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楚环科技(001336):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楚环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步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该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 39,019.46元,系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废气恶臭治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水处理设备销售及设备维修服务,根据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恶臭污染物属于典型的扰民污染,也 是当前投诉的焦点污染物,也被很多学者认为系世界公认七大公害之一。 (1)废气净化事关民生,恶臭污染物治理已成为城市环保工作重点之一 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一般都带有刺激性的味道,恶臭污染物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污染类别。恶臭污染 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主要产生于水污染治理(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 理、配套泵站)、固废处理(包括垃圾处理、垃圾中转设施)、工业废气(包括养殖、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 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公共建筑等多个行业,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恶臭污染物被人们公认的有 4,000多种,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主要有硫醇类、氨、硫化氢、二甲基硫、三甲胺、 甲醛、苯、甲苯、苯乙烯和酚类等,其中芳香族化合物如苯、甲苯、苯乙烯等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易对呼吸 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状态造成危害。同时,很多恶臭物质也是挥发性有机物 (VOCs),是形成二次气溶胶粒子的重要前体物,在一定气象条件下二次粒子的积累可导致 PM2.5浓度的增加,降低 大气能见度,进而诱发灰霾污染,严重危害着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组成的废气,作为一种严重扰民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已成为公众最关注的环 境问题之一。在发达国家,环境投诉中恶臭事件的投诉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美国恶臭事件投诉占全部控制污染投诉的 50% 以上,日本每年恶臭投诉事件达上万起,澳大利亚恶臭投诉事件的比例甚至高达 9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境部统计,2018-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每年接到恶臭/异味投诉举报件数分别占全部环境问题 投诉举报件数的 21.5%、20.8%和 22.1%,恶臭/异味投诉占所有大气污染问题投诉的比例仅次于烟粉尘投诉,居第二位。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工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的不尽合理所引发的恶臭事件 日益增多,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投诉案例呈上升趋势,部分污水处理厂被新建居住区或商业区包围,又因为 工艺落后存在臭气散逸的情况,成为城市中重要恶臭污染源。我国恶臭异味污染涉及的行业众多,例如石油化工(无机、 有机含硫化合物)、精细化工(香料、涂料、染料中的中间体和溶剂)、生物制药(脂肪酸、硫化氢)、钢铁行业、畜 禽养殖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焚烧厂、城市垃圾填埋场等企业。 根据《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 339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 213个城市环境空气 质量达标,占 62.8%;12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 37.2%。33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 86.5%,比 2021年下降 了 1个百分点。以 PM2.5、O?和 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分别占总超标天数的 36.9%、47.9%、15.2%。由此可见,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2)产业发展存在旺盛需求,行业集中度不高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2)》显示:2021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 2.18万亿元,较 2020年增长约 11.8%,其中环境服务营业收入约 1.4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 18.3%。其中,固体废物处理 处置与资源化、水务、大气污染防治 3个领域企业的营业收入及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均分别位列 1、2、3位,3个领域企 业营业收入合计为 20,846.7亿元,占比为 88.2%;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合计为 11,706.6亿元,占比为 89.1%。随着大气污 染防治要求的提高,大气污染防治逐渐进入细分领域,恶臭污染催生的治理、监测和监管等领域的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 亿量级,市场需求旺盛。 我国恶臭污染物治理与污水处理、脱硫、除尘等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从事恶臭污染物治理的企业多为 2002年之后 成立,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激烈。 (3)国家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行业持续发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 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恶臭污染控制和监测,国家制定并完善了大量相关标准和规范。 