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兴全合兴LOF (163418): 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6:55:51 中财网

原标题:兴全合兴LOF : 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08月 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7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9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4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5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5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2.2 存放地点 ................................................................. 56 12.3 查阅方式 ................................................................. 5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兴全合兴混合LOF 
场内简称兴全合兴LOF 
基金主代码163418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6,893,355,609.2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4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兴全合兴混合A兴全合兴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内简称兴全合兴LOF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16341801067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6,883,547,634.53份9,807,974.67份
注: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公告,本基金于2023年1月11日封闭期届满,自2023年1月12日起转换为普通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也变更为“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名称进行修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仍继续运作A类基金份额,并开始销售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2、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 究挖掘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力求实现资产净 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可以细分为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 券投资策略以及其他品种的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 算)×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 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
 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 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 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卫东龚小武
 联系电话021-20398888021-52629999-2120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95561 
传真021-20398988021-62159217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 嘉里城办公楼28-29楼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4楼 
邮政编码201204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吕家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xqfunds.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A类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C类份额: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A类份额:北京市西城区太平 桥大街17号 C类份额:上海市浦东新区芳 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 28-30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 30日)2023年1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6月30日
 兴全合兴混合A兴全合兴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593,318,435.16-74,005.51
本期利润-175,130,385.88124,786.65
加权平均基金份-0.02400.0741
额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 值利润率-3.48%10.96%
本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3.58%-6.44%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2,404,569,119.82-3,440,401.32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0.3493-0.3508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4,639,622,534.516,596,085.03
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0.67400.6725
3.1.3 累计期末 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32.60%-6.44%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兴全合兴混合A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3.44%1.08%1.90%0.76%1.54%0.32%
过去三个月-2.91%0.96%-3.34%0.69%0.43%0.27%
过去六个月-3.58%0.97%-0.31%0.71%-3.27%0.26%
过去一年-25.63%1.16%-9.46%0.86%- 16.17%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32.60%1.39%-21.86%0.94%- 10.74%0.45%
兴全合兴混合C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3.40%1.09%1.90%0.76%1.50%0.33%
过去三个月-3.03%0.96%-3.34%0.69%0.31%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6.44%0.95%-3.40%0.71%-3.04%0.2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按下列公式计算: Return t =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t/沪深300指数收益率t-1 -1)+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t/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t-1 -1)+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t/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t-1 -1) Benchmark t =(1+Return t)×(1+Benchmark 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公告,本基金于2023年1月11日封闭期届满,自2023年1月12日起转换为普通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也变更为“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名称进行修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仍继续运作A类基金份额,并开始销售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23年06月30日。

2、按照《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21年01月 12日起共计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公告,本基金于2023年1月11日封闭期届满,自2023年1月12日起转换为普通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也变更为“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名称进行修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仍继续运作A类基金份额,并开始销售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 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1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已管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58只基金,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类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宇兴全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兴全 合兴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 金经理2021年1 月12日-16年硕士,历任兴业证券研究员,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 经理、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职务指截止报告期末的职务(报告期末仍在任的)或离任前的职务(报告期内离任的)。

2、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成立时即担任基金经理)或公司作出聘任决定之日(基金成立后担任基金经理);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解聘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进行统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差异的来源、考察是否存在非公平的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本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2季度,国内的地产销售和基建都比较稳健,实体经济在一季度的疫后回补后,逐渐趋于平稳,货币和财政政策都比较有定力。与宏观相关的消费、广义制造行业在经历自身的去库存过程。光伏、风电、储能、新能源等行业需求依然高增长,但新增供给逐渐释放,企业盈利感受到压力。AI是引起最广泛讨论的行业,长期来看是一场工业革命,但短期的爆款应用还没有看到,各大互联网企业都在对AI做超前投资,但目前的算力仍供不应求。

