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平潭发展(000592):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平潭发展: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8月31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平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正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未来可能面临的困难与风险,敬请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1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8 第六节重要事项................................................................................................................................................2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2 第十节财务报告................................................................................................................................................3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贸易业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有关业务。 (一)造林营林业务: 营林造林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上游环节,该业务包括苗木培育、林木种植及林木(苗木)产品的销售,通过“林板一体 ” 化工程,为下游林产品加工业提供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原材料。公司目前经营林区以杉树、松树为主,资源优质、经 营有序、兼顾生态。在种苗培育方面,公司已实现林业生产苗木的自给自足,并有部分销售,所育苗木具有良种壮苗优 势。伴随“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并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长效补偿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林业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186.10万元,同比减少21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4%。营业成本1,933.54 1,842.06 4.97% 万元,较上年同期 万元增加 。 (二)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业务: 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是公司的传统业务,主要产品规格为1-40mm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纤维板的生产主要以三剩物、 次小薪材等森林废弃物为原料,提高了木材资源的利用率,对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紧缺、保护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公 司拥有四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其中包括2018年底建成投产,领先业内水平的15万立方米连续压机超薄板生产线, 18 以及年产能 万立方米迪芬巴赫连续压机中纤板生产线,所生产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可广泛应用于家具、木地板建筑、装 潢、工艺制品、电子线路垫板等领域。公司根据四家中纤板生产工厂的地理布局,适时做出调整,使原料供应、市场辐 射及产能消化达到最优配置。 近几年国内市场正由需求端刺激向供给侧改革的动力转换,新供给引发的需求推动公司在产品结构、加工制造、创 新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加之生态保护与环保政策的影响,技术落后、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的中小规模生产商在此 “ ” 环境的影响下加速淘汰,市场也在优胜劣汰的调整中趋于平稳。公司依托林板一体化战略,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 差异化市场,依靠技术创新,走定制化路线,以适应市场需求,并通过加大高附加值特殊板种的销售,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但受房地产市场、出口市场低迷、化工原料上涨、运费价格上涨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国内纤维板市场逐渐进入 饱和状态,行业竞争加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24.04万立方米,销售23.86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33,132.25万元,同比增21.81% 2,108.84 加 ,实现毛利 万元。 (三)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依托公司多年成熟、丰富的林木业经营管理经验、专业的资格团队、充裕的现金流以及团队的服务优势, 公司烟草化肥贸易和木材等贸易业务保持稳健,报告期内,农资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640.75万元,林木等贸易业务 共实现营业收入8,211.53万元。 (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相关业务: 中福海峡建材城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2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2G006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4G006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 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3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 部分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因恒大地产方存在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反协 议约定的情形,且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积极主张公司权利。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中福建材城股权转让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恒大地产福州公司限期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利息、逾期利息等。2023年1月,公司收到恒大地产福州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恒大地产福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截至2023年8月,因恒大地产福州公司未在指定期 限内向法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法院已终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恒大地产福州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公司已收到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2023年7月,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中福置业借贷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中福置业偿还公司借款本金34,705万元及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同时驳回公司要求恒大地产福州公司代中福置业清偿1.04亿借款及利息等的 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已提起上诉。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林木业务方面已基本形成“林板一体化”的发展产业链,具有互补优势。在种苗培育方面,公司已实现林业生 产苗木的自给自足,并有部分外销,所育苗木具有良种壮苗优势,为公司木材资源培育奠定夯实的基础。此外,公司拥 有四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年产能可超50万立方米,其中包括领先业内水平的15万立方米连续压机超薄板生产线, 以及年产能18万立方米迪芬巴赫连续压机中纤板生产线,产品厚度从1mm至40mm,幅面规格可按个性化定制生产,产品环保等级通过出口美国加州的CARB认证和出口美国的EPA认证。公司获得“中国木业改革开放领军企业”、“中国 木业百强企业”、“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21-2023年度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证书,控股 子公司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和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获得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 头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获得“2016和2017年度中国精品人造板”、“2018-2020年度板材优秀制 造企业”、“2018-2020年度十大纤维板品牌”、“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四届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人造板业)三 等奖”等一系列荣誉。公司木业管理总部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由行业内的权威专家组成,并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专门 攻克中密度板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技术难关,同时以超前的理念研究开发各种新工艺、新产品,引领市场潮流。 公司正在积极地进行战略转型,在稳定发展原有林木主业的基础上,推动各项目资源的整合和发展,积极引进战略 合作伙伴并寻求并购新兴产业,开发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统一的社会责任 目标出发,在稳固现有产业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绿色技术的创新研发与绿色产品制造生产,努力营造环境保护和经济 发展的共生关系。