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宝消费升级混合 (007308): 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7:28:0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宝消费升级混合 : 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1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1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3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3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3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3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3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4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4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4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4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4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7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7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7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2.2 存放地点 .................................................................. 47 12.3 查阅方式 ..................................................................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消费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0073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8,771,487.2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深入分析 入选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发展前景。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 合判断符合上述主题定义公司的投资价值,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指引、居民消费升级的变化趋 势,重点投资于受益于消费升级的行业。消费升级主题所涉及的行 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必需消费:为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提供基 础性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农林牧渔、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生 物等行业。2)可选消费:在必需消费基础上,为居民提供更高层次 需求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例如汽车、家用电器、休闲服务、商业贸 易、金融服务、通信、建筑装饰、教育、健康产业、消费电子、信 息消费等行业。3)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涉及上述相关消费升级主 题的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上证国债指数 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周雷许俊
 联系电话021-38505888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95566 
传真021-38505777010-6659494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818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s 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 中心58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760,158.08
本期利润-4,646,790.5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25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9.0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9.5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976,110.4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57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8,747,597.6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573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5.73%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等于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18%1.06%1.35%0.66%-1.53%0.40%
过去三个月-12.61%0.90%-3.48%0.60%-9.13%0.30%
过去六个月-9.51%1.02%-0.28%0.62%-9.23%0.40%
过去一年-19.27%1.26%-8.69%0.75%-10.58 %0.51%
过去三年-5.32%1.48%-3.36%0.83%-1.96%0.6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5.73%1.42%4.04%0.83%21.69%0.59%
注:(1)基金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 率×30%;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 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19年12月19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2003年3月7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并正式开业,是国内首批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2007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亿元人民币。2017年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美 国 华 平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合 伙(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L.P.)和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占比分别为 51%、29%、20%。公司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华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正在管理运作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共139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薄玉本基金 基金经 理2021-08- 31-16年硕士。曾在东海证券、国海富兰克林基金从 事证券研究工作。2015年 8月加入华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高级分析师、基 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21年 8月起任华宝 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年10月起任华宝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二季度,国内经济在弱复苏的夹缝中砥砺前行。虽然经历过一季度积压性需求的释放之后,整体经济环比变弱,尤其是4月和5月份工业增加值、两年复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月度环比降幅都相对较大,但到6月份,我们可喜地看到高频经济数据的环比降幅收窄,展现了中国经济的相对韧性。只是落实到经济后周期的大消费板块,大的消费环境孱弱,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都相对偏弱。看海外经济,美国经济展现了很强的韧性,服务业相对制造业更超预期,美国居民手中的超额储蓄率也使得他们在较高的通胀环境下仍有较强的消费能力。同时去年因为全球供应链受阻从而在渠道多备的货也逐渐在消化,从而进入新一轮补库存周期。

从市场风格上来看,在国内经济偏弱,流动性相对宽松的背景下,更适合宏大叙事类的投资风格,整个市场对人工智能及其各类应用方向的投资机会进行了极大追捧,并对消费板块有很大的虹吸效应,从而使得消费板块很难找到好的投资机会。但即使在这样的宏观环境及市场风格下,我们努力遵守自己的风格和投资范围,尽量在消费板块寻找自下而上的个股性机会。比如部分高成长低估值的传统消费品制造业,比如部分公司在内部机制激活之后带来的巨大改革潜力。

的消费类上游制造业机会,增加了低估值类、低关注度、存在边际环比改善类的差行业中的好公司。结合我们上面分析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买的便宜也就是一定程度的低估值,将是投资的安全垫。我们寻找中国优秀的消费品上游的制造业企业,能够用中国的制造效率和成本优势来提升全球的市占率,我们广泛地寻找公司自身发生了一些变化之后带来的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不限于国企改革,不限于股东变化,不限于渠道改革等),从而来抵消偏弱经济的负向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5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7月底的政治局会议,展示了对国内经济波浪式发展,内需不足,房地产行业供需发生变化的关心。我们预计不会像09年和2020年那样的大刺激,但即使在托而不举的背景下,国内经济还是有望缓慢复苏的。我们对长期商业模式稳健、需求相对稳定,能稳健提升市占率的优秀上市公司还是比较看好。在没有下修盈利预测的背景下,股价的波动主要是PE的波动,那随着市场对经济预期展望的缓慢好转背景下,估值有望回归到合理估值,从而股价也能得到一定上涨。另外一方面,我们积极本着翻石头的原则,积极寻找和宏观经济相关性较弱的子行业及公司,寻找国内基本面触底有望反转的机会,寻找在全球制造业环节中国内优秀制造类企业能提升全球市场份额的机会,寻找公司自身发生变化带来的投资机会(不限于股权变化,不限于国企改革,不限于渠道变革等)。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参与估值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亏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3,749,947.606,393,986.95
