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万方发展(000638):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万方发展: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 8月 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谌志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期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概述 2023年上半年,公司延续了前期已确立的通过培育、投资或外延并购等方式全力打造具备长远发展前景较好、成长空间较大等特征的业务发展战略,加快各个板块的布局以及后续产业化落地的发展需求,实现公司资产的进一步优化配置,积极改善公司基本面,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及时根据业务情况调整组织架构,控制各项成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军工业务、农业业务以及生物健康等业务。 (二)主要业务及产品说明 1、军工业务板块 1.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铸鼎工大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高硅铝合金、梯度硅铝复合材料、异质结构功能材料等新一代电子封装新材料及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规模化推广工作,其产品主要应用于先进雷达、大功率半导体集成电路、航空航天、卫星通讯、激光等航天军工领域,是大功率微波电子器件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功率微波电子器件的集成电路及模块起到支撑保护、散热、电磁屏蔽等作用。报告期内,铸鼎工大继续秉持“科技报国,匠心铸鼎”的信念,瞄准金属军工新材料制备技术的难点、高点和下游军工应用的痛点,持续不断地进行攻坚克难。通过同下游军工客户紧密合作,有力地加速了高硅铝合金材料、梯度硅铝复合材料、异质结构复合材料、4047铝合金盖板材料等新材料产品在下游的应用进程,为我国的军工航天事业不断贡献高技术含量、高应用价值的尖端产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瑞光的主营业务是为航空、航天、船舶、兵装行业的飞行器、航行器、车载装备中的轻量化、高精度、高强度重要金属功能部件的精密加工与特种焊接制造,具体表现为各类机加件、焊接件、锻件和粉末冶金件等。报告期内,新瑞光携两家控股子公司积极开拓航空航天、火箭军、海军和陆军兵器等军工客户,扩大产线,加大产能,全力满足客户的要求。 1.2主要经营模式 1.2.1采购模式 铸鼎工大和新瑞光的采购模式均为按需采购,即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编制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集中或分批向供应商采购各类原、辅材料。 1.2.2生产模式 铸鼎工大和新瑞光的技术和生产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技术参数等进行工艺分析,完成产品设计,确定工艺方案,编写工艺规程。确定生产任务后,生产部门根据合同约交货定时间进行生产排程。 生产部门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生产控制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检查部门对各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产成品入库后,库管部门将入库单与合同检查核对,并办理产品发运。 1.2.3销售模式 铸鼎工大和新瑞光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兵器集团、中船集团、中科院等军工科研集团下属的相关军工企业、军工科研院所,对于新研制产品的销售或技术服务,铸鼎工大和新瑞光均通过参与客户组织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接受委托研制任务等方式成为承研或承制单位。对于已批产定型的产品,基于军品保障要求及保密性考虑,军品通常由研发企业作为定型后保障生产的供应商,采购均采用配套供应模式。 1.2.4研发模式 铸鼎工大和新瑞光均采取自主研发的研发模式,具体主要包括型号跟研和自选研发两大类。型号跟研是围绕下游客户型号装备整体技术指标要求,从开发设计、原材料选取、材料设计与研制、制造工艺、质量性能测试等方面进行同步研发,以验证产品设计特性要求、工艺稳定性及可靠性、生产成本效用比。 目前,铸鼎工大和新瑞光均已参与了下游客户多个型号的跟研工作。自选研发是铸鼎工大和新瑞光基于市场、科研院所、军工企业需求或技术发展趋势所进行的自主研发,一方面围绕提高产品质量、研发和生产效率、提升产品成熟度等方面来进行技术研发工作,一方面通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新服务,并向下游客户推荐试用,满足或创造市场需求,以维持细分行业内领先技术水平。 2、农业业务板块 2.1主要经营模式 2023年上半年,控股子公司万方迈捷继续以原粮收储销售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内核,以供应链业务为驱动的基本经营框架。在基本框架业务的范围内,万方迈捷制定了发展的三个基本战略。第一,严控质量风险管理,稳定原有收储业务,保证产值目标达成。第二,通过科技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实现粮食金融化。通过基本业务框架与基本战略的确立,为 2023年年度的产值目标与利润目标达成确认了方向,保证万方迈捷继续持续稳定发展。 2.2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松原位于吉林省中西部,世界三大寒地黑土带上,该区域土质松软肥沃,富含氮、磷、钾和各种有机物,有机质含量约是黄土的 10倍,被誉为土壤中的“乌金”,最适宜优质水稻的栽培,是我国主要的优质粳稻生产基地。宠米品牌的原粮就取自前郭县江水灌溉区域,在充足的阳光照射下自然生长,经过精选、砻谷、碾米和色选等多道工序,最终进入寻常百姓家。宠米品牌系列产品除了在大米领域纵向分布,还要横向延伸当地已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品种范畴的农副产品,如乾安黄小米、乾安红辣椒、乾安羊肉等,通过纵横两个方向对产品类型的丰富完善,宠米品牌系列产品不仅要走出吉林,更要走向全国。 3、生物健康板块 近年来公司在大健康、生物制品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做了较多的探索和积累。2022年 3月,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威海东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切入到虾青素产业。公司于 2022年 11月与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田之光”)签订了《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在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建设年产 12,000吨红法夫酵母虾青素项目(以下简称“虾青素项目”),2022年 12月,双方将共同出资 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吉林万方东巽虾青素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润田之光认缴出资额为 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2023年 4月 10日,虾青素项目通过了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该项目正在继续推进中。