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何氏眼科(301103):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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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02: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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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何氏眼科:2023年半年度报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37
2023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文本及公告的原稿;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4、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业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何氏眼科 | 指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家卫健委 | 指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上半年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股东大会 | 指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白内障 | 指 | 各种原因引起的晶状体代谢紊乱,导致晶体蛋白质变
性而发生混浊,表现为视物模糊,视力减退,严重者
可出现失明。 |
屈光不正 | 指 | 当眼调节放松状态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
统后,不能在视网膜黄斑中心凹聚焦,将不能形成清
晰的物像,包括远视、近视及散光。 |
视网膜病 | 指 | 发生在视网膜上的眼部疾病。 |
青光眼 | 指 | 一组以特征性视乳头萎缩和视野缺损为共同特征的疾
病,病理性眼压增高、视神经供血不足是其发病的原
发危险因素。临床上根据病因、房角、眼压描记等情
况将青光眼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先天性三大类,其
中原发性青光眼根据眼压升高时前房角的状态,分为
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 |
铁西何氏 | 指 | 沈阳铁西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沈阳何氏全资子
公司 |
沈河门诊 | 指 |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沈河眼科门诊部,为沈阳
何氏分公司 |
大连何氏 | 指 |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葫芦岛何氏 | 指 | 葫芦岛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何氏视光 | 指 | 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何氏 | 指 | 北京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重庆何氏 | 指 | 重庆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门诊 | 指 | 上海何氏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溪何氏 | 指 | 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普兰店何氏 | 指 | 大连普兰店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大连何氏全资
子公司 |
海南何氏 | 指 | 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医健科技 | 指 | 沈阳医健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共好科技 | 指 | 沈阳共好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东 |
共福科技 | 指 | 沈阳共福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东 |
| | |
共兴科技 | 指 | 沈阳共兴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东 |
信中利 | 指 |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美信投资 | 指 | 北京信中利美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
股东 |
新松机器人 | 指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东软控股 | 指 | 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先进制造 | 指 |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共青城鹏信 | 指 | 共青城鹏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
股东 |
央企扶贫基金 | 指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
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股东 |
华大基因 | 指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何氏眼科 | 股票代码 | 30110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何氏眼科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Liaoning He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 HESH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伟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周晋峰 | 孙琦 |
联系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层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层 |
电话 | 024-23882921 | 024-23882921 |
传真 | 024-23882921 | 024-23882921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620,995,594.44 | 468,114,862.49 | 468,114,862.49 | 3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 78,347,857.61 | 41,812,019.81 | 41,812,019.81 | 8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 74,360,395.21 | 39,553,335.53 | 39,553,335.53 | 88.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 111,264,837.73 | 88,495,866.42 | 88,495,866.42 | 25.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4958 | 0.2928 | 0.2928 | 69.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4958 | 0.2928 | 0.2928 | 69.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3.58% | 2.53% | 2.53% | 1.0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2,557,763,813.68 | 2,605,409,436.46 | 2,635,649,594.58 | -2.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 | 2,094,386,227.58 | 2,174,236,402.39 | 2,174,059,893.06 | -3.6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
行。
(二)具体内容及会计处理
1.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如承
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会计处理
