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石油(60185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857) 2023年 8月 30日 目 录 重要提示..........................................................................................................................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5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 董事会报告....................................................................................................................10 重要事项........................................................................................................................2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8 债券相关情况................................................................................................................51 财务报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54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147 备查文件......................................................................................................................17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173 重要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经统筹考虑本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 2023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 2023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21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约人民币 384.34亿元。 本半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是于 1999年 11月 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我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我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输送、生产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输送及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H股及 A股于 2000年 4月 6日、2000年 4月 7日及 2007年 11月 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中存托股已于美国东部时间 2022年 9月 8日从纽交所退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 戴厚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华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电话: 86(10) 5998 2622 传真: 86(10) 6209 955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刚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电话: 86(10) 5998 2622 传真: 86(10) 6209 955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魏方 联系地址: 中国香港金钟道 89号力宝中心 2座 3705室 电话: (852) 2899 2010 传真: (852) 2899 239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法定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号 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邮政编码: 10000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petrochina.com.cn 公司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A股参阅《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本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上市地点: A股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 中国石油 A股股票代码: 601857 H股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H股简称: 中国石油股份 H股股票代号: 857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 华永道中心 11楼 境外: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办公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太子大厦 22楼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 1,479,871 1,614,621 1,614,621 (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272 81,627 82,391 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221,706 196,061 196,061 13.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7 0.45 0.45 4.5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7 0.45 0.45 4.5 净资产收益率(%) 6.0 6.1 6.2 (0.1)个百分点 上年度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目 本报告期末 (追溯后) (追溯前) 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19,277 2,670,079 2,673,485 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12,938 1,365,640 1,369,327 3.5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 报告期 (追溯后) (追溯前)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79,871 1,614,621 1,614,621 (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276 81,624 82,388 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7,393 88,875 89,639 (1.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706 196,061 196,061 13.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7 0.45 0.45 4.5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7 0.45 0.45 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 6.3 6.3 (0.2)个百分点 上年度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目 本报告期末 (追溯后) (追溯前) 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19,541 2,670,345 2,673,751 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13,191 1,365,889 1,369,576 3.5 (a) 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解释 16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12号《所得税》的修订,本集团及本公司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请见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 4(31)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 2。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701)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益 3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41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3 处置联营及合营企业产生的净损益 91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收益 (792) 持有和处置其他各项投资的净损益 (2,206)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2,659) 573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1)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合计 (2,117) 4、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 945.79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 945.83亿元,差异为 0.04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 15,880.46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 15,883.00亿元,差异为 2.54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 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 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于 1999年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3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 502,195名,其中境内 A股股东496,584名,境外 H股记名股东 5,611名。 (1)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3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 502,195名,其中境内 A股股东496,584名,境外 H股记名股东 5,611名。 (1)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 中国石油集团 国有法人 150,923,565,570 82.46 +3,819,948,462 0 0 (2) (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900,912,815 11.42 +122,156 0 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30,210,000 1.00 0 0 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50,877,326 0 .63 +234,714,391 0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20,165,128 0.56 0 0 0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60,000,000 0.31 0 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1,695,000 0.11 0 0 0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鑫安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国有法人 171,360,700 0 .09 -5,898,200 0 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4,374,482 0.07 +134,374,482 0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108,211,401 0.06 +76,211,500 0 0 (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 H股股份。