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稀有金属ETF基金 (159671): 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稀有金属ETF基金 : 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其他指标 ...................................................................7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12 6.2 利润表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5 6.4 报表附注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8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8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4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6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6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4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4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48 12.2 存放地点 .................................................................49 12.3 查阅方式 .................................................................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2月17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半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工商银行绝对控股、独立运营的基金公司,工商银行拥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2005年6月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专业化、综合化、国际化、数字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绿色投资、责任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方位引入国内外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风格稳健、诚信敬业、创新进取、团结协作的专业团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工银瑞信(含子公司)已拥有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社保基金境内外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多项产品管理人资格和 QDII、QFII、RQFII、公募基金投顾等多项业务资格,成为国内业务资格全面、产品种类丰富、经营业绩优秀、资产管理规模领先、业务发展均衡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工银瑞信(含子公司)以持续优秀的投资业绩、完善周到的服务,为逾8500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涵盖公募与私募、上市与非上市、境内与跨境业务的财富管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基金投资人、企业年金客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等的认可和信赖。截至2023年6月30日,工银瑞信(含子公司)旗下管理238只公募基金和多个年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总规模超过1.7万亿元,养老金管理规模居行业领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济增长方面,在政策支持和疫后经济活动自然恢复两股动力带动下,一季度经济持续修复:制造业PMI重返荣枯线以上,由去年四季度的48.1%升至51.3%,并且2、3两月连续超预期。步入二季度,实体经济增长修复不及预期,价格指数同比回落:4-6月制造业PMI持续低于50%荣枯线,显示制造业处于收缩状态;服务业PMI虽仍处于荣枯线以上,但环比持续回落,显示服务业修复斜率放缓。通货膨胀角度,一季度物价水平较为疲软,1-2月CPI同比增速为1.5%,二季度物价水平延续疲软,4-5月CPI同比增速均低于0.2%,4-5月PPI同比增速均值为-4.1%,两者均处于历史较低分位数。总结而言,上半年经济修复疲弱,从直接原因上来看,地产和外需不振是主要原因,企业、居民、财政仍然难以形成收入及就业改善-预期改善-投资消费改善的正向循环。 流动性方面,整体上半年增量资金有限,一季度宏观流动性维持充裕,而进入二季度,社融数据较为疲弱,A股资金面增量资金减少。宏观流动性方面,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整体维持宽松,DR007中枢较一季度回落、围绕政策利率中枢波动。社融方面,二季度社融及信贷表现疲弱,4-5月新增社融分别较前5年同期均值缩减38%、28%,新增信贷分别较前5年同期均值缩减58%、14%,M2同比增速下降。A股资金面方面,由于市场赚钱效应较差,二季度新增资金相比一季度进一步减少,市场存量博弈的特征更加明显。一季度增量较明显的北上和两融资金流入均放缓,科创主题相关的ETF成为二季度主要的增量资金。 股市方面,上半年A股整体呈现前高后低,TMT行业涨幅靠前。上半年 A股市场宽幅震荡,一季度各类主题板块表现亮眼,以数字经济、中特估、AI为代表的相关板块涨幅居前,顺周期及新能源板块承压。进入二季度,市场整体表现平淡,行业之间快速切换轮动,“高低切换”的现象较为显著,赚钱效应较差。回顾上半年A股市场表现,主要宽基指数涨跌不一,小盘风格相对较好,其中上证综指上涨3.7%,沪深300指数下跌 0.8%,深证成指上涨 0.1%。从风格来看,代表大盘股的中证100指数和代表中盘指数的中证 200回报分别为-1.8%和 4.1%,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回报分别为-1.8%和-5.6%。分行业来看,各行业涨跌幅分化较大,通信、传媒、计算机表现排名前三,收益率分别为45.4%、43.4%和32.3%,消费者服务、房地产、农林牧渔回报列最后三位,分别为-27.9%、-14.1%和-9.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建仓期仓位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申购赎回的影响;3)成份股票的停牌;4)指数成份股调整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5.6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0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下半年的关键在于国内经济复苏的力度及海外流动性的改善,年初的时候我们判断国内经济弱复苏,海外衰退,从实际情况看国内的复苏略不及预期,企业盈利承压。站到当前时点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市场整体机会大于风险,多数板块估值水平处于历史相对低位,且盈利能力展望下半年及明年能看到改善的趋势。此外,海外主要经济体加息进入尾声,资本市场流动性有望进一步提升,存在戴维斯双击的可能,需要自上而下挖掘结构性机会。 展望下半年投资策略,我们认为在增量资金相对有限的市场环境下,同时叠加政策刺激较弱、海外利率维持在高位,很难形成牛市 beta行情,更多聚焦在结构层面。行业配置上,我们认为chatGPT等AI大模型带来的产业变革,对应的AI数字经济TMT行情,在未来的2-3年周期持续看好,我们认为大模型将持续进化,通过供给创造需求,将不断带来新的投资机会。但短期来看,第一波普涨行情已经过去,后续应聚焦业绩兑现能力更强的细分领域。此外,随着国内经济政策的陆续落地,我们认为消费、地产链相关的板块可能有阶段性交易机会。短期来看,下半年大盘指数存在迎来反弹的概率,当下TMT+顺周期困境反转的配置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职责分工 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原则上为运作部、投研部门(研究部或固定收益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的部门负责人构成,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无法参与小组会议的情况,由其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 (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投资经理可发起并参与所管理组合持仓证券的风险事件的估值讨论,但不得参与决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和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泰证券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依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了监督,对本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华泰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复核了本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中的有关财务数据、收益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截止日 2023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0.8438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212,051,737.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530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834,952,955.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07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835,051,737.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8,782.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引》、《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1日起至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2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投资。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基金合同于2023年2月17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835,051,737.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8,782.00份基金份额。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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