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风科技(600081):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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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7:48:4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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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风科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81 公司简称:东风科技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蔡士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提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东风科技 | 指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6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法定流通货币 | 东风公司 | 指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东风有限 | 指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 东风零部件集团 | 指 |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电驱动 | 指 | 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武汉电驱动 | 指 | 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延锋 | 指 | 东风延锋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延锋十堰 | 指 | 东风延锋(十堰)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延锋郑州 | 指 | 东风延锋(郑州)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河西襄阳 | 指 | 东风河西(襄阳)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东科克诺尔制动 | 指 | 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系统(十堰)有限公司 | 东科克诺尔制动技术 | 指 | 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 | 湛江德利 | 指 | 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 有色铸件 | 指 | 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 | 广州德利 | 指 | 广州德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东仪汽贸 | 指 | 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东风马勒 | 指 | 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派恩 | 指 | 东风-派恩汽车铝热交换器有限公司 | 东风汤姆森 | 指 | 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 | 上海弗列加 | 指 | 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 | 东风佛吉亚排气 | 指 | 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 东风佛吉亚排气技术 | 指 | 东风佛吉亚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智纪科技 | 指 | 智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更名前“上海东森置业有限
公司” | 康斯博格莫尔斯 | 指 | 康斯博格莫尔斯(上海)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伟世通电子 | 指 | 上海伟世通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 广州座椅 | 指 | 东科延锋(广州)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 东科信强 | 指 | 东科信强汽车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更名前“东风库博汽
车部件有限公司” |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 指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 | 指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
司 50%股权、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 50%股权、东风
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 50%股权、上海东森置业有限
公司 90%股权、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50%
股权、东风佛吉亚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50%股权、东风
辉门(十堰)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 40%股权、东风富奥
泵业有限公司 30%股权、东风库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0%
股权。 |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 指 | 公司本次配股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
数,按照每 10股配售不超过 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风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DONG FE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DET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蔡士龙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骏环路88号13幢203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114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中山北路2000号22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63 | 公司网址 | http://www.detc.com.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中山北路2000号22楼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风科技 | 600081 | 东风电仪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204,151,089.52 | 3,395,896,613.10 | -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044,191.69 | 54,502,564.06 | -44.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22,265,226.29 | 50,906,470.66 | -56.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64,637.42 | 105,163,354.59 | -49.5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75,619,644.66 | 3,174,961,634.01 | 0.02 | 总资产 | 9,164,839,656.04 | 8,915,712,279.57 | 2.7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9 | 0.1159 | -44.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9 | 0.1159 | -44.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473 | 0.1082 | -56.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1.72 | 减少 0.77个百分
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0.70 | 1.61 | 减少 0.91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同期分别下降 44.88%、56.26%,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电驱动、东风延锋等本期净利润较同期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下降 49.5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期下降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同期分别下降 44.87%、44.87%、56.28%,主要原因系主要子公司电驱动、东风延锋等本期净利润较同期下降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32,664.2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 9,534,852.11 | |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49,986.5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 379,059.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40,002.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 | 3,877,595.35 | | 合计 | 7,778,965.40 | |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汽车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国家政策的影响,汽车需求量存在一定的波动。
