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继峰股份(603997):继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继峰股份:继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97 公司简称:继峰股份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义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思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贤亮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业务量较上年同期上升,营业收入增加,经营性利润上升,本报告期实现扭亏为盈。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乘用车座椅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 座椅和乘客座椅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全球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生产和 营销网络,在全球 20个国家拥有约 70家控股子公司。公司持续在座舱内饰件领域上做深做强, 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构建有竞争力的技术储备和国际运营能力,并结合汽车行业电动化、 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及驾驶者和乘客对于座舱舒适度需求的提升,积极升级和扩展车内功能,拓展 业务中远期发展空间,为提升座舱内部的舒适性体验提供核心价值。 1、公司的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 (1)乘用车座椅、内饰件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可提供乘用车座椅、座椅头枕、座椅扶手、中控系统、隐藏式电动出风口、内饰部件、 操作系统及创新性的热塑解决方案,并充分利用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基础,为客 户提供深度定制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持续引领乘用车座椅头枕、扶手、中控系统等乘用车内饰 件市场。 乘用车内饰件产品 (2)商用车座椅系统及解决方案 公司是商用车座椅系统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也是行业技术的领导者,可提供卡车座椅、非道路车辆座椅部件(农业机械、牵引机、建设机械和叉车)、火车及公共汽车座椅部件、游艇座椅部件、航空座椅部件等。 凭借持续多年深耕于行业的经验,公司能够快速掌握用户痛点,并在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人体工程学、用户友好等层面具备技术领先地位。公司的高端商用车和工程机械座椅均采用了悬浮减震设计、人体工程学设计等,并且在座椅扶手上融合了智能化的人机交互功能,方便驾驶员操控座舱。在强大的产品力基础上,公司还根据客户需求,对产品积极地进行定制化开发,按照 各个品牌车型的区别进行适应性改造,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让座椅真正成为车辆的一部 分。 商用车座椅 2、公司的主要客户 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客户涵盖中级、高级及顶级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向客户提供世界领先的产品或高性价比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与全球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产品开发和配套供应关系,客户包括奥迪、宝马、菲亚特克莱斯勒、戴姆勒、捷豹路虎、保时捷、大众、斯柯达、沃尔沃、通用、福特、凯迪拉克、特斯拉、本田、丰田、日产等国外主流厂商,以及一汽、上汽、东风、长城、红旗、比亚迪、吉利汽车、小鹏、蔚来、理想等国内优势汽车企业。 在商用车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卡车、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叉车、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开发并生产相应的驾驶员座椅和乘客座椅。卡车和房车座椅的主要客户有戴姆勒、福特卡车、MAN、帕卡、上汽集团、陕汽、陕汽商用、一汽解放、一汽青岛、福田等;农业机械和建筑机械座椅的主要客户有 AGCO、卡特彼勒、CLAAS、CNH、迪尔公司、久保田、利勃海尔等;物料运输车和草坪车座椅的主要客户有皇冠、现代、永恒力、凯傲、曼尼通、丰田等;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座椅的主要客户有阿尔斯通、庞巴迪、大宇、德国联邦铁路、西门子、斯塔德勒等。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成熟的研发流程,并基于多年的研发经验,于舒适性、安全性、人体工程学进行新产品的研发,使公司保持国际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研发模式可分为同步设计和先行开发。 (1)同步设计 公司竞标成为客户供应商,并与客户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和销售框架合同后,即进入项目同步设计阶段。研发中心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产品成型并经客户测试检验通过后,由项目部提交样品,在得到客户的修改反馈意见后,项目部进行产品和工艺的修正直至客户满意,随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小批量生产,项目部提交完整 PPAP文件供客户认可,认可通过后,计划物流部即可根据客户发出的订单和预测编制计划由生产部进行大批量生产。 (2)先行开发 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或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研究开发。新产品立项后,研发中心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开发出样品后,由商务部推荐给客户,待客户认可后,获得新车型的项目定点。 基于市场需求,公司先行开发了睡眠式头枕,并推荐给德国大众,成功应用于迈腾车型。目前,汽车行业面临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所带来的大变局,格拉默自主研发了基于无人驾驶而使用的中控系统,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前沿技术。 格拉默是商用车座椅标准的制定者,也是行业的技术领导者;公司乘用车头枕、座椅扶手、中控系统及内饰部件等产品也具有国际领先的技术优势。同时,公司拥有成熟的、体系化的创新流程,可以通过产品战略规划以及先进工艺的结合,在前期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并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开发,使公司时刻保持国际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塑料粒子、化工原料、面料、注塑件、机电类等,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公司采购部统一对外进行采购。