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环境(601200):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晓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49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公司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业务为“2+4”,即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面向“十四五”,上海环境明确了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9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5个,分别为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北部污水系统总体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以及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分布在上海、成都等地,其中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又分为三个子项目:(1)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3)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此外,另有受托运营项目4个。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PPP、TOT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模式是PPP模式的一种,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递交标书。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投资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环节具有显著优势。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部分填埋项目另有沼气发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 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 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 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 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 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 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三)行业情况 1、生活垃圾 (1)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的起伏波动不会形成较大影响且生活垃圾产量和 项目运营一般不受季节影响,不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 和推进,尤其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和产业导向的指引,生活垃圾焚烧 能最大限度实现固废废弃物的填埋减量,焚烧已成为主要处理方式。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双碳”以及循环经济政策指引下,县级地区的小型焚烧设 施也逐步落地,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 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总体来看, 生活垃圾行业呈现五个延伸趋势,即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城市向县镇延伸,从一期向二 三期延伸,从单一项目向产业园区延伸,从垃圾处理向固废协同处理延伸。 (2)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推进,未来生态环 保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 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2、市政污水 (1)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如果细分行业的投资决策、招投标、支付账款 等流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安排,则会使水处理行业表现出某些季节性特征。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 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废水零排放成为重大发展趋势,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 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 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 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2)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最强的社会责任感 公司始终关注客户、百姓等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以环保教育、科普基地和示范标杆为项目目标,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湿法烟气处理工艺的企业,烟气实际排放数据远远严格于欧盟2000标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上海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称号,同时运营多座被国家住建部评定等级为AAA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保企业。 (二)领先的专业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建设千吨级、进口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目前世界规模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9000吨/日);掌握各种烟气处理工艺,工程业绩覆盖干法、半干法、湿法和各种组合工艺;国内首个使用“半干法/干法”先进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也是国内首个使用更为先进的“干法/湿法”烟气净化组合工艺的企业;熟悉各种主流炉排技术,单台炉业绩覆盖250吨/日、400吨/日、500吨/日、600吨/日、750吨/日,平均单厂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三)一流的技术平台 承担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等行业管理职能;拥有4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个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1个百强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国家水专项等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70余项。 截至报告期末,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咨询类奖项百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59项,省部级奖项10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99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拥有软件著作权61项;编制并发布标准96项,其中主编标准37项。 (四)权威的专家团队 拥有住建部、科技部专家,以及行业领军人才等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权威专家;拥有专业的技术、建设、运营团队,其中,上海市科委专家29人,绿化市容行业领军人才6人,正高级工程师19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600余人;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焚烧厂运行及检修人员超过1,200名。 (五)先进的管理体系 公司吸收消化北美固废行业引领企业——WheelabratorTechnologiesInc.最成熟的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构建远程实时监控中心,采用美国OSIsoft公司的PISystem数据基础架构,从多个数据源采集、分析、可视化大量高保真时间序列数据,实现了运营智能化。实时掌握各厂运行情况,并提供远程诊断和后台支持保障;开发了针对垃圾焚烧厂智能化运行、检修、维护平台,该平台采用美国IBM公司的Maximo系统,通过自主研发适合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需求,实现运行流程明确化、检修周期智能化、检修方法规范化、检修成果智能化的运行检修一体化管理平台。 (六)强大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亿元,信用等级AAA;拥有一批覆盖金融、财务、法律、环保、PPP政策等方面的专家顾问团队。 (七)丰富的业绩经验 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始终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公司深耕上海,同时拓展全国,在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太原、洛阳、蒙城、奉化、晋中等地建成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运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7个,共计入厂垃圾675.51万吨(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垃圾焚烧上网电量228,758.48万度;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垃圾填埋量5.74万吨。运营垃圾中转站6个,共计中转垃圾67.14万吨;运营污水处理厂4座,共计处理污水18,399.39万吨,日均处理量为101.65万吨。公司运营危废(医废)焚烧项目(含委托运营)5个,收运量5.88万吨,焚烧量5.97万吨。 (二)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 1、生活垃圾: (1)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截至2023年6月,主厂房焚烧间、垃圾坑主体结构施工中;锅炉安装完成;烟气系统反应塔和除尘器开始安装。 (2)甘肃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2023年6月,社会稳定性评价已完成,用地预审相关资料已报送市自然资源局。 2、固废资源化: (1)兰陵县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6月,本项目设备带负荷调试完成。 (2)松江区湿垃圾处理设施扩建工程:截至2023年6月,预处理系统正在进行罐体组装;除臭系统正在进行设备基础施工。 3、危废医废: (1)上海天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截至2023年6月,综合水池出±0米;组合水池顶板浇筑完毕,满水试验完成。 (三)拓展项目 报告期内: 生活垃圾:新增甘肃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约3.47亿元。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800吨/日,配套40吨/日餐厨垃圾脱水提油预处理系统,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500吨/日。 环境修复:累计承接2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以及环境修复工程和运营类项目。 工程项目方面,在上海嘉定、上海静安、江苏常州等地,成功为多个工业污染地块、非正规垃圾堆填处置工程提供修复治理服务。运营服务方面,在山东承接一项地下水长期监测与风险管控项目,将持续为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咨询项目方面,苏州场调质量监督项目成为公司首个环境监理类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咨询业务范围,将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与公司形成良性互动的协同发展格局,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技术服务:新签技术服务类合同157项。其中,园区及环卫专业规划9个、第三方监管项目10个、咨询设计等138项。新增项目遍及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城市群等22个省(市、自治区),为上海环境全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技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成功中标1项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项目与3项上海市科委启明星项目。 1、生活垃圾处理 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与智慧环卫关键装备》等4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和上海市科委项目《湿垃圾处理衍生品质量管控和检验技术及应用示范》的综合绩效评价;高质量持续推进上海市科委《大型垃圾填埋场失稳灾变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低价值可回收物低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上海市国资委《湿垃圾生物资源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上海市绿容局《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碳减排能力分析》等项目;筹备上海市国资委项目《上海固废科创中心(一期)建设》的综合绩效评价。 