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交银添利LOF (164902):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交银添利LOF :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13 6.2 利润表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6 6.4 报表附注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8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8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3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39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0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0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0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0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1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1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4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1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4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4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4 12.1 备查文件目录 .............................................................44 12.2 存放地点 .................................................................45 12.3 查阅方式 .................................................................4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 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122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上半年,债市呈现小牛市行情,收益率见顶回落。一季度,收益率震荡上行。一月初,下市场弱势盘整。春节期间,全国返乡客流量明显修复,旅游和餐饮消费数据略好于预期,但节后债市利空出尽,叠加股市走弱,长端收益率小幅下行。进入三月,政府工作报告制定的增速目标和财政预算指标均处于市场预期区间的下限,债市情绪转为积极。随后,美国硅谷银行爆发风险事件,全球风险资产承压,避险情绪下债市延续走强。3月17日,央行超预期宣布降准0.25%,资金面逐步转松,中短端下行幅度大于长端,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二季度,债市收益率震荡下行。四月初,部分中小银行跟进存款利率下调,债市情绪转向积极,收益率小幅下行。四月,制造业PMI回落至荣枯线下方,十年国债利率震荡下行。随后,公布的四月经济数据全面低于预期,基本面利好下市场延续震荡偏强。临近五月底,商品和股市大幅下跌带动市场风险偏好走低,但由于人民币汇率快速贬值,市场担忧货币政策的宽松空间有限,长端收益率窄幅震荡,而短端受益于资金面宽松明显下行,收益率曲线呈现牛陡。进入六月,月中央行超预期宣布降息,当日国债收益率下行后市场担忧稳增长政策发力,叠加汇率继续贬值,收益率明显上行并回吐降息后涨幅。月底,政策温和发力,市场情绪有所修复,收益率小幅下行。 报告期内,我们维持组合的杠杆和久期至偏高的水平,并根据市场收益率的变化,在不同期限和级别的信用债之间适度轮动,适度增加了部分银行二级资本债的配置比重。同时也积极调整组合持仓,优化整体持仓的信用资质和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下半年,国内政策边际变化和经济修复节奏将成为影响债市的主要因素。一季度,国内复工复产、消费场景修复,经济上冲动能释放。进入二季度,环比修复斜率快速放缓,经济内生性动能弱于预期。考虑去年同期基数仅0.4%,今年二季度GDP增速录得6.3%,表现明显偏弱,且大幅低于预期的 6.8%,两年平均 3.4%,较一季度的 4.5%显著回落。预计二季度大概率录得年内高点,上半年GDP同比增长5.5%,意味着下半年增速需要在4.6%以上,才能完成全年增速目标。 整体而言,市场更加关注经济环比动能,在积压订单释放和需求脉冲式上行后,基本面修复节奏有所放缓。下半年,预计居民消费和地产市场的改善情况、以及海外需求下行导致出口回落仍是潜在预期差。考虑猪肉供给压力较大,将继续拖累食品价格,叠加工业品需求不足,PPI 仍在底部震荡,下半年国内通胀压力整体可控。政策方面,专项债发行节奏或将加快,由于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速较低,财政扩张来托底基建的诉求仍在,预计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准财政措施将再度阶段性波动增大。对于债券市场,我们认为下半年或呈现震荡的态势。从中期来看,国债收益率仍有下行空间。 组合策略方面,我们计划保持组合中性偏高的杠杆和久期,并视市场收益率的变动情况,择机适度调降至中性水平附近。同时,增加信用资质和流动性较好的品种的占比,提高组合流动性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根据《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变更运作模式后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1601号《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原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原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含三年)的期间(即自2011年1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4年1月27日止的期间)内,采取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原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资本人民币1,894,760,542.8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895,085,749.23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5,206.35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LOF)运作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2014年1月28日起基金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并于同日起开放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转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1]第 117 号文审核同意,原基金211,820,433.00份基金份额于2011年4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本基金变更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并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仍然登记在基金登记系统中,其中前端收费模式的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入场内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和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同时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对股票、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 其他资产 无。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