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原标题:豪能股份: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 股票代码:603809 股票简称:豪能股份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Haoneng Technology Co., Ltd.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八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完善。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体利润分配原则及方式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情况,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应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弥补亏损后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实施现 金分红政策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前述“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
六、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风险因素”全文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参考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遵循重要性原则,本公司可能面临如下主要风险: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国际冲突加剧风险 当前国际形势较为复杂、贸易摩擦频发、中东国家博弈紧张局势加剧以及俄乌冲突爆发等,都有可能通过产业链层层传导并最终影响公司产品生产、销售和经营业绩。 同时,公司存在一定的境外销售。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11,846.08万元、14,375.80万元、15,345.02万元和10,546.7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28%、10.12%、10.68%和13.03%。虽然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未出台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壁垒或发生贸易摩擦,但若未来相关国家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国际形势出现重大紧张局面,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争端,将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产品相关风险 (1)部分主营产品市场替代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以及航空航天零部件产品的高端精密制造。就汽车零部件领域而言,公司部分主营产品汽车同步器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 MT、AMT和 DCT变速器,如果 AT、CVT市场份额提升将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虽然利好公司差速器以及电机轴等相关产品的业务提升,但同时也会对传统燃油车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虽然燃油车体量目前仍处于绝对优势,但也不排除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加速,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加速,进而对公司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同步器系统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销售价格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新车型销售价格较高,以后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和竞争车型的更新换代,销售价格将呈下降趋势。由于整车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顶端,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会将降价部分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导致与其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也需逐年下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客户对公司产品降价幅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钢材、铜锭、毛坯件、配套件等。若因国际关系紧张、冲突爆发以及供需不平衡等因素,导致公司生产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增加公司控制成本的难度,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营产品系列的日益丰富,公司存货规模亦有所提升,处于较高水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0,157.81万元、51,296.55万元、63,583.74万元和65,881.7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73%、36.08%、39.48%和35.34%。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若公司未来出现客户无法执行订单,库龄较长且无法通过市场销售的存货大幅增加或者出现大批拟报废存货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并可能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机轴,电机轴为驱动电机中的关键零件,虽得益于公司新能源领域市场开拓以及客户认可,本轮募投项目产品的客户导入风险降低,且前期公司亦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不排除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形势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则可能会带来募投项目产品市场不达预期的风险。 同时,由于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技术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项目建成运营后出现非预期的不利因素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产能建设完成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搭建更为丰富完整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产品生产能力,产品品类得以进一步丰富,客户范围以及合作深度得以有效拓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公司前期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如果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或市场需求不达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情况,并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将产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且考虑募投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加之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得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水平未能达成原定目标,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增加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虽然目前来看汽车消费市场活跃,人民群众消费实力不断跃升,政策层面亦产品形成较高的需求。但不排除后续下游市场需求可能受宏观经济以及其他外界因素影响,或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未达预期,或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态度发生变化等,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就航空零部件产业来看,随着中国商飞 ARJ21、C919、CR929飞机项目的推进,军用飞机的技术升级和规模拓展,中国航空制造业进入自主研发的新阶段。 与此同时,国际相关公司加快布局中国市场,中航工业、电科集团等合资项目加速布局,带动一系列关键技术的突破和航空零部件的研制,行业整体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但如若未来国家对航空产业各项支持政策无法顺利实施或停止实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下滑,则将不利于公司航空业务板块的发展。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以及消费市场逐步转移到中国,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快速释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包括一些跨国汽车零部件公司加入行业竞争,依靠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抢占国内市场份额;国内竞争对手通过上市融资、合资建厂等方式扩大产能,未来行业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与国际先进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资本规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受限于资金、场地、人才、发展时间等因素,公司在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以及开拓高端产品市场的力度和速度等方面尚有提升空间。未来,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则对公司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可能有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近年来,随着我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以及政策方面的支持,社会资本将有机会更深入的参与到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行业,该行业竞争亦有可能加剧。 3、芯片短缺风险 近年来,由于笔记本电脑、游戏机、电视等用于居家办公和娱乐的电子产品需求快速上升,使得全球芯片供应短时间内难以跟上需求的变化,导致 2021年一度因为芯片短缺影响整车产销,进而影响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企业的生产销售。 后续如果芯片厂商再次因为产能供应不足或生产计划调整等,无法保障汽车行业芯片的供应,则仍将有可能限制全球汽车产销量的增长,从而可能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2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2 五、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5 六、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全文 .................................................................................................................. 5 第一节 释义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19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2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3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37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8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38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41 三、其他风险......................................................................................................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5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45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6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52 四、报告期内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54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5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71 七、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87 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88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92 十、公司主要技术与研发情况........................................................................ 106 十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08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11 十三、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111 十四、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111 十五、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 114 十六、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115 第五节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16 一、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116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16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21 四、重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22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125 六、公司业务、经营模式、行业及技术等要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本性支出、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影响.................................................................... 127 七、财务状况分析............................................................................................ 