公司采购部根据年度需求预测以及月度订单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质量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和异常情况进行反馈,并对质量情况进行汇总;采购物资通过检验后由仓库管理专员对来料进行清点入库。 原材料采购是产品品质保证体系的首要环节,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等程序文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采购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及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两种。例如:面料主要由客户指定供应商供货,化工原料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供应商,钢管及塑料粒子等原材料由公司建立供应商调查表初步确定供货商名单,并经采购部、质量部、设计部现场审核、送样合格后,经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并能有效降低缺货风险。 3、销售模式 (1)乘用车内饰销售模式 由于乘用车内饰行业存在产品并非直接面向市场开发和生产,而是基于客户的规格展开业务这一特殊结构,乘用车内饰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一般以客户为导向而非以市场为导向,公司与主要乘用车整车厂之间具有长期合作关系。 在新车型的开发阶段,乘用车整车厂将邀请乘用车内饰供应商就其供应的组件和系统进行投标。乘用车零部件供应商是否受邀投标取决于其研发和技术能力、知名度以及与整车厂间的客户关系。基于此类邀请,公司提供相应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经过一轮或多轮选择,整车厂将通过提名信的方式提名公司为研发及后续系列订单的供应商,公司最终是否能够取得系列订单取决于是否满足提名信中列出的具体目标:技术规格、满足既定的截止日期(包括原型生产,生产测试,试生产和投产)、定价和质量等。除了提名信中的规定外,能否成为系列生产的供应商还基于整车厂的采购规定以及单独的物流和质量协议。一般而言,开发阶段通常持续两到三年。后续系列订单的持续期则根据项目及合作情况而不同,一般覆盖对应车型的生命周期。 乘用车销售和营销活动以客户为导向。对于每个具体客户,项目管理和研发都整合到客户管理领域。销售活动由全球营销活动予以支持。 (2)商用车座椅系统销售模式 商用车领域全新车型的开发一般是整车厂发出 RFQ文件给体系内的供应商,由体系内的供应商针对 RFQ提交各自的产品匹配方案,在符合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价格的高低选择供应商。 由于终端市场对座椅的喜好有倾向性,所以整车厂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也需要综合考虑座椅的品牌终端市场接受度,中高端车型一般选择好品牌的座椅,低端车型选择价格实惠的座椅。经过一轮或多轮选择,整车厂将通过签署开发协议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全新车型的开发一般会持续 2-3年,旧车型改版升级项目一般在 12个月以内完成。 座椅的交付以签订的供货协议为基础,并存在匹配的质量和物流协议,根据签订的份额持续供货。商用车领域的销售活动基本上是根据市场、客户(整车厂由大客户经理提供服务)或销售渠道(售后市场或制造商)来予以组织。 商用车整车厂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上对车型的需求开发牵引车、载货车、自卸车以及特种车辆,同时针对终端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开发不同区域的车型版本,以提高终端客户满意度为销售方向。一般整车的生命周期很长,产品车型短期升级变化比较多。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分为新产品开发后生产和成熟产品生产。新产品生产需要进行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工厂进行批量生产,存在一系列严格的认证程序,从而保证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新产品项目开发需要经过研发设计、模具开发制作,产品试制及模具改进,产品检测并经过客户 PPAP认可之后,方可进行产品的批量生产。成熟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客户在项目开发前期与公司商务部签订框架合同,确定购销意向,并每年度和公司商务部签订采购合同来执行销售行为。通常,长期合作的客户向公司提交年度采购计划预测,并且每月发出下月采购计划和后三月滚动预测计划。计划物流部根据销售合同、下月采购计划滚动预测及每月实际收到订单的情况,按照订单缓急程度制定发货时间表;计划物流部汇总后结合成品库存情况滚动编排生产月计划书、周计划书、日计划书,并下发至生产部组织生产。 (三)行业情况说明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内容。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少数能同时为欧系、美系、日系、自主品牌等整车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19年,公司完成了对格拉默的收购,使公司在全球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网络布局趋于完善,细分市场的龙头地位更加稳固。 1、国际化及领先的研发能力 公司在收购了具有百年历史并在德国上市的格拉默之后,研发和创新能力获得了质的飞跃。 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开发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团队,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国外的高端技术人才。 公司在全球建有中国、印度、美国、墨西哥、巴西、比利时、德国、捷克、土耳其等多个研发中心,形成了覆盖全球的研发网络。 全新的、一流的国际化研发平台,使得公司能够预判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并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的同步开发和超前开发。 (1)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基于多年的经验和技术积累,以客户为中心,贴近市场需求,为用户提供各类座椅、座椅头枕、座椅扶手、中控系统及内饰部件,满足用户不同的配置需求,同时进行独立或者和主机厂合作开展前瞻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功能的创新性研发。 (2)在商用车领域,格拉默是商用车座椅系统的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也是行业的技术领导者,在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人体工程学、用户友好等层面具备技术领先地位。随着商用车领域智能化、无人化的加速推进,公司加大了在相关产品的前瞻性研发投入,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创新应用解决方案。 2、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及多层次的营销布局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能够帮助新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快速实现从研发到销售的转化。