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半导体龙头ETF (159665): 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6:42:50 中财网

原标题:半导体龙头ETF : 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6 3.3 其他指标 ...................................................................7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12 6.2 利润表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5 6.4 报表附注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4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5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4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5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6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6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5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5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8 12.2 存放地点 .................................................................58 12.3 查阅方式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半导体龙头ETF
场内简称半导体龙头ETF
基金主代码159665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52,576,86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1月6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实 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 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业绩比较基准国证半导体芯片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 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 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朱碧艳韩鑫普
 联系电话400-811-99990755-829436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95565 
传真010-665831580755-8296079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 号9层甲5号901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 路11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大厦A座6-9层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 路111号 
邮政编码100033518000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霍达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cbccs.com .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0,087,607.76
本期利润41,013,691.2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44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3.5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9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5,413,688.6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46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77,990,548.6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460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6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4.97%1.48%-5.13%1.51%0.16%-0.03%
过去三个月-8.22%1.95%-8.51%1.99%0.29%-0.04%
过去六个月4.91%1.78%4.90%1.83%0.01%-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60%1.73%3.15%1.81%1.45%-0.0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12月22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工商银行绝对控股、独立运营的基金公司,工商银行拥有80%股权,瑞士信贷拥有20%股权。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分别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2005年6月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队,立足专业化、综合化、国际化、数字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绿色投资、责任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方位引入国内外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风格稳健、诚信敬业、创新进取、团结协作的专业团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工银瑞信(含子公司)已拥有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社保基金境内外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多项产品管理人资格和 QDII、QFII、RQFII、公募基金投顾等多项业务资格,成为国内业务资格全面、产品种类丰富、经营业绩优秀、资产管理规模领先、业务发展均衡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工银瑞信(含子公司)以持续优秀的投资业绩、完善周到的服务,为逾8500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涵盖公募与私募、上市与非上市、境内与跨境业务的财富管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基金投资人、企业年金客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等的认可和信赖。截至2023年6月30日,工银瑞信(含子公司)旗下管理238只公募基金和多个年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总规模超过1.7万亿元,养老金管理规模居行业领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史宝 珖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 12月22 日-8年硕士研究生。曾任AmazonInc.数据分析工 程师,华夏基金高级经理;2019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指数及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2021年 12月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 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 21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 区创新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 21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22年12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1月4日至今, 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1月 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 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2月 1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3年3月 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 信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济增长方面,在政策支持和疫后经济活动自然恢复两股动力带动下,一季度经济持续修复:制造业PMI重返荣枯线以上,由去年四季度的48.1%升至51.3%,并且2、3两月连续超预期。步线,显示制造业处于收缩状态;服务业PMI虽仍处于荣枯线以上,但环比持续回落,显示服务业修复斜率放缓。通货膨胀角度,一季度物价水平较为疲软,1-2月CPI同比增速为1.5%,二季度物价水平延续疲软,4-5月CPI同比增速均低于0.2%,4-5月PPI同比增速均值为-4.1%,两者均处于历史较低分位数。总结而言,上半年经济修复疲弱,从直接原因上来看,地产和外需不振是主要原因,企业、居民、财政仍然难以形成收入及就业改善-预期改善-投资消费改善的正向循环。

流动性方面,整体上半年增量资金有限,一季度宏观流动性维持充裕,而进入二季度,社融数据较为疲弱,A股资金面增量资金减少。宏观流动性方面,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整体维持宽松,DR007中枢较一季度回落、围绕政策利率中枢波动。社融方面,二季度社融及信贷表现疲弱,4-5月新增社融分别较前5年同期均值缩减38%、28%,新增信贷分别较前5年同期均值缩减58%、14%,M2同比增速下降。A股资金面方面,由于市场赚钱效应较差,二季度新增资金相比一季度进一步减少,市场存量博弈的特征更加明显。一季度增量较明显的北上和两融资金流入均放缓,科创主题相关的ETF成为二季度主要的增量资金。

