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9:25:30 中财网 |
|
原标题:聚灿光电: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聚灿光电 股票代码:300708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8,000,000股
2、发行价格:9.2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5,6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81,550,174.7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18,000,0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9月 6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 2023年 9月 6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1
释义................................................................................................................................ 3
一、公司概况................................................................................................................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0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1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5
六、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6
七、其他重要事项 ..................................................................................................... 27
八、备查文件.............................................................................................................. 27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聚灿光电 | 指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 指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 聚灿宿迁 | 指 | 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荐人、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 天衍禾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审计机构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Focus Lightings Tech Co., Ltd |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 55,218.284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潘华荣 | 董事会秘书 | 潘华荣(代行) | 成立日期 | 2010年 4月 9日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号中新大厦 32楼 01-05室 | 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号中新大厦 32楼 01-05室 | 股票简称 | 聚灿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708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互联网地址 | www.focuslightings.com | 电话 | 0512-82258385 | 传真 | 0512-82258335 | 经营范围 | 照明器件、显示器件、光电器件的研发、组装生产和销售,
LED图形化衬底、LED外延片、LED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公司产品的出口和生产所需设
备、技术、原辅材料的进口;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
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1)2022年 6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分项表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1)2022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3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2年 11月 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年 1月 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4、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年 8月 4日向深交所报送《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82名特定投资者。上述 182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14家、基金公司 23家、证券公司 12家、保险机构 10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23家等。
在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年8月 4日收盘后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182名投资者发出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 2023年 8月 9日 9时前),联席主承销商收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平、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信期货有限公司、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8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在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上海天衍禾事务所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023年 8月 9日,联席主承销商及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2023年 8月 9日 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 36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 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效
报价 | 1 | 张招余 | 9.00 | 6,650 | 是 | 是 | | | 8.68 | 6,660 | | | | | 8.49 | 6,680 | | | 2 | 黄光辉 | 9.23 | 5,000 | 是 | 是 | 3 | 金福芽 | 9.23 | 5,000 | 是 | 是 | 4 | 周曦帆 | 9.50 | 3,000 | 是 | 是 | 5 | 张苏叶 | 9.00 | 3,000 | 是 | 是 | 6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9.30 | 3,000 | 是 | 是 | | | 8.90 | 6,000 | | | 7 | 殷作钊 | 9.21 | 9,200 | 是 | 是 | | | 9.00 | 9,210 | | | | | 8.50 | 9,268 | | | 8 | 郑海燕 | 9.20 | 3,500 | 是 | 是 | 9 | 吕存笋 | 9.20 | 4,950 | 是 | 是 | 10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40 | 5,600 | 不适用 | 是 | 11 | 黄宗鸿 | 9.20 | 5,800 | 是 | 是 | 12 | 郭金辉 | 9.20 | 3,570 | 是 | 是 | 13 | 张中玉 | 9.23 | 4,789 | 是 | 是 | 14 | 徐志军 | 9.20 | 3,730 | 是 | 是 | 15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22 | 3,000 | 不适用 | 是 | 16 | 杨颖 | 9.00 | 3,650 | 是 | 是 | | | 8.77 | 4,410 | | | | | 8.50 | 4,430 | | | 17 | UBS AG | 9.16 | 3,600 | 不适用 | 是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是否缴纳
保证金 | 是否有效
报价 | | | 8.90 | 6,100 | | | 18 | 余贤凡 | 9.24 | 4,647 | 是 | 是 | 19 | 邓继红 | 9.26 | 4,000 | 是 | 是 | 20 | 池菊飞 | 9.20 | 3,000 | 是 | 是 | 21 | 郑素婵 | 9.20 | 5,580 | 是 | 是 | 22 | 金信期货有限公司(代“金信金富定增 1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88 | 3,000 | 是 | 是 | 23 | 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3 | 6,000 | 是 | 是 | | | 8.58 | 6,000 | | | 24 | 江汉 | 9.23 | 3,916 | 是 | 是 | 25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
司”) | 8.91 | 3,000 | 是 | 是 | 26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
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