同时,贴近客户的销售网点能够提高公司对客户的响应速度,降低物流成本。截至目前,公司在全球 20个国家拥有约 70家控股子公司,为多个国家的主机厂客户、一级供应商客户提供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座椅和乘客座椅等汽车零部件。同时,来自全球市场的销售也将增强公司抵御个别地区下游整车厂销售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与稳定。 3、先进的产品制造及成本管控能力 公司拥有较为完整的产品生产链,产品自制率高,生产成本在行业内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为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好地控制生产成本,公司用于头枕支杆及座椅扶手骨架、钣金件生产的冲压模具和用于头枕及座椅扶手泡沫制造的发泡模具全部自主设计和制造,并通过模具的标准化,降低模具生产、更换、维修的难度和成本。公司拥有先进的发泡工艺和配方技术,可根据客户要求自行配制生产所需的头枕泡沫配方,原材料采购相对较为灵活,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另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设有成本考核专员,在进行成本考核工作的同时,持续完善各岗位、各工种的成本考核制度,有利于公司生产成本的下降。 2020年 3月,公司与格拉默签订了联合采购协议,在程序上保证了联合采购的全面落地。公司将在模具、支杆、泡沫发泡料等生产资料和物料上的优势赋能格拉默,大大降低公司和格拉默的采购成本,从而提高双方的成本控制能力。 4、优质客户资源的持续积累能力 随着汽车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的相互依存度在逐步加强,整车厂商愈加重视供应商的研发与创新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质量把控能力、服务响应速度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零部件供应商在正式纳入整车厂商全球采购体系前,必须通过严格的资格认证,而该认证程序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同时,零部件企业正在逐渐承担起更多的研发任务,需要与整车厂商一起进行新产品的同步研究设计和开发。因此,整车厂商和其供应商在确立了供销关系后,其合作关系将保持相对稳定。 经过多年的客户积累,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国内外客户群体(具体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中“公司的主要客户”介绍)。 公司与全球范围内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了公司新项目的拓展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并具备与这些整车厂同步开发创新性产品的能力。良好的合作关系也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的安全性。此外,丰富的配套经验和同步开发能力,使得公司在新项目的投标中具有先发优势。 5、专业化的实验检测能力 公司建有多个国际领先水平的头枕/扶手动态冲击测试、商用车座椅测试、原材料级测试、人机工程学测试等专业化实验室。目前公司测试中心多数检测项目已经取得了德国宝马、德国大众、德国奥迪、吉利汽车、神龙汽车的实验检测资质,并获得了国家认可委的 CNAS实验检测资质认可。 头枕、扶手、座椅等安全件项目在产品开发、验证阶段,需要经过多轮次的实验检测,这些检测均需委托整车厂认可的实验检测机构进行,且检测费用高、周期长。公司的检测中心能够大幅缩短检测周期,降低产品研发成本和风险,更好、更快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6、精细化的管理能力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座椅和乘客座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对各系列产品的理解较为深入。公司结合客户先进管理体系,形成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模式,高效、简洁、专业性强,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公司还通过系统管理不断革新,实行精益生产方式,完善限额领料制度、控制内部损失成本指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报废、返工引起的产品报废损失和工时损失,提高了产品合格率和生产效率。收购格拉默后,公司持续推进精细化运营,通过有效激励措施及经验分享,强化降本增效管理。 7、长效的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 公司视人才培养为重中之重。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岗薪人”循环匹配,以岗位体系、绩效体系、人才评估体系、薪酬福利体系、职务晋升体系为基础,有效识别公司的各类人才,并逐步建立公司“管理、技术、专业”三条线路的人才发展通道,同步完成人才结构和数量的盘点调整,建立有效的人才继任计划和核心关键人才档案。伴随体系搭建完成及逐步深入应用,将有效促进公司从人才引入、人才识别、人才应用、人才培养、人才业绩验证、人才激励的全流程管理,为员工打造一个目标明确、路径清晰、过程透明、奖惩公平的职业发展环境及路径。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欧美的通胀,使得全球经济发展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局面。但整体上,全球经济正在逐步恢复。世界银行在其最新《全球经济展望》报告中上调 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至 2.1%,高于 1月 1.7%的预测,但仍低于 2022年 3.1%的增长率。在全球经济仍承压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运行保持持续恢复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上半年中国 GDP同比增长 5.5%,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上半年经济的缓慢恢复加速全球汽车市场需求回暖。根据德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均强劲反弹,包括欧洲、美国、日本、巴西,中国和印度都实现快速增长。中国汽车市场作为全球最大市场之一,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等多重利好推动下,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上半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324.8万辆和 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3%和 9.8%。由于俄乌战争、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短缺等影响,2022年全球汽车市场基数较低,因此 2023年上半年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的强劲反弹更多是市场回归正常的表现。 2023年上半年,随着全球主要汽车市场需求的复苏,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销售收入增长 23.76%。 