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汽集团(600104):上汽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7:47:42 中财网
原标题:上汽集团:上汽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04 公司简称:上汽集团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汽集团600104上海汽车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逊陆晓龙
电话(021)22011138(021)22011138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400号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400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41,670,421,407.22990,107,381,169.76-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1,920,946,071.70279,233,525,947.440.9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16,409,546,922.62305,018,370,797.57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5,046,010.736,909,615,034.17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68,876,265.786,107,982,660.07-7.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92,777,845.13-4,703,531,596.10246.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12.51减少0.0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60.6002.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7,39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2.697,324,009,2790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82679,420,0000 
跃进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54413,919,1410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5403,301,6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未知2.99349,768,454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1.83213,977,817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知0.8498,585,0000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未知0.7587,719,298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知0.4349,657,9170 
中信建投证券-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先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未知0.3945,928,22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 列示,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91,501,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其中,公 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3,3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 10名股东中,上海汽车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与其他 9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 9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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