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双创龙头 (588330): 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7:05:07 中财网

原标题:双创龙头 : 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5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0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3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2 存放地点 .................................................................. 59 12.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双创龙头ETF
场内简称双创龙头ETF
基金主代码58833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669,737,802.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7月6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 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 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 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 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周雷郭明
 联系电话021-385058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95588 
传真021-38505777(010)6610579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邮政编码200120100140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s 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65,679,249.15
本期利润-48,269,281.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8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6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5.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06,532,465.3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423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963,205,336.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5769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2.31%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等于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84%1.26%-1.21%1.28%0.37%-0.02%
过去三个月-7.21%1.15%-8.16%1.16%0.95%-0.01%
过去六个月-5.12%1.07%-6.14%1.08%1.02%-0.01%
过去一年-16.91%1.25%-17.84%1.27%0.93%-0.02%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2.31%1.54%-42.70%1.57%0.39%-0.03%
注:(1)基金业绩基准: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收益率;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 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21年12月29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2003年3月7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并正式开业,是国内首批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2007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亿元人民币。2017年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美 国 华 平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合 伙(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L.P.)和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占比分别为 51%、29%、20%。公司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华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正在管理运作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共139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胡洁本基金基 金经理、 指数投资 总监、指 数研发投 资部总经 理2021-06- 29-17年硕士。2006年6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先后在交易部、产品开发部和量化 投资部工作,现任指数投资总监、指数研 发投资部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 11月任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上证180成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华宝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华宝中证100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 月起任华宝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起任华 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 7月起任华宝 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8年 11月起任华宝中证银 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 任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 5月起任
     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起任华宝中证 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8月起任华宝MSCI中 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9年 8月起任华宝中 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12 月起任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 5月任华宝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3月起任华宝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5月起任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6月起任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8月起任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9月起任华宝中证 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3年4月起任华宝中证沪港 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单宽 之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2021-06- 29-7年硕士。曾任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牌金 融事业部投资经理助理。2019年1月加入 华宝基金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分析师、高级分析师等职务。2020年 11 月任华宝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 11月至 2021年3月任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中国 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助理,2021年3月起任华宝中证全 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2021年6月至今任华宝中证科创 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2021年8月至今华宝中证 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1 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华宝中证消费龙 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2022年9月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 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2022年 12月起任华宝中证 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高位震荡,表明中国经济持续处于良好的复苏态势中。今年上半年,央行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于6月20日时隔近一年再次下调一年期和五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保持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球来看,中美利差维持倒挂,全球经济韧性仍强,但已进入去库存周期。市场方面,A股整体呈现结构性行情,不同板块表现差异明显。2023年上半年,通信、传媒、计算机、机械设备等行业表现较好,商业贸易、房地产、建筑材料等行业表现较弱。

指数方面,市场上基准指数呈现分化态势,以中证1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指数分别下跌了1.26%和0.75%,而作为成长股代表的中证500指数和中证1000指数分别上涨了2.29%和5.10%。本报告期中,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累计下跌了6.14%。

本报告期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展望2023年下半年,国内经济仍处于稳步复苏期,随着下半年各项会议与密集政策的发布,消费、地产、汽车等多领域的相关政策将会更好的支持下半年经济进一步恢复。

流动性层面,央行、住建部等多部委的表态,对保交楼贷款、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领域将持续提供金融支持,同时首次表示将指导商业银行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国内流动性将持续“合理充裕”。全球来看,重点在于美联储货币政策对全球流动性的影响趋缓,全球经济对市场的影响或强于流动性的边际变化。对于资本市场风险偏好,政治局会议强调“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或将为后续资本市场注入新活力。随着注册制在A股的持续推进与加深,A股逐步走向成熟,当前市场估值性价比也进一步提升了 A股市场的相对吸引力。但同时,仍需关注当前A股市场所处的结构性市场环境,国内外短期的不确定因素仍会对资本市场带来潜在扰动。

行业方面,双创龙头ETF所跟踪的科创创业50指数通过精准对标八大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车,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数字创意),深度把握科技发展前沿和社会产业变革的未来趋势,致力于解决当前所面临的“掐脖子”难题、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一方面,我们坚定不移看好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中长期发展;另一方面,应当密切关注市场波动下的估值性价比,指数从科创板和创业板中选取市值较大的50只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上述板块中代表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国家战略新兴行业持续推进下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带来的投资机会。

作为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分股调整和基金申购赎回,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实现对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的有效跟踪。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参与估值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亏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8,952,283.4116,185,664.90
结算备付金 285,770.56189,235.54
存出保证金 65,668.5874,819.80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946,781,909.321,005,370,728.18
其中:股票投资 946,781,909.321,005,370,728.1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158,341.5871,118.3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79,305.164,725.11
资产总计 967,323,278.611,021,896,291.8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360,100.021.9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8,556.01442,883.26
应付托管费 79,711.1988,576.6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591.97453.3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2,278,982.741,241,910.11
负债合计 4,117,941.931,773,825.19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669,737,802.001,677,737,802.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706,532,465.32-657,615,335.33
净资产合计 963,205,336.681,020,122,466.6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967,323,278.611,021,896,291.86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5769元,基金份额总额1,669,737,802.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45,029,790.92-262,820,092.81
1.利息收入 132,157.3752,556.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33,303.0552,465.4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98,854.3291.4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63,765,416.87-169,578,972.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69,213,133.43-173,497,655.0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362,455.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5,085,261.523,918,682.6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17,409,967.35-94,328,758.87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1,193,501.231,035,081.63
减:二、营业总支出 3,239,490.883,844,229.63
1.管理人报酬6.4.10.2.12,556,385.243,050,046.89
2.托管费6.4.10.2.2511,277.04610,009.33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357.400.33
8.其他费用6.4.7.23171,471.20184,173.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48,269,281.80-266,664,322.4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8,269,281.80-266,664,322.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8,269,281.80-266,664,322.4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677,737,802. 00--657,615,335.3 31,020,122,466.6 7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677,737,802. 00--657,615,335.3 31,020,122,466.6 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8,000,000.00--48,917,129.99-56,917,129.99
(一)、综合收益 总额---48,269,281.80-48,269,281.80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8,000,000.00--647,848.19-8,647,848.1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04,000,000.00--118,574,946.2 9185,425,053.71
2.基金赎 回款-312,000,000.0 0-117,927,098.10-194,072,901.9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669,737,802. 00--706,532,465.3 2963,205,336.6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681,737,802. 00--263,485,313.1 51,418,252,488.8 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681,737,802. 00--263,485,313.1 51,418,252,488.8 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2,000,000.00--260,416,418.9 8-228,416,418.98
(一)、综合收益 总额---266,664,322.4 4-266,664,322.4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32,000,000.00-6,247,903.4638,247,903.4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548,000,000.00--162,097,429.5 9385,902,570.41
2.基金赎 回款-516,000,000.0 0-168,345,333.05-347,654,666.95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713,737,802. 00--523,901,732.1 31,189,836,069.8 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018号《关于准予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依据《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负责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471289_B18号验资报告。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557,735,927元(含募集股票市值);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人民币416,639.01元(人民币414,764.01元归入基金财产)。以上共募集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58,152,566.01元,折合1,557,737,802.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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