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全筑(603030):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22:08:18 中财网

原标题:*ST全筑: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30 公司简称:*ST全筑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朱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婧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作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董事长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全 筑、全筑股份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筑装饰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澳锘设计上海澳锘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思恺迪(CKD)思恺迪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地东设计上海地东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创羿(EFC)创羿(上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孙公司
简斯(JCA)简斯建筑设计事物所(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全筑住宅上海全筑住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全筑木业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全品饰配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昕节能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盛海通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装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恒大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及恒大新能 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前述公司的子公司和关联方 等
商票商业承兑汇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全筑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Trendzone Holdings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Trendzon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斌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孙海军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
电话021-33372630
传真021-3337263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沪青平公路6335号7幢461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235
公司网址www.trendzone.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全筑股份603030-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的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签字的保荐代 表人姓名张子慧、雷浩
 持续督导的期 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34,920,765.04962,865,529.36-4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26,393.09-651,515,426.8110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61,047,629.84-656,531,844.9190.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89,131.054,331,977.5254.4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9,132,890.71-199,843,025.9215.37
总资产2,692,799,443.966,031,791,989.98-55.3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12104.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1.12104.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11-1.139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5-81.33增加64.68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不适用-81.96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820.5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3,234,351.2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311,406,884.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05,351,094.2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292,848.67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3,161,228.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853,966.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后)1,690,012.17 
合计91,774,022.9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镇化进程加速,消费升级以及人均住宅面积不断提高的趋势下,建筑装饰行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建筑物在主体结构竣工之后到使用寿命结束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需要多次进行装饰装修。因此,建筑装饰行业具有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一)、宏观现状
建筑装饰行业下游为房地产行业、公共行业、及商用建筑,受到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总体而言,建筑装饰行业受综合 PMI与非制造 PMI(建筑业)两项指标影响较大,而且两者往往呈现出同向变动。2023年4-5月,综合PMI指数分别录得54.4、52.9,非制造业PMI(建筑业)分别为63.9、58.2,且综合PMI及非制造业PMI(建筑业)自2023年以来全部高于50%。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领先指标,PMI连续半年超过荣枯线意味着,在遭受疫情冲击后中国经济尤其是建筑业行情已重回扩张区间,建筑装饰行业也有望迎来一定程度复苏。

1、房地产业从周期底部弱复苏,竣工端回升有望带动住宅精装修业务修复 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重要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增量业务情况对本行业影响重大。近两年的时间里,政策对融资性现金流的调整传导至经营性现金流,行业总量开始缩表。行业出清的过程中,房地产投资下行带来一定经济压力,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房价的下跌又影响居民购房信心,行业转型的阵痛使房地产行业遇到过去二十年最大挑战。2023年初至今新房市场整体处于弱复苏阶段,部分指标同比转正。保交付以及去年工程延期因素推动竣工增长,以东部地区为代表的高能级城市成交活跃将带动其在2023年成交进一步提升。新房市场春节后迎来了一波短暂修复,随后于4月开始降温。

2、商业领域:疫情后需求复苏,消费场景被纳入REITs底层资产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及管控的优化,旅游、酒店、餐饮、商铺等各类线下消费活动有望加快恢复,带动商业新建及更新改造需求提升。万得数据显示,北上广深日度地铁客运量已较前期明显增加。线下商业活动恢复一方面将会带动商业场所新建项目增多,另一方面前期大量线下门店关停变更处置后,新商家入驻会带来较多装饰更新改造需求。

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大举扩容。一方面,REITs扩募开始逐步落地,打开整个资产架构的潜在空间;另一方面,底层资产扩围至消费基础设施,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这将促进开发商对于商业地产的运营管理。

3、基建领域:科教文体卫民生基建发力推动公装需求稳定增长
建筑装饰业作为基建的上游产业,其受中国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2019年起,政府工作目标由“去杠杆”转向“稳杠杆”,预计未来基建行业会继续续发挥稳定经济的作用,而作为上游产业的建筑装饰行业也将进入平稳增长的阶段。2021年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滑,至2022年基建投资率先大幅回正,2023年3-4月我国基建投资累计完成额同比增速达10.82%和9.8%,2023年有望保持强度。

