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广田(002482):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广田: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范志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才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宁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年5月 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并盖章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深圳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询。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为主营业务的集团企业,业态涵盖装饰、幕墙、智能、机电、园林、轨道交通、陈设、土建等领域,是建筑装饰企业中高等级资质最完备的企业之一。公司秉持“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的发展理念,以“致力于人居环境的改善”为使命,坚持以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立足装饰主业,不断优化大装饰平台,构建全产业链服务,具备为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施工设计一体化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年上半年,公司受前期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影响,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新项目承接基本停滞,部分项目停工停产,产值持续下滑。公司多举措保障项目履约,落地科技创新成果,优化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尽早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0.16亿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重视主要客户不利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组织架构调整,细化管理制度,优化信息化系统等,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及项目管控能力。多举措保障项目履约,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服务。关注城中村改造等发展机会。全面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 (二)落地科技创新成果 高水平科技创新是公司长远向好发展的基石。公司上半年持续深化装配式装修、BIM技术运用、光伏幕墙在公共建筑领域的应用技术。重点落地“MIC (模块化集成建筑)内装模块体系 ”与“旧改及城市更新”体系。上半年,公司“异型建筑光伏幕墙一体化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成功入选“2022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公司实施的“农商培训学院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分别荣获“广东省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深圳市首批装配式装修试点”,还喜获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科技创新成果奖 1项、科技创新成果 2项。 (三)推进公司重整事项 依法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开展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的方案。2023年 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2023年 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获深圳质量事业突出贡献奖、改革开放 40周年深圳民营经济突出贡献企业的荣誉,并先后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先后承接了大中型工程数千项,获得了包括鲁班奖在内的国家及省市级工程奖项 500多项。 (一)拥有全产业链布局的资质与能力 公司持续聚焦打造“大装饰”平台,以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业务形态为主线,构建了覆盖建筑装饰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和总包集成(EPC)服务,是行业内资质种类最全、等级最高、拥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装饰全产业链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壹级、甲级资质主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 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坚持推行精品战略,追求与客户、供应商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实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批量住宅精装经验优势 公司是批量住宅精装修领域龙头企业,拥有二十多年住宅精装修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标准化体系和管控模式,是行业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大批量、高密度、多区域实施,各类型、各级别住宅精装修业务的装饰公司。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精装修领域行业龙头优势。结合市场情况,积极开拓包括保障性住房在内的众多民生领域项目。 (三)粤港湾大湾区地区优势 公司于 1995年在深圳成立,立足深圳 28年,深耕大湾区,是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连续 25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荣获深圳质量事业突出贡献奖、改革开放 40周年深圳民营经济突出贡献企业等荣誉,在业内特别是华南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技术创新优势 在技术创新领域,公司前瞻布局装配式装修、BIM技术应用、MIC内装技术体系及适老化改造等创新领域,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截止目前,公司拥有三百余国家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积极参编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公司于 2019年开始重点研发基于 MIC三种结构体系的内装模块研发,经过不断的试验、测算及技术与产品体系升级,形成了 MIC集成吊顶模块、MIC可逆安装墙面模块、MIC干法地面模块等六大产品体系,完成了广田模块化组合建筑(MIC)装配式内装体系的研发升级。 并在技术研发过程中进行系列成果转化,形成了多项 MIC相关专利、国家/行业标准、 “十三五课题”等一系列科技成果。2023年 4月,广田 MIC内装技术体系通过“广田”公众号正式对外发布。 公司持续进行装配式装修技术体系落地及成果转化,并在“旧改及城市更新”及“适老化改造”等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目前已形成成套的旧改及适老改造技术体系及相关指南。 (五)专业设计优势 设计是建筑装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广田设计院拥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业务范围覆盖建筑规划设计、机电设计、幕墙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灯光照明设计、智能设计、软装设计,可为客户提供设计一体化服务。 (六)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多年来坚持人才培养与储备。通过设立“项目管理学院”培养满足项目经理要求的专业化队伍,不断强化项目经理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使公司拥有一批有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能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撑。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是各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若经济结构调整中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固定资产投资的不断减少影响到对公共建筑装饰服务的需求,可能对公司未来公共建筑装饰业务开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较大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从事建筑装饰的同类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偏低。已有不少企业通过自身发展积累或者行业内资源整合,在建筑装饰方面的施工能力、综合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了较强的实力,并陆续通过 IPO、借壳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盈利水平等方面都会面临较大的竞争。 3、流动性危机的风险 目前,受第一大客户应收款项无法按时偿还影响,公司面临短期资金链紧张、主要银行账户遭冻结、流动性危机、经营成本和费用大幅提升的局面。受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持续影响,引发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缩减授信额度、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诉讼等事项。虽然第一大客户欠付公司的工程款拥有优先债权,但未来该部分款项能否获得清偿尚存在不确定性。 4、退市风险 公司 202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7.72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重整风险 公司已于 2023年 7月 24日收到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受理裁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年 7月 25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4.1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2023年 7月,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将在管理人和法院的监督下,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增强企业文化认同,提高团队凝聚力等多种方式保持人员稳定,降低人才流失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装配式装修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采用预制构件,现场标准化拼装,工序简单,环保节能,有效降低了材料损耗、能耗和污染,符合我国绿色建筑政策。随着我国装配式建筑产业不断发展,其能耗和碳排放优势有望得到进一步优化。在此背景下,公司作为建筑装饰行业先行者,将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建筑和碳中和政策的号召,不断加大、加快装配式装修业务发展力度。采用的“GT装配化技术体系”可进行批量项目施工,基材选用的大多为竹木纤维板或者硅酸钙板等环保性材料,减少装饰材料的碳排放。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上市公司,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始终秉承“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的发展理念,始终将“致力于人居环境的改善”作为企业使命,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股东权益保护 自上市以来,始终把规范运作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与根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以《公司章程》为总则,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持续自觉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着“实现效益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力争给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价值回报。 (2)环境保护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通过了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进行严格控制。本公司从事的建筑装饰施工业务,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部分建筑装饰材料的挥发性气体,“三废”排放量总体较小,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措施,重点在工程设计、材料采购、现场施工等环节加以控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完工后,项目组会对现场进行清理,废弃材料、生活垃圾等废品由本公司自行处理或环卫部门处理。 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节能环保研究,大力发展装配式装修技术,尽可能实现现场无湿作业,改善施工环境,并且装配式装修材料基本上采用的为低损耗无污染的环保性材料,可减少室内污染物排放,实现环保节能的效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100120号】,指出: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逾期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单位借款本金 56.84亿元,发生多起诉讼,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连续三年亏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资产负债率 146.49%。 公司于 2022年 5月 30日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3 年 1月 5日决定对广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强调事项-退市风险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附注十四、3所述,广田集团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100120 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31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债权人深圳风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2年 5月 3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3年 1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于 2023年 1月 6日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2)粤 03破申 879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广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