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商股份(60069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7:37:41 中财网

原标题: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94 公司简称: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吕伟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颖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和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件。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大商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大商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DASHA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D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吕伟顺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伟顺(代)苑冬梅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电话0411-836432150411-83643215
传真0411-838807980411-8388079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16001
公司网址http://www.dashanggufen.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商股份600694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3,978,375,398.324,030,882,896.473,820,894,681.03-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55,147,617.99446,905,221.59425,981,588.22-2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21,559,992.09327,436,230.35322,416,748.54-1.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258,745,279.67844,082,342.51796,685,017.6849.1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8,237,219,158.858,024,368,163.868,024,368,163.862.65
总资产18,331,178,913.4718,146,443,611.1518,146,443,611.151.0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 后调整 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51.701.50-26.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51.701.50-26.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31.271.13-1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65.444.81减少1.0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44.043.64减少0.1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收购母公司大商集团原子公司庄河千盛、东港千盛、沈阳千盛及大商管理原子公司鞍山商业投资100%股权,该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截至2022年7月28日,标的公司的工商登记已变更完毕,公司将工商变更登记时间确定为合并日。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542,599.7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5,585,633.9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917,648.91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0,889,058.9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37,188.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5,514,649.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95,478.21 
合计33,587,625.9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逐步显效。但从今年上半年经济数据来看,CPI、PPI低位运行,内需进一步萎缩、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国内消费市场仍需逐步恢复,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仍待增强。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新型消费发展较快。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588亿元,同比增长8.2%。商品零售203,259亿元,增长6.8%。按零售业态分,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百货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8.2%、5.4%、4.6%、9.8%,超市零售额同比下降0.4%。
全国网上零售额71,621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0623亿元,增长10.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8.9%、13.3%、10.3%。

(上述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以实体零售业务为主。公司采用多商号、多业态的经营发展模式,拥有百货连锁、超市连锁、电器连锁三大主力业态,并与大商天狗网、大商五星级酒店及大商地产创造性地构筑起立体商业发展格局,形成了“第四代商业发展模式”。公司多年来通过并购整合和自主开发,已拥有现代高档百货麦凯乐、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新玛特、时尚流行百货千盛等知名商号。由一城一店到如今的跨区域发展,现旗下120余家实体店铺,分布在辽宁、黑龙江、河南和山东等地区的核心商圈,在多个区域内具有绝对的行业龙头地位。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零售业集团之一,大中型百货店铺数量、已进入城市数量以及销售规模、盈利能力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

公司坚守主营业务的同时,不断探索零售业务的模式创新和升级。局部全球产供销组合,产销直营一体化,创造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真正回归商业本质。

(二)具有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公司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具有成熟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经营稳定、目标明确、反应迅速,管理高效性、及时性、可控性,保证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拥有广泛的网络布局和规模优势。

公司旗下店铺分布在辽宁、黑龙江、河南和山东等地区,形成较大的店铺网络。店铺大多位于城市或区域核心商圈和主要社区,在多个区域内具有行业龙头地位。

(四)践行多业态、多商号的全渠道发展模式。

公司拥有高端百货麦凯乐、大型购物中心新玛特、流行百货千盛,以及大商超市、大商电器等业态的著名商业品牌。坚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战略,建立“天狗”线下实体后盾,形成公司“多渠道,多业态”合力发展优势。

(五)形成独有的国际稀缺商品特色。

依托控股股东,整合国内外优质稀缺商品资源,引进和销售全球地理标志性稀缺商品,从而为消费者提供国内外稀缺、优质、价廉的商品,形成公司独有的国际稀缺商品特色。

公司始终坚持从消费者实际需求出发,回归商业零售本质,一方面整合国内外优质稀缺商品资源,另一方面通过集进分销方式实现商品统采。整合产业链上下流资源与渠道,与国内外众多的知名厂商形成了长期稳定、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众多的战略合作伙伴与庞大的忠诚顾客群体。

(七)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在跨区域发展中,逐渐成为中国实体商业最著名的品牌之一,为店铺所在地域带来了现代商业文化和稳定的就业、税收。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司和社会的和谐共赢,形成较好的社会形象。随着时代发展和消费观念的革新,公司始终坚持“无微不至”和“对消费者负全责”的服务理念,获得了各地消费者的普遍认可与赞誉。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国民经济恢复向好。但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还需进一步稳固。且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幅仍高于商品零售增幅,实体零售业仍面临较大压力。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经营管理人员在大股东的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恢复经营,扩销增收,降费增利。公司经营主要围绕:持续推进落实“四自经营”;集进分销实现公司、品牌方共赢;调结构、优布局、提升店铺整体经营水平与经营效益;统一营销,整合资源,扩大影响力,活动增收;线上线下经营互补,联动扩销;强化联销承包,合伙创业等方面,通过增收、降费、增利,深度挖潜,保证公司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78亿元,与同期基本持平,实现扣非净利润3.62亿元,同比增长,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25元。