当宏观经济上行时,汽车消费更为活跃,带动零部件行业增长;当宏观经济下行时,汽车需求有所下降,零部件行业也面临下降的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销售相关业务,涵盖座舱与车身系统、制动及智能驾驶系统、电驱动系统、热管理系统、动力总成部件系统。
(二)行业情况
2023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由于2022年6月受燃油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拉动产销呈现高增长的影响,2023年1-6月累计产销增速较1-5月分别回落了1.8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2023年一季度,整体车市处于负增长状态;2023年4月份以来,在同期低基数影响及多重利好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汽车市场持续好转,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2023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较高增长。(注:上述数据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下游整车厂客户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整车厂商对产品质量要求苛刻,对产品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和供应商认证体系。公司产品已通过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和客户的内部审核,并与客户进行了长时间的测试磨合。因此,公司长期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为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研发优势
公司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根据本公司各主要生产产品的汽车零部件领域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为仪表、电子、电机等业务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提供支持;同时寻求与国际知名企业在研发方面的合作,提升公司在研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公司于2022年成立的东风科技研究院,整合了电子电控软硬件研发资源、启动电驱动、空调、电控阀等控制器研发、全面对接整车协同平台、技术规划。
(三)产业发展集群优势
受我国汽车集团竞争格局的影响,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已形成了华中、长三角、东北、京津、西南、珠三角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公司随客户实现就近配套,在整车厂商临近区域设立生产基地,并逐步形成以长三角、珠三角、中部等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基地。产业集群优势便于公司与整车企业进行配套,降低运输成本,与临近的整车企业协同发展。
(四)管理优势
公司推进了总部机关组织优化,制定了组织优化方案的制订,加快了管控模式转型。同时,启动了年度组织效率诊断工作,完成子公司组织效率数据收集,提升了组织运行效率。公司还健全东风科技研究院薪酬、绩效及职等管理制度,完善并发布了制度3个,加大了关键人才激励力度,促进员工与研究院共同发展。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体现业绩导向,员工业绩工资与收入利润月度指标相关联,加强员工业绩与公司效益联动。此外,公司还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加强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和决议跟踪落实机制,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改善。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415.11万元,同比下降5.65%;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004.42万元,同比下降44.88%;每股收益0.0639元,同比下降44.87%。
(一)以课题为抓手,奋力争取最好的经营业绩
以收益性改善课题为抓手,按照怎么策划怎么管控逻辑,对主观管控项目对应的收益性改善课题实施CA-PDCA循环管理,在做好预算内课题管理基础上,对经营异常点和问题点结合滚动预测听证工作,识别客观环境变化对预算目标的影响,判断风险、查找机会,根据机会和风险输出新收益性改善课题来消化客观环境变化的影响,1-6月收益性改善课题累计贡献1.49亿元,有效支撑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
(二) 深化市场结构调整,强化新市场新业务获取能力
2023年1-6月获取新订单169项共计11.52亿元,新市场突破22项共计6,166万元;新业务突破26项共计1.63亿元;2023年上半年完成青岛研究所的建设,通过营销据点的搭建,为加快市场跃迁做好准备;
(三) 完善并输出“6+1”系统化业务规划
2023年2月公司发布了2023年度事业计划管理主计划,启动了全年事业计划管理工作,按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235策略”,事业计划策划阶段工作开展 2023MTP愿景回顾研讨,确定PV座舱信息系统、PV车身控制系统、PV智能网联系统、PV座椅、CV/PV动力电池部件新业务6项,确定非汽车供油系产品1项退出业务,现有业务27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04,151,089.52 | 3,395,896,613.10 | -5.65 | 营业成本 | 2,837,137,083.01 | 2,923,332,692.81 | -2.95 | 销售费用 | 41,997,647.02 | 52,062,126.28 | -19.33 | 管理费用 | 136,989,125.06 | 149,650,389.59 | -8.46 | 财务费用 | -2,433,870.35 | -4,377,664.6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30,881,118.76 | 128,799,918.91 | 1.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64,637.42 | 105,163,354.59 | -49.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787,198.83 | -105,636,279.6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650,222.92 | 244,373,194.13 | -29.35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因经营需要,子公司借款较上期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上期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期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较上期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2.6亿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2,129,240,974.59 | 23.23 | 2,315,336,859.30 | 25.97 | -8.04 | 应收款项 | 1,840,507,058.35 | 20.08 | 1,612,167,263.90 | 18.08 | 14.16 | 存货 | 408,765,303.10 | 4.46 | 456,707,681.90 | 5.12 | -10.50 | 投资性房地产 | 17,295,650.76 | 0.19 | 18,388,591.36 | 0.21 | -5.94 | 长期股权投资 | 1,563,993,243.26 | 17.07 | 1,585,077,110.55 | 17.78 | -1.33 | 固定资产 | 1,332,826,199.50 | 14.54 | 1,390,272,046.42 | 15.59 | -4.13 | 在建工程 | 110,212,295.55 | 1.20 | 88,363,084.52 | 0.99 | 24.73 | 使用权资产 | 73,880,376.36 | 0.81 | 79,043,864.38 | 0.89 | -6.53 | 短期借款 | 563,500,000.00 | 6.15 | 529,500,000.00 | 5.94 | 6.42 | 合同负债 | 53,157,286.98 | 0.58 | 29,179,908.39 | 0.33 | 82.17 | 长期借款 | 247,714,987.72 | 2.70 | 245,567,985.28 | 2.75 | 0.87 | 租赁负债 | 98,842,405.96 | 1.08 | 98,355,296.23 | 1.10 | 0.50 |
其他说明
合同负债的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东风延锋对外的预收货款增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219,513.6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6-30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88,525,210.33 | 票据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68,820,775.82 | 质押受限 | 应收款项融资 | 228,343,529.76 | 质押受限 | 固定资产 | 110,253,323.48 | 抵押受限 | 无形资产 | 9,399,642.70 | 抵押受限 | 应收账款 | 11,262,155.40 | 质押受限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
称 | 本企业持
股比例
(%) | 所处行业 | 主要产品
及服务 | 注册资本 | 期末资产总额 | 期末净资产总额 |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 本期营业利润 | 本期净利润 | 湛江德利 | 52 | 汽车业 | 汽车零配
件 | 117,083,250.00 | 1,290,537,244.12 | 474,458,429.05 | 711,766,105.26 | 30,982,957.25 | 25,716,038.92 | 东风延锋 | 50 | 汽车业 | 汽车零配
