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688257):新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7:32:25 中财网
原标题: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年 8月 31日,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 2023年 9月 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447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920,000股的比例为 0.0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00元/股,最低价为 26.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46.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4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8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25日和 2023年 8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8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三、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9月 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447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920,000股的比例为 0.0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00元/股,最低价为 26.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46.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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