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丰山集团(603810):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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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7:56:4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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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丰山集团: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殷凤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汉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汉存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6
备查文件目录 |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
| 2、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开披
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丰山集团、集团、公司、本公
司 | 指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丰山有限 | 指 | 本公司前身江苏丰山集团有限
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6月
30日 |
农药原药 | 指 | 由专门的化工厂生产合成的农
药统称原药,它含有高含量的
农药活性成分和少量相关杂
质,一般不能直接使用,需要
加工成各种类型的制剂才能使
用。 |
农药制剂 | 指 | 是各种农药加工品的总称,是
在农药原药基础上,加入适当
的辅助剂(如溶剂、乳化剂、润
湿剂、分散剂等),通过加工、
生产制得的具有一定形态、组
成及规格的产品,可销售给客
户使用。农药制剂的名称一般
由含量、农药化学名称和剂型
名称三部分组成。 |
丰山全诺 | 指 |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
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丰山 | 指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北丰山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丰山生化 | 指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
化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高投创新 | 指 |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高投科贷 | 指 | 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江苏高投宁泰 | 指 | 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丰山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FENGSHAN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殷凤山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赵青 |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
号 | |
电话 | 0515-83378869 | |
传真 | 0515-83378869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涉及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4100 |
公司网址 | www.fengshangroup.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涉及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涉及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丰山集团 | 603810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10,486,957.94 | 1,017,464,989.35 | -3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65,250.81 | 74,254,972.12 | -76.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0,637,687.75 | 68,304,776.12 | -84.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70,921.31 | 14,845,082.42 | -574.7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21,995,065.83 | 1,599,453,072.35 | 1.41 |
总资产 | 2,656,435,440.01 | 2,667,197,386.94 | -0.4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46 | -76.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46 | -76.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7 | 0.43 | -83.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5.13 | -4.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0.66 | 4.71 | -4.05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6.6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今年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1,356.8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36,149.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70,994.5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 371,329.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28,355.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97.75 | |
合计 | 6,727,563.06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形成了以除草剂为核心,杀虫剂、杀菌剂为补充的业务体系,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公司研发部门为平台的高效研发体系,并已形成了“化工原料→精细化工中间体→原药→制剂”一体化研发生产模式。
同时,根据公司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产业、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电解液业务方向拓展,截至报告期上述项目尚在建设中。
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包括研发队伍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保密以及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等在内的研发运行机制,并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多为化学分析工程、产品毒理、工程设计、化学合成、安全生产工程、环境行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环保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这一核心理念,不断创新 “三废”处理技术,控制源头的“三废”产生量,增加中间产品循环利用率,减少最终排放量。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先后建成废水生化装置、废气焚烧炉装置、固废焚烧炉装置、MVR废水浓缩、三效蒸发器、废盐回收装置等设施,实现了污染物的高效处理及达标排放,产生了较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公司还荣获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盐城市环境友好企业”等荣誉称号。
未来,随着农药行业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公司的环保优势将日益明显。
2、品牌优势