品”) | 8.58 | 3,000 | 是 | 是 | 27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3 | 3,500 | 是 | 是 | 28 | 吴和兵 | 9.21 | 4,490 | 是 | 是 | 29 | 陈蓓文 | 8.59 | 3,000 | 是 | 是 | 3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48 | 4,655 | 不适用 | 是 | | | 9.03 | 13,685 | | | | | 8.51 | 16,325 | | | 3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5 | 3,300 | 是 | 是 | | | 9.21 | 8,600 | | | | | 8.81 | 15,450 | | | 3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02 | 5,410 | 不适用 | 是 | | | 8.83 | 9,378 | | | | | 8.69 | 10,078 | | | 33 | 王平 | 8.53 | 3,100 | 是 | 是 | 34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22 | 5,000 | 是 | 是 | 35 |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
瑞汇 1号资产管理产品”) | 8.53 | 4,000 | 是 | 是 | 36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3 | 5,000 | 是 | 是 |
(3)发行对象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9.20元/股,发行股数11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1,085,600,00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3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1 | 殷作钊 | 10,000,000 | 92,000,000.00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347,826 | 85,999,999.20 | 3 | 黄宗鸿 | 6,304,347 | 57,999,992.40 | 4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86,956 | 55,999,995.20 | 5 | 郑素婵 | 6,065,217 | 55,799,996.40 | 6 | 黄光辉 | 5,434,782 | 49,999,994.40 | 7 | 金福芽 | 5,434,782 | 49,999,994.40 | 8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34,782 | 49,999,994.40 | 9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34,782 | 49,999,994.40 | 10 | 吕存笋 | 5,380,434 | 49,499,992.80 | 11 | 张中玉 | 5,205,434 | 47,889,992.80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59,782 | 46,549,994.40 | 13 | 余贤凡 | 5,051,086 | 46,469,991.20 | 14 | 吴和兵 | 4,880,434 | 44,899,992.80 | 15 | 邓继红 | 4,347,826 | 39,999,999.20 | 16 | 江汉 | 4,256,521 | 39,159,993.20 | 17 | 徐志军 | 4,054,347 | 37,299,992.40 | 18 | 郭金辉 | 3,880,434 | 35,699,992.80 | 19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4,347 | 34,999,992.40 | 20 | 周曦帆 | 3,260,869 | 29,999,994.80 | 21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3,260,869 | 29,999,994.80 | 22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60,869 | 29,999,994.80 | 23 | 郑海燕 | 2,753,274 | 25,330,120.80 | 合计 | 118,000,000 | 1,085,600,000.00 |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8,000,00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18,000,00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8月 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8.49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8.49元/股。其中: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20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08倍。
(六)募资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85,6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049,82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1,550,174.7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至 2023年 8月 14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23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8月 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5Z0041号),截至 2023年 8月 14日,中信证券收到本次发行获配的 23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1,085,600,000.00元。
2023年 8月 15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8月 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 215Z0042号),截至 2023年 8月 15日,聚灿光电向 2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5,6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049,82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1,550,174.7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8,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963,550,174.72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截止 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专户存放余额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 89010078801000007917 | 1,082,507,185.21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 89010078801700008261 | - | 3 | 兴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 206690100100194765 | - | 4 | 交通银行宿迁分行 | 398899991013000292254 | - | | 合计 | - | 1,082,507,185.21 |
注 1:序号 2、3、4募集资金专户系子公司聚灿宿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2:上表中专户存放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 3:2023年 8月 21日,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合计 11.40亿元向聚灿宿迁增资;使用不超过 8.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 31日,公司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专户账号:89010078801000007917)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以上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4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3-056)。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聚灿宿迁和中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行宿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3年 8月 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1 | 殷作钊 | 10,000,000 | 92,000,000.00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347,826 | 85,999,999.20 | 3 | 黄宗鸿 | 6,304,347 | 57,999,992.40 | 4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86,956 | 55,999,995.20 | 5 | 郑素婵 | 6,065,217 | 55,799,996.40 | 6 | 黄光辉 | 5,434,782 | 49,999,994.40 | 7 | 金福芽 | 5,434,782 | 49,999,994.40 | 8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34,782 | 49,999,994.40 | 9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34,782 | 49,999,994.40 | 10 | 吕存笋 | 5,380,434 | 49,499,992.80 | 11 | 张中玉 | 5,205,434 | 47,889,992.80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59,782 | 46,549,994.40 | 13 | 余贤凡 | 5,051,086 | 46,469,991.20 | 14 | 吴和兵 | 4,880,434 | 44,899,992.80 | 15 | 邓继红 | 4,347,826 | 39,999,999.20 | 16 | 江汉 | 4,256,521 | 39,159,993.20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17 | 徐志军 | 4,054,347 | 37,299,992.40 | 18 | 郭金辉 | 3,880,434 | 35,699,992.80 | 19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4,347 | 34,999,992.40 | 20 | 周曦帆 | 3,260,869 | 29,999,994.80 | 21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 3,260,869 | 29,999,994.80 | 22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60,869 | 29,999,994.80 | 23 | 郑海燕 | 2,753,274 | 25,330,120.80 | 合计 | 118,000,000 | 1,085,600,000.00 | |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23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殷作钊
