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创业板ETF增强 (159676): 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三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7:07:12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板ETF增强 : 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三年中期报告




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0二三年中期报告








2023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 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 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8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8
6.1 资产负债表 ........................................................................................................................... 18
6.2 利润表 ................................................................................................................................... 19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6.4 报表附注 ............................................................................................................................... 21
§7 投资组合报告 ........................................................................................................................... 4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 5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4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6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6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6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6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6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8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8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6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1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1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64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6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创业板ETF增强
基金主代码159676
交易代码1596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32,564,183.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4月12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 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 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主动性投资为辅”,在复制 标的指数的基础上一定程度地调整个股,力求投资收益能 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 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本基金力争使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 超过6.5%。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 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 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参 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姓名赵瑛张姗
 联系电 话021-203618180755-83077987
 电子邮 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95555 
传真021-20361616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 办公楼二座27-30层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层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200120518040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ullgoal.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 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23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0,720,429.97
本期利润-28,657,172.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8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3.9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7.9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9,609,261.1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9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042,954,921.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209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7.91%
注:本基金于2023年3月23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半年。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90%1.23%0.98%1.37%0.92%-0.14%
过去三个月-8.14%1.04%-7.69%1.12%-0.45%-0.0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7.91%0.99%-5.42%1.09%-2.49%-0.10%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比例等相关规定构 建,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 依据合同约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再平衡处理,并用每日连乘方式计算得到指数基准 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2、本基金于2023年3月23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从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本期末建仓期还未结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1999年 4月 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5.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304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保合本基金现 任基金经 理2023-03- 2317博士,自2006年7月加入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数量研 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 金经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量化投 资副总监、量化与海外投资部量化
     投资总监;现任富国基金量化投资 部总经理,兼任富国基金资深定量 基金经理。自2011年03月起任富 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1年03月起任上证综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3年09月起任富国创业 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富国创 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5年04月起任富国中 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年05月起任富国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富 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 05月起任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原富国中证银行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国企一 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2月起 任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自2020年09月起任富国 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22年 10月起任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自2022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 1000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23年03月起任富国 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牛志冬本基金现 任基金经 理2023-03- 2316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员;自2010年8月加入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投资 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量化与 海外投资部量化投资总监助理兼基 金经理、定量基金经理、量化投资 部量化投资副总监;现任富国基金
     量化投资部量化投资副总监兼高级 定量基金经理。自2015年05月起 任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原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5年05月起任富国中证 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 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自2017年03月起任富国 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 07月起任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自2019年07月起任富国中 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10 月起任富国中证全指建筑材料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21年12月起任富国中证 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年01月起任富国中证全指家 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2年12月起 任富国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自2023年03月起 任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3年03月起任富国中证大数据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进行自动化控制。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出现1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年初以来,随着主要城市疫情高峰过去,疫情对经济的冲击逐步减小,投资者对2023年经济复苏预期变动更加乐观,A股迎来开门红。进入3月,由于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GDP增速目标低于市场预期,市场迎来一轮快速调整。海外方面,美国公布的2月通胀数据超预期,加息预期再次升温,全球资本市场迎来调整。4月以来,尽管1-2月工业企业利润下降一度压制市场情绪,但3月PMI验证经济进一步向好,提振市场信心。在经济弱复苏,流动性宽裕的背景下,人工智能相关板块迎来加速上涨。石油化工、建筑等板块在中特估及一带一路等主题概念的驱动下也迎来靓丽表现。进入5月中旬,由于金融、通胀数据均回落,指向经济内生动能不强,复苏斜率放缓压制市场情绪,同时海外银行业危机和债务违约风险持续发酵,引发市场担忧加剧,各板块均迎来快速调整。6月初,虽然国内方面经济数据维持弱势,但结构性政策开始落地,结合外资巨头接连访华为经济注入新动力,提振市场信心。6月下旬,随着短期宏观政策兑现,同时部分TMT公司涨幅过大,投资者选择获利了结,叠加人民进一步贬值及节前避险情绪升温,A股迎来调整。

总体来看,2023年上半年上证综指上涨3.65%,沪深300下跌0.75%,创业板指下跌5.61%,中证500指数上涨2.29%。

在投资管理上,我们坚持采取量化策略进行投资和风险管理,积极获取超额收益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0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209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下半年,积极因素正进一步累积,悲观预期将逐步修正。首先,外部的扰动将逐步缓解。当前市场已将 7月美联储会议的加息预期较充分地计入,并且后续8月没有美联储议息会议的情况下,市场将阶段性进入鹰派信息的“空窗期”,来自美债利率上行、汇率贬值等外部压力已在缓和。其次,6月份多项经济数据已经止跌企稳、甚至拐头向上,市场对于经济增长的悲观预期仍有望逐步修正。2季度GDP数据虽略不及预期,但6月经济数据已经边际回暖。生产端,尽管工业增加值、服务业生产指数两年复合增速仍低于疫情前水平,但5-6月已出现持续改善。消费端,边际上居民收入改善,5-6月商品消费加速。投资端,基建、制造业投资维持强势。近期各项经济政策也在密集加码落地,如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促民营经济、城中村改造等政策密集加码。此外,当前市场本身仍处在一个隐含风险溢价较高、多数行业拥挤度较低的位置,具备整体修复的空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本期末 2023年 06月 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9,795,045.12
结算备付金984,938.58
存出保证金323,498.49
交易性金融资产1,037,962,640.29
其中:股票投资1,037,962,640.29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8,126,173.70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80,986.00
资产总计1,057,273,282.18
负债和净资产本期末 2023年 06月 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13,372,908.13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270,176.33
应付托管费38,596.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636,679.28
负债合计14,318,360.35
净资产: 
实收基金1,132,564,183.00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89,609,261.17
净资产合计1,042,954,921.8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057,273,282.18
注:报告截止日 2023年 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0.9209元,基金份额总额1,132,564,183.00份。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 03月 23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 03月 23日至 2023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本期2023年3月23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27,030,401.75
1.利息收入129,163.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9,163.81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9,128,699.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2,451,259.57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3,322,56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936,742.4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94,123.66
减:二、营业总支出1,626,770.66
1.管理人报酬1,328,689.64
2.托管费189,812.82
3.销售服务费
4. 投资顾问费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 信用减值损失
7. 税金及附加
8.其他费用108,268.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657,172.4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657,172.4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8,657,172.41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23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3年 03月 23日至 2023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2023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 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 合计
一、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金净值)1,376,564,183.001,376,564,183.00
二、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244,000,000.00- 89,609,261.17-333,609,261.17
(一)、综合收益总额- 28,657,172.41-28,657,172.41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44,000,000.00- 60,952,088.76-304,952,088.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716,000,000.00- 65,656,552.48650,343,447.52
2.基金赎回款-960,000,000.004,704,463.72-955,295,536.28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 净值)1,132,564,183.00- 89,609,261.171,042,954,921.8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23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ETF”)系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28日以证监许可【2022】2608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募集期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3)第 0008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23年 3月 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富国创业板增强策略ETF收到的网上现金申请净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16,903,000.00 元,经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净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计人民币68,400.88元,其中,利息折份额部分为人民币63,041.00元,折算成基金份额计63,041.00份,剩余部分为人民币5,359.88元,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成投资者基金份额。至此,网上现金申请净有效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316,966,041.00元,折算基金份额计1,316,966,041.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23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8)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没有限制,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5、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6.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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