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H股股份。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 291,518,000股 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股份。 (2)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 1 中国石油集团 150,923,565,570 A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0,900,912,815 H股 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830,210,000 A股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50,877,326 A股 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20,165,128 A股 6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60,000,000 A股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95,000 A股 8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博时基金鑫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71,360,700 A股 9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34,374,482 A股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08,211,401 A股 (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 H股股份,该等 H股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况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前 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3年 6月 30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 2及第 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A股 150,923,565,570(好仓) 实益拥有人 93.21 82.46 中国石油集团 大股东所控制的 (1) H股 291,518,000(好仓) 1.38 0.16 法团的权益 大股东所控制的 (2) BlackRock, Inc. H股 1,472,617,558(好仓) 6.98 0.80 法团的权益 (1)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股 H股(好仓)。 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 H股。 (2)BlackRock, Inc. 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股中享有利益,1,472,617,558股 H股(好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包括其通过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而拥有的 12,690,000股相关股份的权益。 于2023年6月30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呈董事会报告,以供省览。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世界经济缓慢复苏,中国经济整体恢复性增长,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5%。全球石油市场供需宽松,国际原油价格震荡走低,比上年同期大幅下跌。 本集团积极把握市场机遇,统筹推进业务发展、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安全环保等工作,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持续深化炼化转型升级,不断加强市场营销,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布局,充分发挥上下游一体化和产业链协同优势,实现油气两大产业链平稳高效运行,主要生产指标全面增长,在国际油价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经营效益稳中有增,各业务分部全面盈利,自由现金流同比大幅增长,财务状况健康良好。 (1)市场回顾 ● 原油市场 2023年上半年,受供求基本面、美元加息等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震荡走低。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9.66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07.94美元/桶下降26.2%;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4.76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01.85美元/桶下降26.6%。 ● 成品油市场 2023年上半年,国内市场需求稳步复苏,成品油消费呈现恢复性增长,基本回升至2019年水平。国内成品油供给加快恢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半年国内原油加工量36,358万吨,同比增长9.9%。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国家11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调人民币55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调人民币50元/吨。 ● 化工市场 2023年上半年,全球化工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国内化工市场大部分产品价格下行,其中烯烃及下游合成树脂价格下跌,合成橡胶价格小幅上涨。化工新材料需求旺盛,增速远高于大宗石化产品。 ● 天然气市场 2023年上半年,国际天然气市场供需宽松,主要市场天然气平均交易价格同比均大幅下降。受益于国内宏观经济复苏,国内天然气消费呈现低基数下的较快增长态势。 (2)业务回顾 ● 油气和新能源业务 国内油气业务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积极推进高效勘探和效益开发,在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获得多项重要发现和重要进展。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优化生产组织运行,努力实现老油气田稳产,加快推进新区效益建产,国内油气产量稳中有增;加快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智能油气田建设。国内实现原油产量 392.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387.7百万桶增长 1.2%;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2,417.3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 2,253.8十亿立方英尺增长 7.3%;油气当量产量 795.1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763.4百万桶增长 4.2%。 海外油气业务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积极推进海外油气合作,新项目开发和资产优化取得新进展,中亚、中东地区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强化规模效益勘探,乍得多赛欧盆地勘探获得新发现。海外实现原油产量 82.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64.2百万桶增长 27.8%;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99.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 104.4十亿立方英尺下降 4.4%;油气当量产量 98.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81.6百万桶增长 20.9%,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的 11.0%。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产量 474.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451.9百万桶增长 5.0%;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2,517.1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 2,358.2十亿立方英尺增长 6.7%;油气当量产量 893.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845.0百万桶增长 5.8%。 新能源业务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坚持油气与新能源业务融合发展,持续优化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积极开拓清洁电力和地热市场,全力推动新疆、青海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项目落地,新获清洁电力并网指标 1,258万千瓦,新签地热供暖合同(协议)面积 2,633万平方米。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吉林油田 15万千瓦自消纳绿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塔里木油田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吉林油田 50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开工,上半年风光发电量 8.5亿千瓦时。全产业链一体化推进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业务,上半年注入二氧化碳 74.9万吨。 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原油产量 百万桶 474.3 451.9 5.0 其中:国内 百万桶 392.3 387.7 1.2 海外 百万桶 82.0 64.2 27.8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十亿立方英尺 2,517.1 2,358.2 6.7 其中:国内 十亿立方英尺 2,417.3 2,253.8 7.3 海外 十亿立方英尺 99.8 104.4 (4.4) 油气当量产量 百万桶 893.8 845.0 5.8 其中:国内 百万桶 795.1 763.4 4.2 海外 百万桶 98.7 81.6 20.9 注:原油按 1吨=7.389桶,天然气按 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超前研判和准确把握市场走势,优化原油资源配置,合理调整炼油加工负荷、成品油收率和产品结构。加工原油 673.0百万桶,比上 年同期的 597.5百万桶增长 12.6%;生产成品油 5,885.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5,151.0万吨增长 14.3%,航空煤油、炼油特色产品产量实现大幅增长。按照效益情况统筹优化化工装置负荷,积极推进新材料业务发展,一批新产品成功投产。动态优化化工产品营销策略,努力提升销售量效。化工产品商品量 1,728.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1,594.5万吨增长 8.4%;合成树脂产量 622.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588.9万吨增长 5.7%;新材料产量 62.