凭借长期以来积累的技术、质量、品牌及市场等优势,公司已成为国内农药市场的领先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赢得了行业的广泛认可,2005 年“丰山”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丰 山农药”已经广销国内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已远销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也不断提升。同时,公司还荣获“江苏省明星企业”、“江苏省优秀企业”、“江苏省AAA 级质 量企业”、“江苏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彰显品牌实力的荣誉称号。公司的品牌优势日益明显,较高的品牌美誉度有利于公司产品在全球范围的推广与开拓。
3、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赢市场”的理念,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控。公司在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原材料采购和入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预防交叉污染控制、出厂产品控制、售后技术服务与支持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管控流程,构建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同时,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通过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不断优化和改进,使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公司产品已具有纯度高、性能稳定及各批次产品具有较高的一致性等质量优势。
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质量管理流程,公司先后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2018、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2015、中国农药行业 HSE 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还先后荣获了“江苏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质量管理达标企业”等荣誉称号。
4、营销渠道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销售网络,并已形成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协同发 展的良好局面。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协同发展,一方面扩大了公司销售规模,实现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缓解了单一市场的销售季节性影响,两个市场均衡发展大大提高了设备利用率,降低产品固定成本。凭借突出的质量优势和优质的服务保障能力,公司与众多知名农药跨国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5、产业链优势
公司的产品结构涵盖了精细化工中间体、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产品。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自产生产,避免出现原药供应受制于人的情形,因而原药业务的发展为制剂业务提供稳定可靠的原料 保证,有效保障了制剂业务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制剂业务又有助于公司原药产品的推广,公司拥有完善的制剂销售渠道及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制剂产品在用户中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部分原药直接用于制剂产品的生产,有利于公司原药产品的推广与销售。
6、研发优势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以及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为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先后建成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丰山)手性农药工程技术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从而保证了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活动的顺利推进。
公司自创立以来,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农药工艺技术的研发实践,已建立了一整套包括研发队伍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保密以及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等在内的研发运行机制。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获授权发明专利 20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氟乐灵原药和精喹禾灵原药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研发和技术优势。
7、发展高端精细化工产业优势
以丰山全诺的新能源锂(钠)等离子电池电解液业务为切入点,未来规划向上游电解质等方向进行产业延伸。未来规划电解质项目的生产和农药生产都属于精细化工领域,两者均需对含氟工艺的技术、应用有深入的了解和成熟的认知。电解质生产涉及高危工艺,生产技术门槛对环保处理、生产安全管理要求很高。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高危生产流程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环保处理方面的经验。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着重进一步落实2022年公司实施的新建项目,采取各项措施提高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8月公司成立丰山全诺(生产以锂离子、钠离子为主的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等电解液产品) ,开始向新能源电子化学品产业进军;2022年9月公司设立湖北丰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发展。
(一) 优化产业布局
1、顺势而为,进军新能源产业板块。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依托盐城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布局新能源电子化学品产业,新建电解液和电解质项目。2022年8月公司投资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分期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5万吨电解液项目截至目前项目主体施工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项目建设在积极推进中。
2、借势而进,大力发展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随着全国化工整治力度的加大,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借势而进,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宜昌市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规划建设年产 13 万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中。
3、乘势而上,做强做精农药,向生物农药领域迈进。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是满足化工产业监管政策的需要,是满足机制创新的需要,更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农药板块资源,强化农药板块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2022 年,公司与江苏省农科院合作,共同研发一种“绿色杀虫抗体蛋白”生物农药,被江苏省科技厅立项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 ”。
(二) 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市场营销,聚焦降本增效。
1、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将通过深化技术创新推动新产品开发和提升产品的质量,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截至目前公司自筹资金建设年产3000吨绿草定项目已完成试生产,已投入正常生产;募投项目1700吨精喹禾灵500吨喹和康酯项目尚在试生产调试过程中。
2、强化市场营销:增强营销队伍管理、开拓海外新市场,加快国内、国际农药登记证的办理与布局,实施精准的营销策略。