件 | 564,374,119.97 | 3,350,501,715.99 | 1,101,517,743.43 | 1,314,738,626.17 | 95,868,076.62 | 75,665,336.51 | 东科克诺尔制
动 | 51 | 汽车业 | 汽车零配
件 | 10,000,000.00 | 373,360,831.28 | 21,197,057.12 | 463,497,195.62 | 2,086,685.88 | 1,529,332.91 | 东风汤姆森 | 50 | 汽车业 | 汽车、汽
车零配件 | 36,353,652.00 | 389,174,254.20 | 198,206,456.60 | 192,467,497.16 | 2,613,091.53 | 2,226,272.91 | 电驱动 | 100 | 汽车业 | 汽车零配
件 | 231,069,164.35 | 1,209,635,010.50 | 229,578,923.14 | 438,717,338.62 | -46,570,436.66 | -45,787,085.58 |
主要参股公司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本企业持股
比例(%) | 所处行业 | 主要产品及服务 | 注册资本 | 期末资产总额 | 期末净资产总额 |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 本期营业利润 | 本期净利润 | 伟世通电子 | 40 | 汽车业 | 汽车仪表 | 99,676,160.00 | 1,380,282,635.03 | 468,529,960.05 | 1,297,735,369.21 | 46,262,424.17 | 37,395,343.14 | 康斯博格莫尔斯 | 25 | 汽车业 | 生产销售车辆 | 33,931,292.67 | 165,464,380.97 | 90,795,716.30 | 76,484,106.05 | 11,905,830.15 | 8,955,880.64 | 广州座椅 | 25 | 汽车业 | 汽车座椅 | 33,654,731.96 | 1,330,686,935.61 | 84,352,995.31 | 620,234,449.90 | 45,141,905.12 | 33,870,897.38 | 东科克诺尔制动
技术 | 49 | 汽车业 | 汽车零配件 | 70,000,000.00 | 641,203,048.24 | 190,547,886.26 | 453,438,695.54 | 12,607,822.03 | 10,711,692.24 | 东风马勒 | 50 | 汽车业 | 汽车零配件 | 138,636,000.00 | 1,518,101,269.38 | 753,396,317.85 | 550,153,298.96 | 11,063,500.65 | 10,645,126.34 | 上海弗列加 | 50 | 汽车业 | 汽车零配件 | 63,000,000.00 | 597,832,463.49 | 301,102,681.31 | 500,185,313.63 | 43,505,393.04 | 36,769,828.6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整车制造厂商,其业务发展受宏观 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长放缓,面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改革。如果未 来上述宏观经济的不利变化继续存在,可能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政策变化的风险
汽车制造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从起步发展到现阶段一直受到国家产业政策 的大力支持。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整车制造厂商,因此整车 制造厂商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将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 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对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法规的出台推动了汽车制造行业的稳定增长,从而刺激了汽车零部件的市场需求,为公司的业务扩展提供了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但仍不排除未来因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宏观政策以及相关行业政策发生较大转变,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3、整车产销量波动的风险
由于汽车制造产业链的上下游结合较为紧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受下游整车产销量波动 的影响较大,因此市场对整车的需求状况将影响公司整车企业客户的生产以及销售规模,进而影 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汽车行业整体增速 也有所放缓。如果未来汽车整车行业市场增速进一步下降或出现负增长,或者公司主要整车企业 客户的产销情况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参与主体主 要包括整车厂商体系内的零部件生产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独立的第三方生产企业。根据国内外 汽车产业的发展历程和经验,随着汽车产业分工进一步细化,更多的整车厂体系内的零部件生产 企业逐步转变为独立市场经营主体,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将逐步加剧。此外,针对国 内汽车市场蓬勃发展和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趋势,国外竞争对手也逐步加速本土化生产,以提高 在我国的市场占有率。随着国家加大对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的投入,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竞争者 加入市场份额的争夺,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有色金属、塑料等材料。受上游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以及 宏观经济的影响,该等大宗原材料的价格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标的公司产品成本的 变动。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可能将对 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6、技术风险
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是轻量化、新能源化以及智能化。为配合下游汽车产业的转型升 级,一些传统的制造工艺及理念将不再适用,公司已在各细分领域加强投入,积极进行产品结构 调整及新业务布局。未来,如果公司无法紧跟产业发展的大趋势,实现新技术的研发,则有可能 面临技术发展跟不上产业变革速度,进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状况的风险。
7、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基本面的变化、行业的景气变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本公司经营 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 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8、前次重组标的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了包括东风马勒、上海弗列加,东风汤姆森等9家公司的股权,并与交易对方东风零部件集团就标的资产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021年标的资产已完成业绩承诺,但2022年以来,受商用车销量继续下滑、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等因素影响,2022年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比例为52.18%。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内截至2022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小于截至2022年累计承诺净利润,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对零部件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23,142,590股进行回购并全部予以注销;同时,零部件集团将补偿股份对应的2021年度分红3,563,958.86元返还给公司。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3,142,59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虽然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能够较大程度地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但如宏观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下游汽车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标的资产业绩未能达到预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存在公司或相关责任人员被采取监管措施的风险。
9、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4日 | 详见《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
016) |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3年4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21日 | 详见《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6) | 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27日 | 详见《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
037) | 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17日 | 详见《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
