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30150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37:01 中财网

原标题:民生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新天路10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特别提示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特别提示.......................................................................................................................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4
一、重要声明........................................................................................................4
....................................................4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三、特别风险提示................................................................................................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8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8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9
三、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10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12一、公司基本情况..............................................................................................................12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况...........................................................................................................................................................1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14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16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16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17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1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19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9
二、发行价格.......................................................................................................................19
三、每股面值.......................................................................................................................19
四、发行市盈率..................................................................................................................19
五、发行市净率..................................................................................................................19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20
....................................20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21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21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1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21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21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2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23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23二、其他事项.......................................................................................................................23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25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25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25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25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27
......................................................................................27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48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48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5,655.433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8,454.559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截至2023年8月1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38倍。

截至2023年8月16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T-4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2022年扣 非前EPS (元/股)2022年扣 非后EPS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倍)-扣非前 (2022年)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倍)-扣非后 (2022年)
600750.SH江中药业19.210.94700.804720.2923.87
000999.SZ华润三九52.912.47812.245421.3523.56
300146.SZ汤臣倍健19.740.81490.808824.2224.41
算术平均值21.9523.95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8月16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本次发行价格10.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0.7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38倍,超出幅度为117.02%;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3.95倍,超出幅度为111.8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一)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多维元素片(21)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9,610.43万元、42,300.19万元和43,902.26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32%、86.70%和80.46%,占比较高,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短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多维元素片(21)的格局仍将持续。若该产品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其竞品对公司该产品的市场份额带来较大冲击,或出现OTC产品监管政策变化、消费者消费意愿下滑、产品推广策略未能适应市场变化等不利情形,则公司存在因产品结构单一而导致销量下滑,现有市场份额缩减,进而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在研产品开发进度不及预期或未能形成有竞争力的产品成功上市销售,将延缓公司产品结构单一问题的改善进程,进而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维生素D、维生素B等维生素原料药。报告期2 2
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1.51%、63.01%和66.98%,占比较高。维生素原料药供应商较为集中,如果未来受整体行业环境、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原材料的供给受限或价格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维生素与矿物质类药品和保健食品的研发、注册、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公司按照规定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随着国家标准的不断提高及国际标准的引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仍是公司持续关注的重点。如因偶发情况,并导致产品质量出现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将对公司的市场信誉造成损害,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四)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071.86万元、7,022.43万元和7,898.2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92.62万元、6,137.88万元和7,029.04万元。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所披露的各项已识别的风险,部分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若上述风险因素同时发生或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的情况,公司业绩未来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甚至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比下滑达到或超过50%的情况。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2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民生健康”,证券代码为“301507”。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84,545,59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3年9月5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9月5日
(三)股票简称:民生健康
(四)股票代码:30150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5,655.433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913.86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454.5597万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7,200.8733万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593,00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15%。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 顺延)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 
首次 公开 发行 前已 发行 的股 份民生药业23,800.000066.752026年9月5日
 普华凌聚1,069.66293.002024年9月5日
 硕博投资534.83151.502024年9月5日
 景牛管理320.89890.902026年9月5日
 景亿管理267.41570.752026年9月5日
 启星投资267.41570.752024年9月5日
 和盟医智267.41570.752024年9月5日
 瑞民管理213.93260.602026年9月5日
小计 26,741.573075.00-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份网下发行股份 (限售部分)459.30031.292024年3月5日
 网下发行股份 (无限售部分)4,131.309711.592023年9月5日
 网上发行股份4,323.250012.132023年9月5日
小计8,913.860025.00- 
合计35,655.4330100.00-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十五)上市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2条第(一)项所规定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2038号),公司最近两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22.43万元和7,898.28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137.88万元和7,029.04万元,发行人符合上述选取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MinshengHealthcare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70843976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26,741.573万元人民币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21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 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专注于维生素与矿物质补充剂领域,是集维生素与矿物质类 非处方药品和保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 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新天路101号
邮政编码311100
联系电话0571-88807066
传真0571-88846691
互联网网址www.21vita.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陈稳竹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电话号码0571-88211731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任职任职期间直接持股数 量(股)间接持股数 量(股)合计持股数 量(股)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持有 债券 情况
1竺福江董事长2021.05.20- 2024.05.19-99,805,67999,805,67937.35%
2张译中副董事长2021.05.20- 2024.05.19-4,211,4014,211,4011.57%
3张海军董事、总经 理2021.05.20- 2024.05.19-240,000240,0000.09%
4竺昱祺董事2021.05.20- 2024.05.19-9,565,7439,565,7433.58%
5杨骏董事2021.05.20- 2024.05.19-636,238636,2380.24%
6刘丽云董事、副总 经理2021.12.01- 2024.05.19-120,000120,0000.04%
7丁建萍独立董事2021.05.20- 2024.05.19----
8刘玉龙独立董事2021.05.20- 2024.05.19----
9朱狄敏独立董事2021.05.20- 2024.05.19----
10刘洋监事会主席2021.05.20- 2024.05.19-60,00060,0000.02%
11张周雄监事2021.05.20- 2024.05.19-60,00060,0000.02%
12鲍子升职工代表监 事2022.03.04- 2024.05.19-59,99859,9980.02%
13陈稳竹董事会秘书2021.05.20- 2024.05.19-3,239,5763,239,5761.21%
14王素清副总经理2021.05.20- 2024.05.19-120,000120,0000.04%
15朱文君财务负责人2021.05.20- 2024.05.19-120,000120,0000.04%
注1:竺福江通过民生控股持有99,805,679股;
注2:张译中通过民生控股持有2,643,338股,通过民生药业持有1,268,064股,通过瑞民管理持有300,000股;
注3:张海军通过景牛管理持有240,000股;
注4:竺昱祺通过民生药业持有9,445,744股,通过瑞民管理持有119,999股;注5:杨骏通过民生药业持有476,238股,通过景亿管理持有160,000股;注6:刘丽云通过景牛管理持有120,000股;
注7:刘洋通过景亿管理持有60,000股;
注8:张周雄通过瑞民管理持有60,000股;
注10:陈稳竹通过民生控股持有2,643,338股,通过民生药业持有476,238股,通过景牛管理持有120,000股;
注11:王素清通过景牛管理持有120,000股;
注12:朱文君通过景牛管理持有120,000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民生药业直接持有发行人89.00%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1430685558    
法定代表人万青    
成立时间1963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8,897万元    
实收资本8,897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大道3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大道3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 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 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计量服务;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民生控股持股78.21%,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2%,竺 昱祺等28名自然人持股16.17%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关 系主要系肿瘤肝病类药物及大输液等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主要财务数据(万 元)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2.12.31/2 022年度197,078.5895,343.12131,516.831,736.68