3、聚焦降本增效:强化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通过精细化管理,合理化配置资源,整合优化岗位,降低各项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各产业板块将紧抓人均产值、人均产销量、人均利润作为考核基础,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精兵简政,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潜能;完善“以岗定薪、以能定资、以绩定奖”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更注重实际工作效率;持续优化产品单耗、能耗水平,进一步提高工厂生产运营水平;推进卓越采购、卓越销售,优化供应链管理,追求更有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
(三) 安全、环保等工作持续向好
1、 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生产红线,通过再投入,不断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安全教育取得实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流程自动化、数字化建设显成效。公司选用全球先进设备、仪表用于车间全流程自动化改造,顺利高分通过市级专家验收,生产控制中心能有效的将生产过程中的全流程管理数据进行传输、监管,实现一体化信息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软硬件建设大大提升了安全管理效率。实施了“董事长安全奖”,公司始终把安全当做首要任务抓过,公司将继续加强环保、安全投入,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
2、“三废”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环保部狠抓环境治理方案落实,加强制度考核,废气管控,取得 了较大进步。加强降本增效管理,制定环保技术和管理方面降本的对策措施,落实责任至车间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降本完成情况通过月度和年度考核与其挂钩。规范建立三废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江苏省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形成环保资料清单,每月内部组织自查自纠,同时结合上级环保部门日常检查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三废管理台账,提升环保基础管理水平。对废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完成废水处理装置的提升改造,进一步降低废水排放浓度,实现了“三废”治理高标准、低排放。
(四) 加强资本运作。2023 年公司将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上市融资平台作用,确保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各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推进融资工作。公司将进一步探索实施通过参股、收购等方式以资本合作为纽带、以产业合作、技术合作为基础的新的业务发展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10,486,957.94 | 1,017,464,989.35 | -30.17 |
营业成本 | 614,427,337.30 | 850,858,874.28 | -27.79 |
销售费用 | 28,661,417.13 | 27,273,162.56 | 5.09 |
管理费用 | 28,500,056.23 | 27,332,259.05 | 4.27 |
财务费用 | 1,836,911.41 | -8,113,274.34 | 122.64 |
研发费用 | 19,707,468.35 | 21,717,260.83 | -9.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70,921.31 | 14,845,082.42 | -574.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688,251.87 | -45,898,758.33 | -298.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24,631.75 | 23,756,608.47 | -167.4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国内外下游客户消化前期较高库存导致农药需求不足和出口大幅下滑影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今年汇兑损益变动及可转换债券利息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今年上半年销售货款回笼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今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取得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299,738,729.15 | 11.28 | 177,163,776.78 | 6.64 | 69.19 | 主要系制剂产品
销售尚有较多货
款在信用期内未
结算所致 |
应收款项融
资 | 13,470,822.42 | 0.51 | 20,148,373.98 | 0.76 | -33.14 | 主要系报告期销
售较去年减少导
致应收票据减少
所致 |
预付款项 | 19,949,033.76 | 0.75 | 32,442,170.00 | 1.22 | -38.51 | 主要系本期预付
款情况减少及上
期预付业务陆续
入账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724,124.29 | 0.18 | 9,634,790.88 | 0.36 | -50.97 | 主要系子公司出
口退税退回所致 |
其他流动资
产 | 47,051,896.68 | 1.77 | 70,326,341.38 | 2.64 | -33.09 | 主要系待抵扣增
值税及预交企业
所得税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93,688,789.87 | 3.53 | 46,420,597.76 | 1.74 | 101.83 | 主要系丰山生化
精喹项目、丰山全
诺锂离子电池电
解液项目及湖北
丰山对氯甲苯 3
个项目大量投入
建设所致 |
短期借款 | | | 5,003,750.00 | 0.19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无流
动资金借款需求 |
合同负债 | 18,109,452.92 | 0.68 | 31,057,536.58 | 1.16 | -41.69 | 主要系上年末预
收款商品陆续发
货确认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
酬 | 19,387,752.47 | 0.73 | 35,349,074.75 | 1.33 | -45.15 | 主要系今年发放
去年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4,230,597.64 | 0.16 | 3,248,563.40 | 0.12 | 30.23 | 主要系上半年资
产下沉印花税及
股权激励解锁个
人所得税影响 |
其他应付款 | 12,609,160.41 | 0.47 | 23,969,745.07 | 0.90 | -47.40 | 主要系最后一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
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518,443.04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269,422,845.03 | 发行可转债抵押 |
无形资产 | 47,866,693.61 | 发行可转债抵押 |
应收票据 | 128,026,531.14 | 票据池质押 |
合计 | 467,834,512.82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8月公司与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东间发起人合作协议书》,双方共同组建丰山全诺,丰山全诺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丰山全诺66%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截止报告期一期5万吨电解液项目尚在建设阶段。
2、2022年10月公司在大丰投资设立丰山生化,丰山生化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丰山生化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3、2022年9月公司在湖北宜昌投资设立湖北丰山,湖北丰山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湖北丰山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原对由四川丰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投资地点变更至湖北宜昌,投资主体变更为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募投建设项目也发生了变更,同时湖北丰山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湖北丰山建设项目尚在建设阶段。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
投
资
公
司
名
称 | 主要业
务 | 标
的
是
否
主
营
投
资
业
务 | 投
资
方
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
比例 | 是
否
并
表 | 报表
科目
(如
适
用) | 资金
来源 | 合作方
(如适
用) | 投资
期限
(如
