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013422): 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7:14:10 中财网

原标题: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 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4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5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5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6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7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7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57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0 重大事件揭示 ............................................................... 5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60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0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2.2 存放地点 .................................................................. 61 12.3 查阅方式 .................................................................. 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134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管理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投资高质量成长型上市公司,谋 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 比例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在 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 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 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 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 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选择策略 行业分析上,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经济结构转型与资本周期分析,结 合产业政策导向等研究,密切跟踪行业需求和供给端变化。重点投 资于竞争格局改善,景气度向好且具有一定可持续性的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公司选择上,本基金秉承未来自由现金流折现是评估企业内在价值 的唯一标准。根据现金流折现公式,成长因子本身就是企业价值中 不可忽视的变量。企业的成长属性将决定其未来价值增值的质量, 而“价值”代表了稳健的资产结构和现金流,优秀的管理运营,良 好的战略规划等,可以说价值决定企业的成长潜力。 本基金采取均衡策略,做价值与成长的权衡,做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强调“安全边际”和风险收益比。采用“四度选股方法”为基础, 分别从“时间维度、企业投资角度、期望值综合度和市场认可度” 四个维度分析,以企业价值为评估标准,从企业盈利能力,盈利的 确定性、成长性、持续性等角度入手,聚焦于未来3-5年存在良好 的增值可能的公司,以合理的分散化形成投资组合。期望通过“深 度研究、重点持仓”的投资组合来获得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 (3)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与A股市场相同的个股精选策略,从企业盈利能力, 盈利的确定性、成长性、持续性等角度入手,精选未来3-5年存在 良好的增值可能的投资标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 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 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 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 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 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 行配置,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类 属债券,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类属债券,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 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 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选择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 作。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 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 动性和风险水平。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 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将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 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 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股票期权为本基金辅助投资工具。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票期权投资。股票期权的投资原则为控制 下跌风险,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
 断变化,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 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 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赵霖秦一楠
 联系电话021-38556613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95599 
传真021-38556677010-68121816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 101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 太平金融大厦7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200120100031 
法定代表人焦艳军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ta iping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7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7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3,231,189.58
本期利润24,824,525.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0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1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08,049,293.3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6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24,298,263.0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804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1.9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6.64%1.26%1.18%0.52%5.46%0.74%
过去三个月-0.45%0.97%-2.31%0.49%1.86%0.48%
过去六个月4.15%0.91%0.10%0.50%4.05%0.41%
过去一年-17.26%1.26%-7.20%0.60%-10.06 %0.6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1.96%1.25%-11.78%0.67%-10.18 %0.5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25日生效。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20日证监许可[2012]1719号文件批准,于2013年1月23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2016年8月22日更名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亿元,其中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56.31%,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38.46%,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5.23%。

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等。公司遵循诚信、规范的经营方针,倡导求实、高效的管理作风。注重风险控制,秉持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策略,为基金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和资产管理服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33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常璐本基金的 基 金 经 理、太平 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 经 理、太平 智选一年 定期开放 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 经 理、太平 消费升级 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2021年8 月25日-12年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2011年起先后 任职于申银万国、华安基金、华夏久盈资 管、上银基金,历任行业研究员、投资经 理、研究总监、基金经理等职。2018年9 月加入本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20 年3月24日起担任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8月 14日起担任太平智选一年定期开放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 月 25日起担任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3年1月20日起担任太平消费升级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若该基金经理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证券基金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公平交易管理的相关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稽核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在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贯彻和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上半年,A股市场先扬后抑,年初疫情防控政策的转向,消费和顺周期板块快速反弹,春节过后市场开始担忧经济复苏的持续性, 伴随着经济数据持续走弱,削弱了市场对经济的乐观预期,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加剧悲观预期,市场呈现震荡下行态势,结构分化较为明显,行业轮动较为显著,科技及主题延续市场主线。

本基金在一季度一方面适当减配部分汽车、光伏及金融板块的配置,同时增配计算机、大消费及电子板块,二季度适当减持机械,增配部分计算机、公用事业等板块,结构上仍然保持相对均衡,更多的是做个股上的调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0.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下半年,当前经济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企稳迹象,政治局会议召开的背景下,稳增长的预期会进一步强化,同时美联储加息预计接近尾声,外资重回流入的预期使得大盘成长或核心资产有望出现企稳反弹。从估值角度出发,中期来看权益资产价格仍具备较高吸引力,再者市场即将步入业绩披露期,分子端驱动力短期有望形成主导,本基金后续仍然坚持均衡的风格,聚焦基本面,自下而上挖掘标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 2017年 9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资产的估值核算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与产品委员会下设估值分委会,常任委员由稽核风控部、投资部门、研究部、基金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且基金经理不参与其管理基金的具体估值业务。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8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未发生预警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62,055,901.7776,852,126.22
结算备付金 1,350,910.081,363,371.22
存出保证金 224,649.73188,722.48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568,764,462.96528,360,773.49
其中:股票投资 566,413,180.17526,244,804.8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351,282.792,115,968.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8,767,875.76-
应收股利 30,000.00-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641,193,800.30606,764,993.4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5,359,383.875,969,555.09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52,185.40570,176.13
应付托管费 100,397.38103,668.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1.8210.5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883,548.80647,845.97
负债合计 16,895,537.277,291,256.07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800,000,000.00800,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175,701,736.97-200,526,262.66
净资产合计 624,298,263.03599,473,737.3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41,193,800.30606,764,993.41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804元,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8,910,591.93-34,769,172.30
1.利息收入 262,052.69610,971.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62,052.69582,950.8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28,020.56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9,407,176.03-114,952,133.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52,696,707.94-117,130,406.8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3,270.91804.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3,286,261.002,177,468.9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78,055,715.2779,571,990.0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4,086,066.244,597,701.65
1.管理人报酬6.4.10.2.13,385,682.353,818,327.13
2.托管费6.4.10.2.2615,578.65694,241.30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11.894.28
8.其他费用6.4.7.2384,793.3585,128.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4,824,525.69-39,366,873.9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4,824,525.69-39,366,873.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824,525.69-39,366,873.95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800,000,000.00--200,526,262.6 6599,473,737.34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800,000,000.00--200,526,262.6 6599,473,737.3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4,824,525.6924,824,525.69
(一)、综合收益 总额--24,824,525.6924,824,525.6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800,000,000.00--175,701,736.9 7624,298,263.0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800,000,000.00--6,108,952.63793,891,047.37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800,000,000.00--6,108,952.63793,891,047.3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9,366,873.95-39,366,873.95
(一)、综合收益 总额---39,366,873.95-39,366,873.9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800,000,000.00--45,475,826.58754,524,173.4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34号《关于准予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00,000,000.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8月 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00,000,000.00份,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太平智行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 [2014] 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投信〔2021〕20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公告,自 2021年 8月1日起,香港市场的股票交易印花税由按成交金额的0.1%双向收取,上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13%双向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七十用。

(f)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62,055,901.77
等于:本金62,046,742.88
加:应计利息9,158.8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62,055,901.77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534,413,201.71-566,413,180.1731,999,978.46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2,002,000.001,704.892,351,282.79347,577.90
 银行间市场----
 合计2,002,000.001,704.892,351,282.79347,577.9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536,415,201.711,704.89568,764,462.9632,347,556.36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期货合约。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计提减值准备。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684,205.64
其中:交易所市场684,205.64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审计费19,835.79
预提信息披露费179,507.37
合计883,548.80
6.4.7.10 实收基金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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