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广田(002482):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已于 2023年 7月 24日收到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受理裁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3年 7月 25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由于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47.72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年5月 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若 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年 5月 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年 7月 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