有) | 截至资产
负债表日
的进展情
况 | 预计
收益
(如
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
否
涉
诉 | 披露日期
(如有) | 披露
索引
(如
有) |
丰
山
全
诺 | 新能源
二次电
池电解
液的研
发、生
产及销
售等 | 否 | 新
设 | 54,000,000.00 | 66% | 是 | | 自有
资金 | 南通全
诺新能
源材料
科技有
限公司 | | 已设立,
相关项目
建设中 | | -1,794,507.97 | 否 | 2022-8-12 |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
湖
北
丰
山 | 对、邻
氯甲苯
及下游
产品、
农药的
研发、
生产与
销售等 | 否 | 新
设 | 636,519,898.64 | 100% | 是 | | 自有
资金
及可
转债
募集
资 | | | 已设立,
相关项目
建设中 | | 884,904.79 | 否 | 2022-9-17 |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
丰
山
生
化 | 农药生
产与销
售等 | 否 | 新
设 | 769,726,073.90 | 100% | 是 | | 自有
资
金、
实物
出资 | | | 已设立,
相应的资
产以
2023年1
月1日账
面价值为
基数划转 | | 18,838,938.66 | 否 | 2022-10-13 |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
合
计 | / | / | / | 1,460,245,972.54 | / | / | / | / | / | / | / | | 17,929,335.48 | / | / | / |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成立丰山生化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并将相关农药生产等资金划转至丰山生化公司,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70,552,332.03 | -1,492.97 | 2,333,653.08 | | 863,000,000.00 | 853,000,000.00 | -5,012,679.97 | 377,871,812.17 |
合计 | 370,552,332.03 | -1,492.97 | 2,333,653.08 | | 863,000,000.00 | 853,000,000.00 | -5,012,679.97 | 377,871,812.17 |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440,869.56 | 272,156,145.17 | 11,715,275.61 | 50,404.02 |
衍生金融资产 | 51,896.99 | | -51,896.99 | -51,896.99 |
应收款项融资 | 20,148,373.98 | 13,470,822.42 | -6,677,551.5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911,191.50 | 39,911,191.50 | 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2,333,653.08 | 2,333,653.08 | |
合计 | 370,552,332.03 | 377,871,812.17 | 7,319,480.14 | -1,492.9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江苏丰山
农化有限
公司 | 3,000.00 | 100 | 农药制剂
的销售 | 21,218.90 | 4,953.46 | 21,046.29 | -629.23 |
南京丰山
化学有限
公司 | 2,000.00 | 100 | 农药产品
的出口销
售 | 6,006.56 | 2,529.39 | 3,743.01 | 240.23 |
四川丰山
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2,931.40 | 100 | 生物科技
研发、化
工产品、
化工原料
、农药研
发、生产
、 销售 | 5,123.08 | 2,325.51 | | 373.13 |
江苏丰山
新农业发
展有限公
司 | 1,000.00 | 100 | 农作物种
子经营;
农药批发
、零售 | 4,880.22 | 1,069.97 | 3,313.37 | 121.43 |
湖北丰山
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
司 | 50,000.00 | 100 | 对氯甲苯、
邻氯甲苯
及下游产
品、
农药的研发
、生产与
销售等 | 64,690.55 | 63,622.24 | | 88.49 |
江苏丰山
全诺新
能
源科技
有
限公司 | 10,000.00 | 66 | 新能源二
次电池电
解液的研
发、生产
及销售等 | 6,946.34 | 5,363.35 | 7.47 | -179.45 |
江苏丰山
生化科
技
有限公
司 | 10,000.00 | 100 | 农药生产
、批发、
零售;生
物农药技
术研发等 | 142,571.29 | 79,364.55 | 56,011.13 | 1,883.89 |
注:2023年丰山集团母公司将主体农药业务下沉至子公司丰山生化科技,子公司丰山生化科技营利情况对合并利润有重大影响。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①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副产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同时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对能源消耗提出更加 严格的要求。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同时,若相关环保标准提高,将进一步加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安全、环保是企业生命线”的基本生产管理原则,从未发生环保、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一方面公司继续严格例行每年的停产检修升级工作,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环保等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检修,积极配合政府的安全环保核查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长期稳定、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拓展新业务、新基地、新产品等手段,进一步降低安全环保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②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部分原材料供应受环保监管、能源耗用、上游石化行业产能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存在供应不足或不及时及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公司制剂产品生产销售的季节性较为明显,使得市场对原药的需求存在短期内集中释放的可能。
在制剂产品生产旺季,可能会出现部分原材料缺货或者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带来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将会继续投入各种资源密切关注国际大宗商品的市场 变化以及国家产业和经济政策的调整, 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市场及价格变动的 影响,做好原材料市场的跟踪分析。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比价采购和采购价格核查,加强与重要供应商开发与合作,优化供应渠道与运输渠道,降低原材料成本与物流成本,提高公司主要储存原料的安全库存量,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③宏观经济变化和市场竞争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市场容量大,与下游行业关系紧密,其应用领域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波动息息相 关。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经济景气程度和变化趋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可能,全球经济不确定性风险加剧。
给下游工业制造业企业的发展经营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应导致上游精细化工制造企业面临 更大的挑战。同时,若出现全球经济出现需求不足传导到企业所处行业,将加剧行业竞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实现产品的差异化;不断研发和开拓产品种类,加强围绕产业链一体化建设;定期技术改造,不断降低成本和三废产生量;采取降本增效措施,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④出口业务风险
农药产品由于其在环保政策、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会受到较为严格的国际贸易管制,因此, 公司农药产品的出口销售面临一定的国际贸易政策风险。此外,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进出口国家的贸易政策和国际市场供求等因素也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原 药产品部分是出口至国外,受到国际经济、金融变化的影响,汇率波动变化对公司产品出口会造成一定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同时扩大产品销售渠道、降低对单一出口市场的依赖。公司将加强国际贸易和汇率政策的研究,合理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最大限度地规避国际结算汇率风险,同时加强外汇波动规律的研究,适时开展外汇远期结算业务, 锁定汇率波动。