股市方面,上半年A股整体呈现前高后低,TMT行业涨幅靠前。上半年 A股市场宽幅震荡,一季度各类主题板块表现亮眼,以数字经济、中特估、AI为代表的相关板块涨幅居前,顺周期及新能源板块承压。进入二季度,市场整体表现平淡,行业之间快速切换轮动,“高低切换”的现象较为显著,赚钱效应较差。回顾上半年A股市场表现,主要宽基指数涨跌不一,小盘风格相对较好,其中上证综指上涨3.7%,沪深300指数下跌 0.8%,深证成指上涨 0.1%。从风格来看,代表大盘股的中证100指数和代表中盘指数的中证 200回报分别为-1.8%和 4.1%,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回报分别为-1.8%和-5.6%。分行业来看,各行业涨跌幅分化较大,通信、传媒、计算机表现排名前三,收益率分别为45.4%、43.4%和32.3%,消费者服务、房地产、农林牧渔回报列最后三位,分别为-27.9%、-14.1%和-9.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建仓期仓位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申购赎回的影响;3)成份股票的停牌;4)指数成份股调整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9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9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下半年的关键在于国内经济复苏的力度及海外流动性的改善,年初的时候我们判断国内经济弱复苏,海外衰退,从实际情况看国内的复苏略不及预期,企业盈利承压。站到当前时点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市场整体机会大于风险,多数板块估值水平处于历史相对低位,且盈利性有望进一步提升,存在戴维斯双击的可能,需要自上而下挖掘结构性机会。

展望下半年投资策略,我们认为在增量资金相对有限的市场环境下,同时叠加政策刺激较弱、海外利率维持在高位,很难形成牛市 beta行情,更多聚焦在结构层面。行业配置上,我们认为chatGPT等AI大模型带来的产业变革,对应的AI数字经济TMT行情,在未来的2-3年周期持续看好,我们认为大模型将持续进化,通过供给创造需求,将不断带来新的投资机会。但短期来看,第一波普涨行情已经过去,后续应聚焦业绩兑现能力更强的细分领域。此外,随着国内经济政策的陆续落地,我们认为消费、地产链相关的板块可能有阶段性交易机会。短期来看,下半年大盘指数存在迎来反弹的概率,当下TMT+顺周期困境反转的配置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职责分工
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原则上为运作部、投研部门(研究部或固定收益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的部门负责人构成,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无法参与小组会议的情况,由其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

(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投资经理可发起并参与所管理组合持仓证券的风险事件的估值讨论,但不得参与决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4,968,969.7795,898,475.74
结算备付金 659,797.33460,141,916.68
存出保证金 1,756,449.06-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574,519,882.18611,931,037.50
其中:股票投资 574,519,882.18611,931,037.5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4,527,196.7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75,616.24-
资产总计 596,507,911.361,167,971,429.9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93,050,718.0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1,607.17119,653.66
应付托管费 18,916.6718,612.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8,376,838.89399,951.86
负债合计 18,517,362.7393,588,936.31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552,576,860.001,077,576,860.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5,413,688.63-3,194,366.39
净资产合计 577,990,548.631,074,382,493.6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96,507,911.361,167,971,429.92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2月22日。

2、报告截止日 2023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46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552,576,86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 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41,983,021.27
1.利息收入 242,427.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42,427.8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5,547,650.9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45,036,521.2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511,129.6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20-9,073,916.5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215,266,858.94
减:二、营业总支出 969,330.03
1.管理人报酬6.4.10.2.1679,953.69
2.托管费6.4.10.2.2105,770.59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83,605.7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41,013,691.2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013,691.2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013,691.2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077,576,860. 00--3,194,366.391,074,382,493.61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077,576,860. 00--3,194,366.391,074,382,493.6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525,000,000.0 0-28,608,055.02-496,391,944.98
(一)、综合收益 总额--41,013,691.2441,013,691.2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525,000,000.0 0--12,405,636.22-537,405,636.22
其中:1.基金申 购款579,000,000.00-45,395,359.67624,395,359.67
2.基金赎 回款-1,104,000,000 .00--57,800,995.89-1,161,800,995.8 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552,576,860.00-25,413,688.63577,990,548.6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177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22)验字第60802052_A29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2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77,511,675.00元,折合1,077,511,675.0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70,613.92元,其中人民币 65,185.00元折合65,185.00份基金份额,剩余人民币5,428.92元归入基金财产;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1,077,576,860.00元,折合 1,077,576,86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4,968,969.77
等于:本金14,959,593.84
加:应计利息9,375.93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4,968,969.77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586,619,182.55-574,519,882.18-12,099,300.37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586,619,182.55-574,519,882.18-12,099,300.37 
注: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投资。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75,616.24
合计75,616.24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392,212.27
其中:交易所市场392,212.27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审计费39,671.58
预提信息披露费59,507.37
应退替代款17,865,863.23
可退替代款9,941.40
IOPV服务费9,643.04
合计18,376,838.89
6.4.7.10 实收基金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