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宏利稳定混合 (162203): 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17:51:51 中财网

原标题:宏利稳定混合 : 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23年中期报告

202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2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40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0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1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6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6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6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6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8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8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8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9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9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9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9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1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2.2 存放地点 .................................................................. 52 12.3 查阅方式 ..................................................................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宏利稳定混合
基金主代码1622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4,563,310.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稳定行业类别中内在价值被相对低估,并与同行 业类别上市公司相比具有更高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投 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具体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 个股选择的全过程中。
业绩比较基准65%×富时中国A600稳定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基金品种。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7月29日发布《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改为 10%×中信稳定风格指数+40%×中信消费风格指数+15%×中信金融风格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徐娇陆志俊
 联系电话665777669555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95559 
传真010-66577666021-62701216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 号 
邮政编码100026200336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任德奇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s://www .manulifefund.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 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 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9,614,690.26
本期利润-30,707,338.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08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0.6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7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0,238,946.6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76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54,802,257.1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7626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811.3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14%1.27%-0.17%2.14%-1.97%-0.87%
过去三个月-10.76%1.17%-1.26%1.29%-9.50%-0.12%
过去六个月-10.72%1.03%-1.26%0.97%-9.46%0.06%
过去一年-25.06%1.05%-8.70%0.83%-16.36 %0.22%
过去三年-4.00%1.27%-0.23%0.82%-3.77%0.4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811.33%1.34%224.02%1.05%587.31 %0.29%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5%×富时中国A600稳定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上证国债指数选取的样本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除浮息债外的国债品种,样本国 债的剩余期限分布均匀,收益率曲线较为完整、合理,而且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性更强, 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客观、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 富时中国A600稳定行业指数是从富时中国A600行业指数中重新归类而成,成份股按照全球 公认并已广泛采用的富时指数全球行业分类系统进行分类,全面体现稳定行业类别的风险收益特 征。 自2023年8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改为10%×中信稳定风格指数+40%×中信消 费风格指数+15%×中信金融风格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宏利添盈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六十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邱楠 宇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 12月29 日-8年金融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7月至今任职 于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助 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现任基 金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刘欣总经理助 理兼基金 经理2020年 11月19 日2023年3 月13日16年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盟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 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现担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经理;具备16年基 金从业经验,16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监管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上半年市场波动较大,结构性行情为主。二季度以来,板块间表现分化巨大,TMT、家电、机械、电力正收益靠前,超额收益较为明显,而与经济恢复相关的地产链、消费跌幅领先。

我们的观点是,首先,当前宏观经济和市场经历从年初的“强预期、弱现实”转向“弱预期、弱现实”,导致消费医疗和地产产业链回落明显。但经济的复苏方向是有信心的,只是恢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随着估值的回落过多,又会逐步价值修复。其次,TMT板块的强势崛起,背后是AI科技的爆发和快速迭代带来了新的产业趋势,这对于TMT行业的未来将产生新的、巨大的机会和变化。

作为大类行业基金,根据合同规定,需要重点投资于具有稳定特征的食品饮料、大金融、交通运输、农林牧渔、电力公用事业、服务业等领域,本基金的操作正是严格遵守合同行业规定的。

受限于可投行业范围,配置策略上会更倾向于适当降低预期回报率下追求绝对收益。投资思路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配合,重点以行业比较和精选个股为思路。回顾二季度操作,结构上,在估值修复合理后,对于业绩好的消费龙头、底部反转的保险行业增加配置较多,适当建仓底部逐渐改善的电力农业,个股上集中在需求端表现较好、一季报占优的方向。同时在维持非银的配置基础上,在符合产品规定的情况下,适当配置了类消费属性的部分优质传媒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62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7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乐观、降低预期。此前判断年内行情有两大因子,其一是国内的政策落地力度和效果,其二是海外风险演绎情况。近期我们观测到国内政策正在显露出效果,经济逐步恢复的方向没有改变;而国外的美国经济正经历高通胀的压力,俄乌战争进入僵持阶段,相较之下国内经济和市场的演绎方向机会大于风险。因此我们依然对国内市场保持乐观和信心。

市场对于经济修复的预期是容易偏激的,年初过于乐观,当下过于悲观,但不改经济修复的趋势,其中消费中有相当优质公司既表现出优异的业绩,估值又回落到较低的水平,因此越发具有中长期配置价值。