129 八、盈利状况分析............................................................................................ 170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185 十、技术创新性分析........................................................................................ 186 十一、重大对外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187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87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90 一、合规经营.................................................................................................... 190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90 三、同业竞争.................................................................................................... 190 四、关联方........................................................................................................ 192 五、关联交易.................................................................................................... 19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99 二、董事会会议前已投入的资金情况............................................................ 19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前景、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20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202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1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2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1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15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16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一期实现效益情况............................ 216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216 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16 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节余以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7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信息的对照情况................ 217 十、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217 第九节 声明 ............................................................................................................. 21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1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22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22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2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24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25 七、董事会声明................................................................................................ 226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27 第十一节 附件 ......................................................................................................... 228 附件 1:发行人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228 附件 2:发行人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 236 附件 3:发行人土地使用权情况..................................................................... 239 附件 4:发行人注册商标权情况..................................................................... 239 附件 5:发行人注册专利情况......................................................................... 241
注2:本募集说明书中涉及本次更新的相关内容,均已通过楷体加粗方式标明。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背景 (1)下游市场快速发展,行业根基支撑强劲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也是扩大消费的重要支撑。 得益于近年来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战略谋划和政策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 8年保持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2022年产销量分别达 705.8万辆和 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也不断提升,2022年渗透率达 25.6%,已提前完成“在 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 20%”的目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900万辆,同比有望增长 35%。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高质量及快速发展,助推并支撑上游汽车零部件公司的业务布局及市场扩张,为行业竞争格局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2)产业政策持续优化,行业发展外驱有力 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赶超发展的突破口,以及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国从不同层面不断优化产业政策且后续有望持续完善,为行业发展提供肥沃土壤。 ①进一步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协调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围绕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持续发力,继续培育创新水平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 ②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的力度。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出租车、邮政快递、环卫等领域车辆的电动化水平。 ③促进开放发展。汽车产业是典型的国际化产业,我国将继续落实汽车领域的开放措施,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支持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在贸易投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3)产销全球占比高,行业舞台愈发宽广 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统计,2022年全球 49个国家总计生产汽车 8,501.67万辆。从各大洲的产量来看,亚洲占世界总量的 58.84%,中国作为主要生产国,产量占全球总量的比例为 31.78%。汽车零部件开发加工制造产供应基地。我国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国的角色,为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并加速行业精益健康发展。 同时,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统计,2022年全球汽车销售8,162.85万辆。从各大洲的销量来看,亚洲和美洲占世界总量的 80.19%,显然是目前世界汽车消费的主要市场,其中中国一家就占世界的 32.91%。 (4)业务储备多时,战略规划谋定而动 公司多年来始终围绕汽车零部件的精密加工不断进取及创新,并已提前布局新能源汽车相关系列产品,在人才、技术、工艺、客户及场地等方面均已有相应储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的推进实施,系公司不断提升竞争优势的有效举措。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 公司致力于成为“做全球最好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努力“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并未雨绸缪前瞻性布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产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建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对于公司业务布局优化、维持并提升市场竞争优势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1)丰富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系列,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 依托公司较强的产品品质护城河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提前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领域开展了相关储备,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速相关产品的产能建设及市场开拓,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不仅有益于公司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加大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力度;亦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机会,助力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利息支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近年来由于业务发展所需,投建支出较多,资产负债率及利息支出水平较高。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一方面有效支持公司项目建设,一方面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且有利于降低利息支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发行规模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万元(含 55,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四)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本次可转债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万元(含 5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七)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含 5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十二)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三)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可转债无持有期限制。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面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五)债券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主要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 A股股票;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4)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5)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6)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受托管理人提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含 10%)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变更本次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次可转债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歇业、解散或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5、关于决策权限 除《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且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七)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回购或注销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九)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6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八)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八)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八)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二)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三)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四)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五)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六)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为受托管理人,并将与受托管理人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十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违约相关处理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事件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以下任一事件构成违约事件: (1)公司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 (2)公司未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私自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等; (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或已开始与上述事项相关的诉讼程序; (4)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境外债券/金融机构贷款/其他融资)出现违约(本金、利息逾期/债务已被宣告加速