报告期公司围绕主业经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整合营销,多措并举促消提效
公司实施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营销策略,整合资源,精准施策。积极响应商务部关于“消费提振”的号召,借力“城市购物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运动风暴”“红五月”“年中庆”等特色节点活动的统筹发力,使商品销售同比实现双位数增长;以文旅部“2023年文旅消费促进活动”为契机,与各地文旅集团先后达成战略合作,联动推广,实现资源共享与流量互补。

以直播形式开展线上销售,实现跨域销售增量。充分发挥店铺地理围栏优势,进一步扩大店铺级自媒体私域容量,完成消费者粘性建设,强化市场影响力。

(二)、深耕零售,优化配置以调促增
公司顺应消费升级趋势,精调布局,重塑场景,优化结构,以丰富业态满足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着力推进传统老店改造提升,守正创新,让老字号商场焕发新生机,吸引年轻客群,助力城市烟火气回归。食品、穿品、用品三集群按照既定目标优化分配各类店铺场地,增加吃类占比,带动品牌量级及坪效提升,调改增效果显著;以大连新玛特智能咖啡店为代表的餐饮业态升级带动人气持续回升,有效提升消费体验,助推客流增长。

(三)、内合外拓,不断扩增市场份额
公司专业化经营稳步推进。上半年,超市集团公司成立,超市、副食业态资源强力整合,通过集采分销、标准化运营专业化垂直管理,并规划新项目开发,加盟拓店,提销增效;以大商电器连锁总公司为基础筹建电器集团公司,整合电器业态优势资源,优化内部组织架构,改革提升经营管理,形成总部-分公司-门店的三级管理体系。计划打造国内一流,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家电零售企业,实现规模效益。上半年在沈阳、大连、营口等地新开六家店铺,市场份额稳步扩增。

(四)、多点布局,试点启动医药业务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中国”战略的进一步落地,人们的健康意识大幅提升,对健康消费需求也愈加迫切。作为适应人类生存发展的、并为人类的生命健康提供强有力保障的新兴产业,大健康产业发展迅猛,年轻消费主力不断增长,市场前景广阔。公司敏锐洞察发展契机,积极尝试,成立医药公司,以此打开健康管理、医疗医药、康复智能、养老养生的大健康产业市场。将通过打造医药大数据中心,为会员、处方储备提供条件,也为后续健康体验类合作、营养保健食品开发等项目奠定基础。