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 56.0%。 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全面投入商业运营,吉林、广西等乙烯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原油加工量 百万桶 673.0 597.5 12.6 汽油、煤油、柴油产量 千吨 58,856 51,510 14.3 其中:汽油 千吨 23,938 22,012 8.7 煤油 千吨 6,288 3,764 67.1 柴油 千吨 28,630 25,734 11.3 0.11个百分点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93.55 93.44 乙烯 千吨 3,988 3,763 6.0 合成树脂 千吨 6,226 5,889 5.7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千吨 546 575 (5.0) 合成橡胶 千吨 493 550 (10.4) 尿素 千吨 1,023 1,385 (26.1) 注:原油按 1吨=7.389桶换算 ●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抓住经济复苏、成品油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的有利时机,多措并举扩量提效。坚持批发零售一体、油品非油品相互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分环节、分品号、分区域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站扩销上量,国内成品油销量大幅提升,保障了产业链上游生产后路畅通,市场占有率持续增 长。创新非油品业务经营模式,非油业务收入、盈利能力实现双增长。 全力推动终端销售网络建设,积极开发加油(气)站、光伏库站、充(换)电站、加氢站、综合能源服务站,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国际贸易业务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开拓海外高端高效市场,加强海外上游业务份额油销售,根据效益情况合理安排国内成品油等产品出口,确保产业链顺畅运行,努力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效能力。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 8,066.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7,143.3万吨增长 12.9%,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 5,934.5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5,034.4万吨增长 17.9%。 销售分部主要数据 生产经营数据 单位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80,668 71,433 12.9 汽油、煤油、柴油总销售量 千吨 33,396 29,820 12.0 其中:汽油 千吨 8,797 6,050 45.4 煤油 千吨 38,475 35,563 8.2 柴油 千吨 59,345 50,344 17.9 汽油、煤油、柴油国内销售量 千吨 25,546 23,041 10.9 其中:汽油 千吨 4,804 2,824 70.1 煤油 千吨 28,995 24,479 18.4 柴油 千吨 加油站及便利店数量 单位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比上年末增减(%) 加油站数量 座 22,670 22,586 0.4 其中:自营加油站 座 20,619 20,564 0.3 便利店数量 座 19,376 20,600 (5.9) ● 天然气销售业务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多措并举优化天然气资源池结构,全力加强产业链协同,努力保障市场需求。超前研判市场形势,持续优化天然气市场布局和销售流向,优化营销策略,积极推行线上交易,努力提升高端高效市场占有率,不断提 高营销质量和效益。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 1,303.52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的 1,302.91亿立方米基本持平,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 1,086.46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037.19亿立方米增长 4.8%。 2、经营业绩回顾 (1)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 合并经营业绩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4,798.7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6,146.21亿元下降 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852.7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16.27亿元增长 4.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0.47元。 营业收入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798.7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6,146.21亿元下降 8.3%,主要由于本集团大部分油气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以及销量增加综合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 2023年上半年及 2022年上半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销售量(千吨) 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2023年 2022年 变化率 2023年 2022年 变化率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 (a) 74,057 68,574 8.0 3,893 4,807 (19.0) 原油 (b)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1,303.52 1,302.91 持平 2,105 2,521 (16.5) 汽油 33,396 29,820 12.0 7,989 8,701 (8.2) 煤油 8,797 6,050 45.4 5,728 6,095 (6.0) 柴油 38,475 35,563 8.2 6,894 7,658 (10.0) 3,071 3,227 (4.8) 7,368 8,151 (9.6) 聚乙烯 聚丙烯 1,886 2,018 (6.5) 6,862 7,753 (11.5) 润滑油 763 628 21.5 9,439 8,921 5.8 (a)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 (b)天然气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天然气。 经营支出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13,592.5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4,956.06亿元下降 9.1%,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10,048.2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1,115.31亿元下降 9.6%,主要由于本集团外购原油、原料油等采购支出减少。 员工费用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员工以及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 777.9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749.27亿元增长 3.8%,主要由于员工薪酬随效益联动变化。 勘探费用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 90.9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28.39亿元减少人民币 37.41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坚持效益勘探,优化油气勘探工作部署。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1,130.1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028.63亿元增长 9.9%,主要由于油气产量增加以及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同比增加。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 286.47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84.09亿元基本持平,本集团将持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大力管控非生产性支出。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 1,302.2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412.31亿元下降 7.8%。其中:消费税为人民币 882.5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02.22亿元增长 10.0%;资源税为人民币 145.0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62.10亿元下降 10.5%;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 67.5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33.46亿元下降 71.1%。 其他收入(费用)/ 净值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 43.49亿元,上年同期其他费用净值为人民币 238.06亿元,主要由于本年衍生品业务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上年处置部分低效无效资产影响。 经营利润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 1,206.1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190.15亿元增长 1.3%。 外汇净收益/(损失)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外汇净收益为人民币 0.58亿元,上年同期外汇净损失为人民币 5.15亿元,外汇收益净增加人民币 5.73亿元,主要是由于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变动影响。 利息净支出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 85.8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2.69亿元增长 3.8%,主要由于海外业务融资成本上升以及有息债务规模下降综合影响。 税前利润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 1,217.5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183.35亿元增长 2.9%。 所得税费用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271.76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73.82亿元基本持平。 本期利润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45.7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909.53亿元增长 4.0%。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利润为人民币 93.07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93.26亿元基本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52.7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16.27亿元增长 4.5%。 ● 分部业绩 油气和新能源 营业收入 2023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247.8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4,473.50亿元下降 5.0%,主要由于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价格下降、销量增长综合影响。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 74.15美元/桶,比上年 同期的 94.65美元/桶下降 21.7%。 经营支出 2023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3,392.6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3,648.95亿元下降 7.0%,主要由于采购支出及税费支出减少。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 10.82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 11.61美元/桶下降 6.8%。 经营利润 2023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精细实施高效勘探、效益建产,加强分析研判,加强投资和生产运行成本源头控制,努力增产增效。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855.1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24.55亿元增长 3.7%。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营业收入 2023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50.0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5,838.52亿元下降 1.5%,主要由于成品油及大部分化工产品价格下降,其中:炼油业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505.59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4,509.87亿元基本持平;化工业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244.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328.65亿元下降 6.3%。 经营支出 2023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566.5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5,597.91亿元下降 0.6%,主要由于原油、原料油采购支出减少。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 220.71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09.53元/吨增长 5.3%,主要由于燃料、动力费用增加以及原油加工量增加综合影响。 经营利润 2023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面对国际油价震荡下行,以产业链整体效益最优为原则,加强产销协同,优化产品结构,增产高效、高附加值炼油、化工产品;提升工艺技术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生产成本对标分析,增强成本竞争力。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183.5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40.61亿元下降 23.7%,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185.1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39.73亿元下降 22.8%,主要由于炼油业务毛利空间收窄;化工业务经营亏损人民币 1.6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利润人民币 0.88亿元减利人民币 2.49 亿元,主要由于化工市场低迷,大多数化工产品毛利下降。 销售 营业收入 2023年上半年,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2,253.1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3,580.04亿元下降 9.8%,主要由于成品油价格下降以及国际贸易收入减少。 经营支出 2023年上半年,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12,143.6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3,494.82亿元下降 10.0%,主要由于外购成品油支出及国际贸易采购支出减少。 经营利润 2023年上半年,销售分部深化市场研判,抢抓市场机遇,积极开展精益营销,强化重要客户开发,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努力提升成品油市场份额和销售价格到位率;积极推进非油品销售业务专业化发展,大力推进线上营销,改善供应链质量,努力提升非油品业务盈利能力;积极拓展海外高端市场,加强优质资源获取,持续提升贸易营销实力、跨市运作能力,助力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109.4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5.22亿元增长 28.4%。 天然气销售 营业收入 2023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63.4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529.42亿元增长 9.3%,主要由于天然气销量增加。 经营支出 2023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622.2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392.93亿元增长 9.6%,主要由于天然气采购量增加以及进口天然气单位采购成本上升。 经营利润 2023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统筹各类天然气资源采购,优化气源结构,努力控制采购成本;持续推进低成本发展,落实全员降本增效理念,通过优化资源一体化统筹调运,努力控制营销成本;坚持专业化营销,积极开拓高端、高效市场,充分发挥线上交易价值发现作用,努力增销增效;持续做优做强天然气终端销售业务,完善终端营销网络,提升终端业务创效能力。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141.2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36.49亿元增长 3.5%。 (a)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5,252.47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收入的 35.5%;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 210.19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 17.3%。 (a) 国际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国际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2022年 12月 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2,670,079 总资产 2,719,277 1.8 613,867 流动资产 660,423 7.6 2,056,212 2,058,854 0.1 非流动资产 1,135,913 总负债 1,131,231 (0.4) 624,263 696,550 11.6 流动负债 511,650 非流动负债 434,681 (15.0) 1,365,640 母公司股东权益 1,412,938 3.5 183,021 183,021 - 股本 332,334 储备 334,575 0.7 850,285 895,342 5.3 留存收益 1,534,166 权益合计 1,588,046 3.5 总资产人民币 27,192.77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26,700.79亿元增长 1.8%。 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 6,604.23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6,138.67亿元增长 7.6%,主要由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 20,588.5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20,562.12亿元增长0.1%,主要由于其他非流动资产、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增加。 总负债人民币 11,312.3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1,359.13亿元下降 0.4%。 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 6,965.50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6,242.63亿元增长 11.6%,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 4,346.8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5,116.50亿元下降15.0%,主要由于优化债务结构,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 14,129.3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3,656.40亿元增长 3.5%,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 2023年上半年和 2022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总负债人民币 11,312.3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1,359.13亿元下降 0.4%。 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 6,965.50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6,242.63亿元增长 11.6%,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 4,346.8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5,116.50亿元下降15.0%,主要由于优化债务结构,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 14,129.3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3,656.40亿元增长 3.5%,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 2023年上半年和 2022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9,409) (89,70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92) (26,141) 外币折算差额 4,378 4,15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9,173 221,1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217.0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960.61亿元增长 13.1%,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利润增加及营运资金周转效率提升影响。2023年 6月 30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2,191.73亿元,其中人民币约占 61.9%,美元约占 34.7%,港币约占 3.0%,其他币种约占 0.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94.0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97.06亿元增长 33.1%,主要由于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付现支出增加。