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玛顿(002623):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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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5:03: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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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亚玛顿:2023年半年度报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ALMADEN CO.,LTD.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亚玛顿
股票代码:002623
披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金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芹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亚玛顿 | 指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 | 指 | 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林金锡、林金汉 | 亚玛顿电力 | 指 | 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亚玛顿中东北非 | 指 | 亚玛顿(中东北非)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 宁波亚玛顿 | 指 | 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太阳能基金
公司 | 贵安亚玛顿 | 指 | 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常州安迪 | 指 | 常州安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凤阳硅谷 | 指 | 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亚玛顿科技控股公司 | SolarMax | 指 | SolarMax Technology,INC,公司参股公司 | 亚玛顿安徽分公司 | 指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公司分公司 | 亚玛顿新贴合 | 指 | 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溪亚玛顿 | 指 | 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亚玛顿湖北 | 指 | 亚玛顿(湖北)高清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专门委员会 | 指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BIPV | 指 | 光伏建筑一体化,指在建筑外围保护结构的表面安装光伏组件提供电
力,同时作为建筑结构的功能部分,其实是一种光伏发电模块和建筑的
集成技术,所形成的产品可广泛应用建筑物的遮阳、幕墙、屋顶、门窗
等部位,在满足常规采光和建筑美学基础上,提供清洁环保电能。 | 超薄双玻组件 | 指 | 由盖板为≤2.0mm 的光伏减反玻璃,背板为≤2.0mm 的超薄镀膜玻璃,
中间复合太阳能电池片组成复合层,电池片之间由导线串、并联汇集引
线端的整体构件,该组件不需要加装铝边框固定。 | 超薄大尺寸显示屏玻璃 | 指 | 超薄大显示屏使用≤2mm玻璃导光板,及≤1.1mm玻璃盖板,玻璃加工工
艺中使用公司独有之薄玻璃物理钢化,大型全版面镀膜,大型全自动玻璃
深加工工艺,本产品使用在超薄大型42"~90"TFT LCD及OLED屏上。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亚玛顿 | 股票代码 | 00262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亚玛顿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HANGZHOU ALMADEN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AM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金锡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686,528,547.91 | 1,469,333,980.16 | 14.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021,622.08 | 42,986,256.88 | -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428,587.24 | 27,606,855.02 | 1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6,970,345.96 | -54,397,895.31 | 241.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22 | -9.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22 | -9.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1.30% | -0.0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5,262,952,458.40 | 5,002,235,042.98 | 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192,606,533. 19 | 3,227,568,273.11 | -1.08%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 -5,745,120.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44,447.5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452,627.4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7,959.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0,960.06 | | 合计 | 6,593,034.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最初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一家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在BIPV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实现了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业务、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分析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最终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光伏电站业务
公司采取与 EPC 工程建设方合作模式,即由 EPC 工程建设方负责电站项目的前期电站开发、工程建设等,公司主要是提供超薄双玻组件以及电站建设融资借款。建成后的电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电站项目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
1、光伏行业
当前以“绿色发展”为核心的新发展理念逐渐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开始加速,光伏能源以其清洁、安全、经济等显著优势已成为承接能源转型的重要引擎。
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高速增长,未来太阳能光伏行业将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行业前景。
2023 年上半年,随着上游产能释放,硅料、硅片供求回归平衡,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带动电站终端收益率的提升,从而推动了前期组件高价下积压的地面电站建设需求释放,上半年我国光伏装机达到 78.42GW,同比增长超 1.5 倍。同时,海外市场亦利好不断,光伏装机需求持续旺盛,使得上半年在电池、组件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仍实现了出口总额 290 亿美元,同比增长 13%。展望 2023 全年,光伏景气度持续向好,光伏行业协会已将装机预测,由280-330GW上调到 305-350GW。