基建领域“稳增长”驱动科教文体卫等民生基建装饰需求稳健增长。预计2023年经济有望走出谷底,但复苏基础并不牢固,在外需走弱的情况下,内需中投资和消费需要更强支撑。基建投资作为由政府主导的调控工具,仍需发挥“稳定器”作用,预计将保持较高强度。基建投资保持强度,其中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民生基建将是重点发力方向,预计将驱动相关公装需求保持稳健增长。

(二)行业政策
城市更新及房地产行业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
目前国家出台各项政策鼓励各大城市推进城市更新,201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3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规划了城市更新行动;2021年11月4日住建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更新工作的相关要求;2023年 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先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三)市场未来
1、市场规模
传统业务方面,短期内随着上半年的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经济逐渐复苏,商铺、酒店等装饰需求有望得到修复;在中长期,随着EPC模式、装配式建筑的逐渐推进,装饰类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由于龙头企业的利润率与现金流状况均要好于中小企业,疫情以来,市场出清逐渐加速,中小企业逐渐淡出市场。而随着装饰行业的不断分化,项目的综合化,大型化或将成为未来装饰项目的主流趋势。

2、绿色发展
而站在产业变革的角度来看,碳达峰目标带来的绿色建筑机遇或将为刺激装配式建筑的新一轮增长,其中两个增长点便是装配式与BIM系统应用。整体来看,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未来几年装配式建筑的增长空间充足。

2021年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和 2023年远景纲要》中指出,要发展绿色建筑,降低碳排放强度,并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建筑装饰行业中BIM建模设计及装配化可在设计及建筑环节精准计算并有效控制碳排放,因此在近些年来被大力推广。为推动建筑信息化发展,“十三五”时期住建部将BIM 技术列入《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旨在全面推动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增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继承应用能力。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京津翼、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建筑。历经多年政策推动及行业自身发展后,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23年远景纲要》中指出,要发展绿色建筑,降低碳排放强度。2022年《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指出,将推动自主可控BIM软件研发,完善BIM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建立BIM云服务平台,开展BIM报建审批试点等措施。

同时在“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高污染、高能耗的水泥、冶金等传统行业也将面临转型。在制造业节能减排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拥有相关绿色节能技术积累的巨头将进一步占领市场。装饰行业作为高能耗行业之一,项目资源充沛、较早涉入研发的传统巨头将进一步促进自身的转型升级,而小微企业由于碳排放的限制可能会被逐渐淘汰,整体市场仍呈现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趋势。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全筑股份成立于 1998 年,是上海市装饰行业第一家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 余年来全筑见证 并推动了中国人居环境的发展。1998 至今,全筑逐步形成设计、建造、制造、家居、科技五大事 业群,拥有市场、设计、建造、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
1、设计板块
澳锘设计集团成立于1998年,是由思恺迪设计、DC国际、澳锘建筑、简斯设计、春山可望、创羿咨询、全品饰配等专业设计公司,以及墨尔本、米兰设计中心等国际分支机构,为城市发展与城市更新提供从咨询、规划、设计到实施、运营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项目屡获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金奖、WAN亚洲设计大奖、澳大利亚皇家建筑协会杰出建筑奖、RAIA研究奖金与总理奖章、澳大利亚年度建筑杰出服务奖、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建筑服务百年奖、IFLAAPR亚太地区“分析与总体规划单元”荣誉奖、IDA城市设计银奖与 IDA建筑设计提名奖、缪斯铂金奖、华鼎奖等多项国内外专业奖项。旗下上海澳锘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连续多年获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旗下 DC国际获评上海市企业荣誉“2022年度市级设计创新企业—独立设计企业”。在过去近 30年的发展中,完成上海世博滨江、绍兴高铁北站、南京夫子庙、上海豫园商城、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中心、赫威斯肯特、平和、哈罗礼德、杭州亚运村国际区、海尔、小米、新浪、申通快递、春秋航空、中国移动长三角科创中心等项目。

