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高鸿股份(00085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在内的不超过 35名 (含)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0,000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000万元。 公司于 2020年 9月 3日收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出具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1年 4月 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新股。 2021年5月14日,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2,016,1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9,999,999.8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8,897,160.9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6月 18日上市。 2021年12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19,556,446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1年12月 20日流通上市;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配 32,459,683股为国有法人持股,锁定期 18个月,限售期未满, 未解除限售。 2023年02月 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配持有的 32,459,683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3年02月24日流通上市。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非公开全部13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52,016,129股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用于投建产线募集 资金中的1.2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 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唐汽车),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 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 露相关信息。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文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35名(含)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42,006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152,865.34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发行工作尚未完成。 (二)选举总经理 2023年0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经理付景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付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新中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三)出售资产 1.2022年12月 0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北京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 5号院 6号楼 1-2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明天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1504.62平 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332.83万元;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3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国美第一 城项目,建筑面积:1975.96平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210.94万元。 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立水桥不动产买卖合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买卖合同》。 2023年04月03日,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研院转让北京立水桥房产和青年路房产事项完成。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立水桥不动产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已收到电信科学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北京立水桥房产转让款 33,328,300.00元和青年路房产转让款 32,109,400.00元,转让款共 计65,437,700.00元已经全部收到。两处房产已过户到公司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1月24日、2022年03月18日、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 27日、2023年 04月 0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房产交易终止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 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 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 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同时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后续 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0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18,921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9.2%股权, 转让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2023年8月18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签订了《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 2023年 8月21日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 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首笔股权转让款99,446,702.3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8月05日、2023年08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03月0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同意公司以本次制订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5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28.00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003.22万股的3.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 03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 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04月25日,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0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3.38元/股的价格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472.00万股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06月21日。2022年0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72.00万股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2022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第一期业绩达标,公司尚未办理解除限售。 (五)公司涉诉个别账户被冻结 2022年5月,本公司陆续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实道公司”)诉本公司及原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鸿科技”)。原告实 道公司诉称,2021年,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常州瑞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奥埠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常州 龙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常州公司(合称“常州公司”)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下属公司高鸿科技签署笔 记本电脑买卖的《批发销售合同》,约定由常州公司向高鸿科技供货,高鸿科技支付货款。 2022年4月,常州公司与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以实道公司名义起诉,主张常州公司已按照买卖合同交付笔记本电脑,高鸿科技应支付货款 28,294.23万元以及违约金、诉讼费、财 产保全费,同时主张本公司承担债务加入责任,亦需承担前述款项支付义务并单独承担律师费。本公司本次被列为共同 被告,系原告实道公司诉称本公司2019年出具了《承诺书》(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所致。《承诺书》载明, 若高鸿科技未按约定付清全部货款,则本公司将进行清偿。截止 2023年 06月 30日,公司因该诉讼冻结银行存款268,145,577.26元。 2023年2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认定《批发销售合同》已履行,《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判决本公司案件均败诉。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就上述案件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4月19日法院已就案件询问了各方当事人,并于6月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从目前案情证据看,常州公司并未交付涉案合同的货物,高鸿科技对应销售业务也未交付货物。 报告日前,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关于对国家审计署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国家 审计署认定涉案业务无实物流转并要求立行立改;因此,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的可能,公司待收到 有生效的判决结果后予以判断并采取相应的合理整改措施,届时将及时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因上述被冻结账号为7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用银行账户共计180个,本次冻结的7个银行账户占比为 3.89%,冻结资金占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5.35%。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主要收付款账户均在各子公 司,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造成严重影响。 鉴于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含有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析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为公司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2,646.91万元,且尚有闲置募集资金5.4亿元在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可随时归还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本次账户冻结未影响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正积极解决账户冻结事宜。 (六)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140,032,220元变更为1,157,860,020元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23年 03月23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换取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01月 13日、2023年 01月 30日、2023年 03月 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 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七)股东减持股份 1.公司于 2023年 05月 05日收到股东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高新创投计划自 2023年 05月 06日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0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此次减持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3年05月0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 公司于2023年05月09日收到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电信科研院计划自2023年05月10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2023年05月10日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157,2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且遵守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23年8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公司大股东电信科研院提前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5月10 日、2023年 08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八)公司放弃大唐高新及大唐投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和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唐股份”)捆绑挂牌转让的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6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公司放弃大唐电 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2%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7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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