基于基金合同与投资观点,我们的配置在上述行业范围内,会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比较、公司发展的研究和判断,动态配置具备比较优势的板块,重点集中优势龙头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研究部、策略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利润分配安排。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1,983,132.468,413,886.28
结算备付金 2,189,549.302,610,271.78
存出保证金 135,514.79205,503.29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300,157,292.61341,121,059.59
其中:股票投资 232,238,732.52273,035,421.0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67,918,560.0968,085,638.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2,719,761.861,261,680.1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0,983.2975,917.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307,236,234.31353,688,318.7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1,017,121.1253,039,858.90
应付清算款 -1,643,368.09
应付赎回款 11,486.8123,438.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4,856.95381,324.64
应付托管费 54,142.8363,554.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516.80516.8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025,852.69854,739.57
负债合计 52,433,977.2056,006,800.57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44,563,310.47150,778,062.70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110,238,946.64146,903,455.44
净资产合计 254,802,257.11297,681,518.1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07,236,234.31353,688,318.71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7626元,基金份额总额144,563,310.4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7,471,174.32-31,456,958.00
1.利息收入 48,596.7862,311.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48,596.7862,311.4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6,434,991.03-37,493,419.6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9,508,928.64-40,776,618.2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321,517.61887,579.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2,752,420.002,395,619.3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11,092,648.035,948,127.50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7,867.9626,022.70
减:二、营业总支出 3,236,163.973,697,169.07
1.管理人报酬6.4.10.2.12,150,803.902,595,916.64
2.托管费6.4.10.2.2358,467.28432,652.77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657,974.22599,216.0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657,974.22599,216.09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68,918.5769,383.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30,707,338.29-35,154,127.0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0,707,338.29-35,154,127.0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707,338.29-35,154,127.07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50,778,062.70-146,903,455.44297,681,518.14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50,778,062.70-146,903,455.44297,681,518.1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6,214,752.23--36,664,508.80-42,879,261.03
(一)、综合收益 总额---30,707,338.29-30,707,338.2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6,214,752.23--5,957,170.51-12,171,922.7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4,384,012.29-4,139,834.248,523,846.53
2.基金赎 回款-10,598,764.52--10,097,004.75-20,695,769.2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44,563,310.47-110,238,946.64254,802,257.11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56,571,752.44-246,549,147.61403,120,900.0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56,571,752.44-246,549,147.61403,120,900.0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4,995,462.33--41,628,225.10-46,623,687.43
(一)、综合收益 总额---35,154,127.07-35,154,127.07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4,995,462.33--6,474,098.03-11,469,560.3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9,302,002.04-11,807,022.2821,109,024.32
2.基金赎 回款-14,297,464.37--18,281,120.31-32,578,584.6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51,576,290.11-204,920,922.51356,497,212.6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贵鑫 王泉 石楠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原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后更名为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后更名为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行业类别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第21号《关于同意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基金发起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4年 1 月 9 日更名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4月27日更名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更名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发起,并于2003年4月25日募集成立。

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名称于2004年10月13日改为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6月6日改为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本系列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名称的公告》,本系列基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更名为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4 年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系列基金于2015年7月22日公告后更名为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本系列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23年6月17日发布的《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本系列基金自2023年6月20日起更名为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系列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630,119,050.77元,其中包括本基金981,354,890.63元、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21,628,749.98 元和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27,135,410.16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验字(2003)第5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部分分别主要投资于成长、稳定、周期三个行业类别中依据市净率和市盈率与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之比所确定的具有增长潜力的价值优化型股票。每只行业类别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 80%,投资于国债的比重不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600稳定行业指数×65%+上证国债指数×3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3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3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983,132.46
等于:本金1,982,825.38
加:应计利息307.08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983,132.46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248,691,321.95-232,238,732.52-16,452,589.43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67,106,739.00632,340.0967,918,560.09179,481.00
 银行间市 场----
 合计67,106,739.00632,340.0967,918,560.09179,481.0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315,798,060.95632,340.09300,157,292.61-16,273,108.43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其他资产。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3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21.47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967,242.65
其中:交易所市场967,242.65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58,588.57
合计1,025,852.69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150,778,062.70150,778,062.70
本期申购4,384,012.294,384,012.2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10,598,764.52-10,598,764.52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144,563,310.47144,563,310.47
注:若本基金有分红及转换业务,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