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瑞茂通(600180):瑞茂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8:52:44 中财网
原标题:瑞茂通:瑞茂通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瑞茂通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瑞茂通600180九发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菊芳胡仰之
电话010-56735855010-567358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 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 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35,468,787,743.9230,535,443,869.2030,493,634,644.9916.1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7,952,975,861.147,548,187,504.307,548,187,504.305.3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23,874,024,537.0922,700,239,154.2122,700,239,154.215.1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300,227,075.28422,877,719.86422,878,378.50-29.0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1,280,494.24389,503,664.39389,504,323.03-74.00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606,579,495.19865,009,470.30865,000,128.94-29.88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3.896.016.01减少2.12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8770.41600.4160-30.84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28770.41600.4160-30.84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16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51.02554,443,2650质押425,600,000
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其他8.2289,285,7140质押80,600,000
万永兴境内自 然人2.8831,250,0000质押31,250,000
郑州新动能润泽三号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4226,268,2610未知0
刘轶其他1.2313,392,85700
胡扬忠境内自1.1312,232,9600未知0
 然人     
北京禾晟源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禾晟源景峰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88,512,2630未知0
北京禾晟源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禾晟源景峰五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67,162,6360未知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646,900,2880未知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其他0.566,053,4160未知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为万永兴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 万永兴先生在郑州瑞茂通担任董事长;刘轶先生为郑州瑞 茂通副董事长,同时也持有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的股 权。除郑州瑞茂通、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外,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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