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富中证100LOF (164508):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7:06:16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富中证100LOF :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中期报告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12 6.2 利润表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5 6.4 报表附注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4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4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36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3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0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0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0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40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1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1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2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2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4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2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3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3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3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3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3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45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6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46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6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47 12.2 存放地点 .................................................................47 12.3 查阅方式 .................................................................4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国富中证100LOF
基金主代码164508
交易代码164508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349,718.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4月22日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转型日为2020年3月26日,自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金 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采取适当的增强策略,在严 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 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本基金基于被动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 的基础上,适度运用资产配置调整、行业配置调整、指数成份股权 重优化等主动增强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指数增强策略。为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风险,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基本一致,只在股 票、债券(主要是国债)、现金等各大类资产间进行小幅度的主动调 整,追求适度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目标。在股票投资上,为严 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被动复制跟踪标的指数 为主,辅以适度的增强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 要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 益。
 本基金也可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 证券投资基金。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转型日为2020年3月26日,自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储丽莉许俊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021 -3878955595566 
传真021-6888 3050010-66594942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 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A-13栋三层306号房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 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818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tsfund.co 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 广场2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85,331.16
本期利润-38,872.9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1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0.1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5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450,984.3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18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2,222,521.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92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5.51%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44%0.87%1.87%0.89%0.57%-0.02%
过去三个月-4.96%0.81%-5.55%0.83%0.59%-0.02%
过去六个月-0.55%0.84%-1.16%0.85%0.61%-0.01%
过去一年-14.22%0.97%-15.48%1.00%1.26%-0.03%
过去三年-5.29%1.17%-11.25%1.17%5.96%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5.51%1.15%-2.02%1.15%7.53%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2020年3月26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具备超过7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合计管理42只公募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志 强公司量化 与指数投 资总监、 金融工程 部总经 理、职工 监事,国 富沪深 300指数 增强基金 及国富中 证 100指 数增强 (LOF)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23年 5 月11日起 兼任投资 经理2015年3 月26日-20年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 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 专业硕士。历任美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 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截至本 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 理、职工监事,国富沪深 300指数增强基 金及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年5月 11日起兼任投资 经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产品类型产品数量(只)资产净值(元)任职时间
张志强公募基金2451,874,185.602013年3月21日
 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128,979,380.782023年5月11日
 其他组合---
 合计3480,853,566.3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因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对本基金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的监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上半年,市场总体呈现窄幅震荡状态。风格方面,价值风格总体占优。行业方面,通信、传媒、计算机、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电子等行业涨幅超 10%,而商贸零售、房地产、美容护理、建筑材料、农林牧渔、食品饮料等行业跌幅较大。上半年,中证100指数下跌了1.26%。

随着新冠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程度大幅下降,一季度经济显著恢复,一、二、三月份PMI值均在荣枯线上方。但进入二季度后,由于常态需求疲软,制造业景气转弱。六月份,央行先后下调7天逆回购利率、1年期MLF利率、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报价,发出了政策边际宽松的信号。流动性方面,资金面总体宽松,资金价格中枢小幅下移。A股市场受经济复苏态势的影响,一季度震荡上行,二季度则是窄幅震荡,市场热度也是前高后低。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保持均衡的组合配置以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量化选股模型精选个股及构建投资组合,但策略组合表现一般,略好于业绩比较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下跌0.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下跌1.16%,跑赢业绩比较基准0.61%,期间基金年化跟踪误差为0.9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尚未出现显著向好的迹象,美欧的高利率水平会维持多长时间也不确定,国内稳增长政策将保持力度,资金面预计将继续保持充裕。在这个背景下,预计A股市场将呈现震荡上行的态势,结构行情可能继续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是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相关TMT板块,二是受益于稳增长政策加码、景气较好而且估值在历史相对低位的板块和公司。

投资策略方面,下半年仍将保持均衡配置,控制主动投资风险。同时,力争通过选股和其它有效策略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长期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投资产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持续营销,努力落实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2,212,941.932,014,966.36
结算备付金 4,566.044,236.74
存出保证金 1,553.881,412.90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20,484,527.7323,835,240.38
其中:股票投资 20,484,527.7323,835,240.3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8,777.1110,42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22,712,366.6925,866,276.7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37.671,214.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650.2418,660.28
应付托管费 2,761.823,292.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471,195.69394,554.48
负债合计 489,845.42417,722.6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7,771,536.8920,248,860.48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4,450,984.385,199,693.63
净资产合计 22,222,521.2725,448,554.1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2,712,366.6925,866,276.77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92元,基金份额总额20,349,718.5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03,352.54-1,827,345.77
1.利息收入 3,941.634,415.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3,941.634,415.3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0,682.86-551,281.2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205,798.72-807,522.5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12,024.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256,481.58244,216.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20146,458.19-1,281,871.4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2,269.861,391.56
减:二、营业总支出 242,225.51255,172.43
1.管理人报酬6.4.10.2.1107,392.31114,356.12
2.托管费6.4.10.2.218,951.6320,180.52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15,881.57120,635.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8,872.97-2,082,518.2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8,872.97-2,082,518.2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872.97-2,082,518.20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20,248,860.48-5,199,693.6325,448,554.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20,248,860.48-5,199,693.6325,448,554.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2,477,323.59--748,709.25-3,226,032.84
(一)、综合收益总额---38,872.97-38,872.97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2,477,323.59--709,836.28-3,187,159.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1,672,198.85-519,381.452,191,580.30
2.基金赎回款-4,149,522.44--1,229,217.73-5,378,740.17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17,771,536.89-4,450,984.3822,222,521.2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18,744,231.28-10,719,074.7429,463,306.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18,744,231.28-10,719,074.7429,463,306.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890,432.52--1,722,943.85-832,511.33
(一)、综合收益总额---2,082,518.20-2,082,518.20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890,432.52-359,574.351,250,006.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2,025,046.29-820,517.652,845,563.94
2.基金赎回款-1,134,613.77--460,943.30-1,595,557.07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19,634,663.80-8,996,130.8928,630,794.6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由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原《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以2020年3月26日为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将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并自2020年3月27日起,更名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后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91号核准,本基金国富中证100(LOF)份额10,331,397.00份(截至2020年4月15日)于2020年4月2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国富中证100(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投资于中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净值的 80%;债券、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2,212,941.93
等于:本金2,212,754.44
加:应计利息187.4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2,212,941.93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23,085,866.05-20,484,527.73-2,601,338.3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23,085,866.05-20,484,527.73-2,601,338.32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6,319.30
其中:交易所市场6,319.30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审计费用14,876.39
指数使用费450,000.00
合计471,195.69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23,186,505.1220,248,860.48
本期申购1,914,905.371,672,198.8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4,751,691.93-4,149,522.44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20,349,718.5617,771,536.89
注:202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基金份额为3,224,519.00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17,125,199.56份。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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