(五)、数智驱动,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
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进程,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升级功能服务,丰富消费体验,探索科技创新、数字赋能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借助数字化管理工具,优化业务流程;通过数据湖规划和全渠道数据服务平台的启用,顺利实现决策系统向研策系统的转换,为公司业务提供更精准、完备的数据支持;通过多云整合一体化,统谈云资源合作,降低费效比,使数字化平台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行业环境与业务场景,为业务创新发展打造坚实的技术底座。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恢复存量最好业绩、创造增量倍增效益”既定目标,明确提升业绩核心指标,通过继续扩大增长品类、传统优势品类上量、后进品类提升以及加强毛利管控、重点店铺调改提升、聚焦专业化运营和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提高经营管理绩效;并强化品牌动态管理,提升单柜盈利水平,扩销售、增利润,存量挖潜,增量发展,实现下半年比上半年好。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以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31条具体举措,体现出在经济复苏的当下,国家振兴民营经济的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不断创新消费场景,继续探索零售业务的模式创新和升级,提升业绩,保证股东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978,375,398.324,030,882,896.47-1.30
营业成本2,363,876,038.202,423,637,292.64-2.47
销售费用474,795,601.84507,167,992.70-6.38
管理费用414,442,088.92407,615,021.161.67
财务费用65,643,521.7261,738,358.736.33
研发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8,745,279.67844,082,342.5149.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173,117.52725,991,347.99-88.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122,524.72-1,216,487,184.36-59.63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3,597,994,655.5719.632,848,212,462.5515.7026.32本期银行存款增加
应收款项247,388,691.021.35250,954,311.471.38-1.42 
存货4,403,606,344.1624.024,435,644,753.5224.44-0.72 
合同资产0.00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154,736,261.920.84158,814,178.000.88-2.57 
长期股权投资32,209,491.160.1834,073,706.760.19-5.47 
固定资产4,055,746,879.9422.124,199,596,560.3123.14-3.43 
在建工程12,153,206.080.079,488,861.780.0528.08本期新增七台河新 玛特改造工程
使用权资产2,810,479,479.5515.333,102,427,249.0017.10-9.41 
短期借款0.000.000.000.00  
合同负债1,246,068,645.936.801,310,684,578.917.22-4.93 
长期借款0.000.000.000.00  
租赁负债3,279,955,112.2017.893,602,175,491.9819.85-8.95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3(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余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50,000,000.00预付卡保证金
货币资金28,688,662.88法院冻结款项
合计478,688,662.88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 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本期 计提 的减 值本期购买金 额本期出售/ 赎回金额其他 变动期末数
其他1,231,493,546 .4417,474,721 .82  3,079,900, 000.003,079,800, 000.00 1,249,068, 268.26
私募 基金7,180,878.69-262,341.3 8     6,918,537. 31
合计1,238,674,425 .1317,212,380 .44  3,079,900, 000.003,079,800, 000.00 1,255,986, 805.57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业务注册 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占公司 净利润 比例%净利润 较上年 变动%
大连国际商贸大厦 有限公司商业 零售300,000,0001,855,577,005.17891,359,258.0615,462,660.243.91-8.66
大商大庆新玛特购 物广场有限公司商业 零售150,000,0001,316,686,451.48700,265,821.1362,063,342.4015.703.97
大商抚顺百货大楼 有限公司商业 零售77,800,000500,914,362.65239,468,459.5113,489,235.243.4113.73
大商大庆百货大楼 有限公司商业 零售1,000,000645,904,847.21367,584,776.2035,547,762.338.99-53.59
大商股份牡丹江百 货大楼有限公司商业 零售57,000,000245,272,954.82162,938,840.188,682,363.742.206.43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区域经济波动影响消费者可支配收入、消费者信心、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2. 网上零售额仍在增长,社群、电商等渠道销售的分流仍将持续; 3. 线下零售业竞争加剧,新业态、新模式频出,渠道间的竞争激烈程度升级; 4. 消费者习惯改变、实体店购物意愿及频率降低,到店客流下降; 5. 营销难度上升,线下传统营销吸引力下降,营销手段需不断新,投入成本增加; 6. 实体店铺物业成本、人员成本、新技术应用成本的持续投入,都将带来成本运营成本上升。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年1 月19日www.sse.com.cn2023年1月 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年3 月8日www.sse.com.cn2023年3月 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2023年4 月21日www.sse.com.cn2023年4月 22日审议通过以下9项议案:1.《2022年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3.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4.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关于支 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 议案》;6.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 《2022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8. 《大商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 《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年6 月28日www.sse.com.cn2023年6月 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孙凤玉财务负责人离任
张颖财务负责人聘任
李宏胜非独立董事离任
张学勇非独立董事选举
桂冰非独立董事离任
张海钧非独立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涉及商业零售业务,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但是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始终追求环保、健康、安全理念,致力于成为实施节能减排、绿色产品销售和环保购物三位一体的实体零售企业,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环境友好发展的理念,结合公司实际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践行减少碳排放责任。

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加大采用清洁能源并加速设备技术改造,在扶梯入口处安装光电开关调整转速,电梯交替作业,减少机械磨损、节省电能、延长使用寿命;科学设定商场空调温度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更换节能灯泡减少电能浪费;多采用感应龙头减少水资源浪费。在公司内部提高职工节约意识,采用线上无纸化办公,减少非必要差旅等节能降耗措施,动员职工积极参与节能降碳,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倡导 “低碳”出行。