2、建造板块
全筑装饰集团成立于1998年,是整体的全装修专业平台,专业从事建筑室内外装饰,拥有逾百人的建造工程师团队,业务遍及全国20余省80多个城市,与全国300余家开发商有长期合作关系,并与五十余家百强企业有战略合作关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荣获鲁班奖、白玉兰金奖、世博工程功勋奖等。顶级豪宅项目代表作有华府天地、檀宫等,并参与建设多个公建项目,例如上海中心观复博物馆、上海静安英迪格酒店、杭州亚运村国际村、萧山机场、上海洲际酒店等。

3、制造板块
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隶属全筑股份旗下,是国内最早从事家具及木制品生产的专业厂商之一。业务覆盖住宅全装修、商业、酒店、办公领域。融合德国设计,应用环保新材料及加工工艺,引进国际先进的设备流水线,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个性化产品。

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隶属全筑股份旗下,是专业的全系列石材供应商。服务范围涵盖荒料大板批发、石材异形加工、石材装饰设计、电脑雕刻、石材安装施工、石材养护保洁等运用,致力于为建筑装饰整体产业链提供优质天然石材。

4、家居板块
全筑别墅装饰专注高端别墅装饰22年,是中国豪宅装饰领域最具专业性的装饰公司之一,一站式提供建筑规划、室内设计、施工改建、软装配饰、家具部品、园林配套等别墅豪宅综合服务。

自创立以来,已打造“檀宫”“华府天地”等上千余个豪宅地产项目。

全筑软装是国内最具全球供应链实力与竞争优势的专业全屋软装公司。为国内豪宅别墅业主提供从概念创意、全案设计、产品定制到落地陈列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战略布局澳洲、北美、东南亚等地设立米兰设计中心助推源头集采。

全筑幻家是全球首家基于元宇宙相关技术打造的标准化定制整装品牌。产品架构由“1+1+1”(虚拟家+现实家+未来家)组成,全流程数字智能化生产交付能有效解决传统整装产品效果、预算、品质,工期等不可控的痛点,结合全筑的装配式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时尚、科技与环保兼具,且终身可升级换新的家装解决方案。

5、科技板块
筑掣科技创立于2021年,专为企业提供从策划咨询、研发智造、设计施工、办公配套到运营维护的一站式绿色办公空间定制服务。通过数字化的办公整装、办公局改、办公装配、空间资管,品质交付符合绿色建筑认证的办公空间,促进建筑脱碳与企业脱碳。曾先后承建完成了包括思路迪生物医药、松江长租公寓、星月办公、外滩SOHO、东航空港新城、正峰广场、中共嘉兴市委党校、申通快递、飞科电器集团、临港邦芯科技园、微创医疗、闻泰长风中心等个国内地标项目。

在装配式工程业务上,公司以产品技术不断迭代、优质供应链管理水平及落地保障实力,打造中免集团上海日上国际会议厅装配式项目、上海万科西藏南路装配式项目、招商地产蛇口泰格公寓装配式项目、金茂集团嘉兴金茂府装配式项目、远大住工集团台州新农村别墅装配式项目等一批重点装配式项目。

筑骁科技隶属于全筑股份旗下,聚焦于装配式技术研发及应用,专业提供装配式建筑和装饰系统方案设计与咨询、产品与系统、数据及增值服务、全生命周期维保更新。

全筑研发培训基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承担了全筑集团装配式内装、赫斯帝橱柜、定制精装产品线等重点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及落地工作。

“同济&全筑智慧建造与智慧公寓联合实验室”于2019年由全筑股份与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合作在上海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科学中心下组建。致力于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人工智能在智慧建造(楼宇、室内板块)和智慧城市(社区、楼宇板块)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发展。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品牌优势
公司自2000年起专注于全装修领域,品牌实力突出,精细化住宅施工能力强,获得龙头开发商广泛认可且形成长期合作。上市后,全筑股份以规模化的住宅全装修作为支点,推动业务从住宅到泛住宅再到商业、康养、教育、医疗、科技等地产领域的覆盖。