财务数据是否经审 计上述财务数据系母公司单体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竺福江、竺昱祺父子。竺福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次发行前,竺福江通过民生药业、景牛管理、景亿管理、瑞民管理间接控制公司92.00%的股权。本次发行前,竺昱祺担任本公司董事及景牛管理、景亿管理、瑞民管理的管理合伙人民生厚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民生药业3.97%的股份及瑞民管理5.61%的出资额,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竺福江先生,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75年12月进入杭州民生药厂,历任车间副主任、厂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书记、副董事长;1995年2月起,任民生药业董事长;2003年4月起,任民生控股董事长;2021年3月,历任健康有限董事长、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民生控股董事长,兼任本公司、民生药业、杭州民生多仁医疗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民生立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红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浙商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必生制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竺昱祺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担任加拿大赛诺菲巴斯德财务分析师;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民生控股总裁特别助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民生控股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任民生控股董事、总裁。现任民生控股董事、总裁,兼任本公司、民生药业、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民生汇泽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梯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民生科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厚泽、杭州民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民生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
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不存在本次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锁定限制及期限
  股份(万股)比例 (%)股份(万股)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1民生药业23,800.000089.0023,800.000066.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普华凌聚1,069.66294.001,069.66293.00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 登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 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锁定限制及期限
  股份(万股)比例 (%)股份(万股)比例 (%) 
3硕博投资534.83152.00534.83151.50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 登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 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4景牛管理320.89891.20320.89890.9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5景亿管理267.41571.00267.41570.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6启星投资267.41571.00267.41570.75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 登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 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7和盟医智267.41571.00267.41570.75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 登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 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8瑞民管理213.93260.80213.93260.6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9网下发行 限售股份--459.30031.2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10小计26,741.5730100.0027,200.873376.29-
一、无限售流通股      
1网下发行无限 售股份--4,131.309711.59-
2网上发行无限 售股份--4,323.250012.13-
小计--8,454.559723.71- 
合计26,741.5730100.0035,655.4330100.00- 
注1: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3: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4:公司不存在战略配售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92,255名,其中前十大股东持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民生药业23,800.000066.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普华凌聚1,069.66293.00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登 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市 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3硕博投资534.83151.50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登 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市 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4景牛管理320.89890.9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5景亿管理267.41570.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6启星投资267.41570.75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登 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市 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7和盟医智267.41570.75按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登 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或上市 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
8瑞民管理213.93260.6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9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6.22570.07-
10广东省壹号职 业年金计划- 工商银行9.33720.03-
合计26,777.135975.10-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8,913.8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38.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33.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50.7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45.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发行市净率:2.57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根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规模为8,913.8600万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373.4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540.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441.2387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1,782.8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590.6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323.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383173597%,有效申购倍数为2,609.78316倍。

根据《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42,970,243股,缴款认购金额为429,702,430.00元,放弃认购数量为262,257股,放弃认购金额为2,622,570.00元。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45,906,100股,缴款认购金额为459,061,000.00元,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放弃认购金额为0.00元。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262,257股,包销金额为2,622,570.0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29%。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38.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808.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29.73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934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9,808.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6,549.50
审计及验资费用1,488.68
律师费用1,208.3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8.11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64.28
合计9,808.87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1.1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79,329.73万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89元(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0.2215元(按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20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3]8583号),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2023年1-6月审阅数据以及2023年1-9月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2023年1-9月经营业绩预计仅为公司初步核算、预计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已与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杭州华浙广场支行、北京银行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南京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保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交通银行杭州华浙广场支行331066090013001165959
2交通银行杭州华浙广场支行331066090013001167278
3北京银行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20000083800100126641191
4南京银行杭州分行0701250000004269
5杭州银行保俶支行3301040160024512389
6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33050161963500002569
7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33050161963500002570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十四)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申请材料符合《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

因此,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担任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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