04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低碳环保理念,持续深化水、大气、废弃物管理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浓度达标双控制及环境风险管控工作。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环保相关事故。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保护作为约束指标,计入各子公司年度 KPI 考核,通过积极推进光伏建设、数字化智能化项目实施等措施,不断提升环境绩效,上半年碳排放指标达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目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
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东风零部件
集团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东风科技的股份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
制);由于东风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
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
满后的股份减持行为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东风科技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
的东风科技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若本
公司承诺的上述股份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监
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
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年9月16
日至2024年9
月16日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东风零部件
集团 | 1.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 18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
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本次交易结束后,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2.若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与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本公司同意届时将
根据相关监管意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 | 2021年9月16
日至2023年3
月15日 | 是 | 是 | | | | 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 其他 | 东风零部件
集团、东风
有限 |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
(包括劳动、人事及公司管理等)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范围由上市公司章程约定)的独
立性,该等人员不会在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及本公司其他
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保证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
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确保上
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关系
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所有权,确保上市
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本次交易前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
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
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
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做出独立的财务决策。5.保证
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
纳税。四、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
司法人治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
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行使职权。五、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 | 2020年6月5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
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行使(包括间接
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
预。 | | | | | 解决关联交
易 | 东风零部件
集团、东风
有限 | 1.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东风科技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资
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东风科技及其下属公
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主体提供任何形
式的违规和不公允的担保。2.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上市
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上
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应决策。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东风科技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
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东风科技及其下属公司的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风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以
及东风科技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对因其未履
行本函所载承诺而给东风科技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一切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6月5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
争 | 东风零部件
集团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
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
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除外)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3.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 | 2020年6月5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尽最大努力促使
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
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
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
会,上市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 | | | | 解决同业竞
争 | 东风有限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不存在与东风科技及其下属
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亦不
会新增与东风科技的同业竞争。2.本公司保证在今后将
不从事东风科技的主营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
法人及参股的法人不从事与东风科技的主营业务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3.对于东风科技从事或有权从事的,除上
述主营业务以外的业务(以下简称“其他业务”),如
属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法人、参股的法人目前尚未
从事的,则本公司保证将不就该等其他业务进行参与、
开拓或投资,且本公司也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法人、
参股的法人不就该等其他业务进行参与、开拓或投资。
4.如该等其他业务属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法人、
参股的法人目前正在从事的,则本公司将尽力避免就该
等其他业务与东风科技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且本公
司亦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参股的企业避免就该
等其他业务与东风科技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 2020年6月5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盈利预测及
补偿 | 东风科技 | 1.加强对置入资产的整合管理,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
本公司将根据置入资产所处行业的特点,围绕汽车零部
件生产及销售进行拓展布局,增强本公司的发展潜力,
提高本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以实现本公司
股东的利益最大化。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本公
