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曙光(600303):ST曙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7:28:36 中财网
原标题:ST曙光:ST曙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3 公司简称:ST 曙光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 曙光600303曙光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臧志斌习焯程
电话0415-41468250415-4146825
办公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 街889号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 街889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804,552,276.734,025,421,589.17-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990,413,953.642,151,845,351.59-7.5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656,650,930.59856,572,798.60-2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61,431,397.95-104,616,717.9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68,056,936.25-113,063,033.7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1,243,567.85-131,389,171.1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7.79-4.30减少3.4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4-0.1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4-0.15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6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9.77133,566,9530质押133,566,953
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5.9240,000,0000质押40,000,000
贾木云境内自 然人1.469,864,8010未知 
柯益文未知0.402,690,4000未知 
杨文杰未知0.362,448,2000未知 
刘大江未知0.362,419,8000未知 
雷文涛未知0.312,076,6000未知 
何伟未知0.302,056,3000未知 
钟祎玲未知0.291,928,6420未知 
马昌捷未知0.271,848,5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9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深圳中能与贾木云存在表决权委 托关系。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曙光股份关于股东签 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临2022-011),该表决权委托 于2023年7月到期。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的关 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收到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维梓西”)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竞买人北京维梓西在京东司法拍卖网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曙光(证券代码600303)97,895,000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北京维梓西持有公司97,89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4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当选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均为北京维梓西推荐人选。鉴于北京维梓西持有公司 97,895,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9%,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所支配的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维梓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北京维梓西普通合伙人,排他性地执行北京维梓西合伙事务,梁梓、权维夫妻合计持有北京维梓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自2023年8月29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维梓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梁梓、权维。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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