基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何氏眼科公司追溯调整了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0,240,158.12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30,416,667.4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76,509.33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76,509.33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何氏眼科公司母公司无影响。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何氏眼科公司2023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累计影响情况为: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年1月1日
|
调整前 |
|
7,337,379.92 |
|
288,079,496.30 |
2,174,236,402.39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0,141.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12,137.1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78,630.1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816.7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2,595.0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1,811.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869.47 | |
合计 | 3,987,462.4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创始人构建的“光明城”计划,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是
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采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着眼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连锁眼健康服务机构。公
司采用先进医疗模式,践行健康中国的理念,以线上+线下的渠道网络资源叠加产业链的尖端技术、产品和服务资源,打
造以数据和尖端技术双轮驱动的、可复制和可持续的产业生态平台,实现为用户提供数字化眼健康管理的目标,形成经
营规模、盈利能力的快速增长。
公司深耕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拥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和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
合,依托先进医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项目包括白内障、青光眼、
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也包括干眼、中医等特色诊疗服务;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
正手术及视功能训练等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
公司从建院当初就将眼视光作为三级眼健康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初级眼保健的功能,并形成了成熟的模式,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公司具备高质量、可持续自主培养眼视光人才的系统,针对国家对于青少年近视防控、干眼、
糖尿病致盲性眼病等眼健康管理的需求,将新视光业务作为重点发展,在继续夯实辽宁省内市场的同时,逐步在全国拓
展。在创新业务上,持续发展医疗机构与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的一体化服务解决方案,并结合电商业务,根据需求不
断完善客户的就医体验。在创新业务上,积极发展电商业务,持续进行品类扩充,通过电商服务将用户需求的产品及时
配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公司的业务基于满足用户当前和未来眼健康需求而进行布局。对于用户当前的眼健康需求,是依托先进医疗技术、
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项目中除了诊治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
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以及干眼、中医等特色诊疗服务之外,还引入了基因、干细胞等创新技术,开展更具科技含量的
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
对于用户未来的眼健康需求,公司则是着眼于眼疾病预防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布局。公司由现有的诊疗模式
不断升级转型,引导客户关注眼健康预防及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通过技术、产品、服务的再造,进一步打造基于家庭
的眼健康管理服务,全面开启数字化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新模式。
2、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实践,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由初级
眼保健服务、二级眼保健服务、三级眼保健服务组成,以双向转诊、上下联动、便捷患者为主要特征。初级、二级、三
级眼保健服务功能分别定位为预防与康复、常见眼病诊疗和区域疑难眼病诊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初级、二级、三级眼保健服务机构共计111家。
3、公司统一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镜架、镜片等视光材料。为保证公司的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公司采用集团统一
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来确定产品供应商目录。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需要分别与公司确定的合
格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为保证公司能及时、稳定获取高质量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合格供
应商目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持续符合公司要求。
4、集团管理模式
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一方面,公司通过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临床诊疗路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等,实现集中管
理,共享采购渠道、医疗资源,保证诊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而保证整体医疗质量;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标准化建院
流程、专业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业务快速布局,不断产生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针对视光服务,公司专门设立大视光事业部,对视光门店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业务指
导和采购管理。按照视光门店设置场所和功能,公司视光门店可分为医院店、门诊店与验配店。医院店设置于医院中,
门诊店设置于门诊或诊所中,由门店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管理。
5、公司经营模式不断优化
公司在辽宁省内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省外新拓市场也在积极推进,整体发展速度较快。公司的优势在于具备
完整的医教产学研一体化资源,在行业未来依托数字化开展眼健康管理和防控等新格局构建上,具备更大的灵活性。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在新业务模式拓展方面投入了更多的资源,以提高管理能力的信息化建设和未来核心业务数字
化升级,为构建未来的差异化竞争力进行了战略投入和布局。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基于创始人初心和价值观的“光明城”战略优势
创始人始终致力于实现“光明城”计划——构建集医、教、产、研于一体的眼健康服务生态系统,提供全人群、全
