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川仪股份(603100):川仪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8:07:59 中财网 |
|
原标题:川仪股份:川仪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川仪股份 | 603100 | 无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779,922.52 | 745,421.94 | 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3,992.84 | 340,852.78 | 3.86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59,372.56 | 304,932.79 | 17.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294.70 | 25,387.94 | 3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766.93 | 23,477.22 | 26.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6.54 | -1,164.5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3 | 7.78 | 增加2.1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64 | 4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64 | 40.63 |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145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0.08 | 118,804,854 | 0 | 无 | 0 |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68 | 42,177,755 | 0 | 无 | 0 |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13 | 32,103,525 | 0 | 无 | 0 |
横河电机株式会社 | 境外法人 | 5.32 | 21,015,760 | 0 | 无 | 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
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66 | 14,458,776 | 0 | 无 | 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
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38 | 9,383,639 | 0 | 无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
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9 | 8,642,301 | 0 | 无 | 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品
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1 | 5,168,365 | 0 | 无 | 0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其他 | 0.92 | 3,615,986 | 0 | 无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江源优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1 | 3,195,827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富
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 | | | |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