⑤募投不达预期风险
由于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以及基础化工行业产业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的主 要原材料—基础化工产品的价格在未来存在上涨的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生产成本上升,影响募投 设计水平、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未来市场容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开拓情况及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及时对各募投项目的设计、建设、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进行科学规划,做到合理规划、及时应变。
⑥相关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项目建设受行政审批进度、施工作业情况、天气状况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优化项目建设安排、加强项目建设进度跟踪考核管理,打好项目建设提前量,统筹规划行政审批、招标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工作。
⑦相关项目技术论证、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新开发项目受工艺技术成熟度、研发团队开发能力等因素影响存在技术论证、研发进展不及 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前期技术论证和项目研发进展动态管理。
⑧新能源业务拓展不及预期风险
新能源业务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属于较不同的业务领域,其行业发展迅速、新增产能较多,若下游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可能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行、技术路线变化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进程,积极开展人员、技术、市场等资源储备,调动相关资源努力推进新能源项目的进程,科学合理的开展新能源业务拓展,赋能公司可持续发 展。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 2023年1月
31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2) |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3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
23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2023-
04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
号2023-054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
号2023-055 |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
号2023-052 |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
号2023-058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名
称 | 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
放
口
数
量 | 排放
口分
布情
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
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
总量 | 超标
排放
情况
(有
/
无) |
江
苏
丰
山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废水
(COD 、
氨氮) | 连续
排放 | 1 | 厂区
北侧 | COD:178.989m
g/L氨氮:3.867
mg/L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 1996
(COD≤500mg/L;
氨氮≤40mg/L) | COD总量:
115.905t/a
氨氮总量:2.642
t/a | COD
总量952.5453t
/a 氨 氮 总
量 :75.88336 t/a | 无 |
| RTO
废气 (颗
粒物、二
氧化硫
、氮氧
化
物) | 连续
排放 | 1 | 厂区
北侧 | 颗粒物:
2.076mg/m3
二氧化硫:
4.476mg/m3
氮 氧 化 物 :
61.158mg/m3 | 《农药制造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7-2020
)(颗粒物≤20mg/m3
,二氧化硫≤200mg
/m3 、氮氧化物
≤200mg/m3) | 颗粒物:
0.243 t/a
二氧化硫:
0.563 t/a
氮氧化物:11.95
2 t/a | 颗粒物:
7.948t/a
二氧化硫:
44.1366t/a
氮氧化物:
114.14t/a | 无 |
| 废盐焚
烧炉废
气 (颗
粒物、
二氧化
硫、氮
氧化
物) | 连续
排放 | 1 | 厂区
北侧 | 颗粒物:
1.083mg/m3
二 氧 化 硫 :
14.882mg/m3
氮 氧 化 物 :
75.863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GB1848
4- 2020
(颗粒≤30mg/m3,二
氧化≤100mg/m3 、
氮氧化物≤300mg/m
) | 颗粒物:
0.021 t/a
二氧化硫:
0.015 t/a
氮氧化物:1.468
t/a | 颗粒物:
7.948t/a
二氧化硫:
44.1366t/a
氮氧化物:
114.14t/a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继续遵循“源头控制、设施升级、提标减排”的原则,加大环保资金和技术投入,提高 “三废”治理效率,降低“三废”排放,贯彻落实国家、省厅及市区等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环保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当前公司各项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固废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且处理效果较好。
在废水治理方面:公司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现有三套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 2000m3/d、4000m3/d和4800m3/d,2023年初预处理Fenton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并调试投入运行,大大降低了废水中的色度和污染物浓度;公司现有处理高盐废水的三效蒸发器、双效蒸发器及 MVR 蒸发处理装置,能够有力的保障了公司高盐废水的处理。公司在废水总排口上装有废水在线监控设备,对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氨氮(NH3-N)和总氮(TN)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并配有自动加标装置,提高了废水在线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公司在外排水总管上安装了在线自动启排系统,确保超标水不外排。
在废气处理方面:各车间内有废气预处理装置,对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有针对性的预处理,进一步降低废气污染物的浓度,车间预处理后尾气再经全厂末端治理设施 RTO焚烧炉 焚烧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各合成车间的尾气管网至总管网上安装了 LEL 在线检测系统,实时监测尾气管网内废气爆炸极限浓度,防止因废气管网内 VOC 浓度过高,造成总管网爆炸的事故的发生。为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公司上半年对部分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强化了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公司每季度委托南京金帝华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操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公司现有五套 RTO 焚烧炉,实行废气处理系统两用三备,有力的保证了废气的有效治理。