只有少部分上市装饰公司能适应于住宅全装修市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最终业主入住后会对居家细节反复观察并挑剔,住宅全装修的精度要求非常高;二是地产商具有非常强大的议价能力。公司此前全装修领域长期的优秀表现,体现了公司品牌的影响力,在细节处理及售后问题响应等方面均广受认可。

与此同时,全筑凭借其优质的设计管理水平、落地保障实力,吸引众多设计院主动加盟;全筑对加盟公司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维护全筑高品质的品牌形象,拓展品牌影响力。

其次,在创意设计领域,公司拥有DC、JCA、SEA等高端设计品牌。DC获2022年IDA美国国际设计大奖荣誉提名;设计的苏州华润置地花港酒店、高桥文化中心、上海临港滴水湖核心区文旅宜居区分别荣获 2022年美国建筑大师奖下的最佳商业类建筑、最佳文化类建筑及最佳城市规划类建筑,是最具权威的世界级建筑奖项之一,其品牌影响力可见一斑。

2、人才梯队优势
公司在住宅全装修领域深耕二十余年,累积了丰富的住宅设计经验和项目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设计师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队伍及售后技术服务保障队伍,他们均在行业深耕多年,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提供充分的人才储备及技术支持。

公司与这些设计院及设计师仍保持着正常的良好合作。一是由于公司较好地控制风险,使全筑装饰债务危机对其他主体影响较小;其次是由于公司拥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实控人在设计行业内广受认可,公司对设计人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公司仍然保留了经营发展必要的设计和管理团队。

3、技术优势
公司累计已获得国家专利 300余项,软件著作权 60余项。公司积极组织参与建筑装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参编了《装配式室内墙面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多项装配式相关标准规范。

近年来,公司紧跟国家推崇装配式战略步伐,专注于装配式内装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工作,深耕装配式墙板系统、内隔墙饰面一体化系统、集成吊顶系统、卫浴系统、智慧机电系统、收纳系统等部品体系的研究开发,获得了装配式玻璃隔断玄关、便于固定的墙挂装置、装配式卫生间收纳柜、装配式面墙板、装配式建筑用门窗安装结构、用于装配式套装门的安装结构、装配式吊顶的连接结构、装配式卫生间排水结构、装配式吊顶可拆卸式龙骨、基于干法施工的装配式内墙、用于装配式装修的吊顶结构、装配式楼地面找平结构、便于检修的装配式管线结构、装修线路用管线固定装置等 50余项装配式方向的国家专利,奠基了工业化装配式的行业地位。

同时,公司开发了装修企业信息化云平台:筑翼云,并申请了国家软件著作权-全筑智能管家 APP、全筑智能云 APP。平台通过智能引流平台、智能设计平台(VR+BIM)、智能建造平台(CRM+ERP)、智能管家平台四大系统,为装企提供营销体系、大数据管理、设计技术、施工调度、供应链体系等的产品及服务,赋能企业打通销售、设计、材料、施工及售后的各个环节。

4、产学研一体化优势
公司坚持产学研一体化战略发展路径,依托“技术+管理+人才”模式,深化建筑装饰体系科技生产力。公司内部建立了高新研究院、技术研究院、产业研究院、科创营和资源智库,通过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供理论依据;通过制定技术标准、革新技术工艺,为公司全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实现装修工业化;通过科创营和资源智库,实现资源吸收利用,并通过科创平台鼓励人员进行课题创新研究,并对研究成果进行孵化,同时培养更多的创新人员;申请高新技术专利实现对公司研究成果的保护,并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5、设计一体化优势
公司逐渐转向以设计牵头的 EPC总承包模式,拥有较稀缺的总包资质,可充分调动全产业链协同资源,深度把控项目全流程,实现全方位设计和全过程运营。设计单位牵头的 EPC总承包模式可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的主导作用,将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深度融合,实现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在项目运营管理中,以设计先行,可直接切入项目各环节进行统筹,确保设计理念贯穿始终,项目品质得到有力保障;设计牵头可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过程投资控制,缩短工期,严控项目质量与安全,有效降低决策成本和实施成本。

