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董事兼总经理段伟东先生、董事鲜丹先生、董事陈学通先生、董事赵玉彪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6,860,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 公司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846,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37%;公司董事陈学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24%;公司董事鲜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632,9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777%;公司独立董事赵玉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19%。 二、承诺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段伟东先生、陈学通先生、鲜丹先生、赵玉彪先生承诺:自2023年8月30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间,如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公司股份,亦遵循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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