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786.9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61.41亿元增加人民币 525.51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优化债务结构、归还有息债务影响。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 2023年 6月 30日和 2022年 12月 31日的债务净额: 长期债务 140,240 222,478 债务总额 302,497 323,117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9,173 191,190 债务净额 83,324 131,927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借款的到期期限分析,披露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须于一年之内偿还 125,423 129,885 须于一至两年之内偿还 50,108 102,490 须于两至五年之内偿还 17,031 16,500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367,485 356,336 本集团于 2023年 6月 30日的债务总额中,约有 33.7%为固定利率贷款,66.3%为浮动利率贷款;人民币债务约占 61.1%,美元债务约占 36.2%,其他币种债务约占 2.7%。 本集团于 2023年 6月 30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 16.0%(2022年 12月 31日:17.4%)。 ● 资本性支出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坚持投资回报标准,按照严谨投资、精准投资、效益投资的理念,突出价值导向,持续优化投资规模和结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851.3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923.12亿元下降 7.8%。2023年全年资本性支出预计为人民币 2,435.00亿元。下表列出了 2023年上半年和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 2023年全年本集团各业务分部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3,471 4.07 16,827 18.23 34,000 13.96 销售 722 0.85 832 0.90 7,000 2.88 天然气销售 988 1.16 1,420 1.54 6,000 2.46 总部及其他 330 0.39 413 0.45 1,000 0.41 合计 85,137 100.00 92,312 100.00 243,500 100.00 油气和新能源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96.26亿元,主要用于继续加强国内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推进清洁电力、CCUS、氢能示范等新能源工程;海外提高业务发展集中度,推动高效发展,在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的经营同时,加大优质项目获取力度,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 预计 2023年全年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1,955.00亿元。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34.71亿元,主要用于新建吉林石化和广西石化乙烯等大型项目,以及减油增化和新材料新技术等转型升级项目。 预计 2023年全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40.00亿元。 销售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22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站建设,优化终端网络布局,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 预计 2023年全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0.00亿元。 天然气销售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9.88亿元,主要用于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天然气支线建设,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项目等。 预计 2023年全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60.00亿元。 总部及其他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用于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3.3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完善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 2023年全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10.00亿元。 (2)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情况表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571,634 435,604 6.5 (1.6) (4.1) 0.3 销售 1,207,130 1,170,130 3.0 (10.1) (9.2) (0.9) 天然气销售 273,819 262,892 3.9 9.4 10.4 (1.0) 总部及其他 168 119 - (18.4) (20.7) - 分部间抵销数 (1,022,823) (1,022,823) - - - - 合计 1,446,772 1,129,998 13.2 (8.7) (8.2) (0.5) (a)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地区情况表
其他 525,247 686,456 (23.5) 合计 1,479,871 1,614,621 (8.3)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47,500 100 373,596 139,138 234,458 6,100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16,100 50 221,995 38,503 183,492 7,905 港币 75.92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100 158,048 54,196 103,852 4,753 亿元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1,314 100 108,488 184,326 (75,838) (3,120)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18,096 100 305,826 203,040 102,786 7,373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0 27,991 2,960 25,031 480 500,000 29.9 947,700 359,011 588,689 20,393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16,395 32 521,935 436,670 85,265 3,027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00 49 11,980 4,603 7,377 238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 50 13,139 10,702 2,437 65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1.31亿美元 50 12,553 3,585 8,968 320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5,000 50 52,103 2,203 49,900 2,520 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业务性质、净利润情况参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附注6和附注16。 3、下半年业务展望 2023年下半年,世界经济仍然面临下行风险,中国经济将延续恢复发展势头,但发展基础仍不稳固。国际原油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但油价仍然存在下行风险;天然气市场需求改善。国内成品油市场消费保持恢复态势,天然气市场需求保持较快增长。面对新变化、新挑战,本集团将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五大 发展战略,着力发展主营业务,强化企业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和风险防范,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在油气和新能源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加大国内油气风险勘探力度,努力实现新的重大战略发现;深入推进塔里木富满、四川古隆起北斜坡、准噶尔南缘、鄂尔多斯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集中勘探,努力提升规模储量;强化效益增储,高质量开展经济可采储量评估,持续改善储采平衡状况;突出抓好老油气田稳产和新区效益建产,加快推进大庆、长庆等油气稳产示范项目,扎实开展提高采收率技术攻关,提升新疆玛湖、四川川南等重点产能建设效益。进一步深化海外油气合作,积极获取规模优质项目,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业务专项规划,系统推进新能源业务布局优化;推动新疆、青海、内蒙古等新能源项目落地,加大清洁电力指标获取和地热供暖市场开拓力度,努力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量;加快实施松辽盆地 CCUS全产业链示范项目。 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适时优化生产方案,统筹安排炼油和化工装置加工负荷,保持装置高效平稳运行,积极增产石蜡、石油焦等适销高效特色炼油产品,以及聚乙烯瓶盖料等高附加值化工产品。 深入推进新材料业务发展,加快推进吉林石化、辽阳石化等新产品开发;增强对化工市场的研判能力,积极构建定制化客户服务体系,深化中油 e化平台应用,持续完善营销体系,全面提升创效能力。加快吉林、广西等乙烯项目建设,推进乙烷制乙烯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进一步强化市场分析研判,精准把握市场态势,坚持量效兼顾,细化营销策略,快速联动配置资源,一体推进营销策划、产品销售、客户开发,努力巩固提升成品油销量和市场份额。突出提升汽油零售能力,持续做强零售终端;推动柴油批发零售一体化营销,努力提升销售效益;高效发展非油品业务,丰富非油商品品类,做强重点单品,拓展线上业务,加快供应链优化,努力增收创效。强化终端销售网络质量提升,加快布局新能源销售业务。 不断改善加油站环境,努力提高客户体验满意度。 在天然气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根据资源价格和供需变化,优化资源结构和销售流向,推动增量资源向高效市场、高端客户倾斜,丰富线上交易品种,大 力推进中长期合同签订,持续提高营销质量和效益。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终端销售和服务能力。开工建设福建LNG接收站项目,加快天然气销售支线建设。 承董事会命 戴厚良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23年8月30日 重要事项 1、公司治理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境内外监管规定,规范运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和有效执行董事会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裁负责的管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董事会、管理层各治理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加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使本公司内部管理运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董事会会议 4次,监事会会议 3次,共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15项(普通决议 10项,特别决议 5项),董事会决议 26项,监事会决议 11项。