6、全产业链优势
在建筑装饰行业,具备高级资质的公司往往能够获得竞争优势。通过多年深耕住宅全装修,公司目前在建筑装饰工程和设计领域拥有多项专项高级资质,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公司通过整合建筑装饰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形成了目前五大业务板块体系,集合了研发、策划、设计、施工、智造、配套、服务等业务,在集团统筹之下各事业群之间可实现资源灵活调度,沟通效率增强,上下游协同加深,可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从前文行业现状分析中可以看出建筑装饰行业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从长期来看,我国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市场需求一直在不断增长,无论从品质还是数量都在不断提升,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实体经济发展的系列举措,也将赋能传统行业的发展。为此公司在报告期以及未来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业务模式
针对公司目前的现状,将对原有的业务发展方向和业务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公司将显著降低对民营地产类客户的依赖,积极巩固和拓展上海地产、保利地产等业务发展稳健、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回款保障程度较高、业务风险较小的央企、国企地产客户业务。

公司还将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品牌优势、设计业务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努力拓展城市更新、长租房、科技总部、教育、康养、产业园区等优质的客户渠道和业务类型。

此外,公司还将优化调整业务模式,继续发力拓展EPC、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业务模式,持续加大江浙沪、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的业务拓展力度,适当收缩边远、以及业务量较小区域规模,精兵简政,降本增效,实现规模增长、品质飞跃、模式效益提升。

2、持续强化设计业务的龙头引领作用
公司的设计业务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较强的竞争优势,设计业务属于轻资产业务,对垫付资金的要求低,回款情况好,对公司的工程、家居等其他业务板块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原有的设计业务优势,继续大力发展设计业务,公司将持续强化设计业务的人才梯队,整合全球设计资源,建立具有创新和全方位设计解决能力的城市设计共同体,持续提升设计营销能力,开拓新的战略资源,打造以设计业务为龙头的新型产业结构。并在设计业务的引领下,发挥全产业链优势,以设计业务赋能和带动工程、制造、城市更新、绿色能源管理等其他板块业务的发展。

3、加强项目风险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更加严格控制项目签约质量,加强风险控制措施,强化对客户资金状况、信用状况和回款可行性的评估,在注重项目盈利水平的同时严把资金关,保持对客户回款能力和项目回款周期的关注,全面评估项目可行性,确保公司项目回款情况稳定及时。

4、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历来重视科技创新,累计已获得国家专利300余项,软件著作权60余项。公司积极组织参与建筑装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编制,专注于装配式内装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工作,获得了50余项装配式方向的国家专利,奠定了工业化装配式的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开发了筑翼云等多个装修企业信息化云平台,赋能企业打通销售、设计、材料、施工及售后的各个环节,科技创新实力较强。公司将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在装配一体化、装配式内装技术与产品、智慧建筑一体化解决方案、基于全筑智能云平台的智慧建造系统、绿色能源管理等方面持续推进研发活动,使得公司业务形成极具竞争力的产品体系,推进装配一体化等装饰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的技术整合与持续迭代,促进行业标准的建立,并借助平台进行品牌输出,以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赋能业务发展,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完善修订《公司章程》、《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切实改善公司的治理体系,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6、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接管,同时全筑装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事项导致公司的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下降。(公告编号临2023-056、临2023-066)
2、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全筑股份”变更为“*ST全筑”。(公告编号2023-078)
3、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三中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81)。

