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京蓝(00071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22:28:52 中财网
原标题:*ST京蓝: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7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京蓝股票代码00071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京蓝科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绍增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 场3号楼5层  
电话010-6470026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02,030,191.37124,017,934.60-1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43,940,280.67-260,414,231.78-14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604,031,890.71-262,698,753.36-12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295,930.30-10,014,608.017.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91-0.2544-147.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291-0.2544-147.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32.7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7,017,350,446.897,710,760,511.39-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31,236,433.18-505,343,745.75-143.6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41,63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杨树 蓝天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6.68%170,763,7810.00质押170,735,3 28
殷晓东境内自然 人5.93%60,664,7690.00  
半丁(厦 门)资产 管理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4.70%48,141,7320.00质押48,141,73 2
北京杨树 嘉业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4.61%47,159,4040.00质押47,159,40 4
上海纯达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纯达蓝 宝石15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3.16%32,368,3000.00  
京蓝控股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15%32,200,0000.00质押32,200,00 0
乌力吉境内自然 人2.57%26,263,3390.00质押26,263,33 9
天津北控 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21%22,603,15322,603,153.00质押 
河北先道 商贸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42%14,500,0000.00  
建信信托 有限责任 公司-建 信信托- 并购重组 11号集合 资金信托 计划其他1.15%11,800,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杨树蓝天、半丁资管互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 6月 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 01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破 1号《决定书》,
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
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6。

2023年 7月 21日,公司披露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年 7月 20日上午 9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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