切削量等参数设计的优化,减少了加工余量的波动性,保证模具的高精度。公司通过CAM软件进行加工仿真程序编辑并通过CAE软件进行程序校对,选择出最优的模具加工工序及刀具,并通过设立刀具管理中心、引入MDC系统对刀具的工作状态进行及时管控,以提高数控加工的准确性和加工效率,保证了公司模具产品的质量和模具的加工效率。同时,公司拥有一支平均工龄在10年以上的稳定的钳工团队,该团队成员在模具加工现场管理、过程质量管控和模具修正装配上拥有丰富的经验,保障了公司模具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大型精密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设计和加工制造的核心技术,公司铸造模具和热冲压模具的技术参数达到较高水平。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秉承“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发展理念,一直将产品质量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17025、IATF16949等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包括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整套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做到制度化、程序化,通过全过程监控,确保产品整个生产过程都在质量保证体系的监控范围之内,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公司拥有国家认证的CNAS实验室,配置了蔡司三坐标测量仪、温泽三坐标测量仪、进口三维激光扫描仪以及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设备等先进检测设备,公司生产的所有模具和铝合金部品出厂前均需通过检测或抽检,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确保各项参数均达到甚至超过客户指定的技术标准。 对于模具而言,产品质量关键在于模具设计、加工精度和使用寿命。首先,公司拥有省级技术中心和优秀的研发团队,在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基础上,制定了完整的产品设计和开发流程,保证了公司模具产品的设计水平。其次,公司通过对模具几何结构、模具间隙、端面倾斜角、过度角大小、冷却水路以及装配结构等设计的不断优化,减少模具在铸造过程中由于应力过于集中或温度过高造成结构弯曲和裂纹等情况,有效提高了公司模具产品的使用寿命。最后,公司拥有包括五轴加工中心、四轴加工中心、高速石墨加工中心、高速数控加工中心在内的多台模具精加工设备,充分保证了公司模具产品的高精度和高质量。 4、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作为中国铸造模具的知名排头兵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压铸模具企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已与各大知名零部件制造公司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间接配套业务几乎覆盖主要知名主机厂,并与行业内主要新能源客户建立业务合作。 目前公司直接客户主要有比亚迪、宁德时代、皮尔博格、上汽集团、墨西哥NEMAK、麦格纳国际公司、宝钢股份、西班牙AK等全球知名企业,间接为特斯拉、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高合汽车、Benz、BMW、VOLVO、Audi、GM、Ford、Fiat、Daimler等知名企业进行配套。公司也直接向菲亚特红岩、南京依维柯等厂家供应飞轮壳、缸盖等铝合金产品。公司在全球化业务拓展中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及业务基础,依托自身的产品研发及设计能力,成为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首选合作伙伴。 5、模具及铝合金部品的同步开发优势 凭借与下游主要客户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对铸造工艺、热冲压工艺较为深刻的理解以及较强的模具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公司可参与客户终端产品的初始研发过程,与客户共享研发数据,从而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基本实现了与客户产品的同步研发。 此外,公司通过长期的模具设计和加工经验的积累,将传统的“先设计后制造”的流水线操作方法优化为“设计制造并行”方法,提高了模具生产效率,实现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同步研发。 6、“一站式”服务优势 模具行业是一个技术与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长期在设计队伍建设和加工设备配置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能够具备大规模生产大型精密模具能力的企业较少,具备较高模具设计开发水平的铝合金部品厂商也相对较少。公司通过建立从大型精密铸造模具和热冲压模具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质量控制、试模生产、小批量交样、售后服务到铝合金部品生产的“一站式”生产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垂直性整体服务,缩短模具从设计到生产合格铝合金部品的周期,提高客户生产效率、降低客户生产成本,成为国内大型精密模具行业能提供该项服务的厂商之一。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服务下游客户的能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大型高端精密模具及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始终坚持主业,围绕新能源与轻量化重点布局,形成模具事业部、铝合金事业部及合力制动三大业务板块,为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工程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铝合金及高强钢模具开发、产品制造、材料研究、技术支持的一站式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推动各业务版块协同发展,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模具业务版块积极开拓大型一体化压铸模具业务,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努力让公司成为万吨级模具制造的行业标杆;铝合金业务版块充分利用公司模具开发及铝合金材料研发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船舶、5G通信、新能源、机器人等方向有技术难度的项目;制动业务版块加强与日本纳博特斯克的技术合作,加强与模具及铝合金业务的协同及市场开发;上海纳博合资公司要积极开拓国内电动空压机(EAC)市场。国际市场方面,维护加强西班牙AK、墨西哥NEMAK等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并拓展其他国际客户;国内市场方面,公司继续加强与皮尔博格、诺玛科(南京)、诺玛科(重庆)、菲亚特红岩、南京依维柯、柳州宝钢等国内知名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商的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动与海康威视、比亚迪等客户相关项目,拓宽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应用。 2、积极推动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定增项目,有效满足市场需要及客户服务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3、公司积极推动免热处理材料研发及推广应用。 4、公司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健全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公司与高校、技术人才培训机构开展长期合作,建立健全公司的技术人才引进及培育体系,为公司持续培养设计、数控编程、钳工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公司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建立学习型组织,打造凝聚力团队。 5、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团队建设。提升模具及部品的设计开发和智能制造能力。注重提升超前开发能力,加强与下游铝合金部品厂商或汽车整车厂的同步研发的能力,不断提高铸造工艺、热冲压成型工艺设计水平。对铸造模具领域、热冲压模具领域和铝合金部品领域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建立与高校、研发机构合作的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6、继续推进智能化、数字化企业建设进程,保证PLM、MES、ERP、云计算服务等信息化平台运行良好,打通现有的信息孤岛,确保数据在各个工作节点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处理、流转、提取和可追溯,实现生产流程、技术沟通过程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过程的数字化集成和协同,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期上升32.07%,主要系业务招待费较上期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期下降430.43%,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84.19%,主要系购建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许钢 注册资本:4600万人民币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区海荣路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有色铸件铸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博力汽车总资产6,647.78万元,净资产6,001.21万元;2023年01-06月,博力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674.29万元,净利润4.21万元。 2、全资子公司: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杨维超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蓬莱路30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合力制动总资产13,162.96万元,净资产9,851.98万元;2023年01-06月,合力制动实现营业收入3,434.11万元,净利润133.25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是汽车用大型精密铸造模具,汽车用A柱、B柱、防撞梁、保险杠等热冲压模具以及汽车发动机缸盖、汽车发动机支架、汽车飞轮壳体、汽车动力转向器壳体和轨道交通车辆齿轮箱壳体等铝合金部品及商用车制动系统。公司生产经营与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密切相关。汽车作为高档耐用消费品,其消费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国家宏观政策周期性调整,宏观经济运行呈现的周期性波动,都会对汽车市场和汽车消费产生重大影响。总体而言,汽车行业的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保持正相关。公司作为大型精密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铝合金部品及商用车制动系统供应商,也必然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模具产业、铝合金部品及商用车制动系统迅速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衰退时,汽车消费低迷,汽车模具产业及铝合金部品及商用车制动系统发展放缓。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这些企业发展稳定,经营业绩良好,但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销售困难、回款缓慢,因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2、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十名客户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上述主要客户出现经营困难或者更换供应商将导致对公司的订单需求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大型精密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铝合金部品及商用车制动系统的主要原材料是模具钢及铝合金锭。报告期内,模具钢及铝合金锭合计采购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例较高。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模具及铝合金部品定价随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公司一般根据生产计划对大额订单分批采购原材料。