4、2023年5月27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82)。

5、2023年6月13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6)。

会议,经评选确定大有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泽海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中选投资人,深圳市银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备选投资人。(公告编号临2023-105)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34,920,765.04962,865,529.36-44.44
营业成本514,366,583.51922,631,970.61-44.25
销售费用13,215,944.5012,865,446.212.72
管理费用60,029,954.1678,095,603.11-23.13
财务费用26,257,084.3330,674,711.88-14.40
研发费用15,711,369.7119,878,188.43-2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89,131.054,331,977.5254.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2,418.4937,385,409.75-11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49,887.59-62,890,646.9186.72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破产清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业务量大幅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破产清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业务量大幅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破产清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业务量大幅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破产清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业务量大幅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破产清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业务量大幅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严格把控项目风险,严控支出,同时加快项目资金回笼速度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赎回部分银行理财导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偿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 资金147,582,805.275.48273,207,880.584.53-45.98主要是2023年 4月,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并由法院指定 管理人接管,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所 致。
应收 款项473,096,832.8817.572,120,774,407.4935.16-77.69主要是2023年 4月,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并由法院指定 管理人接管,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所 致。
存货372,237,804.6513.82731,446,882.9812.13-49.11主要是2023年 4月,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并由法院指定 管理人接管,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所 致。
合同 资产366,992,941.4413.631,392,490,654.5723.09-73.64主要是2023年 4月,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并由法院指定 管理人接管,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所 致。
投资 性房 地产102,757,539.113.82144,042,130.522.39-28.66主要是2023年 4月,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并由法院指定 管理人接管,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所 致。
在建5,540,375.650.2159,461,937.300.99-90.68主要是2023年 4月,
工程     处置原下属孙公司 江苏高昕建筑系统 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短期 借款347,374,804.4412.90916,132,221.9715.19-62.08主要是2023年 4月,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并由法院指定 管理人接管,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所 致。
长期 借款2,736,956.160.1032,729,513.970.54-91.64主要是2023年 4月, 处置原下属孙公司 江苏高昕建筑系统 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租赁 负债15,032,923.330.5611,883,418.000.2026.50主要是新增租赁所 致。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9,966,222.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5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0,479,444.46借款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等
固定资产432,670,518.67银行授信抵押或质押
应收账款147,348,506.95银行授信抵押或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98,689,183.48银行授信抵押或质押
预付购房款60,531,539.00银行授信抵押或质押
合计 /

 769,719,192.56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万元)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
地东设计建筑设计316.12228,947.424,262.88
高昕节能幕墙施工5,05036,300.0412,237.17
澳锘规划工程设计1,1008,635.582,467.72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较大影响。该市场需求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社会居民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影响明显。公司存在由于上述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承接业务困难、承建项目推迟开工或停建、在建项目款项支付不及时等风险。 针对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公司将不断提高认识、加强政策研判,把握好发展方向;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练好内功,提升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

2、流动性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无法按时偿还,导致公司资金流动性面临重大挑战,公司面临短期资金链紧张、流动性短缺、经营成本和费用大幅提升的局面。公 司已采取包括签订三方抵账协议、选取优质房源抵偿、诉讼主张优先受偿权、 财产保全、与在建项目所在地政府沟通开展复工谈判等多项措施积极应对,但未来该部分款项能 否获得清偿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应收款项净额仍保持较高水平。如果不能及时回收,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倘若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减值,也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3、诉讼风险
受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影响,公司偿还银行融资贷款、供应商货款、劳务费用等应付费用的困难加大,被金融机构、供应商、劳务提起诉讼的案件不断增加,对公司的社会形象、正常经营以及业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国内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规模大,同类企业多,市场集中度低,使公司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已有不少企业通过自身发展积累或者行业内资源整合,在建筑装饰方面的施工能 力、综合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了较强的实力,并陆续通过 IPO、借壳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随着市场竞 争加剧,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盈利水平等方面都会面临较大的竞争。如果公司未来设计创新力不强、后续发展动力不足,则将面临失去已有市场份额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战略投入,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 力,同时,积极开拓新业务增长点,推动公司稳中求进、创新发展。

