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盛沪深300LOF (160807):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6:17:51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沪深300LOF :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6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12 6.2 利润表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5 6.4 报表附注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3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1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51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1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2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5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3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3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3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3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4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4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4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4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4 10.8 其他重大事件 .............................................................5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57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7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7 12.2 存放地点 .................................................................57 12.3 查阅方式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长盛沪深300指数(LOF)
场内简称长盛沪深300LOF
基金主代码1608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1,298,273.8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0年9月6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跟踪沪深300指数,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 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 误差小于4%,以实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标的指数样本中个 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波动性与标的指数 整体的相关性,通过抽样方式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优化确定 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权重,以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 4%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 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利宁张姗
 联系电话010-864976080755-830779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8649788895555 
传真010-86497999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 金融中心主楼10D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5层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29518040
法定代表人胡甲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sf und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400,132.25
本期利润3,063,591.3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0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6,277,908.0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438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17,576,181.9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43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84.2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①-③②-④
 率①准差②   
过去一个月1.91%0.81%1.11%0.83%0.80%-0.02%
过去三个月-3.62%0.77%-4.87%0.79%1.25%-0.02%
过去六个月1.20%0.78%-0.66%0.80%1.86%-0.02%
过去一年-10.57%0.92%-13.55%0.94%2.98%-0.02%
过去三年15.64%1.12%-6.91%1.14%22.55%-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84.25%1.33%35.89%1.32%48.36%0.01%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 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95%、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 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DBS)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 QFII 基金的投资顾问。截至2023年6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 名职务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期 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说明
  任职 日期离 任 日 期  
陈 亘 斯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 证 8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上证 5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 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10 月9 日-14 年陈亘斯先生,硕士。曾任 PineRiver 资产管理公司量化 分析师,国元期货有限公司金 融工程部研究员、部门经理, 北京长安德瑞威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2月加 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基金经理助理。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

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呈现震荡格局,板块分化剧烈并且行业轮动迅猛。去年底受到经济修复至常态的预期引导而快速反弹的消费相关板块走势乏力,缺乏宏观经济数据和政策力度的支持,居民超额储蓄的内部不平衡的结构和蕴含的低风险偏好依然未见起色。三架马车中的出口增速的中期展望亦显疲软,市场对政府投资及采购的发力和落地的预期较高,叠加一带一路大外交的破局,带动了大基建、信创、数据资产板块的行情持续发酵。随着三月份chatgpt新版本的推出,投资者对于技术革命的热情在多年沉寂后重被点燃,TMT 板块的未来预期被全面打开。

二季度A股延续了一季度启动的重点板块行情,即红利低估性质的央国企价值重估走势和强成长预期的人工智能相关板块的突围。市场既追求远期的成长性,又不忘当下的分红安全性,这两者并存所带来杠铃型行情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对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的担忧。

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43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误差为0.0155%,年度化跟踪误差为0.89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下半年,目前能观察到大国外交关系有解冻趋缓的态势并且市场对经济政策的预期开始增强,譬如促进新能源汽车、储能和电网建设的政策频频发力,管理层对于人工智能相关产业链高度重视并鼓励前瞻布局等。虽然下半年的国内经济可能还会处于夯实底部阶段,但库存去化开始进入后半程。我们预计美联储即便停止加息,但美国经济自然回落可能仍将美元的实际利率维持在显著的 1%-2%的水平到四季度,这对中美息差收窄和外资流入仍有一定压制作用,并且国内的风险偏好重新上升仍需等待政策的进一步发力。真正的重大机会或许来自供给侧的一定程度的调整出清配合需求侧的有力支持从而两者达到较为平衡的状态之时。柳暗花明总在峰回路转处,若干年后回头看这也许是国内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打开更广阔天地的转型途中一次短暂的波折。我们更需要耐心等待,在投资上转变追求短平快的心态,戒急用忍方能行稳致远。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业务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6,277,908.0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166,070,458.15 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99,792,550.10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4,270,760.7214,153,187.50
结算备付金 30,380.15144,340.16
存出保证金 4,657.5259,140.03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03,478,512.44208,657,140.73
其中:股票投资 203,463,117.12208,581,906.2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5,395.3275,234.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09,353.44155,028.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217,893,664.27223,168,836.5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45,820.35210,175.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3,689.22142,143.93
应付托管费 26,737.8328,428.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11,234.94432,317.77
负债合计 317,482.34813,065.48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51,298,273.88156,454,690.75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66,277,908.0565,901,080.36
净资产合计 217,576,181.93222,355,771.1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7,893,664.27223,168,836.59
注: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438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1,298,273.8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4,152,553.60-23,200,720.55
1.利息收入 25,026.0025,405.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5,026.0025,405.5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3,423,281.56-3,617,717.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892,185.20-5,511,120.2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21,376.19141,491.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2,509,720.171,751,910.8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663,459.12-19,845,051.1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40,786.92236,642.52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88,962.231,073,706.21
1.管理人报酬6.4.10.2.1831,028.69815,887.91
2.托管费6.4.10.2.2166,205.70163,177.50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0.26
8.其他费用6.4.7.2391,727.8494,640.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3,063,591.37-24,274,426.7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063,591.37-24,274,426.76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63,591.37-24,274,426.76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56,454,690.75-65,901,080.36222,355,771.11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56,454,690.75-65,901,080.36222,355,771.1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5,156,416.87-376,827.69-4,779,589.18
(一)、综合收益 总额--3,063,591.373,063,591.37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5,156,416.87--2,686,763.68-7,843,180.55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8,144,930.40-8,682,961.5726,827,891.97
2.基金赎 回款-23,301,347.27--11,369,725.25-34,671,072.52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51,298,273.88-66,277,908.05217,576,181.9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85,948,722.38-134,714,677.24320,663,399.62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85,948,722.38-134,714,677.24320,663,399.62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64,938,333.13--61,196,226.70-126,134,559.83
(一)、综合收益 总额---24,274,426.76-24,274,426.76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64,938,333.13--36,921,799.94-101,860,133.07
其中:1.基金申 购款55,768,838.39-30,764,976.4186,533,814.80
2.基金赎 回款-120,707,171.5 2--67,686,776.35-188,393,947.8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21,010,389.25-73,518,450.54194,528,839.7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胡甲 刁俊东 龚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0]第646号《关于核准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98,648,405.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 19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0年8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98,915,869.33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67,463.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0]第 276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12,932,582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9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4%。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计入本基金费用。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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