2023年度,上海环境成功获得1项上海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成套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获得1项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生活垃圾恶臭全过程治理关键技术及应用”;中标1项市优秀技术带头人项目:“基于精细化数值仿真的生活垃圾低碳处理工艺技术开发与示范”;中标3项上海市科委启明星项目:“垃圾焚烧炉无焰燃烧低NOx控制技术及新型扰流高效SNCR技术研究与示范”、“臭氧耦合过氧化钙溶胞污泥-回流强化垃圾渗滤液脱氮降污机制”、“基于氧调控的厌氧消化生物强化机制及技术”。 2、污水污泥治理 以“绿色低碳、降本增效”为目标指标指引,聚焦主营业务生产痛点,开拓新兴业务技术储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指引开展技术创新和数字突围,主要集中在光伏清洁能源布局、能源梯级利用、能源协同共享、低碳工艺储备、数字转型赋能等方面,实现生产绿色供能、运营节能降耗、管理效益提升。 3、危废医废处理 持续推进国家科技部重大专项《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项目研究,开展不同配伍的熔融玻璃体粘度小试,酸溶失率、水浸出指标等检测;开展灰渣熔融线烟气系统消缺和预处理、熔融炉系统检查。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本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研究》验收,形成《本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研究报告》,为本市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提供依据。 推进上海市科委课题《危险废物智能管控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实现对危险废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全流程跟踪管理,并建立从收集-转运-末端处置全流程,为城市安全运行和健康保障提供重大科技支撑。 4、环境修复 针对现有异位土壤淋洗技术,研发的以旋流分选洗脱为核心的撬装式中试淋洗设备,突破现有的分级极限和搅拌强度极限,以更低的淋洗成本、更高的淋洗效率、更短的淋洗时间、更全面的药剂方案为后续重金属土壤修复市场提供更强的竞争力。针对可移动土壤修复终端与5G+AI大数据的标准化设计及示范,现已完成修复终端-热脱附模块设计并进行制备,积极推进终端处置各技术模块的数据集成及分析,为后续各技术在智慧化终端的嵌套应用奠定基础,对标准化土壤处同地下水质对多环芳烃的降解影响,确定关键影响因素,为多环芳烃在地下水中的实际修复应用做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33,481万元,主要系本期承包设计规划成本及PPP项目维修费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262万元,主要系本期市场拓展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2,563万元,主要系本期随业务扩张,相关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915万元,主要系本期借款利率同比有所下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637万元,主要系本期下属单位部分研发项目受进度影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7,662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净流出同比增加25,161万元,主要系本期PPP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净流出同比增加6,334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融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77万元,主要系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营业外收支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25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754万元,主要系本期背书了承兑汇票所致;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6,326万元,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项增加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6,644万元,主要系本期参股投资的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清算关闭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3,431万元,主要系本期危废项目预付工程款项所致; 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38万元,主要系本期预收房屋租金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12,82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去年计提的年终奖所致;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0,273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应付股利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20,285万元,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39,983万元,主要系本期超短融资券减少所致;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775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房屋租赁费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 )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表决权比例51.6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如不能及时适应并调整经营策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例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公司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 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公司投资运营的垃圾焚烧项目若不能及时纳入补贴清单,或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后不再享受补贴,则会对公司垃圾焚烧业务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经营风险 (1)BOT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BOT模式从事各项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均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未来公司能否顺利延续原有业务关系,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标程序而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每个BOT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或受当地居民反对等因素影响,则新的BOT项目将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另,BOT项目建设过程中超预算投资等因素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10-30年,BOT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4)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 BOT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增加,从而会增加运营成本。 二是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公司项目运营的主要成本为BOT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除此以外还包括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支出。若上述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BOT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未来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与质量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会因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项目破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以及由人员素质、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施工方法和环境问题引起的问题,都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并遭受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法律诉讼。 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延迟工期。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叶源新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选举张欣、张鹏飞、李建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选举龚达夫、陈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淼为公司副总裁,邰俊为公司总工程师,李蓉为公司财务总监。此外,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龚达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重要子公司有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运营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松江项目”)和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竹园一厂”)。 松江项目的烟气净化、污水处理、飞灰稳定化、噪声防治等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保障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测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检测结果 项目公司名称: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PN-2306067-1、PN-2306134-1、PN-2306135-1、PN-2307039-1、PN-2306137-1、PN-2306136-1 (1)松江一期
(2)松江二期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情况(松江一期、二期)
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竹园一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投入运行以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的烟气净化、臭气控制、污水处理、噪声防治、飞灰稳定化等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同步运行,烟气排放全面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145)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输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相关要求后在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防治污染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无重大故障及缺陷。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法的有关要求,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均按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建设项目投运前均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完成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具有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结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根据环评批复要求、排污许可证和国家排放标准,对各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规定所有业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例、规则和标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并动态实施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等内部风险管理分析。同时注重研发以持续改进工艺技术和方法,完善设计和相关工艺以改善环境表现,持续推广对环境有益的项目,并持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公司坚持推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以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经营过程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策划和实施,积极承担员工权益、股东利益、城市安全、环境健康等方面的职责,确保社会责任的履行,并通过全面的技术支撑、严谨的工作作风、优质的服务态度不断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五)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