在乘用车座椅业务相关费用加大的情况下,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8,244.1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去年同期为-1.68亿元),实现归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05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去年同期为-1.76亿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兴业务发展迅速。乘用车座椅业务首个项目顺利量产,实现销售额 1.08 亿元(其中二季度实现销售额 1.04亿元),向客户交付座椅产品近万套,高质量订单加速落地, 并从新能源车企拓展到传统高端合资车企;出风口业务快速增长,2023年上半年实现销售额近 9,500万元;乘用车隐藏式门把手和车载冰箱在手订单持续积累。 2023年上半年,公司荣获“2023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国家级绿色工厂”、“市节水型企业”、 “2022年度宁波市研发投入百强企业”等奖项及荣誉称号。 (一)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概览 1、收入稳定增长,同比大幅扭亏为盈 2023年上半年,随着全球主要汽车市场需求的复苏,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实现营业收入 104.36 亿元,同比增长 23.76%,营收增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在乘用车座椅业务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公 司仍实现归母净利润 8,244.19万元(去年同期为-1.6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扭亏为盈, 盈利能力改善。 图表:上半年整体经营情况(亿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拓展以乘用车座椅为核心的战略新兴业务,而发生较多的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支出,以及因美洲地区实施产能调整而产生一次性费用,因境外通胀导致利率上升而发生较多的利息支出,因外币汇率变动而产生汇兑损失等特殊事项。在扣除特殊事项影响后,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2.20亿元。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表:特殊事项调整后的归母净利润(万元) 分季度来看,公司一、二季度保持收入持续增长且持续盈利。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1.11 亿元,同比增长 21.57%;实现归母净利润 6,002.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去年 同期为-3,763.94万元)。公司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3.25亿元,同比增长 25.93%,环比增长 4.20%; 实现归母净利润 2,241.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去年同期为-1.31亿元),环比 一季度减少 3,761.73万元。 图表:一、二季度整体经营情况 二季度环比一季度盈利下降主要是因为二季度受到乘用车座椅费用支出环比增加、美洲地区一次性产能调整费用环比增加,以及因外币汇率变动而产生汇兑损失环比扩大等特殊事项影响。 在扣除特殊事项影响后,公司二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1.11亿元,盈利能力环比持续提升。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表:一、二季度特殊事项调整后的归母净利润(万元) 2、公司各分部发展稳健 (1)继峰分部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受益于中国汽车市场需求的复苏,及公司良好的客户结构,继峰分部实现营 业收入 16.34亿元,同比增长 49.59%,实现归母净利润 8,484.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 亏为盈(去年同期为-1,352.14万元)。2023年上半年,继峰分部为拓展以乘用车座椅为核心的新 兴业务而发生较多费用支出,在扣除乘用车座椅业务相关费用影响后,继峰分部 2023年上半年实 现归母净利润 1.42亿元。 图表:继峰分部经营情况(亿元) (2)格拉默分部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格拉默实现营业收入 88.74亿元,同比增长 19.67%;实现经营性 EBIT 2.03亿元、EBIT 1.71亿元,同比均实现扭亏为盈(去年同期经营性 EBIT为-8,716.85万元、EBIT为-2,885.90万元),格拉默 2023年上半年经营性 EBIT和 EBIT的差额主要是因为 EBIT包含了美洲地区部分一次性产能调整费用及汇兑损失影响;实现净利润-231.92万元,同比亏损大幅收窄(去年同期净利润为-1.80亿元)。 图表:格拉默分部经营情况(亿元) 3、集团经营多项指标有所改善 2023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 3个百分点,提升至 14.20%。其中,格拉默毛利率 较去年同期增加 2.67个百分点,提升至 12.23%。 2023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为 1.43%,同比下降 0.05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为 7.64%, 同比下降 0.42个百分点;但是受境外通胀导致境外利率大幅上升,财务费用率为 1.89%,同比提 高 1.28个百分点。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2.84亿元,去年同期为 1.14亿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大幅转好。 图表:多项财务指标改善 (二)全球整合持续推进 1、格拉默自身整合稳步推进 随着格拉默全球 COO李国强先生、格拉默区域新管理层上任后,针对区域改善目标,2023年上半年,格拉默继续实行“P2P”(Plan to Profitability)重组计划,并系统性采取进一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措施,通过优化工厂布局和人员配置、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深化 VAVE、深挖工厂运营效率等,细化降本增效措施,同时积极落实与客户协商的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补偿机制。 2、继峰、格拉默各业务板块整合深化 2023年 2月底,公司召开战略协同大会进一步细化各业务板块(包括格拉默),在采购、人员、生产、研发、质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同。继峰和格拉默在过去双方整合的基础上,进入更加全面、深入、可量化的全方位融合。 在乘用车座椅方面,双方统一战略,积极落实至实际行动中。格拉默在继峰的统筹协调下,获得奥迪和一汽大众项目定点,为格拉默未来融入公司乘用车座椅全球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三)战略新兴业务发展迅速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既定战略规划,大力整合内部资源,完善产业结构,推进战略新兴业务的发展。