5、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
公司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6、公司预重整及重整风险
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三中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 《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3年 01 月 16日www.sse.com.cn2023年 1月 17 日详见《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临 2023-013)
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3年 3 月 24日www.sse.com.cn2023年 3月 25 日详见《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临 2023-045)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3年 5 月 31日www.sse.com.cn2023年 6月 1日详见《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临2023- 087)
202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3年 6 月 26日www.sse.com.cn2023年 6月 27 日详见《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临 2023-101)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董事、高管薪酬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发生重大亏损暨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朱斌董事选举
陈文董事选举
王亚民董事选举
孙海军董事选举
王珂独立董事选举
鲁骎独立董事选举
江涛独立董事选举
施睿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全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王健曙监事会主席选举
贾全莉监事选举
陶瑜监事选举
孙海军董事会秘书聘任
周波独立董事离任
徐甘独立董事离任
钟根元独立董事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公平、透明的管理层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薪酬与考核委员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的主要依据。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专业从事软体家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无重大污染。公司通过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节能、环保”写入公司的经营宗旨,并制定了相应的垃圾控制制定,做好施工项目的环保工作;公司还致力推广绿色施工的装配式技术,自 2014年起致力于装配式产业方向研究、产品体系应用开发和装配式内装体系搭建,参与了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多项关于住宅建设、装修、节能环保等课题的研发,并会同制定了系列标准。

公司倡导绿色环保的经营方式,公司注重房屋建筑室内空气质量,使用整体无甲醛内饰材料进行施工,所用材料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公司旗下全屋整装装修公司,全筑 E家推行“入住环保”理念,在房屋交付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不存在甲醛污染,保证客户远离甲醛超标风险。

