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博众精工(688097):博众精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8:25:56 中财网
原标题:博众精工:博众精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97 公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博众精工688097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韩杰
电话0512-63931738
办公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7,783,807,852.787,620,173,849.71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48,510,178.553,754,214,071.472.5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630,181,041.051,430,250,823.651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45,393.23-53,007,320.96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736,198.47-67,204,735.1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768,740.87-251,520,799.27-12.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2.23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3-0.132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3-0.132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6917.45减少2.76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2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4.77154,728,000154,728,000154,728,0000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9.14129,672,000129,672,000129,672,0000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境内非 国有法2.4310,800,00010,800,00010,800,0000
伙)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2.4310,800,00010,800,00010,800,0000
魏巍境内自 然人1.767,814,478000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27,200,0007,200,0007,200,0000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27,200,0007,200,0007,200,0000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27,200,0007,200,0007,200,0000
苏州众之三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406,247,291000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招银成长贰号投资 (深圳)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185,236,3645,236,3645,236,36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博众集团、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 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为一致行动人;博众集 团为控股股东;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 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为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都是博众 集团。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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