各项会议筹备和召开依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各上市地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在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内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2023年 6月 8日,本公司董事会到期换届,焦方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地质师,同时卸任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梁爱诗女士任期已满 6年,因任期监管年限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卸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德地立人先生任期已满 6年,因任期监管年限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卸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3年 6月 8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任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戴厚良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熊璐珊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启军先生担任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蔡金勇先生担任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永章先生担任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戴厚良先生,委员为蔡金勇先生、蒋小明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熊璐珊女士,委员为段良伟先生、蒋小明先生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侯启军先生,委员为黄永章先生、谢军先生 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蔡金勇先生,委员为段良伟先生、何敬麟先生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黄永章先生,委员为任立新先生、张来斌先生 3、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0%。本公司股息每年分配两次,末期股息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决定,中期股息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自上市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秉承回报股东的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的决策。本公司稳健、积极的派息政策也受到股东欢迎。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股息分配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公司董事会已获股东授权决定 2023年中期股息分配有关事宜,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批准 2023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对该方案表示同意。 4、2022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2023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1)2022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经于 2023年 6月 8日举行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派发的 2022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 0.22元(含适用税项),总计人民币 402.65亿元,已分别于 2023年 6月 28日(A股)和 7月 28日(H股)支付。 (2)2023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6月 8日举行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 2023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 2023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 2023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21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约人民币 384.34亿元,拟分别于 2023年 9月 20日(A股)和 10月 30日左右(H股)支付。 本公司中期股息将派发予 2023年 9月 19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 2023年 9月 14日至 2023年 9月 19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获取中期股息的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 2023年 9月 13日下午 4时 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 9月 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 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 H股(“港股通 H股”)外,本公司 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董事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 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 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 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 的港股通 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 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 H股投资者。于董事会宣派 2023年中期股息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为 0.91674元人民币兑 1.00港币。因此,本公司每股H股中期股息为港币 0.22907元(含适用税项)。 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为香港的预收款代理人(“预收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中期股息支付予预收款代理人,以待支付 H股股东。预收款代理人将于 2023年 10月 30日左右支付 H股股东的中期股息。H股股东的中期股息将于该日以平邮方式寄予H股股东,邮误风险由H股股东承担。 根据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施行并于 2017年 2月 24日及 2018年 12月 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 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 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 2023年 9月 19日的本公司 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 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 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本公司将按 10%税率代为扣缴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 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 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 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 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 2023年 9月 19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 2023年 9月 13日下午 4时 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 1712-1716号铺。对于 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 2023年 9月 19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 2014年 11月 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 2016年 12月 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 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50 883 (67) - 应收款项融资 4,376 8,815 4,4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76 5,815 1,939 294 交易性金融负债 1,698 4,258 2,560 - 衍生金融工具 9,987 7,185 (2,802) (1,629) 7、重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和资产重组事项。 8、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持续性关联交易 (a)与中国石油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中国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本集团的关联交易。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正继续进行若干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关于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和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的交易额上限,本公司已在 2020年 8月 27日举行的 2020年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年 11月 5日举行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董事和独立股东批准。 本集团和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将继续进行以下协议所指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1)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3)房产租赁合同(经修订) 4)知识产权使用权许可合同 5)对外合作石油协议权益转让合同 该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2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章节。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房产租赁合同(经修订)主要内容已于 2020年 8月 27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为:临 2020-036号)和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亦可参见于 2020年 9月 15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本公司通函及 2020年 10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本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b)与中油财务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油财务为本集团的关联人士。