其中,最主要的标准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对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 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等做出排放限值规定,此外还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畜禽养殖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等众多行业对臭气浓度指标做出规定,凸显出目前加强恶臭监测对于环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在其他一些排放恶臭物质的行业中,某些特殊行业的国家标准中也给出了恶臭物质的控制标准,如《石油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规定了废气中 64种有机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规定了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规定了废气中 27种含气味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规定了废气中苯、酚类、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规 定了废气中氨、甲苯及二甲苯合计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 规定了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和《储 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规定了油气的排放限值。 由于恶臭污染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均将恶臭污染、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列为重点污染防治对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也将制、 修订恶臭污染及挥发性污染物的相关标准列入规划,继“十三五”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国家“十四 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下,大气污染防治依旧是重点治理领域。 近年来,以上海、天津、山东为代表的较发达地区不断提升废气排放地方标准,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98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等。这些标准的相继出台与实施,促进了废气净化技 术水平和治理效果的提升,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全面推进“环保+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在环保领域,公司致力于提供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废气恶臭治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以及以此为基础的 EPC服务。公司主要服务于市政污水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 客户,近年逐步开拓工业领域客户,如光伏、半导体、养殖屠宰、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纺 织印染、酿酒等行业,客户遍布全国各地。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将布局光伏板块,提供系统化的能源解决方案;布局氢 能源板块,在“制储输用”各端关键点进行布局,并提供相应的设备与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按工艺类型可分为生物除臭设备、离子除臭设备和其他工艺除臭设备,用途是 使废气恶臭经过设备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给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公司还提供水处理设备的代理销 售及设备维修服务,代理的水处理设备产品主要包括离心机、鼓风机、刮泥机、水泵、阀门等,是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 所需的设备。设备维修服务主要针对污水处理厂中的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水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水处理设备的代 理销售及设备维修服务主要为了更好维护客户关系。 在新能源领域的光伏板块,公司将提供系统化的能源方案,包括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后期运维等;在氢能源 领域,公司的业务包括电解水制氢、加氢站装备制造与运营、储氢、氢能源综合利用等。 3、主要经营模式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 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而且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改革开放 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公司始终致力于生 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及未来趋势、国家环保政策、市场竞争状况、公司自身技术和产品服务的优势, 以及多年经营管理实践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 定时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是一家集技术研发、工艺设计、生产制造、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环境污 染治理设备服务商。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长期专注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市场实践所形成,并顺应公司所处的行 业结构及市场需求变化特点。 公司生产的废气恶臭治理设备具有定制化的属性,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并对项目提供 系统集成和指导安装等服务,寻求最优的技术方案并符合客户项目所需的验收指标要求。因此,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 产”的生产模式,在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技术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并制定物料清单,公司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进行 生产准备,实施生产;同时,技术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后,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的材料需求情况向备选供应商发送材料清单 并询价,公司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供货速度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对产品种类、交货方式、付 款方式进行约定。 公司的废气恶臭治理设备主要是针对市政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养殖废水处理、石油炼化、医药化工、光伏、 半导体、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项目,上述项目一般都采取询价、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因此公司的销售主要通过参与业主方、项目总包方或分包方询价、招标来实现。另外公司还通过经营水处理设备的销售 与设备维修服务等来获取相应的营业收入与利润。 