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打造虾青素产业链生态圈,加速虾青素鸡蛋、护肤品系列产品在线下和线上的市场推广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家虾青素鸡蛋品牌实体店“白素甄”线下实体店在北京开业,虾青素鸡蛋已经入驻北京大型商超,下半年将向北京以外的城市拓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军工业务板块 1、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优势 铸鼎工大的研发团队由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专家和博士组成,其领军人物邢大伟教授为哈工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学博士,美国田纳西大学及橡树岭国家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研究领域涉及“高硅铝合金电子封装材料”、“铜基合金电触头材料”、“磁性微米线制备技术与应用基础”、“铁磁性微丝吸波及其电磁屏蔽效能”、“块体非晶合金成分设计与应用”等多个新材料细分领域。邢大伟教授的新材料开发经验丰富,成果显著,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磁畴分析的磁性微丝 GMI效应的优化与耦合机制研究)、归国人员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市科技局攻关项目(大功率器件电子封装材料低成本制造技术)等项目的研究工作,参与过国家相关“863”计划、总装预研基金等项目研究工作,曾荣获教育部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二等奖 1项、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二等奖 1项等奖项。除邢大伟教授之外,铸鼎工大还有一批在材料科学与工程、精密加工等领域有多年从业经验的专业人才,其中博士 1名,硕士 1名。此外,铸鼎工大背靠哈工大,对持续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也十分有利。 新瑞光的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均为国内军工领域的资深人士,均在军工领域内从业多年,在航空、航天、导弹、船舶等相关部件的特种焊接和精密加工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经验积累和丰富的军工项目开发经验,为后续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产品性能优势 铸鼎工大成功开发,并实现在下游航天军工等领域展开批量应用的梯度硅铝功能材料(TDX1SiX2Si...XnSi系列材料)属于三代+先进电子封装材料,很好地解决了航天军工电子封装过程中的三大痛点问题,即材料导热性能和焊接密封性能难以兼顾难题,材料热膨胀性能不匹配带来的封装壳体、芯片集成电路、盖板等封装体系开裂、膨胀、损毁失效难题,封装集成度难以提升难题。铸鼎工大开发的双面梯度硅铝先进复合材料使传统砖式雷达 T/R组件模块设计向更先进的片式模块设计成为可能,最高可以使雷达T/R组件的集成度增加一倍,对实现雷达产品的高集成度、小型化、减重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铸鼎工大成功开发的异质结构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实现了梯度硅铝、硅铝、铝、铜、钛等两种或多种金属复合材料和金属单质材料的相互搭配复合的一体化成型制备技术。异质结构复合材料具有单一复合材料和单质材料无法比拟的性能优势、材料制备流程高度简化优势和可靠性大幅提升优势等三大优势,其制备技术属于先进材料制备技术的高点,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和较好的应用前景。目前铸鼎工大已经就异质结构复合材料相关的多个新产品同下游军工客户之间密切地进行设计、实验和验证,其中多个产品已经开始小批量应用并实现产值。 铸鼎工大目前已经掌握 4047铝合金军用板材的加工工艺,相关产品经下游军方客户验证,性能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外进口同类产品。目前铸鼎工大相关产品已经在下游军方客户实现了批量应用,对进口产品开始展开替代。 3、技术研发优势 铸鼎工大在设立之初的理念就是全力开发高技术、高性能的新材料,尽量不同竞争对手同质化竞争和价格战。在邢大伟教授的带领之下,铸鼎工大相关新材料产品的开发成效显著,在第三代先进金属电子封装材料高硅铝合金,先进功能复合新材料梯度硅铝、SiC/Al、石墨烯/Al,异质结构材料,4047铝合金进口替代盖板材料等多个新材料制备细分领域都取得了实际应用,或技术突破。未来,铸鼎工大将根据下游军工客户的需求继续开发更多的先进材料,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截至目前,铸鼎工大被认定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铸鼎工大的项目《复合梯度电子封装新材料与新结构》经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审批,获批为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铸鼎工大生产的梯度硅铝电子封装材料被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哈尔滨市第一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新瑞光在军用金属零部件的特种焊接方面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曾参与航天标准《QJ20469-2016钛及钛合金激光焊接工艺规范》的制定,并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在特种焊接领域开展了产、学、研合作。新瑞光的技术中心拥有非标设备设计、精密数控加工、精密连接、焊接变形控制及仿真技术专家团队,在焊接设备集成及应用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具备较强的航空航天产品二次设计及结构分析能力和完备的复杂型面精密测量、理化与无损检测能力。 4、客户优质优势 基于先进的材料制备技术和领先的产品性能优势,铸鼎工大当前的客户主要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下属的第 13研究所、55研究所、29研究所,航天科技下属 33所,航天科工集团下属 23所,中国科学院下属中国空天研究院等业内知名科研大所。上述客户均属于高技术型军工科研院所,在各自细分领域内处在技术领先地位,研发实力雄厚。在国防建设加速、军民融合和军工资产证券化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相关客户的发展迅速。铸鼎工大同上述客户合作,一方面可以实现同客户同步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自己处在行业的技术前沿以持续不断走在行业前列。 基于在特种焊接和精密机加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新瑞光同航天三江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兵器集团下属相关院所、中船集团下属相关厂所、洛阳空导院、湖南金天、湘电股份、江特电机等国内知名军工企业均建立了良好的业务联系,为后续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农业业务板块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方迈捷的建设及发展,立足吉林省松原市,松原市坐落在美丽的松花江畔,松嫩平原南端,土地资源丰富,地势平坦、土质肥沃,生态环境良好,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素有“粮仓、林海、肉库、鱼乡”之美誉,经济总量位居吉林省第三位。 万方迈捷的核心团队从事农业多年,扎根农村,扎根乾安,有广泛的的农业资源和丰富的从业经验,贯穿农业产业的全产业链。核心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无论是粮食的收购、捡斤、烘干、存储、销售,还是农产品的物流、加工、推广,都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生产销售模式。 (三)生物健康板块 公司年产 12,000吨红法夫酵母虾青素项目所使用的生产技术,来自参股公司威海东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研发团队经过多年潜心研究,开发出一种独有的微生物添加剂制备虾青素的技术。该技术以天然红法夫酵母为菌种,通过现代生物高密度发酵技术以制备高抗氧化能力的天然虾青素。该技术相对雨生红球藻法具有不受地域气候限制、原材料廉价易获取、生产周期短、生产成本低等优势,是一项非常有发展前景的虾青素批量生产技术。目前,公司的技术团队已经克服了红法夫酵母高产虾青素的技术瓶颈,虾青素含量达到 1.3%,超过国家标准 3倍。 