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 正邦(002157):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143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1、公司预重整及重整进展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南昌中院决定延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3年4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023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南昌中院拟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会议具体通知详见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2月10日,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在南昌中院按时召开(同步在“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网络会议直播),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会议表决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赣01破申 49号之三】,南昌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3年7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在报名期限内,共有11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上述11家意向投资人均已提交报名材料并足 额缴纳保证金。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报名期限内,共有10组意向投资人(原11组投资人中2组合并)均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追加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0,000.00元/组,上述意 向投资人合计缴纳投资保证金20,000,000.00元/组。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赣01破16号】,南昌 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 的《决定书》【(2023)赣01破16号】及《公告》【(2023)赣01破16号】,南昌中院通知在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 权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1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及《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 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正邦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正邦系企业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表决,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 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 2023年8月4日,管理人、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 布了《重整计划(草案)》,因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将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2、“正邦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及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正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表决情况,三个议案均已获得通过,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正邦转债”的转股期限将保留至重整受理之日起第30个自然日 下午收市,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正邦转债”的交易期限保留至自公司 重整受理之日起第 15个自然日下午收市,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 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正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023年7月20日,公司被南昌中院受理重整,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正 邦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保留“正邦转债”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 30个自然日(由于2023 年8月19日为星期六,即 2023年8月18日)下午收市,自第 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8月21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保留“正邦转债”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个自然日(即 2023年8 月4日)下午收市,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3年8月7日)起不再交易。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6,362万股。 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60), 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分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14,881,316股、17,833,067股,合计32,714,383股,减持数量已 过半。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获悉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暨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4、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 5、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因南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峰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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