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安泰集团(600408):安泰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21:22:59 中财网

原标题:安泰集团:安泰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安泰集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安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若涉及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1



备查文件 目录载有董事长签名并盖章的半年度报告正本
 载有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安泰集团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安民
国贸公司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宏安焦化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型钢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
安泰能源山西安泰集团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安泰云商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
安泰恩懿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新泰钢铁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冶炼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
富安新材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安泰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XI ANTAI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ANTAI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锦龙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全虎刘明燕
联系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电话0354-75310340354-7531666
传真0354-75367860354-753678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100米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100米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032002
公司网址http://www.antaigroup.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泰集团60040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230,515,855.797,068,074,229.52-2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525,246.62113,137,241.70-34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73,414,680.5084,554,484.66-423.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790,410.59-203,289,357.0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46,520,116.552,519,255,860.67-10.83
总资产5,045,258,715.665,208,231,699.74-3.1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11-345.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11-345.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08-4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43.94减少15.38个百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82.95减少14.43个百 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为亏损,主要是受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影响,主要产品焦炭、型钢的销售价格同比降低,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跌幅小于产品销售价格跌幅,导致主要产品毛利大幅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946,510.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04,124.65
债务重组损益157,760.7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828,638.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8,943.06
减:所得税影响额-129,842.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5,478.85
合计889,433.8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副产品、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炼焦采用的是JN60-6型焦炉,设计产能为240万吨/年,产品主要销售给钢铁企业及焦炭贸易商;
H型钢生产线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设计产能为120万吨/年,可生产各种H型钢50多个产品规格,主要以中大型H型钢为主,系国内乃至亚洲首条能够生产特大规格HN1000*300系列的H型钢专业生产线。H型钢产品作为一种新兴建筑钢材品种,主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
公司综合利用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干熄焦余热等资源进行发电,所发电量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二)经营模式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焦化、型钢、电力等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余热余压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应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安泰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公司为满足国家及省、地、市各级政府对钢铁、焦化企业的环保要求,控制粉尘污染,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近年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保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和环保效益。

公司焦炭业务上游是煤炭行业,下游是炼铁、炼钢行业。公司炼焦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煤炭主要靠外购,生产的焦炭主要销售给包括新泰钢铁在内的钢铁生产企业及焦炭贸易商。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化工产品如焦油、粗苯、硫铵直接外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新泰钢铁的专属钢坯(异型坯)生产H型钢,采购价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此交易模式可为双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有利于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

(三)行业情况
2023年上半年,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我国经济复苏弱于预期的不利经营环境,我国钢铁市场供给强、消费弱的运行特征明显,钢材价格跌幅大于原料价格跌幅,钢铁企业盈利能力明显减弱。焦炭市场价格上半年整体走弱,在成本与市场需求降低的双重影响下,焦炭价格进行了多轮下调,但焦煤价格降幅不足以弥补焦炭价格降幅,导致焦企仍处于亏损。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循环经济优势: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司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效益为目的,经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通过“工艺衔接”的方式来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公司所在工业园区内企业将洗煤、焦化、化工、发电、特钢、矿渣粉等行业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形成了独特的循环经济模式。2007年,公司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由于循环经济产业链的运行,不仅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而且使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保持较低水平,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产出效益。

2、产品优势:公司目前的焦炭年生产能力为240万吨,是山西省焦化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炼焦采用的JN60-6型焦炉在炭化室高度和装备水平上目前在我国均处于领先水平,技术成熟可靠,同时配备的干熄焦等生产工艺也大大减少了环境污染。安泰型钢公司拥有年产120万吨大型H型钢生产能力,其轧钢工艺采用了国内外较为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生产各种H型钢50多个产品规格,最大规格为腹板高度1008mm。公司生产的“安泰牌”一级冶金焦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安泰牌”热轧H型钢产品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和用户满意产品。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主导产品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目前,钢铁及焦化行业不再新批产能,因此钢铁及焦炭产能已经成了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稀缺资源。