司将不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
制本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
本。3. 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 2020年10月29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在《公司章程》
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现金分红政策的
具体内容、利润分配形式等,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
提升对股东的回报。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执
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实行可持
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
策执行的透明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
投资者合理回报。 | | | | | 盈利预测及
补偿 | 东风科技全
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
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
诺不动用东风科技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东风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东风科技未来如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
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东风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东风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
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东风科技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东风科技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8.本人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
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0年10月29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盈利预测及
补偿 | 东风零部件
集团 | 在业绩承诺期即2021年度、2022 年度及2023年度,按
照东风零部件集团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计算,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493.98
万元、16,323.93万元和17,476.55万元。本公司保证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东风科技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
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业
绩承诺期满且业绩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质押该股
份。 | 2020年10月29
日至业绩承诺期
满且业绩补偿义
务全部履行完毕 | 是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
的承诺 | 其他 | 东风汽车零
部件(集
团)有限公
司 | 1、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股数量,按
照东风科技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
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
本公司可配售股份。 2、本公司拟用于认购本次配股项
下可配售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公司的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公司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
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股份代持的情形。3、若
东风科技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
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4、本
公司将在本次配股获得东风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际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全额认购承诺,本公司将承
担由此给东风科技造成的实质损失。本认购承诺需待东
风科技的配股方案获得东风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履行。 | 2022年6月27
日至配股认购完
成 | 是 | 是 | | 盈利预测及
补偿 | 东风汽车零
部件(集
团)有限公
司 | (一)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东风科技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东风科技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二)承诺切实履行东
风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本 | 2022年6月28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东风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东风科
技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
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 | | | | 盈利预测及
补偿 | 东风汽车有
限公司 | (一)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东风科技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东风科技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二)承诺切实履行东
风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本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东风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东风科
技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
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 2022年6月28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盈利预测及
补偿 | 东风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
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
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
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
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 | 2022年6月28
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东风科技制定的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东风科技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东风科技或者投资者
的补偿责任。 |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其控股子公司上海风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2020年 12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仪汽贸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对东仪汽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风神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1年4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2021年5月,公司下属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裁定书》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申请人东仪汽贸公司对被申请人上海风神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风神管理人。
在风神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重整程序的债权清偿率更高、受偿周期更短。因此,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为,风神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对风神公司进行重整,有利于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裁定如下:自2023年6月1日起对上海风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详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法院破产清算立案通知书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0)、《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23-048)。(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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