目前,新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 1、乘用车座椅顺利量产,成功从新能源车企拓展至传统高端合资车企 2023年 5月,公司首个定点项目顺利量产(其定点时间为 2021年),并平稳度过 5-7月的产能爬坡期,在产品开发设计、技术质量、生产保障能力等方面得到客户认可。2023年上半年,随着首个项目的量产,乘用车座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08亿元(其中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4亿元),并向客户交付座椅产品近万套。同时,公司持续加强成本控制和优化生产管理,首个量产项目运营状况优于预期。 2023年上半年,公司揽获奥迪新能源汽车平台型项目以及一汽大众的合计 5个车型定点,首次获得传统豪华车品牌和传统燃油车的订单,同时新增原造车新势力客户的新车型订单。乘用车座椅定点的加速落地彰显了公司座椅产品强大的竞争力,公司已成功从新能源车企拓展至传统高端合资车企,并实现在传统燃油车领域从 0到 1的突破。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的客户结构进一步多元化,市场基础更加广泛、稳固。同时,格拉默正式参与乘用车座椅业务,为未来公司的乘用车座椅全球战略奠定基础,助力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未来持续、快速发展。截至 2023年 6月底,公司累计乘用车座椅在手订单共 6个,在手订单的不断积累,为公司未来规模经济创造条件。 2023年上半年,公司加快乘用车座椅新产能建设以匹配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其中,合肥基地(一期)已建成并投产,常州基地、宁波基地、长春基地、天津基地、北京基地已投入建设中。 除了加速开拓市场,公司同步加强乘用车座椅的技术研发能力。截至 2023年 6月底,公司的乘用车座椅研发人员较去年年底增加 40人左右(不含外服人员)。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乘用车座椅累计申请专利 40余项,其中已授权专利 25项。 2、隐藏式电动出风口稳步上量,收入快速增长 隐藏式电动出风口是在电动化、智能化趋势下催生的新产品,是能够实现触摸控制、语音控制、自动扫风、和仪表盘融为一体的新型出风口。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出风口业务实现销售收入近 9,500万元,同比翻数倍增长。截至 2023年6月底,公司出风口在手项目约 40个。未来几年,部分项目将陆续实现量产。 3、乘用车隐藏式门把手和车载冰箱持续突破,将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量上升,营业收入增加,使得本期经营现金流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 1:主要系本期收回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所致。 注 2:主要系本期公司选择使用票据作为支付的方式频率有所上升所致。 注 3: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注 4:主要系继峰定 01债转股所致。 注 5: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导致的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收益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9,731,724,685.9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8.6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内容。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为 1,222.62万元,较年初上升14.34%,主要由于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报告期内无新增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其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产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中国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因此,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也将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销售价格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新车型销售价格较高,以后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和竞争车型的更新换代,销售价格将呈下降趋势。由于整车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顶端,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会将降价部分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导致与其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也需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产品质量、技术实力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形成的竞争优势,巩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并通过降低成本、增进自身运营效率等措施来应对产品价格下降对公司盈利的不利影响。但就长期而言,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增幅逐步放缓,以及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客户对公司产品降价幅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约为 70%,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管、塑料粒子、化工原料、各类面料和机电类材料等。受国际金融形势等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呈现较大幅度波动,显著增加了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管理难度。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不利于公司生产成本控制,进而影响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4、技术风险 近年来,为了适应消费者需求,汽车制造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已成为汽车行业的未来趋势,与此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同时,公司所在市场具有技术快速更新,客户及终端客户需求及偏好不断变化,新产品不断涌现,行业标准不断发展等特点。公司未来能否复制当前的成功表现主要取决于能否继续改进现有产品,以及能否及时研发、推广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产品需要能够满足客户杂而不停变化的需求、技术的进步及不断变化的行业准则。