场景、全生命周期的眼科医疗与眼健康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从文化、价值观、战略布局、商业模式、组织结构等始终坚持解决中国百姓看病难问题,坚持长期可持续健康
发展,坚持可持续为百姓提供价值创造,坚持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共同创造。
2、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技术及经验优势
作为一家致力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连锁医疗机构,公司在白内障、屈光不正、玻璃体视网膜病变、干
眼、中医等诊疗服务项目上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突出的技术优势。公司专注眼科诊疗服务,可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
科全科诊疗服务,服务期间涵盖筛查、预防,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治疗后康复的全过程,每年数以万计的手术病例为
公司在眼病治疗方面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验。
(1)经验丰富,涉及多领域、多样性的专业化人力资源优势
何氏眼科拥有一支临床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眼科医师团队,组建了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疾病与眼外
伤等十余个亚专科,每个亚专科配备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国家级学会委员 47人,省市级学会委员 69人,获得省市级或以上优秀专家、高端人才等荣誉
称号102人次,166人次在全国及省、市级专业技能大赛上获奖以及在各领域获得荣誉称号。2名荣获辽宁省优秀科技工
作者;硕博研究生导师20人。
同时,何氏眼科作为国家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和国际眼科理事会眼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通过整合国内、国际
优质资源,充分发挥自身的培训体系优势和培训经验,多年来为国内外累计培训了5万余名医生及管理人才。
(2)科研平台优势
公司依托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辽宁省眼科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围绕临床需求,积极开展临床应用研究。
在研纵向课题8项,发表论文21篇,其中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2篇,发表SCI 9篇(包含与合作方共同发表成果);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2项,授权发明专利2项; 沈阳何氏作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每年承担大量的新药、新器械、新设备的临床研究工作,2023年上半年完成
临床试验项目5项,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13项。
(3)高端的检查和诊疗设备优势
在持续导入高端设备的同时,提前布局,全面提升领先的数字化诊断以及治疗技术,应对全球健康数字化转型升级
的大趋势。
公司坚持“高精尖”的设备配置原则,不断引入国际一流的眼科诊疗设备。公司先后引进了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
成像系统(OCTA)、角膜共聚焦显微镜(Cornea Confocal Microscope)、超广角眼底扫描激光成像系统(SLO)、日本
尼德克OPD-Scan Ⅲ视觉质量分析仪、德国OCULUS眼前节分析测量系统、Pentacam眼前节分析仪等先进检查设备;在手
术设备方面,公司引进德国蔡司 Visu Max 3.0全飞秒激光系统、MEL90准分子激光系统以及德国阿玛仕 1050Rs千频准
分子激光系统、美国KXL角膜交联系统、强生全视Catalys飞秒激光治疗系统等国际领先的手术设备。
3、医疗服务优势
(1)数字化服务优势
公司一直积极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并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服务流程,加速构建覆盖诊前、
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精准化、个性化诊疗服务。建立何氏眼科国际远程医疗中心,
不仅能为百姓带去切实的帮助,更是眼科优质医疗资源纵深流动的又一次探索,也是将新媒体、大数据、智能化设备等
高新技术科学整合,应用于眼健康医疗领域的创新尝试。
(2)视光服务优势
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是东北地区通过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专业医学验配机构,中国质量万里行辽
宁省验光配镜合格单位,全国角膜塑形镜安全重点监测哨点单位。具备完善的医学验光标准流程,验光师会根据顾客的
年龄、戴镜史、生活场景等综合分析视觉需求,评估包含双眼视功能、干眼在内的眼健康状态,确定配镜处方,最终为
每名顾客制定全方位个性化方案。
4、经营模式优势
(1)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公司作为集团控股型连锁公司,不断完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建立了一整套眼科连锁复制标准化流程,通过
从选址、建院、专业人员配置、诊疗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快速布局,抢占市场份额。目前,该模式基于互联
网技术,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使线下服务不断向诊前、诊中、诊后延伸,构建了以个人眼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服务体系,
有效支撑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下,何氏眼科依托互联网医院和大数据平台,搭建智慧云医疗平台、推进智慧眼管站建
设,并通过公益项目将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复制到全国多地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该服务模式的覆盖能力向
深度和广度延伸。
(2)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
何氏眼科的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是基于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两个维度所开展的眼健康管理创新模式,基于数字
化工具和手段,为不同年龄段、不同眼健康需求的人群及患者提供涵盖预防、筛查、诊断、康复、管理、科普等全类型
服务内容。
区别于传统的眼健康服务,1)在服务范围上,全生命周期眼健康服务,更加关注从儿童到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眼部
健康管理,包括视力保护、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全方位服务;2)在服务形式上,传统眼健康服务通常以门诊为主,
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服务则更加注重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工具如社交软件、智能产品、健康管理平台、互联网医院
等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形式;3)在服务内容上,传统眼健康服务主要提供眼部检查和治疗服务,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服
务则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包括眼部健康教育、视力保护、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全方位的服务内容;4)在管理模式
上,传统眼健康服务通常以单次就诊为主,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服务则更注重长期管理,通过建立个人眼健康档案和远
程监测等方式,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服务。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620,995,594.44 | 468,114,862.49 | 32.66% | 随着经济复苏,居民医疗消费需求
不断增长,另外公司经营规模持续
扩大,导致收入增长 |
营业成本 | 341,762,982.65 | 276,871,767.58 | 23.44% | 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相应的成本
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78,031,673.84 | 65,419,203.12 | 19.28% | 主要系医院规模扩大新增人员及办
公费增加等所致 |
管理费用 | 96,268,350.59 | 68,559,619.85 | 40.42% | 主要系医院规模扩大新增人员导致