公司致力于推广绿色施工的装配式技术。公司在 2018年就打造了国内首个 100%全装配式的住宅楼盘,并不断拓展装配式技术的应用场景和落地项目。

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将节能环保理念融入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打造低碳经营,培育绿色文化。公司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鼓励员工使用邮件、OA系统发送内部文件,在提升办公效率的同时,减少对纸张等自然能源的消耗;通过建设包括手机、电脑等在内的多渠道电子化办公平台,推广无纸化办公。取消一次性纸杯使用,鼓励大家自带水杯,日常会议不使用一次性矿泉水;减少使用高密度纸张,集中废纸进行二次利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 时间 及期 限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朱斌(1)公司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将自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虚假陈述更正日起,以发行价格按 基准利率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 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 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增守,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接受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裁判;(4)本 承诺自盖章或签署之日起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长期 有效//
 解决同业竞争朱斌(1)本人及本人亲属目前未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指业务相同或近似等经济行为,下同),未投资或实际控 制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未在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的经济组织中任职。本人及本人亲属投资或实际控制或担任管 理职务之其他企业组织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人 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未来将不会参与(包括直接或 间接等方式)任何与公司目前或未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 人将不在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中任职(包括实际承 担管理职责)。(3)若本人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在 业务来往中可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机会时,则在获取该机会后,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将其优先 转让给公司;若公司不受让该等项目,本人投资或实际控制之 其他企业组织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转让给其 他非关联第三方,而不就该项目进行实施。(4)本人保证不利 用股东、和/或在公司任职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 权益。(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有权采取 1、要求本 人及本人投资或实际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立即停止同业竞争 行为,和/或 2、要求本人支付同业竞争业务收益作为违反本承 诺之赔偿,和/或 3、要求本人赔偿相应损失等措施。(6)以上 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 是不可撤销的。以上承诺均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长期 有效//
 股份限售朱斌、陈文、蒋 惠霆、限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25%,在 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长期 有效//
 其他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照《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2)以上承诺不因职务变 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 未被遵守,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行政主管机关处长期 有效//
   罚或司法相关裁判;(4)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 可撤销。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其他朱斌、陈文、蒋 惠霆、(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 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长期 有效不适 用不适 用
 其他朱斌(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发行人的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指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 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监证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监管措施。长期 有效不适 用不适 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9,132,890.71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情况如下:
序 号案 由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进展
1金融 借款 合同 纠纷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上海 市闵行 支行股份、 装饰工 程1、请求判令被告对上海全统装饰有限公司尚欠 原告的借款本金 3900万元,截至2023年 5月 16日利息划腊、逾期利息 221433.33元,以及 自 2023年 5月 1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 利息(逾期利息以欠款本息和为基数,按合同约 定利率加收50%计算)之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请求判令八被告对原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 律师费29.25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 18层房产以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抵押 物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阶 段
2金融 借款中信银 行股份股份1、判令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原告偿还借 款本金人民币 74,500,000元;一审阶 段
 合同 纠纷有限公 司上海 分行 2.判令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原告支付截止 至2023年4月3日的利息共计人民币150,655.56 元; 3、判令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原告支付自 2023年 4月 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 期利息(以未还本息为基数,按《贷款展期合同》 约定利率的 150%计算); 4、判令原告可以与被告1协议,以位于上海市 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 19层 以及上海市松江区 九亭镇金马路418号的房屋为抵押物折价,或者 申请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保理 合同 纠纷南京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上海 分行股份1、判令立即向原告偿还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 10,000,000 元、 期内利息人民币 40,250 元 (融资利率为每年6.3%,以人民币 10,000,000 元为基数, 从 2023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 为每 年9.45% ,以人民币 10,000,000 元及利 息人民币 40,250 元之和为基数,从 2023年4 月 13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判令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50,000 元; 3、 判令被告二、 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第一 项、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原告有权以登记在被告二名下的坐落于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 1000号 16层的房产折价 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在上述第一项、 第 二项诉讼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 由被告一继续清偿; 5、判令原告有权以登记在被告五名下的坐落于 凯滨路19弄10号1703 室的房产折价或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原告在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诉讼 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一一审阶 段
    继续清偿; 6、判令原告有权就案外人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 司质押的名称为《援疆干部人才小区(紫云台) 室内精装修二标段施工合同》(编号: 202322SG036)项下应收账款在上述第一项、第 二项诉讼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保理 合同 纠纷南京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上海 分行股份1、判令立即向原告偿还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 10,000,000 元、 期内利息人民币 40,250 元 (融资利率为每年6.3%,以人民币 10,000,000 元为基数, 从 2023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 为每 年9.45% ,以人民币 10,000,000 元及利 息人民币 40,250 元之和为基数,从 2023年4 月 13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判令原告有权以登记在被告二名下的坐落于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 1000号 16层的房产折价 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在上述第一项、第 二项诉讼请求 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 分由被告一继续清偿; 3、判令原告有权以登记在被告五名下的坐落于 凯滨路19弄10号1703 室的房产折价或拍卖、 变卖, 所得价款原告在上述第一项、 第二项诉 讼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 一继续清偿; 4、判令原告有权就案外人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 司质押的名称为《援疆干部人才小区(紫云台) 室内精装修二标段施工合同》(编号: 202322SG036)项下应收账款在上述第一项、第 二项诉讼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一审阶 段
5金融 借款 合同南京银 行股份 有限公股份l、判令立即向原告偿还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 10,000,000元、期内利息人民币40,250元(融 资利率为每年6.3%,以人民币10,000,000元为一审阶 段
 纠纷司上海 分行 基数,从 2023年3月21日起计算至2023年4 月 12日)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利率 为每年 9.45%,以人民币 10,00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 40,250元之和为基数, 从2023年4月13日起 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判令原告有权以登记在被告二名下的坐落于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 1000号 16层的房产折价 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在上述第一项、第 二项诉讼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 由被告一继续清偿; 3、判令原告有权以登记在被告五名下的坐落于 凯滨路19弄10号1703室的房产折价或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原告在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诉讼 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一 继续清偿; 4、 判令原告有权就案外人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 司质押的名称为《援疆干部人才小区(紫云台) 室内精装修三标段施工合同》(编号: 202322SG036 )项下应收账款在上述第一项、 第 二项诉讼请求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6装饰 装修 合同 纠纷储建荣, 石春林股份 装饰1、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工程款22899365.75元 , 并支付自起诉之曰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一年 期LPR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被告三、四在 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五对被 告三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 请求判令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 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终止审 理
7金融 借款 合同 纠纷渤海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上海 分行股份 第三人l、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偿还借 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截 至2023年4月17日的利息人民币82, 500元,一审阶 段
    逾期利息人民币61,875元;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自 2023年4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 (以所欠本息之和为基数,按约定的贷款年利率 上浮50%计算〉; 4、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支付原告律师 费人民币90,000元; 5、判令原告对被告一名下位于上海市南宁路 1000号17层房地产享有抵押权,并有权以该抵 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的价款就被告 一、被告二、被告三上述第1-4项付款义务优先 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继续 清偿;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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