会的临近。香港市场在高利率的掣肘下,在低位运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全合兴混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674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1%;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全合兴混合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672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0%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主要配置了半导体、军工、港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行业,增配了大宗商品相关的行业和TMT行业。展望2023年下半年,宏观经济的库存周期可能在3-4季度触底,海外的战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逐渐常态化,新能源行业需要继续观察行业的供需变化情况。人工智能、新能源及补库存相关的机会,本基金会密切关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1、估值委员会制定旗下基金的估值政策和流程,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采用的基金估值方法、政策和程序应经估值委员会审议,并报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2、估值方法确立后,由IT人员或IT人员协助估值系统开发商及时对系统中的参数或模型作相应的调整或对系统进行升级,以适应新的估值方法的需要。3、基金会计具体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确定的估值策略,并通过与托管行核对等方法确保估值准确无误;4、投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证券发行机构有关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给估值造成影响的因素,并就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5、合规管理人员参与估值方案的制定,确保估值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定期和临时信息披露。6、审计部对估值流程、估值结果等进行检查,确保估值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执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兴全合兴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需披露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两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547,342,498.10184,896,107.59
结算备付金 19,084,608.3219,122,941.40
存出保证金 3,165,771.972,909,185.9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4,065,774,681.055,346,737,165.91
其中:股票投资 4,065,774,681.054,944,294,937.1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02,442,228.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74,781,158.8617,324,817.3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47,577.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4,710,296,296.025,570,990,218.1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42,558,989.4718,903,306.90
应付赎回款 4,944,399.5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31,927.627,140,507.39
应付托管费 955,321.291,190,084.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28.7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6.26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9,885,609.777,283,292.50
负债合计 64,077,676.4834,517,197.59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6,893,355,609.207,920,027,716.92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247,136,989.66-2,383,554,696.39
净资产合计 4,646,218,619.545,536,473,020.5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710,296,296.025,570,990,218.12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30日,兴全合兴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0.6740元,基金份额总额6,883,547,634.53份;兴全合兴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0.6725元,基金份额总额9,807,974.67份。

兴全合兴混合LOF份额总额合计为6,893,355,609.20份。

6.2 利润表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30,995,962.54-645,123,641.77
1.利息收入 798,619.65719,125.4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798,619.65719,125.4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 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50,355,016.43-1,128,376,886.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575,958,030.03-1,152,039,066.8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75,781.189,554,616.38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25,527,232.4214,107,563.81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6.4.7.20418,386,841.44482,534,119.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173,592.80-
减:二、营业总支出 44,009,636.6957,963,550.98
1.管理人报酬6.4.10.2.137,635,383.7649,598,417.05
2.托管费6.4.10.2.26,272,564.008,266,402.87
3.销售服务费6.4.10.2.32,579.19-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0.1014.58
8.其他费用6.4.7.2399,109.6498,716.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175,005,599.23-703,087,192.7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75,005,599.23-703,087,192.7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5,005,599.23-703,087,192.7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7,920,027,716. 92-- 2,383,554,696. 395,536,473,020.5 3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7,920,027,716. 92-- 2,383,554,696. 395,536,473,020.5 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1,026,672,107. 72-136,417,706.73-890,254,400.99
(一)、综合收益 总额--- 175,005,599.23-175,005,599.23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026,672,107. 72-311,423,305.96-715,248,801.7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08,329,857.68--33,175,343.2375,154,514.45
2.基金赎 回款- 1,135,001,965. 40-344,598,649.19-790,403,316.21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6,893,355,609. 20-- 2,247,136,989. 664,646,218,619.5 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7,920,027,719. 69--39,202,973.717,880,824,745.9 8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7,920,027,719. 69--39,202,973.717,880,824,745.9 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81-- 703,087,192.50-703,087,194.31
(一)、综合收益 总额----703,087,192.75
   703,087,192.7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81-0.25-1.5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1.81-0.25-1.56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7,920,027,717. 88-- 742,290,166.217,177,737,551.6 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全合兴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2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0]2884号文的核准公开募集,由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兴全合兴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21年01月12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7,920,027,935.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公告,本基金于2023年1月11日封闭期届满,自2023年1月12日起转换为普通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也变更为“兴全合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名称进行修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仍继续运作A类基金份额,并开始销售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兴全合兴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兴全合兴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10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 [2014] 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投信〔2021〕20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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