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9,843,533.64 | -8,813,859.91 | -11.68% | 募集资金及经营资金增加导致利息
收入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4,525,894.63 | 23,808,733.36 | 45.01% | 收入增加带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所致 |
研发投入 | 3,445,781.54 | 308,934.79 | 1,015.38% | 2023年上半年科研项目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11,264,837.73 | 88,495,866.42 | 25.73% | 报告期内公司经济复苏,经营规模
扩大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9,617,152.38 | -17,893,515.38 | -233.18% | 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现金及购建固定
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85,218,354.78 | 1,067,202,943.57 | -117.36% | 上年同期发行股票吸收投资增加所
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33,519,405.05 | 1,137,805,294.61 | -111.73% | 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股票吸收投资
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产品或服务 | | | | | | |
屈光不正手术
矫正服务 | 138,397,666.94 | 68,464,043.19 | 50.53% | 18.23% | 15.11% | 1.34% |
白内障诊疗服
务 | 110,826,342.40 | 60,827,239.86 | 45.11% | 76.10% | 45.33% | 11.62% |
玻璃体视网膜
诊疗服务 | 47,294,501.24 | 32,408,332.49 | 31.48% | 45.64% | 33.66% | 6.15% |
其他眼病诊疗
服务 | 26,474,632.90 | 12,470,446.77 | 52.90% | 64.57% | 39.72% | 8.38% |
非手术治疗 | 103,972,697.17 | 69,331,060.27 | 33.32% | 38.62% | 17.43% | 12.03% |
视光服务 | 191,080,179.97 | 97,461,369.35 | 48.99% | 17.48% | 17.84% | -0.16%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2,578,630.14 | 2.32% | 购买理财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759,468.52 | -0.68% | 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45,652.99 | 0.22% | 主要系收到的公益性组织合作款
及违约金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06,469.75 | 0.28% | 主要系支付的患者补偿及非流动
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505,118,486.36 | 58.85% | 1,638,535,244.34 | 62.17% | -3.32%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股利
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
现金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59,040,854.15 | 2.31% | 31,480,161.65 | 1.19% | 1.12% | 主要系应收医保款增加
所致 |
存货 | 101,752,197.48 | 3.98% | 84,096,238.46 | 3.19% | 0.79% | 经营规模扩大存货相应
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205,415,391.61 | 8.03% | 197,222,502.77 | 7.48% | 0.55% | |
在建工程 | 6,133,011.80 | 0.24% | 7,782,845.57 | 0.30% | -0.06% | |
使用权资产 | 288,869,275.04 | 11.29% | 295,920,178.71 | 11.23% | 0.06% | |
合同负债 | 19,206,186.56 | 0.75% | 13,035,929.20 | 0.49% | 0.26% | |
租赁负债 | 239,877,494.10 | 9.38% | 240,539,167.62 | 9.13% | 0.25%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其他货币资金中612,457.69元受限,为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空
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冻结的保证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6,431.13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558.6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664.29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 |
格为人民币4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62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万元。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3月1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70,675,056.06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675,056.06元;(2)2023年
1-6月份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586,905.69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106,642,930.59元,补充流动资金223,128,071.78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21,269,587.96
元,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533,497.65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
655,276,352.16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1.沈阳
何氏医
院扩建
项目 | 否 | 13,700 | 13,700 | 32.41 | 105.66 | 0.77% | 2024年
03月
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2.何氏
眼科新
设视光
中心项
目 | 否 | 23,450 | 23,450 | 328.28 | 328.28 | 1.40% | 2026年
03月
31日 | -67.34 | -67.34 | 不适用 | 否 |
3.北京
何氏眼
科新设
医院项
目 | 否 | 4,559.
69 | 4,559.
69 | | 2,862.
25 | 100.00
% | 2021年
03月
31日 | -901.2 | -
4,985.
11 | 否 | 否 |
4.重庆
何氏眼
科新设
医院项
目 | 否 | 3,537.
53 | 3,537.
53 | | 2,986.
42 | 100.00
% | 2021年
06月
30日 | -
621.55 | -
3,568.
42 | 否 | 否 |
5.何氏
眼科信
息化建
设项目 | 否 | 4,106.
45 | 4,106.
45 | | 1,218.
83 | 29.68% | 2024年
03月
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 | 49,353
.67 | 49,353
.67 | 360.69 | 7,501.
44 | -- | -- | -
1,590.
09 | -
8,620.
8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1.辽宁
睿目商 | 否 | 1,000 | 1,000 | 80.3 | 121.04 | 12.10% | 2022年
12月 | -62.88 | -84.92 | 否 | 否 |
贸有限
公司新
建项目 | | | | | | | 31日 | | | | |
2.大连
何氏眼
科医院
中山卓
越分院
项目 | 否 | 2,000 | 2,000 | 1,159.