公司在商品采购阶段,近几年不断扩大绿色低碳商品的采购和销售,创造绿色购物环境的同时向消费者传递绿色消费理念,呼吁、引导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绿色消费,打造集门店节能减排、绿色产品销售、环保购物于一体的实体零售企业。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 时间 及期 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解决关联 交易大商集团有限公 司、大商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2016 年5 月9 日  
 解决关联 交易大商集团及大商 集团控股、实际 控制的其他公司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2017 年5 月23 日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         
起诉 (申请) 方应诉 (被 申 请) 方承担 连带 责任 方诉 讼 仲 裁 类 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 (仲裁) 涉及 金额诉讼 (仲裁) 否形 预计 债及 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 (仲 裁)审 理结 果及 影响诉讼 (仲裁) 判决执 行情况
大商 锦州 百货 大楼 有限 公司 (反 诉被 告)锦州 天兴 置业 有限 公司 (反 诉原 告)民 事 诉 讼2020年 1月 3日锦州百货大楼起诉锦州天兴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 因其出租、出售商户闹事、撤柜或不开业而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 5,570 万元;判令不予支付天兴置业违约期间的租金 2,823.74万元。天兴置业 在锦州百货大楼诉讼期间提出反诉请求,诉求锦州百货大楼支付拖欠租 金 4,564.55万元(到 2020年 1月 23日)及违约金 2,530.32万元、滞纳 金 738.42万元。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年 11月 18日判决,支持 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物业方构成一般违约,给付我方违约金 600 万元;我方需给付物业方租金 26,618,258元并从 2020年 1月 1日起支 付利息。双方均已上诉。8,39 3.74 二审经法院确认双方达成调解: 1、《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全部 解除; 2、双方确认:截止至 2020年 1月 23日,我方应付给物业费 的租赁费为26,618,258.00元;截止2023 年 5月 31日,租金利息为 3,526,217.00 元,合计 30,144,475.00元。物业方应付 给我方的物业费 21,895,340.00元、物 业费迟延履行金 3,729,462.00元、及本 案一审判决确定的违约金 6,000,000.00 元,合计 31,624,802.00元。相互抵减后, 物业方应支付给我方的剩余款项为 1,480,327.00元。 已执行 完毕
郑州 野生 动物 世界 文化 旅游 有限 公 司、 郑州 潘多 拉萌大商 集团 郑州 新玛 特购 物广 场有 限公 司、 大商 股份 郑州民 事 诉 讼2018年萌宠乐园与郑州新玛特签订了租收合同,萌宠乐园租赁郑州新 玛特场地(郑州金博大店)进行经营。因郑州金博大店关店,双方于 2020年 4月 15日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书》,就搬离房屋、退还保证 金事宜进行了约定,并约定赔偿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 诉至法院解决,并由郑州商业投资、郑州商贸做担保。因各方对赔偿事 宜未达成一致,二原告于 2020年 5月 22日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暂计 1,800万元,并承担保全费与诉讼 费。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大商集团郑州新玛 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郑州潘多拉萌宠游乐园有限公司 1,325,903.36元; 2、反诉被告郑州潘多拉萌宠游乐园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 司租金 142,780元,支付电费 83,897.5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反诉1,80 0.00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3年 5月 24 日作出再审民事裁定书: 一、指 令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 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 的执行。 现尚在审理中。  
报告期内:         
起诉 (申请) 方应诉 (被 申 请) 方承担 连带 责任 方诉 讼 仲 裁 类 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 (仲裁) 涉及 金额诉讼 (仲裁) 否形 预计 债及 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 (仲 裁)审 理结 果及 影响诉讼 (仲裁) 判决执 行情况
宠游 乐园 有限 公司商业 投资 有限 公 司、 大商 股份 (郑 州) 商贸 有限 公司  费 16,708元,鉴定费 100,000元由被告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 限公司承担。判决后公司已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裁判 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决:1.郑州新玛特向潘多拉萌宠支付损失 9,746,703元。2.郑州投资、股份商贸连带责任。3.萌宠公司向郑州新玛 特支付 142,780元及自 2020年 2月 25日起至实际支付的利息、并支付 电费 83,897.5元。公司就判决结果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法院于 2022 年 8月 19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 2月 10日,郑州新 玛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申请。     
大商 集团 郑州 新玛 特购 物广 场有 限公 司河南 麦迪 逊商 业管 理有 限公 司民 事 诉 讼2019年麦迪逊公司与郑州新玛特公司签订联销合同,郑州新玛特提供 场地,麦迪逊公司负责招商。2020年 3月郑州新玛特闭店停止经营, 应麦迪逊公司商户及二七区政府要求,郑州新玛特代麦迪逊公司向 117 家麦迪逊公司商户垫付退还货款 9,867,053.99元,该项费用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在生效判决后未予以扣除,认定郑州新玛特公司在与麦迪逊公 司对账后另行主张。现郑州新玛特公司就该笔代垫款及利息向二七区法 院起诉。郑州市二七法院于 2022年 8月 1日判决,被告返还代付销货 款 9,867,053.99元及利息。1,06 0.00 经谈判,麦迪逊公司同意其应付给我 方的各项金额与我方应付给麦迪逊的 金额进行抵销,包括我方代垫的货款 9,867,053.99元、麦迪逊应付的物业费 等 2,966,558.64元等费用,双方按照判 决及执行作为依据计算各项费用(含利 息)。经过双方计算,我方还应向麦迪 逊公司支付差额费用 3,690,623.16元。 已执行 完毕
乔庆 山大商 锦州 百货 大楼民 事 诉 讼锦州锦绣前程店承租物业的产权业主乔庆山,其在我方与锦州宝地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 19日签订《租赁合同框架协议》后,于 2016 年 4月 19日与宝地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并在我方与宝地公 司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于 2019年 7月至 10月期间相继取得1,92 9.18 一审判决驳回乔庆山对我方的诉求, 判令由宝地集团支付租金及相应利 息。乔庆山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已执行 完毕
报告期内:         
起诉 (申请) 方应诉 (被 申 请) 方承担 连带 责任 方诉 讼 仲 裁 类 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 (仲裁) 涉及 金额诉讼 (仲裁) 否形 预计 债及 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 (仲 裁)审 理结 果及 影响诉讼 (仲裁) 判决执 行情况
 有限 公 司、 大商 锦州 锦绣 前程 购物 中心 有限 公 司、 锦州 宝地 建设 集团 有限 公司  产权证。其房产位于店铺三至五层,面积合计 21,135.94平方米。本 案原告以其与宝地公司于 2020年 11月 5日签订的《协议书》为由,强 调其与宝地公司同是房屋出租人之一,主张直接由我方支付租金。2022 年 10月 8日,乔庆山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于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 院起诉大商锦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大商锦州锦绣前程购物中心有限公 司。诉求:(1)请求被告大商锦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18,515,083.44元(自 2020年 11月 13日至 2022年 11月 12日,21,135.94 平方米*1.2元/天㎡*730天)并至实际腾迁完毕之日止;(2)请求判 令被告大商锦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776,739.23元;并 至实际支付租金完毕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大商锦州锦绣前程购 物中心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第一、二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请求 判令被告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第一、二项承担连带给 付责任;(5)请求判令被告大商锦州锦绣前程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腾迁 原告物业 21,135.94平方米;(6)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于 2022年 11月 4日开庭。     