截至2023年7月31日,招商证券衍生投资部持有发行人股份共计639,054股,其中柜台持仓639,054股,买断式质押持仓0股,融资融券券源持仓0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除参考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国际冲突加剧风险 当前国际形势较为复杂、贸易摩擦频发、中东国家博弈紧张局势加剧以及俄乌冲突爆发等,都有可能通过产业链层层传导并最终影响公司产品生产、销售和经营业绩。 同时,公司存在一定的境外销售。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11,846.08万元、14,375.80万元、15,345.02万元和10,546.7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28%、10.12%、10.68%和13.03%。虽然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未出台针对公司产品的贸易壁垒或发生贸易摩擦,但若未来相关国家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国际形势出现重大紧张局面,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争端,将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产品相关风险 1、部分主营产品市场替代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以及航空航天零部件产品的高端精密制造。就汽车零部件领域而言,公司部分主营产品汽车同步器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 MT、AMT和 DCT变速器,如果 AT、CVT市场份额提升将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虽然利好公司差速器以及电机轴等相关产品的业务提升,但同时也会对传统燃油车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虽然燃油车体量目前仍处于绝对优势,但也不排除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加速,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加速,进而对公司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同步器系统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销售价格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新车型销售价格较高,以后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和竞争车型的更新换代,销售价格将呈下降趋势。由于整车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顶端,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会将降价部分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导致与其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也需逐年下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客户对公司产品降价幅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钢材、铜锭、毛坯件、配套件等。若因国际关系紧张、冲突爆发以及供需不平衡等因素,导致公司生产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增加公司控制成本的难度,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货跌价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营产品系列的日益丰富,公司存货规模亦有所提升处于较高水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0,157.81万元、51,296.55万元、63,583.74万元和65,881.7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73%、36.08%、39.48%和35.34%。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若公司未来出现客户无法执行订单,库龄较长且无法通过市场销售的存货大幅增加或者出现大批拟报废存货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并可能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机轴,电机轴为驱动电机中的关键零件,虽得益于公司新能源领域市场开拓以及客户认可,本轮募投项目产品的客户导入风险降低,且前期公司亦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不排除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形势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则可能会带来募投项目产品市场不达预期的风险。 同时,由于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技术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项目建成运营后出现非预期的不利因素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产能建设完成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搭建更为丰富完整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产品生产能力,产品品类得以进一步丰富,客户范围以及合作深度得以有效拓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公司前期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如果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或市场需求不达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情况,并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将产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且考虑募投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加之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得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水平未能达成原定目标,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增加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加大业务协同布局,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了昊轶强,将合并成本超过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 20,317.99万元确认为商誉。虽然报告期内昊轶强业务发展向好,业绩优于预期:2020年 6-12月、2021年、2022年昊轶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893.05万元、13,857.47万元、19,397.5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465.29万元、5,646.57万元、8,261.94万元,均高于收购时对昊轶强按照收益法评估预测的收入和净利润。 但不排除其未来经营情况不达预期的情况,则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并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生产和运营实践中,培养了一批研发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员工以及经营管理人才,建立起了相对稳定的中高层人才队伍,在研究开发、生产组织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也是公司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随着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以及航空航天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竞争单位对行业核心人才日益渴望和重视,对行业核心人才的争夺可能更加激烈。如果核心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等大量流失,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虽然目前来看汽车消费市场活跃,人民群众消费实力不断跃升,政策层面亦是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都对公司主营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形成较高的需求。但不排除后续下游市场需求可能受宏观经济以及其他外界因素影响,或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未达预期,或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态度发生变化等,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就航空零部件产业来看,随着中国商飞 ARJ21、C919、CR929飞机项目的推进,军用飞机的技术升级和规模拓展,中国航空制造业进入自主研发的新阶段。 与此同时,国际相关公司加快布局中国市场,中航工业、电科集团等合资项目加速布局,带动一系列关键技术的突破和航空零部件的研制,行业整体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但如若未来国家对航空产业各项支持政策无法顺利实施或停止实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下滑,则将不利于公司航空业务板块的发展。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以及消费市场逐步转移到中国,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快速释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包括一些跨国汽车零部件公司加入行业竞争,依靠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抢占国内市场份额;国内竞争对手通过上市融资、合资建厂等方式扩大产能,未来行业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与国际先进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资本规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受限于资金、场地、人才、发展时间等因素,公司在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以及开拓高端产品市场的力度和速度等方面尚有提升空间。未来,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则对公司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可能有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近年来,随着我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以及政策方面的支持,社会资本将有机会更深入的参与到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行业,该行业竞争亦有可能加剧。 (三)芯片短缺风险 近年来,由于笔记本电脑、游戏机、电视等用于居家办公和娱乐的电子产品需求快速上升,使得全球芯片供应短时间内难以跟上需求的变化,导致 2021年一度因为芯片短缺影响整车产销,进而影响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企业的生产销售。 后续如果芯片厂商再次因为产能供应不足或生产计划调整等,无法保障汽车行业芯片的供应,则仍将有可能限制全球汽车产销量的增长,从而可能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价格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包括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业绩、投资者偏好及心理预期等。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在转股期间因前述因素等未能全部转股,则公司需针对未转股部分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进而对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现金流出产生一定压力。 2、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予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偏好及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3、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股,则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但相关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效益释放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将短期内对公司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公司每股收益等带来一定的摊薄风险。 4、可转债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亦无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发行人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5、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中证鹏元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发行人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还受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股票市场投机行为、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 如果公司及客户、供应商等所在地区发生了诸如台风、地震、战争、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均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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