84 | 2,000 | 100.00
% | 2023年
03月
31日 | -
193.02 | -201.8 | 不适用 | 否 |
3.海南
何氏睛
彩商贸
有限公
司跨境
电商项
目 | 否 | 2,600 | 2,600 | 645.03 | 728.98 | 28.04% | 2023年
04月
30日 | -
110.61 | -
138.47 | 否 | 否 |
4.数智
化基础
建设项
目(一
期) | 否 | 6,530.
92 | 6,530.
92 | 312.83 | 312.83 | 4.79% | 2026年
02月
28日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
动资金
(如
有) | --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
金投向
小计 | -- | 32,130
.92 | 32,130
.92 | 22,198 | 23,162
.85 | -- | -- | -
366.51 | -
425.19 | -- | -- |
合计 | -- | 81,484
.59 | 81,484
.59 | 22,558
.69 | 30,664
.29 | -- | -- | -
1,956.
6 | -
9,046.
06 | -- | -- |
分项目
说明未
达到计
划进
度、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含
“是否
达到预
计效
益”选
择“不
适用”
的原
因) | 1.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情况:受医疗机构培育期属
性等因素,北京何氏眼科医院及重庆何氏眼科医院本报告期内预计效益未达预期。
2.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展未达预期说明:该项目选择租赁京东仓库用于仓储物流,双方在
仓储运输费用等核心事项的谈判未能按预期达成一致,导致项目实施的日期后延。另辽宁睿目商贸公司主营
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而医疗器械仓库也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由于京东内部流程较为复杂,
许可证的取得时间未按预计时间实现,影响了正常的业务开展。
3.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因技术平台搭建、国际商品采购、海关关务和国际财务支
付等技术问题,跨境电商基础建设期延期6个月,从原设定的2022年10月31日延迟到2023年4月30日;
平台运营测试及内部调整周期顺延,从原设定2023年10月30日-12月31日,延迟至2023年5月-6月;全
面销售的商业闭环期延迟,在2023年6月30日前没有实现预期销售。 | | | | | | | | | | |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超募资 | 适用 | | | | | | | | | | |
金的金
额、用
途及使
用进展
情况 |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向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向全资
子公司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注资。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00万元向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筹建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530.92万元用于“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
(一期)”。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
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 | 适用 |
|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82,323,432.86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307.48万元(含利
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 适用 |
|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 |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 | 适用 |
|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北京何
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2,307.48 万元(含利
息, 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
查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
因主要系:北京和重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
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另外项目在置换期外使
用了部分自有资金,导致募集资金结余。 |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 | 截止 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5,580.98万元(含利息),其中用于现金
管理的余额为20,053.35万元,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
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
已计提减值金额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0 | 20,370.41 | 0 | 0 |
合计 | 0 | 20,370.41 | 0 | 0 |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沈阳何氏 | 子公司 | 面向眼病 | 30,000,00 | 485,950,8 | 137,082,5 | 269,060,8 | 68,941,57 | 51,614,38 |
眼科医院
有限公司 | | 患者提供
眼科专科
诊疗服务
和视光服
务 | 0.00 | 68.07 | 20.71 | 36.90 | 4.12 | 6.46 |
沈阳爱目
商贸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医用耗材
的采购并
向公司内
部销售 | 1,000,000
.00 | 108,671,5
44.45 | 68,771,57
1.97 | 114,671,4
40.99 | 36,025,99
8.14 | 27,019,49
8.60 |
大连何氏
眼科医院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面向眼病
患者提供
眼科专科
诊疗服务
和视光服
务 | 55,000,00
0.00 | 223,284,8
92.60 | 89,922,51
6.61 | 110,818,5
80.14 | 11,617,60
1.88 | 9,389,390
.76 |
大连何氏
眼视光科
技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提供视光
服务 | 20,000,00
0.00 | 43,157,62
8.24 | 32,289,27
3.69 | 25,732,09
2.26 | 16,014,57
5.19 | 12,016,61
4.1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
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北京何氏爱目健康体检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报告期内,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蜻蜓视觉(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报告期内,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海南蜻蜓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 | 报告期内,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疗服务行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药品和医用耗材、医护人员和医疗技术管理,以及医疗
收费、医保结算政策等方面受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政府机
构严格监管。若未来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如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限制民营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缩减医保覆盖范围和
支付规模、限制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将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
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眼健康知识的普及,公众眼健康意识不断增强,眼科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加,眼科(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