2、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行业
显示材料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显示材料作为数字与信息交互的重要媒介,是我国加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依托。随着万物互联到万物显示时代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为新型显示的创新带来了更多机遇和可能,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伴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以及国内消费升级的时代到来,大尺寸、高端化、智能化、多样化的终端需求趋势将为面板企业产品结构升级提供契机。“万物皆显示”趋势的兴起,显示面板作为人机交互的窗口、万物互联的入口融入人们生活。在非电子产品电子化、简单电子产品智能化的“电子+”时代背景下,显示面板作为人机交互的窗口、万物互联的入口在越来越多终端中得以应用,此外,新型显示技术发展、大屏化趋势也带来了面板替换需求的增长。面板市场需求的增长为上游国产电子玻璃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四)公司主要经营业绩与驱动因素
2023 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国民经济回升向好,但市场需求复苏未达预期,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深耕光电玻璃深加工领域,加快推动新项目建设和技改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业布局,同时精细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22%。报告期公司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快大尺寸、薄型化光伏玻璃产能建设,推进产能释放
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大尺寸、薄型化光伏玻璃的扩产建设及投产进度。随着凤阳新增产线以及本溪生产基地的逐步建成投产,公司超薄光伏玻璃产能进一步扩大,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超薄光伏玻璃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
2、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在光伏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自身在超薄光伏镀膜玻璃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率先开发厚度为 1.6mm超薄光伏玻璃的公司,通过了核心客户认证,并已批量向客户供应相关产品。报告期,公司 1.6mm超薄光伏玻璃的销量大幅增加,在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和市场中的领先地位。
3、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技术创新
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发展情况,紧跟产业链的技术升级趋势,围绕客户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创新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公司继续着力推进大尺寸、薄型化、高效增透光伏玻璃的研究和探索,BIPV 彩色玻璃和防眩光玻璃、玻璃扩散板和导光板、全贴合、钙钛矿等新产品和新工艺的产业化进度,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内生增长动力。
4、完成股份回购事项,择机实施激励计划,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报告期,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即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999,9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3.01%。
后续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适时启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通过激励机制以及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秉承“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核心价值观,通过 10 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沉淀,在行业内具备了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创新型企业等;并依托公司的技术中心组建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光电玻璃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高透光率光伏玻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太阳能组件用功能性材料工程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基地、CNAS 检测中心等省级重点研发机构。公司借助强大的研发平台及研发团队,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实现由“产品设计制造商”向“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玻璃深加工行业深耕 10 多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持续为客户开发提质增效的新型材料和解决方案的优质服务,与国内外主流组件厂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些优秀的客户群体为公司长期持续地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除光伏玻璃客户外,公司近几年进军电子显示领域,与国内外知名显示器厂商亦建立合作关系并向其提供产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将突破更多优质客户。
3、品牌优势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亚玛顿”品牌在行业中始终享有较高的商誉和知名度?公司先后获得过中国光伏上市公司卓越表现大奖、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发展项目、中国光伏领跑者创新论坛杰出贡献奖、最佳双玻组件材料商奖、年度优秀光伏材料企业、AEO 认证企业、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明星企业等荣誉称号。
4、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多年来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建设,已实施ERP、MES、“云之家”等信息化管理系统,从产品报价、方案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到采购、仓储、生产调度和财务等环节实现高度信息化管理。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生产精细化管理,公司持续优化制造车间执行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打造一个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实现人、机、料、法、设备协同并进一步缩短产品生产周期、降低管理成本与物耗、提高生产效率。公司通过加速信息化系统建设,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化工作流程改革,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信息的及时传递,提升整体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使公司组织运作更高效、更灵活。
5、管理团队与专业人才优势
