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安旭生物(688075):安旭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7:59:04 中财网
原标题:安旭生物:安旭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75 公司简称:安旭生物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安旭生物688075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韩钧
电 话0571-8539155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
 幢5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6,259,180,920.676,941,682,206.33-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5,135,553,068.325,421,936,037.32-5.2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04,374,691.105,929,966,318.96-9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66,775,151.342,877,509,384.95-9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99,115,401.452,854,617,836.86-96.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87,338,036.153,931,629,522.38-117.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3.0371.13减少68.1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1.3122.64-94.2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1.3122.64-94.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23.6511.03增加12.62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29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杭州艾旭控股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6.8734,150,29034,150,29034,150,2900
凌世生境内自然 人25.1231,929,52031,929,52031,929,5200
马华祥境内自然 人11.6214,773,36014,773,36014,773,3600
丽水创圣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9.3711,914,00011,914,00011,914,0000
姜学英境内自然 人2.002,544,8302,544,8302,544,8300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921,165,4921,165,4921,270,8320
成都勤学善思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74942,880000
张彬境内自然 人0.20253,199000
陈伟平境内自然 人0.17214,2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其他0.14181,63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1、凌世生、姜学英为夫妻关系。凌世生直接持有公司 25.12% 股份,姜学英直接持有公司 2.00%股份;两人通过艾旭控股 持有公司 26.87%股份,通过丽水创圣持有公司 5.80%股份, 合计持有公司 59.79%的股份。2、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 它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