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蓝丰生化(00251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8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进展事项 由于公司对江西德施普未能实现控制,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正与交易对手方开展商务谈判,商讨终止该协议的履 行,尽力减少对公司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控制权变更事项 1、2023年6月 16日,郑旭先生与苏化集团、格林投资签署《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郑旭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1》”),约定苏化集团、 格林投资分别向郑旭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4,334,137股、33,123,2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占发行股份 前公司总股本的 18.04%。同时,基于股份转让交易整体进程,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 将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唯一的、排他的委托郑旭先生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提名权、提案权、 表决权等全部股东权利,但不包括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6月 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3年 6月 16日,巽顺投资分别与海南锦穗、TBP签署《海南海南锦穗控股有限公司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2》”)、《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H.K.) Limited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3》”),约定海南锦穗、TBP分别向巽顺投资转让其持有的蓝丰生化 17,000,000股、11,601,12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7.65%。 3、2023年6月 16日,格林投资与海南锦穗签署《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海南锦穗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约定格林投资将所持有的公司33,123,295股股份向郑旭先生转让,海南锦穗放弃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而享有的对上 述公司股份的优先权,双方同意自《〈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若格林 投资与郑旭先生之间的股份转让终止且关于相应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终止的,则《表决权委托协议》效力即恢复,双方应 当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 4、2023年6月 16日,郑旭先生与巽顺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巽顺投资应当在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所有重要事项方面,作为郑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决策意见与郑旭先生保持一致,有效期24个月。 5、2023年6月 16日,公司与郑旭先生控制的兮茗投资签署《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约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兮茗投资发行不超过 106,000,000股(含本数)的股票, 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发行价格为 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40,280.00万元 人民币(含本数),兮茗投资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若上述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达成,兮茗投资拟将持有公司股票 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2.56%,表决权比例为 22.56%);郑旭先生将持有公司股票 67,457,432股(占发行股份 后公司总股本的14.36%,表决权比例为14,36%)。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兮茗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郑旭先生,实际控制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3,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6.92%,表决权比例为36.92%)。巽顺投资持有公司 股票28,601,123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6.09%,表决权比例为6.09%),系郑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7、2023年7月10日,《股份转让协议1》约定的股份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 8、2023年8月9日,《股份转让协议2》、《股份转让协议3》约定的股份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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