结算备付金 171,407.95138,711.56
存出保证金 10,148.0122,331.93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45,020,477.2446,963,251.23
其中:股票投资 45,014,101.8446,963,251.2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6,375.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470,214.4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071.792,252.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49,424,267.0753,520,533.9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87,701.75-
应付赎回款 60.98119,010.26
应付管理人报酬 60,766.1966,816.48
应付托管费 10,127.7211,136.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218,012.81300,019.71
负债合计 676,669.45496,982.5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38,771,487.2038,162,086.19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9,976,110.4214,861,465.20
净资产合计 48,747,597.6253,023,551.3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9,424,267.0753,520,533.95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2573元,基金份额总额 38,771,487.2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4,145,286.19-1,879,290.12
1.利息收入 9,111.1715,472.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9,111.1713,013.2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2,459.59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81,278.45-3,415,687.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772,533.77-3,803,267.2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2.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491,252.33387,579.3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3,886,632.461,301,568.5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13,513.55219,356.43
减:二、营业总支出 501,504.35355,165.10
1.管理人报酬6.4.10.2.1383,001.11273,648.40
2.托管费6.4.10.2.263,833.5845,608.15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54,669.6635,908.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4,646,790.54-2,234,455.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646,790.54-2,234,455.2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646,790.54-2,234,455.22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38,162,086.19-14,861,465.2053,023,551.39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38,162,086.19-14,861,465.2053,023,551.3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609,401.01--4,885,354.78-4,275,953.77
(一)、综合收益 总额---4,646,790.54-4,646,790.5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609,401.01--238,564.24370,836.77
其中:1.基金申 购款5,998,287.41-2,035,892.728,034,180.13
2.基金赎 回款-5,388,886.40--2,274,456.96-7,663,343.36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38,771,487.20-9,976,110.4248,747,597.6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9,577,560.68-14,434,559.2934,012,119.97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9,577,560.68-14,434,559.2934,012,119.9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9,335,733.65-7,255,810.7426,591,544.39
(一)、综合收益 总额---2,234,455.22-2,234,455.2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9,335,733.65-9,490,265.9628,825,999.6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44,893,253.13-21,602,836.4566,496,089.58
2.基金赎 回款-25,557,519.48--12,112,570.49-37,670,089.9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38,913,294.33-21,690,370.0360,603,664.3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087号文《关于准予华宝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年 5月 10日至 2019年 6月14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9)第00030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9年6月1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233,588,499.8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32,631.46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33,721,131.26元,折合233,721,131.26份基金份额。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消费升级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3,749,947.60
等于:本金3,749,577.40
加:应计利息370.20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3,749,947.60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49,116,267.03-45,014,101.84-4,102,165.19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债券交易所市场4,600.003.026,375.401,772.38
 银行间市场----
 合计4,600.003.026,375.401,772.38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49,120,867.033.0245,020,477.24-4,100,392.81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0.08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165,249.42
其中:交易所市场165,249.42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52,763.31
合计218,012.81
6.4.7.7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38,162,086.1938,162,086.19
本期申购5,998,287.415,998,287.4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5,388,886.40-5,388,886.4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38,771,487.2038,771,487.2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以及转换入份(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金)额。
6.4.7.8 其他综合收益
6.4.7.9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31,285,586.26-16,424,121.0614,861,465.20
本期利润-760,158.08-3,886,632.46-4,646,790.5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379,377.37-617,941.61-238,564.24
其中:基金申购款4,889,598.35-2,853,705.632,035,892.72
基金赎回款-4,510,220.982,235,764.02-2,274,456.96
本期已分配利润---
本期末30,904,805.55-20,928,695.139,976,110.42
6.4.7.10 存款利息收入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