在固废处理方面:公司现有一套生化污泥深度脱毒、脱水干化处理系统,通过破壁、臭氧氧化、生物脱毒调质、干燥等处理工艺,将原工艺含水率 85%左右的污泥减量至含水率 25%左右的干品污泥,生化污泥减量率高达 80%左右。此外,公司建设有一套日处理 25 吨的回转式焚烧窑,对危险废物进行减量化处理。另公司建有一套36t/d 处理量的废盐焚烧炉和 60t/d 处理量的液中焚烧炉,对固体废盐和液体蒸发母液进行焚烧碳化处理,去除危废中的有机污染物,再经过除杂、过滤、蒸发浓缩及烘干处理,生产出符合国家二级工业盐标准的工业盐,实现了废盐往副产盐的转变。此外,公司建有一栋占地面积 1440 ㎡的标准货架式丙类危废仓库,一栋占地面积约为 745 ㎡的标准化危险废物甲类仓库,实现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及贮存的规范化管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合法合规,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年产1000吨烟嘧磺隆及435吨副产亚硫酸钠、1700吨精喹禾灵及1083吨副产氯化钾、500吨喹禾糠酯、3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已经获得环评批复,项目审批号为盐环审【2022】6号;2022年12月7日,公司年产20000吨农药制剂技改改造及350吨农用助剂项目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审批号为盐环表复【2022】5号。目前年产1700吨精喹禾灵及1083吨副产氯化钾、500吨喹禾糠酯、3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20000吨农药制剂技改改造及350吨农用助剂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进行试生产。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号FSHJYJYA2022-01),于 2022 年 8月 15日在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环境局予以备案, 备案号为 320982-2022-119-H。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 2023年初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积极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公司自行监测主要采用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废水总排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对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 和水温进行实时监控,在 RTO 焚烧炉和危废焚烧炉烟气排口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公司在线监控设施均与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时监控。对于非自动监测污染物公司主要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对不同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因子指标均能达标排放。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外排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全部指标均达标。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司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司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这一核心理念,不断创新“三废”处理技术,控制源头的“三废”产生量,减少污染物最终排放量。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先后建成废水生化装置、污泥减量化装置、废气焚烧炉装置、固废焚烧炉装置、MVR 废水浓缩、三效蒸发器、难降解高浓度废水焚烧装置和废盐综合利用装置等设施,实现了污染物的高效处理及达标排放,产生了较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公司还荣获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盐城市环境友好企业”等荣誉称号。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
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
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
股东
或实
际控
制人
殷凤
山、殷
平 | 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
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所
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
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
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本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应当向发行人申报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上述减持股
份数量本人与本人的一致
行动人合并计算。本人减
持发行人股票时,将至少
提前3个交易日向发行人
披露并提示发行人予以公
告(如涉及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首次卖出前,
将至少提前 15 个交易日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
持计划,并提示发行人予 | | | | | |
| | | 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本人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7〕9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上证发〔2017〕24 号)
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
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
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
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
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
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 | | | | |
| 其他 | 公司
股东 | 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胡惠
萍、冯
竞亚、
殷凤
亮、殷
凤旺、
殷晓
梅 | 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
行人上市至本人减持期
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
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
提下,存在对所持发行人
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本人与本人
的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同时,本人在减持前将提
前将本人减持意向和拟减 | | | | | |
| | | 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
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
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涉及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首次卖出前,将
至少提前 15 个交易日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
计划,并提示发行人予以
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
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本人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7〕9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上证发〔2017〕24 号)
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 | | | | | |
| | | 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
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
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
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
发行人所有。 | | | | | |
| 其他 | 持股
5%以
上的
股东
江苏
高投
创新、
江苏
高投
科贷、
江苏
高投
宁泰 | 本企业自丰山集团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拟长期持有丰山集团股
票。本企业承诺所持丰山
集团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
