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消费龙头 (516130):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7:32:50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龙头 :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5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5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6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7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9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39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9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39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39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3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0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1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1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1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1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2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4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5 12.2 存放地点 .................................................................. 45 12.3 查阅方式 .................................................................. 4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消费龙头ETF
场内简称消费龙头ETF
基金主代码51613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1,890,011.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10月13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 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 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 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 有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周雷许俊
 联系电话021-38505888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95566 
传真021-38505777010-6659494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818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s 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615,142.77
本期利润-3,752,285.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6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2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5.7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0,645,429.7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0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1,244,581.2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974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0.26%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等于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5.09%1.06%4.26%1.07%0.83%-0.01%
过去三个月-7.53%0.97%-8.55%0.98%1.02%-0.01%
过去六个月-5.71%1.05%-7.14%1.07%1.43%-0.02%
过去一年-17.10%1.26%-19.47%1.28%2.37%-0.02%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0.26%1.38%-21.73%1.40%1.47%-0.02%
注:(1)基金业绩基准: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收益率;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 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22年03月28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2日经中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2007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亿元人民币。2017年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 华 宝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美 国 华 平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合 伙(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L.P.)和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占比分别为 51%、29%、20%。公司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华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正在管理运作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共139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胡洁本基金 基金经 理、指 数投资 总监、 指数研 发投资 部总经 理2021-09- 28-17年硕士。2006年 6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先后在交易部、产品开发部和量化投 资部工作,现任指数投资总监、指数研发投 资部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11月 任华宝上证 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0 月至2019年1月任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 月至2020年12月任华宝中证医疗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8 年8月任华宝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8月起任华宝中证 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1月起任华宝标普中国A股 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7年 7月起任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11月起任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华宝标普中国A股 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9年 5月起任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7月起任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8 月起任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 8月起任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2月起任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1月至 2021年 5月任华宝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3月起任华宝中证 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 5月起任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6月起任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8月起任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21年 9月起任华宝中证消 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3年 4月起任华宝中证沪港深 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金 志本基金 基金经 理助理2022-12- 15-4年曾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指数投 资部研究员,2022年10月加入华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指数研发投资部,2022年12月 起任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3年 4月 起任华宝中证养老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内生修复动力从快变慢,各类经济数据从低位快速反弹,目前维持高位震荡,表明中国经济持续处于良好的复苏态势中。今年上半年,央行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于6月20日时隔近一年再次下调一年期和五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保持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球来看,中美利差维持倒挂,全球经济韧性仍强,但已进入去库存周期。市场方面,A股整体呈现结构性行情,不同板块表现差异明显。2023年上半年,通信、传媒、计算机、机械设备等行业表现较好,商业贸易、房地产、建筑材料等行业表现较弱。

指数方面,市场上基准指数呈现分化态势,以中证1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指数分别下跌了1.26%和0.75%,而作为成长股代表的中证500指数和中证1000指数分别上涨了2.29%和5.10%。在本报告期中,中证消费龙头指数累计下跌了7.14%。

本报告期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展望2023年下半年,国内经济仍处于稳步复苏期,随着下半年各项会议与密集政策的发布,消费、地产、汽车等多领域的相关政策将会更好的支持下半年经济进一步恢复。

流动性层面,央行、住建部等多部委的表态,对保交楼贷款、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款利率,国内流动性将持续“合理充裕”。全球来看,重点在于美联储货币政策对全球流动性的影响趋缓,全球经济对市场的影响或强于流动性的边际变化。对于资本市场风险偏好,政治局会议强调“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或将为后续资本市场注入新活力。随着注册制在A股的持续推进与加深,A股逐步走向成熟,当前市场估值性价比也进一步提升了 A股市场的相对吸引力。但同时,仍需关注当前A股市场所处的结构性市场环境,国内外短期的不确定因素仍会对资本市场带来潜在扰动。

行业层面,近期政治局会议将扩内需和促消费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发力,我们预计消费板块后续盈利有望改善。从中长期来看,我国消费升级趋势仍向好。一方面,我国正迈向中等发达国家,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经验在此过程中消费都存在升级的趋势。另一方面,共同富裕背景下收入结构改善有望驱动消费不断升级。共同富裕背景下,中等收入群体扩容有利于释放消费潜能,城乡差距缩小也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是在消费行业中选取规模大、经营质量好的50只优质龙头公司,覆盖了各消费子行业,具备较好的配置价值。

从估值水平看,经历了前期的回调后,目前部分消费行业的估值已经处在中低位,性价比正在逐步提升,值得大家关注。

作为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分股调整和基金申购赎回,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实现对中证消费龙头指数的有效跟踪。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参与估值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亏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879,601.691,915,378.25
结算备付金 3,096.2514,014.13
存出保证金 8,011.203,632.50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79,717,150.4697,205,465.23
其中:股票投资 79,717,150.4697,205,465.2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25,385.3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81,607,859.6099,163,875.4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78,130.5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529.9342,495.05
应付托管费 6,705.998,499.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44,911.95261,387.20
负债合计 363,278.37312,381.28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01,890,011.00116,890,011.0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0,645,429.77-18,038,516.81
净资产合计 81,244,581.2398,851,494.1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1,607,859.6099,163,875.47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974元,基金份额总额101,890,011.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3,421,930.61-6,616,833.46
1.利息收入 3,320.216,473.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3,320.216,473.1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3,308,796.50-4,865,238.3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4,465,381.91-6,180,052.0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156,585.411,314,813.7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137,143.04-1,841,981.46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20,688.7283,913.20
减:二、营业总支出 330,355.20404,648.71
1.管理人报酬6.4.10.2.1218,056.10259,683.24
2.托管费6.4.10.2.243,611.2551,936.71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68,687.8593,028.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3,752,285.81-7,021,482.1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752,285.81-7,021,482.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52,285.81-7,021,482.17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16,890,011.00--18,038,516.8198,851,494.19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16,890,011.00--18,038,516.8198,851,494.1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000,000.00--2,606,912.96-17,606,912.96
(一)、综合收益 总额---3,752,285.81-3,752,285.8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5,000,000.00-1,145,372.85-13,854,627.15
其中:1.基金申 购款8,000,000.00--1,370,991.396,629,008.61
2.基金赎 回款-23,000,000.00-2,516,364.24-20,483,635.76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01,890,011.00--20,645,429.7781,244,581.2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12,890,011.00-1,622,028.56114,512,039.56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12,890,011.00-1,622,028.56114,512,039.56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000,000.00--6,035,344.53-3,035,344.53
(一)、综合收益 总额---7,021,482.17-7,021,482.17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3,000,000.00-986,137.643,986,137.6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5,000,000.00--2,537,797.2932,462,202.71
2.基金赎 回款-32,000,000.00-3,523,934.93-28,476,065.0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15,890,011.00--4,413,315.97111,476,695.0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59号文《关于准予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471289_B34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28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89,884,107.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人民币132,133.18元(人民币126,229.18元归入基金财产)。以上共募集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0,016,240.18元,折合389,890,011.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879,601.69
等于:本金1,879,436.71
加:应计利息164.98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879,601.6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89,929,988.28-79,717,150.46-10,212,837.8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89,929,988.28-79,717,150.46-10,212,837.82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债权投资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53,484.18
其中:交易所市场53,484.18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91,427.77
合计144,911.95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116,890,011.00116,890,011.00
本期申购8,000,000.008,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23,000,000.00-23,000,000.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101,890,011.00101,890,011.00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