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300416):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3-057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 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6月 28日、2023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3,472,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68%,最高成交价为 19.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444,995.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7月 1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10日至 2023年 7月 1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3,429,374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5,857,34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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