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存
在对所持丰山集团股份进
行减持的可能性,累计减
持最大股份数量为本企业
所持全部丰山集团股份。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
方式减持的,按照减持届
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予以执行;上述减持股份
数量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
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本企 | 2018.9.17-2022.10.1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业减持丰山集团股份的价
格不低于丰山集团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情况导致丰山集团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同时,本企业在
减持前将提前将本企业减
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丰山集
团,并由丰山集团及时予
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
以减持企业股份(如涉及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首次卖出前,将至少提前
1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提
示丰山集团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9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号)、 | | | | | |
| | |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证监会公告[2020]17
号)、《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2020年修订)》等
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规
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
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
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
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
丰山集团所有,并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丰山
集团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企业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交丰山集团,
则丰山集团有权从应付本
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
企业应上交丰山集团的违
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
金分红,并收归丰山集团
所有。(变更后的承诺) | | | | | |
| 其他 | 与关
联方
合并
持股
5%以
上且 | 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
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
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
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担任
公司
董事
和高
级管
理人
员的
股东
陈亚
峰承
诺 | 前提下,存在对所持发行
人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
性。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应当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
述减持股份数量本人与本
人的一致行动人合并计
算。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
时,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
日向发行人披露并提示发
行人予以公告(如涉及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首
次卖出前,将至少提前15 | | | | | |
| | | 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提示
发行人予以公告);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7〕9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上证发〔2017〕
24号)等中国法律法规、
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
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
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
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
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
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
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
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 | | | | | |
| | | 所有。 | | | | | |
| 其他 | 与关
联方
合并
持股
5%以
上的
股东
顾翠
月 | 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
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所
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
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
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上述减持股份
数量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
动人合并计算。同时,本
人在减持前将提前将本人
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
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
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
持发行人股份(如涉及以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首
次卖出前,将至少提前15
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提示
发行人予以公告),减持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本人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9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号)
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
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
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
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 | | | | | |
| | | 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
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
发行人所有。 | | | | | |
| 其他 | 担任
公司
董事
和高
级管
理人
员的
股东
单永
祥、吴
汉存
承诺 |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应当向发行人申报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所持发行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本人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9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号)
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
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
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
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