公司全面推进“环保+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已将废气恶臭治理设备在半导体、光伏行业内推广应用。公司将持续提 升核心竞争力,在该领域做深做强,同时持续开拓更多的市场,提供 EPC服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布局光伏、氢 能等新能源行业。光伏板块涉及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储能、后期运维等,致力于提供系统化的能源解决方案。氢能源板 块,公司将布局“制、储、输、用”产业链各端的关键点,包括电解水制氢、加氢站装备制造与运营、储氢、氢能源综 合利用等。公司已与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续工作有序进行中。 4、市场地位 公司目前具备了较高的废气恶臭污染治理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并且拥有设备及其配件的生产基地。经过长期的技 术摸索和积累,逐渐开发出多种治理技术和产品,生物除臭设备、离子除臭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高温蓄热式焚烧炉 等,形成了技术优势明显、工艺齐全的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在长期的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研发、设计、生产的过程中, 公司培养和锻炼了一支具备丰富产品研发和设计经验,善于针对客户不同需求解决技术难题的技术团队,管理人员和技 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的设计和生产经验,能够保证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实施。公司成立至今,已成功 服务 900余家单位客户,完成全国签约项目案例逾 1,800个,服务行业涉及市政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光伏、半导 体、养殖、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涵盖废气恶臭产生的大多数行 业,公司废气恶臭治理工艺全面,项目经验丰富,治理效果明显。公司的主要产品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按工艺合并包括以 下三类:生物除臭设备(生物滤池工艺)、离子除臭设备(主要为高能离子净化工艺)、其他工艺除臭设备(吸附-催化 燃烧工艺、RTO/RCO工艺、光催化氧化工艺、化学洗涤工艺、植物液除臭工艺、土壤滤池除臭工艺等单种或多种工艺 耦合或与生物滤池工艺、离子除臭工艺相结合的工艺耦合)。由于废气恶臭治理行业的公开市场数据较少,截至本报告 期末,无法获得一致认可的市场容量和市场份额的统计数据。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公司长年专注、专精、专业于废气恶臭治理领域,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从项目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安装及后期维 修服务均可由公司独立完成,能够提供有效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楚元环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环保设备的制造,使公司具备独立生产的能力,完整的产业链优势保 证了公司各环节的质量可控。 2、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把技术创新作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子公司 共拥有发明专利 9项,外观设计专利 9项,实用新型专利 163项,软件著作权 13项。同时,公司获得细分行业客户的广 泛认可,获得多项荣誉证书。 公司自 2005年成立以来不断引进行业的最新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后再创新开发出适用于中国市场的自有技术,并予 以标准化。 公司每年都有专门的科技人员重点跟进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专利更新,同时在相关领域亦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公司 从 2019年开始发展自己的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可有效控制成本。目前公司已经掌握行业中大多数废气恶臭 处理技术,并且公司自行开发的耦合工艺技术已成熟应用于多个领域,较传统的单项工艺技术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 3、研发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研发人才优势。自成立以来,所招聘的技术人员与科技人员大多为废气治理相关的环境保护专业人员,经 过多年的市场磨炼与经验的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雄厚的研发团队,同时公司还与华中农业大学、江苏大学、浙江工业 大学等院校进行技术交流和合作,开展菌种、生物耦合技术、工业催化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公司注重复合型人才 培养、采用“传、帮、带”的模式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在实操中磨砺专业团队使其尽快成长。公司还在不断招贤 纳士,使研发的队伍不断强大。 4、下游行业覆盖广的优势 公司成立至今,已成功服务 900余家单位客户,完成全国签约项目案例逾 1,800个,服务行业涉及市政污水处理、 餐厨垃圾处理、养殖、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涵盖废气恶臭产生 的大多数行业,公司废气恶臭治理工艺全面,项目经验丰富,治理效果明显。 5、团队优势 公司深耕废气恶臭治理行业十余年,各部门管理人员多数拥有十年以上行业经验,有共同的理想和目标,愿意共同 承担责任,共享荣辱。在团队发展过程中,各部门经过长期的学习、磨合、调整和创新,形成主动、高效、合作且有创 意的团体,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的目标。这种目标的重要性还激励着团队成员把个人目标进化到群体目标 中去,逐渐升华到公司层面,使每个员工对待公司事务都拥有主人翁精神。经过长期沉淀,公司已培养出一支善于针对 客户不同需求解决技术难题的技术团队,管理人员和项目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的设计和生产经验,能 够保证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实施。 6、营销服务优势 公司建立“杭州总部+区域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营销服务覆盖模式,设立合肥、上海、广州、西安、北京、重庆、 武汉 7家分支机构,形成了全国覆盖、区域下沉、终端渗透、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层级服务网络。公司具有较强的交付能 力,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可以调度多个项目同步进行。 7、品牌优势 公司在餐厨、市政污水、石油化工、新能源、涂料、化工、制药、涂装、食品制造、酒类制造、养殖屠宰、造纸印 刷等众多行业已有 10余年的项目案例经验,服务的企业 900余家,已在行业内有很高的声誉。同时公司会通过网络、广 告以及行业展会投入一定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认识楚环科技。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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