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 (004332):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7:41:34 中财网

原标题: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 :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8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9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0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5 §7 投资组合报告 ................................................................ 32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2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3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4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3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7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37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37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3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3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3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3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3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39 §10 重大事件揭示 ............................................................... 39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39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39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39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39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9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0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0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1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2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2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2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2 12.2 存放地点 .................................................................. 43 12.3 查阅方式 .................................................................. 4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33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日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8,953,980.7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力图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环境下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通过前瞻性的 研究布局,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 精选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 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 产配置。本基金主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市场政 策、利率走势、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证券市 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 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 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5%+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 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 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傅宇秦一楠
 联系电话0755-88982199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95599 
传真0755-88982169010-68121816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 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2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写字楼1001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 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2 写字楼1001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518048100031
法定代表人刘宇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hs qhfunds.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 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2写字楼1001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542,731.27
本期利润-2,404,816.3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9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5.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5.9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2,017,609.2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415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0,971,590.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4151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1.51%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1.24%1.01%2.74%0.81%-1.50%0.20%
过去三个月-9.31%1.14%-3.27%0.73%-6.04%0.41%
过去六个月-5.91%1.09%0.25%0.73%-6.16%0.36%
过去一年-24.58%1.32%-8.82%0.86%-15.76 %0.46%
过去三年8.79%1.87%-4.52%0.95%13.31%0.9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41.51%1.54%9.14%0.94%32.37%0.60%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 折算)×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1297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与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 70%和 3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亿元,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前海,作为CEPA10框架下国内首家港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是深化深港合作、实现前海国家战略定位的重要成果。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旗下产品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等类别,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祁滕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3 月24日-12年工学硕士。曾任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英大证券证 券投资部总经理,华泰证券总部华泰证券自 营投资部投资经理,盈峰资本股票投资部基 金经理助理,金中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恒生前海高端制造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 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照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不同的投资组合之间限制当日反向交易。如不同的投资组合确因流动性需求或投资策略的原因需要进行当日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上半年,市场青睐新科技方向,其中人工智能是表现最好的主题。上半年,两个申万一级指数,通信指数和传媒指数涨幅靠前,均超过 40%。顺周期的一些行业表现较弱,特别是消费,如商贸零售指数跌幅超过-20%。

从2023年上半年的市场特点来看,市场对经济强劲复苏的预期在逐步发生变化。从表现来看,由于对经济复苏的信心不足,所以对比较看重业绩兑现的一些行业,资金选择小心谨慎;而对一些估值具备弹性的板块,资金参与更为积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415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新科技的突破将会是市场持续关注的主线。新科技中,人工智能引领技术革命,逐步体现在对生产效率的拉动。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海外的科技巨头,已经实现通用人工智能在合适的应用场景落地。我国的进度虽慢,但是产业发展热情不弱。未来,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场景的落地是值得持续关注的方向。

机器人是另外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新科技方向。人形,工业和服务等不同机器人形态,是人工智能落地的重要场景之一。未来在生产,服务等应用领域都有巨大的需求潜力。机器人本身是一套机械传动装置,实现低成本的解决方案,离不开中国强大的制造业产业链。这个制造业产业链,有些与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重叠。目前国内外的行业领军企业,都在紧密的和上游供应链合作,在不远的将来,我们会看到产品不断的升级迭代。

回归,组件价格随之同步下降。碳酸锂价格回归理性,让储能盈利能力有了显著的改善。预计未来光伏和储能会起量。海上风电的发展遇到一些问题,目前在逐步解决中,各沿海省份招标也陆续启动。我们更看好海上风电,特别是深远海风的发展。

在顺周期方向上,随着经济触底,消费和地产等领域的国家政策正在逐步落地。顺周期的相关板块,也有望在下半年取得不错的表现。

下半年,机会或许在顺周期和新科技中切换闪现。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督察长、研究部、投资部、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出现了连续60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针对该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4,902,656.5610,856,068.08
结算备付金 48,953.95105,194.81
存出保证金 25,626.7116,437.35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7,404,625.3337,305,208.32
其中:股票投资 37,404,625.3337,305,208.3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1,944,706.6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8,146.965,028,723.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6--
资产总计 44,334,716.1353,311,632.5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844,670.713,898,609.64
应付赎回款 243,984.8741,597.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0,550.9258,614.45
应付托管费 8,425.149,769.0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7215,494.4392,746.61
负债合计 3,363,126.074,101,337.76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828,953,980.7732,718,558.93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912,017,609.2916,491,735.82
净资产合计 40,971,590.0649,210,294.7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4,334,716.1353,311,632.51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4151元,基金份额总额28,953,980.7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944,894.05-9,177,310.36
1.利息收入 17,800.0522,764.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017,800.0522,764.1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39,591.38-5,879,599.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1-2,527,569.39-6,199,482.5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266,954.7813,136.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4--
衍生工具收益6.4.7.15--
股利收益6.4.7.16321,023.23306,746.6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6.4.7.17137,914.92-3,394,743.5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838,982.3674,268.55
减:二、营业总支出 459,922.30577,990.17
1.管理人报酬6.4.10.2.1347,007.34435,753.81
2.托管费6.4.10.2.257,834.5672,625.67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9--
7.税金及附加 0.100.04
8.其他费用6.4.7.2055,080.3069,610.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404,816.35-9,755,300.5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04,816.35-9,755,300.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04,816.35-9,755,300.5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32,718,558.93-16,491,735.8249,210,294.7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32,718,558.93-16,491,735.8249,210,294.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3,764,578.16--4,474,126.53-8,238,704.69
(一)、综合收益总额---2,404,816.35-2,404,816.35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3,764,578.16--2,069,310.18-5,833,888.34
其中:1.基金申购款2,873,203.94-1,600,643.004,473,846.94
2.基金赎回款-6,637,782.10--3,669,953.18-10,307,735.28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28,953,980.77-12,017,609.2940,971,590.0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36,449,584.90-41,227,245.6677,676,830.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36,449,584.90-41,227,245.6677,676,830.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4,273,687.82--13,027,170.75-17,300,858.57
(一)、综合收益总额---9,755,300.53-9,755,300.53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4,273,687.82--3,271,870.22-7,545,558.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9,682,326.70-6,767,092.3516,449,419.05
2.基金赎回款-13,956,014.52--10,038,962.57-23,994,977.09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32,175,897.08-28,200,074.9160,375,971.9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6号《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24,680,320.2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3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24,855,347.2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5,027.0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4,902,656.56
等于:本金4,901,368.52
加:应计利息1,288.04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4,902,656.5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40,096,190.46-37,404,625.33-2,691,565.13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40,096,190.46-37,404,625.33-2,691,565.13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 其他资产
无。
6.4.7.7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549.21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165,814.24
其中:交易所市场165,814.24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49,130.98
合计215,494.43
6.4.7.8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32,718,558.9332,718,558.93
本期申购2,873,203.942,873,203.9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6,637,782.10-6,637,782.10
本期末28,953,980.7728,953,980.77
注:本期申购包含基金转入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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