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
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 | | | | |
| 其他 | 担任
公司
监事
的股
东缪
永国、
王晋
阳承
诺 |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应当向发行人申报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9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号)
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
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
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
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
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
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
股东、
实际
控制
人殷
凤山、 |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不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
他机构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 2021.2.2-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殷平 | 害公司利益;3、自本承诺
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4、本人承诺
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公司
时任
董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机构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
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 | 2021.2.2-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
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
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 | |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
诺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未曾并且将来亦不
会为激励对象依 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
担保。 | 2019.9.18—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江
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规定的利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 | | 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
红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
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 | | | | |
| 分红 | 公司
控股
股东、
实际
控制
人、董
事、监
事、高
级管
理人
员及
其他
自然
人股
东 | 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江
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
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
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
人承诺根据《江苏丰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
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
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
分配。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持股
5%以
上股
东江
苏高
投创
新、江
苏高
投科
贷、江
苏高
投宁 | 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草案)》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
红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
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本企业承诺根据《江苏丰
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
策)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
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
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 | 2018.9.17-2022.10.1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泰 | 润分配。 | |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公司
控股
股东
及实
际控
制人
殷凤
山、殷
平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
投资控股、参股、合资、
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
他人经营任何与公司的主
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
竞争的业务;未来也将不
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
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2、
本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时,将通过法律程序使本
人现有的正常经营的或将
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持有 51%股权以上的控股
公司和其它实质上受本人
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公司有实质性竞
争的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
的业务;3、本人及本人实
际控制的其它企业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
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
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4、本人保证,作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时,所作出的 | 2018.9.17-永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
销。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
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 | | | | | |
| 其他 | 公司
控股
股东
及实
际控
制人
之一
殷凤
山 | 截至2021年9月13日本
人持公司首发限售股
67,725,47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1.63%。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
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
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承诺自公司首发限售股解
禁之日起6个月内(2021
年9月17日起至2022 年
3月16日),不以任何方
式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解
禁的首发限售股份,包括
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
生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
诺,减持股份收益全部归
公司所有。 | 2021.9.17-2022.3.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注: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江苏高投宁泰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0月13日全部减持完毕,其相应的承诺亦一并到期。(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