公司长期坚持以优秀的企业文化、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打造了一支由优秀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技术人才所组成的经营团队。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技术人员结构覆盖公司业务的各个领域。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现场作业经验的优秀人才,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研发创新及稳定生产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是公司长期业务推进和确保产品品质的重要保证。公司员工结构合理,中青年员工在实践中进步,并逐步成长为公司的骨干力量,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6、先进的自动化水平
近年来,公司根据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陆续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引入先进自动化设备、推动建立自动化生产线,为公司重要项目的攻坚克难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支持和保障。改造后的生产线有效地提升了良品率及生产效率,减少直接作业人员,降低人工操作带来的品质风险,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降低人工成本,提升产品制造效率。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686,528,547.91 | 1,469,333,980.16 | 14.78% | | 营业成本 | 1,563,645,109.70 | 1,362,459,468.86 | 14.77% | | 销售费用 | 3,086,231.70 | 2,137,045.69 | 44.42%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人员费用
增加,以及新品导入的认证检测
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9,114,170.11 | 29,840,196.30 | -2.43% | | 财务费用 | 3,182,271.36 | 7,538,065.73 | -57.78%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利息
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68,193.85 | 3,608,981.00 | -89.80%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递延所得
税资产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
致。 | 研发投入 | 44,689,236.00 | 35,220,747.69 | 26.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76,970,345.96 | -54,397,895.31 | 241.50%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主营产品销售
收入增加,回款额同比增加所
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96,510,850.98 | 23,234,373.71 | -945.78%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以及
“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项
目(一期)”投入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56,157,922.02 | -84,513,126.86 | 284.77%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
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39,736,913.61 | -115,112,592.50 | 134.52%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686,528,547.91 | 100% | 1,469,333,980.16 | 100% | 14.78% | 分行业 | | | | | | 新能源行业 | 1,605,391,898.23 | 95.19% | 1,402,403,518.34 | 95.44% | 14.47% | 电子玻璃及显
示器件等行业 | 71,609,006.58 | 4.25% | 51,454,178.03 | 3.50% | 39.17% | 其他 | 9,527,643.10 | 0.56% | 15,476,283.79 | 1.05% | -38.44% | 分产品 | | | | | | 太阳能玻璃 | 1,474,297,011.69 | 87.42% | 1,355,452,056.09 | 92.25% | 8.77% | 太阳能组件 | 104,614,790.09 | 6.20% | 18,861,045.21 | 1.28% | 454.66% | 电力销售 | 26,480,096.45 | 1.57% | 28,090,417.04 | 1.91% | -5.73% | 电子玻璃及其
他玻璃产品 | 71,609,006.58 | 4.25% | 51,454,178.03 | 3.50% | 39.17% | 其他 | 9,527,643.10 | 0.56% | 15,476,283.79 | 1.05% | -38.44% | 分地区 | | | | | | 国内 | 1,414,923,295.69 | 83.90% | 1,266,314,690.73 | 86.18% | 11.74% | 国外 | 271,605,252.22 | 16.10% | 203,019,289.43 | 13.82% | 33.78%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新能源行业 | 1,605,391,898.23 | 1,500,548,455.07 | 6.53% | 14.47% | 15.38% | -0.74% | 电子玻璃及显
示器件 | 71,609,006.58 | 62,050,343.57 | 13.35% | 39.17% | 4.33% | 28.94% | 分产品 | | | | | | | 太阳能玻璃 | 1,474,297,011.69 | 1,380,267,288.64 | 6.38% | 8.77% | 10.28% | -1.28% | 太阳能组件 | 104,614,790.09 | 102,323,106.97 | 2.19% | 454.66% | 226.75% | 68.22% | 电力销售 | 26,480,096.45 | 17,958,059.46 | 32.18% | -5.73% | 2.26% | -5.30% | 电子玻璃及其
他玻璃产品 | 71,609,006.58 | 62,050,343.57 | 13.35% | 39.17% | 4.33% | 28.94% | 分地区 | | | | | | | 国内 | 1,405,395,652.59 | 1,317,623,033.70 | 6.25% | 12.36% | 12.20% | 0.13% | 国外 | 271,605,252.22 | 244,975,764.94 | 9.80% | 33.78% | 31.96% | 1.2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0,198,889.74 | 25.34% | 主要系报告期理财收益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2,592,695.68 | -6.44% | | 否 | 营业外收入 | 703,619.73 | 1.75% |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494,023.26 | 3.71% |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
减 | 重大变动
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775,726,220.31 | 14.74% | 752,820,530.22 | 15.11% | -0.37% | | 应收账款 | 746,959,454.41 | 14.19% | 651,690,465.36 | 13.08% | 1.11% | | 合同资产 | - | - | 11,888.24 | 0.00% | - | | 存货 | 191,367,811.93 | 3.64% | 185,436,018.27 | 3.72% | -0.08%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771,323.23 | 0.64% | 32,025,060.98 | 0.64% | 0.00% | | 固定资产 | 1,212,723,991.82 | 23.04% | 1,258,432,619.40 | 25.25% | -2.21% | | 在建工程 | 356,105,622.67 | 6.77% | 248,843,425.52 | 4.99% | 1.78% | | 使用权资产 | 124,375,804.17 | 2.36% | 131,382,100.87 | 2.64% | -0.28% | | 短期借款 | 524,429,444.44 | 9.96% | 421,418,063.25 | 8.46% | 1.50% | | 合同负债 | 37,802,989.80 | 0.72% | 17,538,505.79 | 0.35% | 0.37% | | 长期借款 | 301,145,243.10 | 5.72% | 162,262,898.63 | 3.26% | 2.46% | 主要系报