简阳 市海 捞餐 饮管 理有 限公 司大商 集团 (新 乡) 新生 活时 代广仲 裁2018年 8月 11日新乡新生活店与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 赁合同,租期十年。2021年 1月新乡新生活店闭店并向海底捞发出解 约函并通知其搬离场地。2022年 7月 15日,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 公司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对大商新乡申请仲裁,仲裁请求:(1)确认简 阳海捞与大商新乡于 2018年 8月 1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已于 2021 年 3月 31日解除;(2)请求大商新乡向简阳海捞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100,000.00元;(3)请求大商新乡向简阳海捞赔偿违约金 384,000.001,13 3.09 2023年 5月,海底捞同意以 650万元 一次性解决,双方在北京仲裁委签署 了调解协议。 已执行 完毕
报告期内:         
起诉 (申请) 方应诉 (被 申 请) 方承担 连带 责任 方诉 讼 仲 裁 类 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 (仲裁) 涉及 金额诉讼 (仲裁) 否形 预计 债及 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 (仲 裁)审 理结 果及 影响诉讼 (仲裁) 判决执 行情况
 场购 物有 限公 司  元、装修损失 9,300,000.00元、加固工程费用 1,446,898.05元;(4)请 求大商新乡向简阳海捞赔偿律师费 100,000.00元;(5)本案仲裁费用 均由大商新乡承担。     
大连 博原 有限 公司大商 股份 有限 公司民 事 诉 讼2004年,大连商业城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将大连市沙河口区罗斯福 广场租赁给我方。2007年,博原公司承继出租方权利义务。2023年 2 月,博原以我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财务报表为由起诉 1.请求判令解除博 原公司与大商股份签订的案涉租赁合同: 2.请求判令大商股份立即 将案涉租赁房屋清理完毕并向原告返还; 3.请求判令大商股份向博原 公司支付滞纳金人民币 123,446.94元; 4.请求判令大商股份向原告 赔偿租金损失暂计人民币 1000万元(以法院委托司法审计报告结论为 准); 5.请求判令国际商贸、西安路店就第 2、3、4项诉讼请求与大 商股份承担连带责任。1,01 2.34 一审尚在审理中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 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贝莱德(大连)啤酒有限公司联营企业购买商品采购啤酒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4,261,363.180.22%现金
大商茶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购买商品采购茶叶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8,138,753.320.42%现金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购买商品采购红酒、澳牛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30,771.600.00%现金
大连大商新能源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购买节能设备及相关服务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352,612.331.12%现金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购买商品采购茅台、新疆特产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81,454,906.234.17%现金
香港法智澳美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红酒、澳牛、咖啡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25,860,105.341.32%现金
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果品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0,318,924.160.53%现金
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蔬菜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蔬菜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3,150,395.520.16%现金
哈恩橄榄油(大连)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橄榄油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3,597,087.480.18%现金
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澳牛、咖啡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22,182,896.761.14%现金
大连新玛特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电影票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0,980.000.00%现金
大商集团哈尔滨麦凯乐总店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支付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101,842.070.05%现金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接受劳务广告费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18,867.920.09%现金
大商报关行(大连)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接受劳务报关费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20,400.000.19%现金
大连大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接受劳务广宣费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9,900.990.05%现金
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接受劳务装修工程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7,831,005.100.19%现金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 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北京大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澳牛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387,240.970.01%现金
北京天客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红酒、澳牛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852,604.240.06%现金
贝莱德(大连)啤酒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7,397.000.00%现金
大连大商典当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商品电话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469.670.00%现金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销售商品家电、红酒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49,909,270.341.74%现金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销售商品家电、红酒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61,999,716.472.16%现金
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3,930.700.00%现金
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家电、红酒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2,424,930.420.08%现金
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家电、澳牛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7,357,378.200.26%现金