3、资源优势:晋中煤炭资源丰富,运输便利,大规模发展焦化工业有着优越的比较成本优势和物质供给条件,能够给公司的焦炭生产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另一方面,园区内有钢铁生产企业,可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型钢生产所需的钢坯原料,从而进一步节约采购和运输成本。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共生产焦炭96.96万吨,销售97.53万吨;共生产H型钢70.21万吨,销售68.3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2.31亿元,同比减少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亿元,同比亏损,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钢铁、焦化行业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呈低位震荡行情,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跌幅小于产品销售价格跌幅,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大幅减少。下半年,公司将紧跟市场变化和用户需求,适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合理调控生产组织,加强落实提质降本增效管控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稳健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募集资金投资于“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150t/h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和“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若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运营和业绩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230,515,855.797,068,074,229.52-26.00
营业成本5,344,387,693.826,774,341,714.62-21.11
销售费用2,354,929.212,659,493.14-11.45
管理费用42,700,338.2766,462,503.33-35.75
财务费用76,551,452.0059,591,200.6428.46
研发费用27,431,185.8257,135,270.61-5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790,410.59-203,289,35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11,978.19-71,355,252.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322,340.78-123,361,302.6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焦炭、型钢的销量及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焦炭、型钢的销量同比减少,且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下跌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工资及附加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幅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幅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79,769,873.843.56131,561,607.252.5336.64报告期内银行存款结余及承 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31,727,075.550.6322,556,736.800.4340.65报告期内应收焦炭货款同比 增加。
存货282,813,792.865.61380,396,739.237.30-25.65主要是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 精煤库存减少且结存单价降 低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568,163,196.2711.26567,008,639.5610.890.20报告期内权益法下核算富安 新材增加投资收益所致。
固定资产2,665,240,939.7752.832,718,025,695.9952.19-1.94报告期内计提折旧所致。
在建工程30,665,810.260.6187,442,479.301.68-64.93报告期内型钢加热炉项目、 微藻养殖及藻液无土栽培等 项目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 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717,877,506.9014.23731,955,527.1214.05-1.92报告期内计提折旧所致。
短期借款282,130,000.005.59263,730,000.005.066.98报告期内增加介休农商行贷 款所致。
应付票据51,550,000.001.0225,000,000.000.48106.20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 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214,256,135.204.25108,025,504.592.0798.34型钢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231,880,000.004.6083,500,000.001.60177.70主要是华夏银行贷款在报告 期内续贷后,从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转为长期借 款。
租赁负债390,579,333.777.74444,428,099.538.53-12.12报告期内结算支付租赁费所 致。
专项储备3,136,231.350.062,281,884.650.0437.44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同比增加 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身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存货及子公司股权为公司及关联方新泰钢铁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详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及抵押资产情况)。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对外投资。

根据公司与山西科金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37号公告)的约定,截至2023年4月底,科金瑞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资,故视为科金瑞公司放弃对安泰恩懿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利,本公司就本次增资已全部实缴出资580万元,最终公司对安泰恩懿公司的实际出资比例增加至70%。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所处 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宏安焦化焦化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 产品等33,080119,176.3660,412.65271,990.11-8,223.10
安泰型钢钢铁生产、销售H型钢、钢材50,000176,167.77146,164.78251,546.25-4,733.22
国贸公司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 批发、零售等10,00016,229.1310,747.524,691.96497.24
安泰能源投资煤炭企业及焦化企业的投 资管理5,00013,753.985,109.13122,985.39160.31
安泰云商贸易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 销售焦炭、钢材等产品; 煤炭采购;货物运输代理等5,00010,680.955,145.403,199.1221.94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和H型钢业务,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会对钢铁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资源供应风险:公司生产焦炭、型钢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煤、精煤和钢坯。虽然公司已针对原材料因素加大与长期供应商的合作,确定原料采购计划,但是如果国内外煤炭市场和钢材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通过加大与各大原料供应商的合作,力求为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原料来源。

3、环境保护风险:煤炭和钢铁行业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环境保护制度,并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污水处理装置、除尘装置、硫回收装置、微量化学元素回收装置等,有效控制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有害污染,提高了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支出。

4、经营风险:钢铁焦化行业及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公司与关联方目前因产业链的原因存在大额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运营管理,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应对潜在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长远发展规划,力争开拓新业务,解决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3-05-15www.sse.com.cn2023-05-16详见公司披露的编号为 2023-023号决议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列入国家重点排污企业名单的共2家(其中:列入废气国家重点排污企业2家,分别为:山西安泰集团煤化分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列入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家,分别为:山西安泰集团煤化分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在焦化、发电、矿渣、轧钢等生产工序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苯并芘等污染物,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2023年上半年无超标排放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点的排放情况如下表:

站点 名称主要污染 物名称排放 方式排放 口数 量排放 口分 布情 况排放浓 度 3 (mg/m)排放限 值 3 (mg/m)超标 排放 情况执行 的排 放标 准排放量 (t)核定排 放量(t)防治污 染措施 建设运行 情况
# 1焦 炉烟 囱二氧化硫连续 排放1# # 1、2 焦炉 西侧11.030《炼 焦化 学工 业污 染物 排放 标准》 GB161 71-20 12表 5标准13.8642.6脱硫除 尘一体 化正常 运行
 颗粒物           
     2.0315     
         2.5921.3  
 氮氧化物           
     77.52150     
         98.41213脱硝 
# 1装 煤地 面站二氧化硫间断 排放1# # 1、2 焦炉 西侧6.6470     
         5.5525.2//
 颗粒物           
     1.7130     
         1.3410.8布袋 除尘正常 运行
# 1出 焦地 面站二氧化硫间断 排放1# # 1、2 焦炉 东侧8.4330     
         9.2320.7//
 颗粒物           
     2.2330     
         1.4220.7布袋 除尘正常 运行
# 2焦 炉烟 囱二氧化硫连续 排放1# # 3、4 焦炉 西侧11.7930     
         9.7549.842脱硫除 尘一体 化正常 运行
 颗粒物           
     2.1415     
         1.7924.921  
 氮氧化物           
     79.97150     
         66.86229.189脱硝 
# 2装 煤地 面站二氧化硫间断 排放1# # 3、4 焦炉 西侧6.9270     
         6.429.484//
 颗粒物           
     2.4230     
         2.1112.636布袋 除尘正常 运行
# 2出 焦地 面站二氧化硫间断 排放1# # 3、4 焦炉 东侧12.8530     
         10.124.219//
 颗粒物           
     2.1530     
         1.8724.219布袋 除尘正常 运行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公司均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煤、焦全封闭料棚,化产区VOCs治理设施,煤气脱硫、2
炉头烟布袋除尘器、焦化废水深度治理等设施。炼焦配套有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A/O生化处理系统、干熄焦等装置,装煤出焦建设有除尘地面站;H型钢加热炉采用净化后的高炉、焦炉混合煤气为燃料。

3
公司建设有 20000m/d污水处理厂,可全部收集处理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及周边村生活废水,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全公司实现废水零排放。

为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响应国家超低排放要求,优化现场环境,完成了焦炉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管状皮带、焦炭装车除尘、焦炉无组织综合治理、二期干熄焦、焦炉煤气精脱硫、BD轧机除尘、型钢加热炉烟气脱硝等改造项目。

公司按照ISO14001标准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有生产厂或生产车间都建立了环保设施台帐,有专职岗位人员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监控、操作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和生产主机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保养,并确保环保达标排放。各公司的环保设施与生产主体设施的同步运转率达100%。

为了随时掌握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在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出焦地面站和电厂锅炉烟囱排放口都安装了颗粒物、SO2、NOX在线监测装置,在焦2
化厂化产区域上风向和下风向都安装有 VOCs在线监测装置,在 A/O生化处理站出口与3
20000m/d污水处理厂出口都安装有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均已验收备案,实现了在线监测数据联网实时上传,2023年上半年公司各污染源均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各项目都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完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备案工作。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预防潜在环境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或紧急情况一旦发生时,使有关部门能迅速做出反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项指标全部外委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已在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对全公司各污染源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按要求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网站进行了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部署,全面提升环保节能意识,把保护生态环境与企业发展形成有机统一,不断引进先进技术和工艺,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被工信部评为第五批“绿色工厂”,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投资建设了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实施了型钢加热炉烟气余热、焦炉烟气余热、焦炉上升管余热、焦化初冷器余热等减碳项目。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恩懿公司核心技术NPS系统能将含有二氧化碳的燃煤烟气合理有效的捕捉并作为微生物微藻的生长基,从而转化成高附加值和高营养价值的藻粉产品。这一技术可以使燃煤企业烟道气趋零排放, 实现二氧化碳高效减排。项目符合国家“碳中和”概念,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为公司实现双碳目标、树立能效标杆奠定坚实基础。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及期限是否有履 行期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避免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 李安民避免利用任何方式与公司 展开同业竞争活动2001.4 长期
与再融资相关 的承诺解决关联 交易公司及 新泰钢铁在 2024年底之前并力争 用更短的时间,通过包括 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 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2019.12 2024.12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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