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生ETF (159920):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恒生ETF :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8月 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1 §2 基金简介 ................................................................................................................................3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4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4 3.2 基金净值表现 .....................................................................................................................5 §4 管理人报告.............................................................................................................................5 §5 托管人报告........................................................................................................................... 11 §6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12 6.2 利润表.............................................................................................................................. 13 6.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2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2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 33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 33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33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0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2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42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43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3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5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4月 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青岛、武汉、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 MOM基金管理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 REITs管理人,国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 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 ETF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大盘蓝筹、宽基指数、中小创指数、主题指数、行业指数、SmartBeta策略、海外市场指数、信用债指数、商品指数等较为完整的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华夏基金旗下多只产品近 1年同类排名领先(基金排名不作为产品未来表现的保证),其中: 主动权益产品:在养老目标风险 FOF(权益资产 0-30%)(A类)中,华夏保守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A类)排名第 1/59;在对冲策略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类)中,华夏安泰对冲策略 3个月定开混合排名第 1/22;在汽车主题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发起式(A类)排名第1/11;在低碳环保行业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节能环保股票(A类)排名第 2/10;在消费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网购精选混合(A类)排名第 2/66、华夏新兴消费混合(A类)排名第 9/66;在 QDII混合基金(A类)中,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排名第 3/43;在偏债型基金(A类)中,华夏磐泰混合(LOF)(A类)排名前 2%(13/619)、华夏睿磐泰盛混合排名前 3%(19/619)、华夏永利一年持有混合(A类)排名前 10%(61/619);在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 30%-60%)(A类)中,华夏稳增混合排名前 3%(14/440)、华夏新锦绣混合(A类)排名前 4%(18/440);在标准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智胜先锋股票(LOF)(A类)排名前 4%(13/317)、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类)排名前 6%(20/317);在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前 10%(21/214);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 60%-95%)(A类)中,华夏核心制造混合(A类)排名前 9%(126/1403)、华夏价值精选混合排名前 9%(133/1403)。 固收与固收+产品:在 QDII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A类)排名第1/24、华夏收益债券(QDII)(A类)排名第 3/24;在短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 30天滚动短债债券发起式(A类)排名第 8/108;在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鼎隆债券(A类)排名前6%(71/1228)、华夏鼎航债券(A类)排名前 6%(76/1228)、华夏鼎英债券(A类)排名前 7%(87/1228);在普通债券型基金(可投转债)(A类)中,华夏鼎禄三个月定开债券(A类)排名前 9%(32/376);在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类)中,华夏恒融债券排名前 8%(30/368)。 指数与量化产品:在增强规模指数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A类)排名第1/132、华夏中证 500指数智选增强(A类)排名第 2/132;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 ETF发起式联接(A类)排名第 1/110;在信用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类)排名第 2/16;在 QDII跨境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QDII)排名第 2/33、华夏野村日经 225ETF排名第 7/33;在 QDII跨境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恒生 ETF联接(A类)排名第 3/10;在主题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中证动漫游戏 ETF排名第 1/313、华夏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 ETF排名第 6/313、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 ETF排名前 5%(15/313)、华夏中证文娱传媒 ETF排名前 6%(18/313)、华夏中证金融科技主题 ETF排名前 10%(30/313);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排名第 4/136;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联接(A类)排名第 4/102;在行业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中证银行 ETF联接(A类)排名第 6/30。 在《中国证券报》第十九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华夏基金荣获“被动投资金牛基金公司”,成为业内连续 7年获此殊荣的基金公司。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凭借卓越的投资实力以及优秀的中长期业绩回报,将两大奖项收入囊中:公司层面,华夏基金荣获“三年期海外投资明星基金公司”;产品层面,华夏沪深 300ETF荣获“三年持续回报指数型明星基金奖”。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十九届“金基金”奖评选活动上,华夏基金将三大金基金奖项收入囊中:公司层面,华夏基金荣获“金基金·被动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奖”;产品层面,华夏能源革新股票荣获“金基金·投资回报基金奖”,华夏沪深 300ETF荣获“金基金·指数基金三年期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23年上半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华夏基金直销渠道优化页面显示,升级搜索及查询功能,给客户更方便直观的使用体验;(2)华夏基金管家客户端优化“忘记密码”功能及定投模块,从客户投资需求出发,进一你问了 ChatGPT”、“华夏基金户口本”、“指数攻防值来啦!”、“亲子财商 36计”等活动,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90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香港恒生指数,恒生指数目前是以香港股市中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 80家蓝筹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经调整的流通市值为权数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该指数自 1969年 11月 24日起正式发布,是香港股市最有影响力的标杆性指数。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上半年,美国 CPI指数持续下降,但仍高于 2%的目标值,美国硅谷银行倒闭事件增加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美联储 6月暂停加息。国内出口增速下滑,房地产销售、耐用消费品增长低于预期,物价指数偏低,国内经济复苏面临较大压力。政府持续推出稳增长政策,中国人民银行 6月的降息是货币政策宽松的信号,部分城市推出稳地产、稳消费等政策。中国香港市场受到境外发达市场和 A股市场的共同影响,走出震荡行情。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作为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和成份股调整等工作。 为促进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部分证券公司被确认为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目前,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15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5%,同期经估值汇率调整的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30%。本基金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0.65%,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成份股分红、日常运作费用、指数结构调整、申购赎回等产生的差异。 展期下半年,国内货币政策保持宽松,稳地产政策、稳消费政策托底经济,中国经济保持复苏态势;美国通货膨胀压力减小,美联储紧缩政策或将出现拐点。目前中国香港市场的估值水平较低,在经济复苏、海外流动性改善等因素影响下,中国香港市场有望迎来估值与盈利的双层修复。 本基金将会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投资工作。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估值委员会,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22号《关于核准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自2012年 7月 9日至 2012年 8月 3日期间共募集 3,585,321,000.00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 60739337_B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年 8月 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585,559,21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38,2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跟踪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债券、基金(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符合证监会要求的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2]34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3,585,559,219份基金份额于 2012年 10月 2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 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增值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对基金在境内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在境内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9)基金在境内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10)基金在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取得的源自境外证券市场的收益,其涉及的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11)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6.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6.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5其他资产 无。 6.4.7.6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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