期公司“
尺寸显示
学贴合”
目贷款增
所致 | 租赁负债 | 107,566,800.48 | 2.04% | 115,752,385.46 | 2.32% | -0.28%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
安全性的
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 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 亚玛顿中东
北非有限公
司 | 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 | 10,271.64
万元人民币 | 迪拜 | 超薄双玻
组件的生
产和销售 | 定期监督 | 亏损 | 3.19% | 否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2,996,404.09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其他原因受限 | 应收票据 | 51,504,669.12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324,215,027.64 | 金融机构融资 | 应收账款 | 6,119,099.70 | 金融机构融资 | 无形资产 | 11,454,836.03 | 金融机构融资 | 合计 | 496,290,036.58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7,338,758.81 | 49,453,734.76 | 36.1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
份 | 募集方
式 | 募集资金
总额 |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 2020年 | 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 | 98,614.67 | ,733.88 | 66,507.65 | 0 | 0 | 0.00% | 32,107.02 | 1、公司
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将继续
用于募投
项目;
2、在确
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
的情况
下,为提
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
率,保障
股东利益
最大化,
对部分暂
时闲置募
集资金适
时进行现
金管理。 | 0 | 合计 | -- | 98,614.67 | ,733.88 | 66,507.65 | 0 | 0 | 0.00% | 32,107.02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62,5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986,146,684.00元。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5,076,532.2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597,737,773.41元,本年度使用67,338,758.8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
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65,076,532.2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5,980,079.74元,与截止
2023年06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0,380,843.94元的差异为人民币274,400,764.20 元,系
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金额295,000,000.00元。 | | | | | | | | |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大尺寸、
高功率超薄光
伏玻璃智能化
深加工建设项
目 | 否 | 39,130 | 39,130 | 5,067.04 | 30,148.92 | 77.05% | 2023年09
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2、大尺寸、
高功率超薄光
伏玻璃智能化
深加工技改项
目 | 否 | 16,439.4 | 16,439.4 | 837.27 | 4,294.85 | 26.13% | 2023年12
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3. BIPV防眩
光镀膜玻璃智
能化深加工建
设项目 | 否 | 13,381 | 13,381 | 529.51 | 2,357.51 | 17.62% | 2023年12
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4. 技术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 | 否 | 3,069 | 3,069 | 300.06 | 3,111.1 | 107.37% | 2023年12
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
金 | 否 | 27,980.6 | 26,595.27 | | 26,595.27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100,000 | 98,614.67 | 6,733.88 | 66,507.65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无 | | | | | | | | | | | 合计 | -- | 100,000 | 98,614.67 | 6,733.88 | 66,507.65 |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
划进度、预计收益的 | 无 | | | | | | | | | |
情况和原因(含“是
否达到预计效益”选
择“不适用”的原
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691.2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
金置换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3408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1、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对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宁波保税区
亚玛顿新能
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 子公司 | 实业投资,创业投
资,投资咨询(除证
券、期货),企业管理
咨询,商务咨询(以
上咨询不得从事经
纪),会展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 | 50,000 | 58,889.20 | 57,874.97 | 528.95 | 178.54 | 121.43 | 江苏亚玛顿
电力投资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太阳能电站项目的设
计、开发、投资、建
设和经营管理;光伏
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
营;光伏发电技术咨
询、服务 | 10,000 | 54,869.84 | 26,496.15 | 2,423.86 | -225.29 | -384.65 | 亚玛顿中东
北非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太阳能系统和相关零
部件的贸易;太阳能
电池板的制造;照明
配件和固件的生产和
组装;安全玻璃的制