如果竞争者以更低的价格提供质量相当或更好的产品,公司将受到相应影响。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十分注重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并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和客户要求,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以巩固公司在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优势。但是公司的技术研发需要资本投入、资金运筹、人事开支及大量的筹备时间,如果公司由于技术、法律、资金或其他方面原因不能适应市场条件或客户需求的变更,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将受到相应的影响 5、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面临着来自同行业对标的竞争,具体而言既有定价、产品质量领域的竞争,亦存在研发及新产品的市场推广领域之竞争。在研发、市场推广和批量生产领域的高投入均可能加剧该等销售风险。公司在诸多业务板块均面临成本及质量领域的竞争。如果竞争者相对公司而言有着更充裕的资本和融资资源,可能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竞争对手的新研发成果将对公司造成影响。如果某一竞争者以较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相对更具科研技术含量的产品,公司有可能失去目前的市场地位,进而可能在相关地区面临销售额下降的风险。 6、汇率风险 公司收购格拉默后,公司主要收入来自海外,汇率波动将对公司财务数据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面临各个子公司所在国家本位币不同导致的汇率波动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公司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其中脱模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 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的要求;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车间集气管道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处理后 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喷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喷胶作业台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 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试制废气均由产生端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 15米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统一收集存储后由宁波市内资质单位转移处理,符合国家环保的要求。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降噪措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编制了环评影响评估报告并取得宁波市北仑求环保局竣工验收批复。2022年 5月获得新增年产汽车零部件项目的环评批复,并于 2023年 5月通过竣工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宁波市北仑区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并已取得备案登记表。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年定期进行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的定期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据生态环保部的规定进行排污登记且取得排污登记回执。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1: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承诺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其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 控制权的企业(此承诺中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其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不会在其下属企业兼职。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其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及其下属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及其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其及其下属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其及其下属企业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其及其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诺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注 2: 1、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此承诺中简称“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方及承诺方下 属企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 3、如上市公司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上市公司在适用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1)上市公司拥有一次性或多次向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 2)除收购外,上市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承诺 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注 3: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 企业(此承诺中简称“下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 2、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 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 4、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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