但由于从获取订单(或签订价格协议)到原材料采购有一定的周期,如果在此期间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未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在与供应商谈判中又无足够的议价能力,则会造成公司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 4、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的风险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十分注重提升公司设计研发和创新能力,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专业设计及开发人员,具有丰富的模具设计、开发、制造经验,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但由于国外模具企业技术积累期较长,技术处于领先水平,公司技术积累期相对较短,技术水平与国外同行尚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将与国际一流模具企业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实现快速发展,不能及时跟上模具行业的最新技术发展潮流,实现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公司将难以满足汽车工业发展的需求,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5、汇率波动风险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汇兑损益,本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现汇结算,汇率波动可能导致本公司出现汇兑损益;二是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如果人民币升值,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产品毛利率将有所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未来欧元和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持续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进而影响公司的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3年1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号”“2023-002号”“ 2023-003号”“ 2023-004号”“ 2023-005号”)。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宁波市环保局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产生,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并对上述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近年来公司持续增加环保设备投入,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培训,提升企业绿色智造形象。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积极推进智能化、数字化企业建设进程,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数字化集成和协同,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减少能源消耗。 2、科学规划厂房建设,增强厂房自然透光性,优化供电方案,选用新型、节能型的通风和空调制冷设备等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一:关于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如下: 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认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 施。回购价格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加上自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对应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a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实施回购,并在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a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工作。 b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a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工作。 b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 明的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人/本企业 将合法合规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a公司或者本人/本企业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 满6个月的; b本人/本企业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人/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 所予以备案,并履行后续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人/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本企业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本人/本企业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第(2) 项和第(3)项承诺。 (5)本人/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本企业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本企业亦将遵守上述承诺。 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其他股东钱朝宝、邬振贵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 诺的情况下,本人/本企业将合法合规减持。 (1)本人/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人/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本人/本企业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述第(1)项承诺。 (3)本人/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会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 情况下,本人将合法合规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a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b本人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 案,并履行后续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的股份,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三: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1、公司 (1)如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a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承诺事项;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3)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 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如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a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督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和主要股东杨位本承诺如下: (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未在与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 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 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注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人不会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杨位本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人/本企业不会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注六: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控股股东施良才、施元直、施定威、樊开曙、樊开源、贺朝阳、蔡振贤 “本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 议安排的情形。 本人承诺,本次发行本人不会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作出 其他协议安排。” 注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审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申请文件,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注八:业绩及补偿承诺 合力科技收购合力集团持有的合力制动100%股权事宜,合力集团针对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合力制动在未来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630万元。如合力制动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承诺净利润的,合力集团将进行 补偿,具体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收购对价。 上述业绩补偿应在合力制动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汇入收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九:业绩及补偿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先生与邬金华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权分割事宜作出如下安排:樊开曙先生股权分 割前持有公司股份16,052,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协议约定樊开曙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26,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分割至 邬金华女士名下,股权分割完成后,樊开曙先生持有公司9,026,2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6%)。邬金华女士和樊开曙先生自愿承诺在未来18个 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合力集团购买的位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72号工业房地产资产主要是用于公司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关联方签曙了合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力制动在未来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630万元。如合力制动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少于承诺净利润的,合力集团将进行补偿,具体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收购对价。 2021年度合力制动实现净利润688.46万元,2022年度合力制动实现净利润202.17万元,2023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133.25万元。业绩承诺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