姓名 | 殷作钊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身份证号 | 3303******653 | 认购数量 | 10,000,000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 注册资本 | 890,667.1631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贺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9,347,826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3、黄宗鸿
姓名 | 黄宗鸿 | 住所 | 杭州市拱墅区****** | 身份证号 | 3303******61X | 认购数量 | 6,304,347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25室 | 注册资本 | 11,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邱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834917Y | 经营范围 |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6,086,956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5、郑素婵
姓名 | 郑素婵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 | 身份证号 | 3303******620 | 认购数量 | 6,065,217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6、黄光辉
姓名 | 黄光辉 | 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 | 身份证号 | 3303******63X | 认购数量 | 5,434,78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7、金福芽
姓名 | 金福芽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 | 身份证号 | 3303******235 | 认购数量 | 5,434,78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8、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号 409A10室 | 注册资本 | 200,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陶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60191968J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5,434,78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9、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楼 622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济南市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953H6Y7A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获配数量 | 5,434,78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0、吕存笋
姓名 | 吕存笋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 | 身份证号 | 3303******251 | 认购数量 | 5,380,434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1、张中玉
姓名 | 张中玉 | 住所 | 安徽省阜阳市****** | 身份证号 | 3412******417 | 认购数量 | 5,205,434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5,059,78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3、余贤凡
姓名 | 余贤凡 | 住所 | 浙江省温州市****** | 身份证号 | 3303******834 | 认购数量 | 5,051,086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姓名 | 吴和兵 | 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 | 身份证号 | 3408******213 | 认购数量 | 4,880,434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5、邓继红
姓名 | 邓继红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 | 身份证号 | 5129******049 | 认购数量 | 4,347,826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6、江汉
姓名 | 江汉 | 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 | 身份证号 | 3408******913 | 认购数量 | 4,256,52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7、徐志军
姓名 | 徐志军 | 住所 | 安徽省安庆市****** | 身份证号 | 3408******119 | 认购数量 | 4,054,347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8、郭金辉
姓名 | 郭金辉 | 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 | 身份证号 | 3422******559 | 认购数量 | 3,880,434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9、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号 6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
1501-2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MA3UEGCD2B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获配数量 | 3,804,347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20、周曦帆
姓名 | 周曦帆 | 住所 | 江苏省常熟市****** | 身份证号 | 3205******926 | 认购数量 | 3,260,869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21、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企业名称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 9号院 1号楼 19层 1906 | 注册资本 | 1,450,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074251442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260,869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2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层 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吴庆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10924339K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获配数量 | 3,260,869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23、郑海燕
姓名 | 郑海燕 | 住所 | 浙江省苍南县****** | 身份证号 | 3303******961 | 认购数量 | 2,753,274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的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118,000,000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 2023年 8月 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聚灿光电;证券代码为:300708;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年 9月 6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 2023年 9月 6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有的限售股
数量(股) | 潘华荣 | 129,245,978 | 23.41 | 96,934,483 | 孙永杰 | 79,920,000 | 14.47 | 59,940,000 | 徐英盖 | 18,727,488 | 3.39 | 15,395,616 | 殷作钊 | 7,115,046 | 1.29 | - | 陈年村 | 3,263,580 | 0.59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43,628 | 0.41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688,000 | 0.31 | - | 郑素婵 | 1,399,120 | 0.25 | - | 程飞龙 | 1,340,000 | 0.24 | 1,005,000 | 李振华 | 1,120,040 | 0.20 | - | 合计 | 246,062,880 | 44.56 | 173,275,099 |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未完)
|
|