造 | | 10,271.64 | 5,912.96 | 9,622.52 | -222.34 | -222.3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公司与上海云天玻璃有限公司在 2022 年投资设立,公司占出资比例的51.00%。2022年9月6日取得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521MABYH32U77的营业执照。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及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风险升级,全球政治经济环境跌宕起伏且充满易变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全球经济格局正在加速重构。同时,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产业之一。目前已有部分国家基于贸易保护主义,制定排他性、歧视性的行业政策,发起不正当的贸易保护措施,以阻止其他国家可再生能源合法进入其市场。若未来国内外光伏行业政策出现重大变动或国际贸易摩擦导致出口不畅,则可能造成市场供需失衡,从而进一步影响光伏产业链上下游的产品需求和价格。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加强国际贸易走势及变化情况研判,深入分析行业格局,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不断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巩固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地位,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全球双碳目标的推进,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及各种资本的关注,市场的目光从原来的组件端逐步下沉到光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近年,国内光伏玻璃企业多有增资扩产的计划,随着未来我国光伏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逐渐释放,行业内市场竞争的程度将有所加剧。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超薄光伏镀膜玻璃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技术创新优势,不断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加深与战略客户合作的深度。同时,推动生产管理创新和改善,持续推行降本增效措施,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光伏技术的更新迭代是行业发展的核心,特别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属于技术、资本双密集型行业,“平价上网时代”带来的降本压力倒逼企业不断研发新技术以降低生产成本。
随着 TOPCon、HJT、IBC、钙钛矿等技术百花齐放,光伏企业只有紧跟行业技术发展的步伐,才能实现未来业绩稳步增长。对此,公司将在做好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布局更前沿的技术领域,紧跟市场趋势,持续推进各项光伏前沿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不断地储备和完善相关的技术和经验,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和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子公司逐渐增多(包括控股子公司),这对公将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培养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增加。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业务规模成长带来的经营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预期效益的实现带来不利影响。对此,为了适应不断快速扩张的需求,应对其带来的管理风险,公司持续推行信息化建设,集成化与平台化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不断优化集团化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公司将继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储备,调整完善管理制度,促进管理效率提升和管理覆盖面加宽。
5、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玻璃精密加工,目前主要产品集中在光伏和显示应用领域。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将持续在光伏及电子显示领域用玻璃、BIPV领域大力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但对该等业务的探索,可能存在受传统业务模式束缚、对新市场判断存在误差、相关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做好行业研究和战略研究,谨慎决策,力求做出正确的决策,并不断通过在组织系统的优化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经营环境。
6、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光伏行业存在付款账期较长的行业惯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逐步增加,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同时,随着光伏新政出台,国家对光伏行业的去补贴化正在加速,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长期稳定、信誉优良的客户,应收账款大比例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下游客户因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账款逾期或无法收回,可能造成应收账款增长、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而影响公司损益的财务风险。对此,公司将严格执行信用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销售与回款期间的各个环节,对应收账款进行实时追踪,建立销售人员应收账款回款考核指标,优化应收账款结算方式及账期制度,同时对客户的账期进行分级管理,向优质客户优先进行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强化合同审核及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应收账款带来的风险。
7、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向海外客户的销售收入主要以外币结算。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汇率波动会影响公司外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同时也影响着公司的汇兑损益,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变化走势,完善汇率风险预警及管理机制,合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3.88% | 2023年01
月16日 | 2023年01
月17日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6)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3.85% | 2023年02
月03日 | 2023年02
月04日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9)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2022年度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0.32% | 2023年05
月19日 | 2023年05
月20日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8)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公司实际
控制人林
金锡、林
金汉 | 股份流通
限制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股份锁定限
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
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
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10
月1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公司控股
股东常州
市亚玛顿
科技有限
公司、实
际控制人
林金锡、
林金汉、
自然人股
东林金坤 | 避免同业
竞争 | 1、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本公司目前未从事任何与亚玛顿业务范
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拥
有任何从事与亚玛顿股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
