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巨一科技(688162):巨一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20:28:53 中财网
原标题:巨一科技:巨一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62 公司简称:巨一科技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巨一科技688162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淑旺沈红叶
电话0551-622490070551-62249007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6,891,137,476.237,373,782,095.46-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2,549,278,600.552,562,185,468.37-0.5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481,319,374.481,423,333,669.10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0,499,497.7562,641,925.89-6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8,526,330.4431,124,869.62-7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559,069,656.33148,692,749.35-475.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02.47减少1.6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46-67.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8.877.39增加1.48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13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 记或冻 结的股 份数量 
刘蕾境内自然人43.6960,030,00060,030,00060,030,0000
合肥工业大学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507,560,000000
林巨广境内自然人4.596,300,0006,300,0006,300,0000
合肥道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4.376,000,0006,000,0006,000,0000
广东美的智能科技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583,540,000000
杨连华境内自然人1.972,700,0002,700,0002,700,0000
马振飞境内自然人1.972,700,0002,700,0002,700,0000
王淑旺境内自然人1.642,250,0002,250,0002,250,0000
王健强境内自然人1.381,890,0001,890,0001,890,0000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扬州尚颀汽车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其他1.201,65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巨广、刘蕾夫妇。林巨 广先生、刘蕾女士分别持有公司4.59%、43.69%的股份。刘 蕾女士系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持有道同投资56.00%出资份额,通过道同投资间 接控制公司4.37%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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