本集团在中油财务的存款期初余额人民币 41,192百万元,本期增加人民币 2,392,408百万元,本期减少人民币 2,387,974百万元,期末余额人民币45,626百万元,人民币利率范围 0.20%-3.30%。中油财务向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期初余额人民币 64,616百万元,本期增加人民币 18,218百万元,本期减少人民币20,481百万元,期末余额人民币 62,353百万元,利率范围 2.40%-4.18%。中油财务为本集团开立承兑汇票人民币 9,285百万元,办理票据贴现人民币 2,223百万元。 本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与中油财务签署衍生品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于 2023年度本集团与中油财务进行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通过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规避市场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目的。协议期限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本报告期内,中油财务与本集团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金额为 3,264百万美元。 (2)本报告期内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 250,510百万元,其中本集团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服务为人民币 64,332百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4%。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为人民币 186,178百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15%。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资金余额人民币 138,175百万元。 (3)本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详情见本报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 63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 18。 9、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或延续到本报告期内为本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本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 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本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08,664百万元,其中授信担保 4,686百万元,履约担保 197,145百万元,融资担保 6,833百万元,本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占本集团净资产比例为 13.14%。本公司报告期末的担保余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发生或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4)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对外委托贷款事项。 (5)在本报告期内,除本半年度报告另有披露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合同。 10、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为支持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整合相关优质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已经于 2000年 3月 10日与本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除已经履行的承诺事项外,中国石油集团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有:(1)中国石油集团拥有的特定海外油气项目位于政治、经济较为动荡的国家或地区。就该等项目,综合考虑本公司特定国别的境外投资人受所属国的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不能或者不便向拥有该等 资产的公司投资,以及为保护本公司自身供应链安全、降低合规风险等因素,本公司尚未决定就该等项目行使收购权;(2)在《协议》签订后,中国石油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执行从而获取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或可导致竞争的业务机会。但该等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中国石油集团在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拥有的资源条件不落实或前景不明朗的油气勘探开发业务。 就上述事宜,2014年 6月 20日,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补充承诺:(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十年内,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等相关因素后可要求中国石油集团向其出售中国石油集团在《承诺函》出具之日且届时仍拥有的海外油气资产;(2)对于中国石油集团在《承诺函》出具之日后投资的海外油气资产的业务机会,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本公司的事先批准程序。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程序要求的前提下,中国石油集团将上述(1)项和(2)项中被本公司要求出售的海外油气资产出售给本公司。 除以上补充承诺外,中国石油集团已在《协议》中作出的承诺维持不变。 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内作出的或者持续到本报告期的重大承诺事项。 11、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12、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内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13、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标准守则》条文,在向各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确认已于本报告期内遵守《标准守则》内载列的所有标准。 14、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股本中的权益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拥有本公司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所指的相关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的权益及淡仓,而该等权益及淡仓属应记录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所指的登记册或应根据《标准守则》由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者。 15、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的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16、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熊璐珊女士、段良伟先生及蒋小明先生。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监控本集团的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监控程序,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的中期报告。 17、披露其他资料 除上述者外,《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32段规定论述之其他事项,与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所披露之资料比较无任何重大变化。 18、信息披露索引
19、环境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本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绿色低碳纳入发展战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防治污染,加强生态保护,致力于成为全球优秀企业公民。 本公司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环保优先”的理念,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严控“三废”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量全面削减,固体废物依法合规处置;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主要环境信息情况如下: (1)排污信息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氮氧化物(NOx)排放量2.47万吨,一般固体废物量1 138.5万吨,危险废物量53.9万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0.24万吨。排污信息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 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按照国家及地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各项标准要求,建设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防治污染设施,并确保其整体有效稳定运行。本集团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全周期环保管理,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要求,新建项目依法取得政府部门的环评批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取得排污许可 1 废气排放量统计包括火炬排放;固定废物量为本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的数量。 证,按证排污,依法排污。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本公司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编制印发《中国石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对重点污染源全面实现监测联网,严格监控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对超标和异常排放实施动态分析预警。截至2023年6月末,联网监控污染源达856个,国家要求重点污染源全面实现监测联网,污染源自动监控范围覆盖本集团主要生产装置及污染源。 (4)本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因环境问题受到地方环保处罚2起,罚款金额总计22万元。上述公司均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及各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就环境信息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公开。对于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下属公司,也均已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要求,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就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具体内容参见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网站。 (5)其他环境信息 本集团按照“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步走总体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目标纳入各级领导人员业绩指标,强化考核约束;大力开展绿色企业创建,完善评选指标体系,强化引领激励。推动清洁替代、放空气回收、密闭流程改造、地面系统优化、泄漏检测和修复等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积极开展油气田甲烷管控,努力降低碳排放。 (6)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本公司聚焦产业、消费、智力、就业等帮扶方向,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幸福乡村”建设行动,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资源优势,在乡村旅游、仓储运输等领域持续发力;实施“兴农”讲堂打造行动,开展农业知识送教下乡及网络培训;开展“油苗计划”定向培养和“益师计划”教师培训,为乡村振兴聚力储能;开展“加油宝贝”儿童健康保障项目,继续实施资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的“旭航助学”“阳光助学”项目,推进大病再诊断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探索建设“乐龄之家”服务站,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0、员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拥有员工386,912名(不包括各类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人数229,703名)。 本集团按照对内公平、对外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要求,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特点制定了不同的薪酬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操作技能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此外,还对高层次技术、高技能人才实行了技术津贴、技能津贴制度。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收入,根据岗位层级、个人能力、业绩贡献等确定,并根据各相关因素变化适时调整。 本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将其作为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举措。本集团员工培训以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岗位知识、安全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全面实施全员思想政治能力、人才梯队履职能力和专项人才能力素质三大提升计划,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大规模开展人才培训,较好满足了本集团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 21、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 6月 8日,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均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股东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12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和 3项累积投票议案:以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通过并批准 10项普通决议案,以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通过并批准 5项特别决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3年 6月 8日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22、风险因素 本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无法完全排除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1)行业监管及税费政策风险 中国政府对国内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进行监管,其监管政策会影响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如勘探和生产许可证的获得、行业特种税费的缴纳、环保政策、安全标 准等。中国政府关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未来的政策变化也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产生影响。 税费政策是影响本集团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中国政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与本集团经营相关的税费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进而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油气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本集团从事广泛的与油气产品相关的业务,并从国际市场采购部分油气产品满足需求。国际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的变化、油气的供需状况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和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内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原油价格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而调整,国内天然气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3)汇率风险 本集团在国内主要以人民币开展业务,但仍保留部分外币资产以用于进口油气、机器设备和其它原材料,以及用于偿还外币金融负债。目前中国政府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行汇率产生差异,进而影响本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市场竞争风险 本集团的资源优势明显,在国内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目前,本集团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国内其他大型石油石化生产和销售商。随着国内部分石油石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外大型石油石化公司以及部分民营企业在某些地区和领域已成为本集团的竞争对手。本集团的勘探与生产业务以及天然气销售业务在国内处于主导地位,但炼油化工及成品油销售业务面临着较为激烈的竞争。 (5)油气储量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行业特点及国际惯例,本集团所披露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数据均为估计数字。本集团已聘请了具有国际认证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集团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进行定期评估,但储量估计的可靠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假设和变量,如技术和经济数据的质量与数量、本集团产品所适用的现行油气价格等,其中许多是无法控制的,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调整。评估日期后进行的钻探、测试和开采结果也可能导致对本集团的储量数据进行一定幅度的修正。 (6)海外经营风险 本集团在世界多个国家经营,受经营所在国各种政治、法律及监管环境影响。 其中部分国家并不太稳定,且在某些重大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重要差异。这些风险主要包括:政治不稳定、税收政策不稳定、进出口限制、监管法规不稳定等。 (7)与气候变化有关的风险 近年来,石油行业面临越来越大的来自于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一些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国内及区域性的协议签署生效。如果中国或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所在国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需求将可能带来高额的资本性支出、税务支出、营运成本增加从而导致的利润减少、收入减少,同时战略性投资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8)安全隐患及不可抗力风险 油气勘探、开采和储运以及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生产、储运等涉及若干风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及作业中断等不可预料或者危险的情况发生。随着经营规模和运营区域的逐步扩大,本集团面临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 同时,近年来中国颁布实施的新法规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本集团已实行了严格的 HSE管理体系,努力规避各类事故的发生,但仍无法完全避免此类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本集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有效治理。此外,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 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本集团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 23、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优先股事项。 24、其他重大事项 国家进一步明确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 2023年 6月 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11号),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成品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 1月 6日,田景惠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2023年 6月 8日,本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到期换届,焦方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地质师,同时卸任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梁爱诗女士任期已满 6年,因任期监管年限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卸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德地立人先生任期已满 6年,因任期监管年限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卸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杨继钢先生因年龄原因,卸任本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职务。 2023年6月8日,经股东大会选举,戴厚良先生、侯启军先生、段良伟先生、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谢军先生当选本公司董事,蔡金勇先生、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何敬麟先生当选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安辉先生、谢海兵先生、赵颖女士、蔡勇先生、蒋尚军先生当选本公司监事。经职工民主选举,廖国勤女士、付斌先生、李战明先生、金彦江先生当选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