同时进行农林业革新、完善工艺流程,打造面向市场、增产增效的全产业链条。公司为落实国家可持 续发展战略,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公司稳健经营林木主业的发展战略和自身实际,凭借多年林 业种植及木业制板经验,依托强大的产业运作实力,积极对菌草技术进行投资布局,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农林大学国 家菌草中心、福建省农科院等多家科研单位和企业单位展开菌草产业化发展的战略合作。 公司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日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规范有效运行、持续健康发展、控制经营风险、提升 经营质量、提高经营效益提供了切实保障。公司拥有一支勇于进取、积极开拓并且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 骨干队伍,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专业的技术实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结等。 (2)投资性房地产抵押情况见第十节附注十四、2。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政策风险 自2010年11月福建省林业厅下发《关于暂停天然林采伐的紧急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以来,公司已经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采伐,包括天然林中的商品用材林也全部停止任何形式 的采伐。受此影响,公司2011年木材产量较往年下降约30%。上述政策发布多年来,公司通过转让部分天然林、疏林 地及林分较差的人工林,巩固和提高林木资源整体品质,通过套种、林下种植等方式探索林地综合利用的发展模式,提 高林地单位产值,目前各林业子公司已经逐步消化了福建省限伐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林业政策角度看,对公司林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短期内不能够迅速得以改善,但公司主营业务为造林营林及林 产品加工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森林资源培育资金补助上享受诸多的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有望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如果未来国家调整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森林资源培育资金补助优惠政策, 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福建省限伐政策实施以来,公司木业子公司曾面临木质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局面,特别是福人木业所在的建瓯 地区,有较多中纤板生产企业,原材料争夺激烈,但同时一些规模小、资金实力薄弱的小厂也随之倒闭。多年来公司通 过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良、提高原料利用率等方式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减少木质原材料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减员增效干预,加强生产环节的降耗管理以减少三项费用的支出,改变了木业子公司不同程度亏损的情况,且盈利 逐年稳中有升。目前4家木业子公司的木质原材料采购情况相对平稳。但随着《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 指导意见》的实施,全国范围内短期内面临木材产量下降的风险,不排除其他区域的工厂加大采购半径导致原材料收购 趋紧的局面,同时持续影响也存在着不确定性。 2、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出现较大波动,给中高密度纤维板需求带来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加之通胀背景下生产成本 上升,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一定的压力。能否获得充足的原材料(薪材等)供应是中高密度纤维板企业保证竞争力的重 要因素,同时市场需求日新月异,环保要求大幅提高,非规格材的需求增加,因此加大技术研发,开辟新兴市场是各家 木业子公司面临的新课题。 3、进入新邻域经验不足风险 公司转型期投入项目存在进入新行业后人才短缺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公司将采取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合作, 通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等方式以将该风险降至最低。 4、财务风险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较为安全,总体销售回款正常,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通过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严峻环境下的赊 销条件及销售价格,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加紧追讨及处理问题应收款,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5、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人造板产业长期以来享受国家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出现变化,将会影响公司未来享受的税收 优惠金额,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6、环保标准趋严风险 由于目前的生产工艺特点,人造板不可避免地含有一定数量的游离甲醛,在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和废渣, 同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如果操作不当,将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安全环保事故从 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和地方在环保方面的 要求也不断提高,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公司将承担更高的成本和研发投入,逐步提高差异化、定制化 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优质环保产品的比重,增强公司未来发展的后劲。 7、管理风险 外部经济环境压力和公司转型期间,在资源整合、科研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 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之及时调整、 完善,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木业”)按照以下标准排污:生产废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粉尘、甲醛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类标 准;锅炉尾气排放执行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二时段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 2008 2 4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类标准;公司生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密度纤维板GB/T11718-2021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漳州中福木业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全国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码:913506276740324471001Q),有效期限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7年12月12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废水处理方面,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后用于湿料仓喷水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 管网;废气处理方面,粉尘、甲醛通过集气罩抽取后送热能中心燃烧处理后排放;固体废物处理方面,每年按危废管理 计划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转移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漳州中福木业新版环境应急预案于2023年5月22日经南靖生态环境局审查备案(备案号:350627-2023-006-M)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坚持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各子公司严格按照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要求进行环保投入,并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 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漳州中福木业生产排放污染物包括水和大气两类,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主要指标为悬浮物、总氮、总磷、氨氮、 BOD、COD、PH,工业污水零外排;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NO、SO、非甲烷总烃、甲醛,执行《工业企业挥发5 X 2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公司于2022年9月分别与漳州莲环环保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及厦门金 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续签了废气、废水自行监测合同,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福建省环保亲清服务平台对自行监 测方案及检测结果予以公布。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防治工作要 求,加强废水、废气等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减排。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扶贫计划。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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