红法夫酵母虾青素项目的研发团队由生物技术、发酵工程领域的专家和人才士组成,其中博士 2人,硕士 4人,工程师 8人。其团队具有 10多种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临床、生产、市场管理等经验,获得了生物领域的众多奖项。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虽然率先在梯度硅铝复合材料、异相结构复合材料、4047铝合金盖板取得突破,但未来不排除有其他竞争对手同样获得突破并同公司展开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更加的激烈将影响公司整体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应对措施:公司继续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力争保持人有我优、人无我有的领先地位。 (2)自然灾害导致的风险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由于我国自然环境的复杂多变以及自然灾害种类的多样性,与自然环境变化紧密相连的农业经济也会因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导致损失,有的甚至是灾难性的。 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而导致的风险,公司将提高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增强防灾意识,并科学利用新技术,降低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 (3)进入新领域带来的风险 随着公司拓展新业务战略布局的开展,在推进的过程中,将面临人才、技术、市场以及并购产生的商誉等方面带来的挑战和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全方位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设计,通过融合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好相应的人才和资源,充分调动团队工作积极性,建立完善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质控管理,深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而优化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系统,化解或降低进入新领域的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公司于 2021年 4月 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 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 2021年 4月 7日至 2021年 4月 16日止,公司对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于 2021年 4月 22日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于 2021年 6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会议确认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 6月 4日,向 1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770.00万份,行权价格为 5.02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年 6月 15日完成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详见公司于 2021年6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会议确认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的预留期权授予日为 2022年 4月 13日,向 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0.00万份,行权价格为 5.02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6月 9日完成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4.10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年 11月 10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2022年 11月 11日起至 2023年 6月 14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详见公司于 2022年11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公司于 2023年 6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年 7月 3日,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8名激励对象合计 1,925,449份股票期权因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被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于 2023年 6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1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行权期内以自主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年 7月 11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年 7月 11日至 2024年 6月 14日止,激励对象共计 1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4.1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年 7月 11日至 2024年 6月 7日止,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万份。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重,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真诚回报社会。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积极接待各类投资者,通过实地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投资者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线上、线下交流互动,为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提供方便途径。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法的用工制度,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在员工关怀方面,公司通过带薪年假、培训、团建利及其他企业文化活动,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深化企业文化,与员工共同发展。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诚实守信、规范运营,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 公司始终注重企业的社会价值体现,注重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公司将继续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环保事业,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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