青岛大商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111,029.760.01%现金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家电、红酒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20,280,828.830.71%现金
满洲里友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家电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70,346.370.00%现金
沈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53,444.530.00%现金
大商集团(驻马店)新玛特购物广场有 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澳牛、红酒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808,296.640.03%现金
大连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24,215.590.00%现金
大商茶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14,789.840.00%现金
大商报关行(大连)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3,597.140.00%现金
漯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89,212.580.01%现金
大商集团哈尔滨麦凯乐总店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销售退回红酒商品进货价格-1,838,458.58-0.06%现金
哈恩橄榄油(大连)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6,467.890.00%现金
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澳牛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8,323,216.650.64%现金
大商集团齐齐哈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红酒、澳牛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446,320.000.05%现金
大连大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4,063.640.00%现金
邹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61,597.970.01%现金
商丘市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能源费公共服务收费价格51,677.000.00%现金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红酒、澳牛、咖啡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9,929,645.750.35%现金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 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北京亦庄大商超市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澳牛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15,677.890.00%现金
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红酒、澳牛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93,756.270.01%现金
大连大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印刷品等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283.670.00%现金
大连新玛特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商品维修材料不高于市场同类品价格101.970.00%现金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提供劳务物业费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1,151,405.410.10%现金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流出委托管理人员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1,412,046.340.13%现金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45,238.080.00%现金
贝莱德(大连)啤酒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13,021.640.00%现金
哈恩橄榄油(大连)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4,345.260.00%现金
大连大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50,404.740.00%现金
大连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17,207.160.00%现金
大连新玛特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173,987.500.02%现金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4,866.660.00%现金
青岛大商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524,006.780.05%现金
沈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380,952.410.03%现金
淄博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249,851.180.02%现金
大庆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231,743.320.02%现金
大连大商典当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65,774.290.01%现金
漯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150,962.340.01%现金
邹平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250,320.760.02%现金
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15,670.140.00%现金
大商茶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74,981.500.01%现金
大连大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74,904.720.01%现金
商丘市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402,426.320.04%现金
沈阳千盛大商影城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入房屋出租协商确定525,000.000.05%现金
大连大商集团新农村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1,733,187.300.61%现金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 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中兴—大连商业大厦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20,362,924.627.18%现金
大商集团河南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1,662,820.560.59%现金
大连大商集团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13,568,635.414.78%现金
大连大商潮店乐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4,553,131.861.60%现金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1,579,300.560.56%现金
大连大商集团盘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5,655,317.991.99%现金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流出房屋承租协商确定25,000.020.01%现金
合计/395,994,296.28//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为 以前年度交易的延续,新增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 较低并且可控。因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故占同类交易比例较小。      
注:上表中部分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0%,系因为该关联交易金额相对同类交易总额很小,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所致。 关联交易涉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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