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消费ETF基金 (159670): 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7:35:44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ETF基金 : 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8月 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年 4月 14日起至 6月 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5
6.1 资产负债表 .................................................................................................................... 15
6.2 利润表 ........................................................................................................................... 16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43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6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8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8 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8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9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0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1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1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1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1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1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1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1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1
10.8其他重大事件 ................................................................................................................ 5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2.2 存放地点 ...................................................................................................................... 55
12.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消费 50ETF
场内简称消费 ETF基金
基金主代码159670
交易代码15967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 4月 14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5,706,921.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3年 5月 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 应调整。但 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 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 括抽样复制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 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 的指数的目的。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 况, 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 份股、非成份 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 分 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消费 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 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华龚小武
 联系电话021-38992888021-52629999-2120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95561 
传真021-50151582021-62159217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4 楼 
邮政编码200121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吕家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深交所网站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picfunds.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 4月 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022,551.04
本期利润-2,309,795.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0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2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792,187.6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32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3,914,733.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67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 6月 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22%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4月 1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3.08%1.16%2.38%1.24%0.70%-0.08%
过去三个月------
过去六个月------
过去一年------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3.22%0.94%-7.79%1.13%4.57%-0.19%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年 4月 14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消费 50指数收益率;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4月 1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章椹元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中证全指半 导体产品与设 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全指半导体 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沪深 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沪深 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新材料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上 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国联安 新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2023-04-1 4-15年(自 2008年起)章椹元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建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 理、基金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专户投资经理、基金经理、指 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2019年 5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量化投资部总经理。2020年 5 月起担任国联安沪深 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年 8月起兼任国联安 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联安中证全 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中证 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1年 2月起兼任 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年 5月起兼任国联安 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6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9月 起兼任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年 10月起兼任国联安 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 11月起 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3年 3月起兼任国联安 国证 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 4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经理、国联安 添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 10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创 业板科技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国 联安国证 ESG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量 化投资部总经 理。    
黄欣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中证 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 金经理、上证 大宗商品股票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上 证大宗商品股 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中证医 药 10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中证全指半 导体产品与设 备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2023-04-1 4-21年(自 2002年起)黄欣先生,硕士研究生。2003年 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债 券投资助理、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等职。 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 经理;2010年 5月至 2012年 9月 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 年 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0年 12月起兼任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7 年 3月兼任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 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年 8月起兼任国联安中 证医药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年 8月至 2023年 1月兼任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 理;2018年 3月至 2019年 7月兼 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理、国联安中 证全指半导体 产品与设备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国联 安沪深 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沪深 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 理、 国联安中 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中 证新材料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上 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国联安 创业板科技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上证科 创板 50成份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国 联安国证 ESG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5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 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6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半 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 11月起兼任国联安 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12 月起兼任国联安沪深 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2月起兼 任国联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1年 5月起兼任国联 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6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科 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9月起兼任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 5月起兼任国 联安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3年 3月起兼任 国联安国证 ESG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年 4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消 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年初,A股市场出现了一波上扬,但根据此后的宏观数据来看,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跌破 7,国预期加上人民币贬值,A股市场在宏观经济数据不理想的影响之下也出现了一波下调,包括外资在内的一些资金出现流出的迹象。

2023年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震荡下行。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始终保持较合理的仓位,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跟踪消费 50指数,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67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7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俄乌冲突仍在胶着之中,后续全球政治经济局势依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短期内投资依然需要注重风险控制。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业务总体负责。估值委员会由公司营运总监/副总监(主席/副主席)、运营部、权益投资部、现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交易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委员会成员 1/2以上多数票通过,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 6月 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2,177,262.00
结算备付金 2,339,568.75
存出保证金 72,175.1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50,230,655.72
其中:股票投资 50,230,655.7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5,525,938.16
资产总计 60,345,599.7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 6月 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6,017,855.44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764.28
应付托管费 4,352.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386,893.84
负债合计 6,430,866.4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55,706,921.00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1,792,187.68
净资产合计 53,914,733.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0,345,599.75
注:1、报告截止日 2023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0.9678元,基金份额总额 55,706,921.00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4月 14日生效,无上年度末数据,下同。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 4月 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 4月 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6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113,798.31
1.利息收入 59,350.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59,350.0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41,519.6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1,488,746.3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6.4.7.12-
股利收益6.4.7.13647,226.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若有)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6.4.7.14-1,287,244.4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6.4.7.15-44,384.19
减:二、营业总支出 195,997.21
1.管理人报酬 123,286.15
2.托管费 24,657.24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648,053.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309,795.5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309,795.5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09,795.52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4月 14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下同。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 4月 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3年 4月 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6月 30 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收益(若有)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219,706,921.00--219,706,921.0 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164,000,000.00--1,792,187.68-165,792,187. 68
(一)、综合收益 总额---2,309,795.52-2,309,795.5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64,000,000.00-517,607.84-163,482,392. 16
其中:1.基金申购 款16,000,000.00--445,418.4115,554,581.59
2.基金赎回 款-180,000,000.00-963,026.25-179,036,973. 75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55,706,921.00--1,792,187.6853,914,733.32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4月 14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下同。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培智,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95号《关于准予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19,694,069.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2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年 4月 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9,706,921.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2,852.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根据《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可以进行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以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消费 50指数收益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6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219,706,921.00份基金份额于 2023年 5月 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联安中证消费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3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4月 14日至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3年 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 6月 30日
活期存款2,177,262.00
等于:本金2,177,048.16
加:应计利息213.84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其中:存款期限 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 1-3个月-
存款期限 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合计2,177,262.00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 6月 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51,517,900.20-50,230,655.72-1,287,244.48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 市场----
 银行间 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51,517,900.20-50,230,655.72-1,287,244.48 
注:股票投资的估值增值和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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