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或在任何与亚玛顿股份产
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拥有任何利益;本公司及本
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亦不会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亚玛顿股份相竞争
的投资及业务;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亚玛顿股份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承诺
在本公司作为亚玛顿股份发起人股东期间内及
在转让所持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持续有效,并且
不可变更或者撤销。2、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金
锡、林金汉、股东林金坤承诺:本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任何与亚玛顿业务
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
拥有任何从事与亚玛顿股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
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或在任何与亚玛顿股份
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拥有任何利益;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亦不会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亚玛顿股份相竞争的投资及业
务;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亚玛顿股份
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亚
玛顿股份发起人股东期间内及在转让所持股份
之日起一年内持续有效,并且不可变更或者撤
销。 | 2011年10
月1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 | 公司实际 | 关于缴纳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承诺:对 | 2011年10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控制人林
金锡、林
金汉 | 社会保
险、住房
公积金 | 2009年7月之前,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的情况,承诺如下:亚玛顿若因其未依据国
家法律法规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被国家主
管部门追索、处罚,或牵涉诉讼、仲裁以及其
他由此而导致亚玛顿资产受损的情形,因此所
产生的支出均由本人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
2、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承诺:对
于2010年8月之前公司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的情况,承诺如下:亚玛顿若因其未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被国
家主管部门追索、处罚,或牵涉诉讼、仲裁以
及其他由此而导致亚玛顿资产受损的情形,因
此所产生的支出均由本人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
担。 | 月13日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公司实际
控制人林
金锡、林
金汉 | 避免资金
占用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承诺:本人及
本人参股或控股的公司不会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股份公司之资
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
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发生除正常业
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 2011年10
月1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公司控股
股东亚玛
顿科技、
实际控制
人林金
锡、林金
汉 | 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
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
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
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
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0年11
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公司控股
股东亚玛
顿科技、
实际控制
人林金
锡、林金
汉 | 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
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
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
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
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0年11
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实际控制
人林金
锡、林金
汉 | 关于房屋
租赁未备
案事项的
承诺 | 如因公司及/或其控制的企业承租的其他第三
方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且在被主管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发行人及/或其
控制的企业被处以罚款的,则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将对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
进行充分补偿。 | 2020年11
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 实际控制
人林金 | 关于未取
得产权证 | 如公司及相关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因使用未取得
产权证书的土地及/或因无证房产未及时办理 | 2020年11
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锡、林金
汉 | 书的土地
/房产的
承诺 | 建设及产权手续等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及/或被
要求拆除、搬迁等,则实际控制人将对发行人
及其相关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
失进行充分补偿。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实际控制
人林金
锡、林金
汉 | 关于相关
光伏电站
项目尚未
经主管部
门认定属
于"光伏
复合项目
"的承诺 | 如公司及相关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因相关光伏电
站项目用地问题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收回农用
地等,则实际控制人将充分补偿发行人及起相
关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2020年11
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 常州亚玛
顿股份有
限公司 | 现金分红 | 在符合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
用计划提出预案。 | 2022年04
月29日 | 2022-
2024 | 正常履行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是 | | | | | |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 不适用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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